释迦牟尼佛在还没成佛前,曾投胎在婆罗捺国的花鹿中当领袖,大家都称他“鹿王”。婆罗捺国的国王喜欢吃鹿肉,天天带着随从猎杀,使得花鹿们不能安心过日子。

有一天,国王下令要将花鹿一网打尽,所以成千上万的士兵拿着弓箭,密密重重地把鹿群给包围了起来。花鹿们十分惊慌,不知道怎么办,年轻力壮的想要突出重围,却被雨一般落下的箭射杀了;老弱幼小的根本逃不动,只能悲伤地哭着。这时鹿王对大家说:“亲爱的同胞们!大家不要害怕,不要难过,我去请求他们的国王赦免大家。”说完就跑去见婆罗捺国王。

鹿王跪在国王的面前恳求说:“仁慈的国王啊!请您赦免我们,放我们逃生吧!”

“不行!”国王一口拒绝。

“您把我们全杀了,一时也吃不完,这儿的气候闷热,肉很快就会腐烂,这样岂不是糟蹋了吗?不如让我们自然地繁殖,那国王您就永远都不用愁没有鹿肉可吃了啊!”

“嗯!你讲得很有道理,不过我每次想吃鹿肉还得去打猎,不是太麻烦了吗?”国王虽然有些动心了,但仍不肯答应。“如果陛下愿意放过我们,以后我们每天自动送一只鹿来,让陛下宰了吃。”

“如果你们不遵守约定呢?”国王有些不放心。“那就随陛下高兴怎么办就怎么办吧!”

“好,那只要有一天吃不到鹿肉,我就把你们全杀了!”国王说完后便下令撤除包围,放走鹿群。鹿王要宰相调达依照花鹿的年龄大小排列,年纪最大的鹿先去受死,小的留在后头。等一切安排妥当,鹿王就对花鹿们说:“亲爱的同胞,我们虽然常遭人类残杀,但还是要勇敢地生存下去,不必怕死,也不必惊慌!从明天开始,轮到谁去皇宫的,就勇敢地去,牺牲小我,才能换得子子孙孙生生不息。”从此每天都有一只花鹿跑到皇宫,让厨师杀了做国王的点心。日子一眨眼就过去了,转眼又是满地花开的春天。这天,一只大腹便便的母鹿悲伤地对调达说:“宰相大人!明天该轮到我去皇宫了!”

“你不是怕死吧?”

“不是的,我原以为能在被杀前生下孩子,可是看样子孩子还得过三天才会出生。我不想让它胎死腹中,请您救救我的孩子吧!”母鹿跪在地上苦苦哀求。

“规定就是规定,这是大家说好的,我也不能做主。”调达冷冷地回答。

“请您大发慈悲,等我的孩子出世了,再让我去受死吧!”

“不行!每个人都不想和家人分离,有谁会愿意提早去送死?这是不可能的。”调达一口拒绝。

“可怜的孩子,看来你是没机会出生了,呜呜……”无能为力的母鹿只好哭着离开。

这时鹿王正好从外头回来,看见哭泣的母鹿,便和蔼地问她:“你为什么哭得这么伤心呢?”

母鹿把事情从头说了一遍,忍不住又放声大哭。

“别难过,我答应你的请求就是了。”鹿王慈祥地说:“快走吧!回去等着做母亲!”

“真的吗?谢谢大王!”母鹿睁大了眼睛,几乎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赶紧谢过鹿王后回家去。

调达听到鹿王的话,慌慌张张地问鹿王:“大王,那明天谁去皇宫呢?”

“我去!”

“什么?您去?”调达吓了一跳。“是的,我去!”鹿王坚定地说。花鹿们知道后都惊慌不已,有的怪母鹿太自私了,有的哭着哀求鹿王不要去,但是鹿王的决心已下,他对大家说:“亲爱的同胞们!明天我就要离开大家先走一步了,希望你们能相亲相爱,孝顺父母,兄友弟恭,彼此诚信相待。”听完鹿王的话,大家都感动得说不出话来。第二天早上,鹿王从容地来到皇宫,后面跟着一大群哭哭啼啼的花鹿。婆罗捺国的国王听到阵阵哭声,连忙出来看个究竟。只见数不清的花鹿们跪在皇宫前的地上哭喊着:“大王,有您处处为我们着想,时时为我们谋幸福,我们才能安心地生活,没有您我们就失去依靠了。”

“仁慈的大王,让我代您死吧!”成千上万的花鹿一起哭着开口说。“亲爱的同胞们!请大家快回去吧!牺牲生命是我自己愿意的事。”鹿王说。

国王觉得奇怪,询问左右卫兵后,知道鹿王为了解救母鹿的孩子而自愿受死,心中十分感动,说:“想不到花鹿也有伟大的亲情和爱心。如果不是自己贪吃鹿肉,也不会逼得他们妻离子散,害多少小鹿失去父母和兄长,我真是太惭愧了!”

国王走到鹿王的面前说:“仁慈的鹿王,您为了爱护鹿群,连牺牲自己的生命也在所不惜,真是让我万分佩服!我在这向你们宣布,今后我不但不吃鹿肉,还要保护你们不受伤害,让您和您的子孙可以千年万代在这块土地上过快乐的日子。这个地方从此改叫‘鹿野苑’,意思就是说:这是鹿儿快乐生活的地方。”

“国王万岁!国王万岁!”

“鹿王万岁!鹿王万岁!”

花鹿们的欢呼声像波浪似的,一波接着一波,震撼了整个原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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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的学校


当雷云在天上轰(hong)响,六月的阵雨落下的时候,润湿的东风走过荒野,在竹林中吹着口笛。

于是一群一群的花从无人知道的地方突然跑出来,在绿草上狂欢地跳着舞。

妈妈,我真的觉得那群花朵是在地下的学校里上学。

他们关了门做功课,如果他们想在放学以前出来游戏,他们的老师是要罚他们站墙角的。

雨一来,他们便放假了。

树枝在林中互相碰触着,绿叶在狂风里萧(xiao)萧地响着,雷云拍着大手,花孩子们便在那时候穿了紫的、黄的、白的衣裳,冲了出来。

你可知道,妈妈,他们的家是在天上,在星星所住的地方。

你没有看见他们怎样地急着要到那儿去吗(你不知道他们为什么那样急急忙忙吗?

我自然能够猜出他们是对谁扬起双臂来:他们也有他们的妈妈,就像我有我的妈妈一样。


狼给鹿治病


美丽的梅花鹿,接二连三地被狼咬死.鹿们胆战心惊,寝食不安.有只鹿提议:我们迁移吧.鹿们开始行动起来,悄悄地摆脱狼的跟踪,往很远很远的地方跑去.终于,找到了一处草儿丰茂.流水清清的好地方.

鹿们过上了安静的生活.它们悠闲地吃草,慢悠悠地饮水,个个长得膘肥肉厚.

也不知过了多少日子,意想不到的事发生了.由于吃了睡,睡了吃,长年累月躺在树荫下晒不到阳光,鹿们逐渐变得身体虚胖,四腿软弱,走路开始摇摇晃晃了.这种病很快蔓延开来.

正在这时,狼群出现了.鹿们魂飞魄散,挣扎着东逃西躲.狼追逐着,鹿们撒蹄奔跑.说来奇怪,它们的软骨病居然奇迹般地好了,不久,便个个变得精壮强健,跑起来像箭一般飞快.


长颈鹿戴项链


黄金降价了,小兔喇叭花儿、狐狸小妖和花猪小肥都戴上了项链。乌龟小曼、刺猬小真因为脖子细竟买手链代替项链。大象小丁的妈妈也来了灵感,选了二只金手镯挂在耳朵上。刹那间,森林中光芒四射,晃得小动物睁不开眼睛。

长颈鹿小丫不甘落后,她也买了一条大项链,可是脖子太长,项链直接滑到腿根儿上。如果这样,谁还能看见自己戴项链呀。她羡慕喇叭花儿、小妖和小肥,脖子上的项链离脑袋很近,远远望去金光闪闪的,真是漂亮极了。她又着急又上火,血压本来就高,结果这几天更高了。她想:金子虽然便宜了,可是钱也不能白花呀。

一天,闷闷不乐的小丫看到花猪为了减肥,在院子里拼命地摇呼啦圈。那么大的圆圈圈套在她的腰上,不停地旋转却没有砸到脚上。小丫受到启发,于是重新戴上项链,为了防止再次掉落,也学着小肥的样子,不停地晃动长长的脖子,她患有高血压,片刻,就觉得头晕目眩,心想:美也要付出代价啊。

中午,忽然眼前发黑,她急忙来到医院。医生测过血压说:要注意休息,不能做剧烈运动。小丫说:我吃降压药吧。医生急忙说:你的脖子太长,如果血压过低,有生命危险。小丫叹口气:做女子难,做脖子长的女子难上加难。

回家的路上遇见猴子小毛,小毛安慰说:小丫姐,我给你想想办法。

第二天,小毛提着工具箱来到小丫家,他拿出尺子,量了项链的长度,算出小丫脖子的直径,将多余的五个小环环,用钳子编了一朵梅花,固定到项链中间。最后拿出一个金色的小弹簧说:给项链加上弹簧,就象松紧带一样,以后你想让项链戴到哪,它就乖乖停在哪,再也不用晃动脖子了。

小丫戴上项链,照着镜子,哇!既尊贵又高雅,她激动地血压又升高了。


狼和鹿的故事


狼和鹿的故事正文:

发生在九十多年前,那时候美国郁郁葱葱的凯巴伯森林中,生活着四千来只活泼可爱的鹿。这一方水土又同时养育了差不多数量的贪婪的狼,这对鹿的生存自然是一个极大的威胁。

罗斯福总统下令调集精兵强将,组建灭狼大军,决心将凶残的狼全部捕杀,使凯巴伯森林成为太平祥和的鹿的王国。

狼群听到这个不幸的消息后,立即派遣外交大臣找灭狼大军统帅交涉:“尊敬的统帅,请转告总统阁下,你们的举措将会自食其果:在这片大森林里,如果鹿群消失了,狼群自然无法生存;反过来,如果狼群被消灭了,鹿群同样将面临灭顶之灾啊!

我们互相依存、互相促进。切莫人为地破坏生态平衡,否则必将会受到大自然的报复!”

统帅大怒道:“这是强盗逻辑!在这片森林里,如果鹿群消失了,狼群自然无法生存;相反地,如果狼群被消灭了,鹿群只会生活得更加幸福美好,怎么会有灭顶之灾呢!”

狼大使还想说什么,灭狼统帅早已不耐烦了,立即下令将狼大使斩首示众。

不多久,在灭狼大军的围歼下,狼群全军覆没了。

从前,在狼群的迫杀过程中,能够躲过灾难而继续繁衍后代的必然是鹿群中最强壮的个体;那些掉队的病鹿为狼群源源不断地提供美餐。优胜劣汰的自然法则使鹿群始终保持强健的体魄、保持旺盛的生命力。

如今,狼群消失了,大森林里风和日丽,草木茂盛,鹿群不再担忧狼群的追杀,不再东躲西藏、东奔西逃,所有的鹿——当然也包括老弱病残者,全都无忧无虑地开始繁殖下一代。这样,虽然鹿群的数量急剧增长,但鹿群的健康素质却急骤下降了。

终于有一天,瘟疫开始流行。体质已经严重下降的鹿群很快受到传染,没过多久,凯巴伯森林里再也找不到鹿群活动的踪迹了。

罗斯福总统做梦也不曾想到会有这样的悲惨结局,他从鹿群的衰亡中得到了两个教训:一是生于忧患死于安乐;二是不可人为地破坏生物链。生物链环环紧扣,互为因果,它正是大自然的杰作啊!

狼和鹿的故事中你想对罗斯福说什么:遵循大自然法则,任何生物都是有相生相克、相互依存的道理,我们不能改变大自然的生活环境,一旦大自然的生态平衡受到冲击,最终受到伤害的还是人类,人类有这个义务保护大自然的生态平衡,保护我们人类赖以生存的大自然。

长颈鹿开车记


小动物都买车了,小兔喇叭花儿是白色的微型,狐狸小妖是红色的跑车、狗熊小憨是辆绿色的大越野。

长颈鹿小丫羡慕呀,可大家都说她不适合开车。

小丫不服气,咬咬牙、狠狠心也买了辆车。

可是因为脖子太长了,开车时她只能将脖子伸出天窗外,遇到刮风下雨,又系围巾又打伞,一次经过桥洞,因为超高,脖子差点被削断。她可怜巴巴地看着小妖、喇叭花儿享受车里舒适的空调。于是生气地问妈妈:我们的脖子为什么这么长?妈妈吃惊地说:我生下来就这样。问姥姥,姥姥也那么说。她上网查:原来祖先也吃草,因自然界变化才吃树叶,所以脖子越吃越长。

一天,小丫开车进城,因长长的脖子都暴露在汽车外面,被警察缴了驾照。回到草原,她想:我开不了车,我的子孙要开车。从此小丫再也不吃树上的叶子,她学马的样子低头吃草,坚信脖子能越吃越长,也能越吃越短,千万年后,小丫的后代终于开车了。有一年大旱,寸草不生,已够不到树叶的长颈鹿象恐龙一样灭绝了。她也吓醒了。

小丫不甘心,她来到制造汽车的公司,讲了自己的愿望,经理被感动了,立刻安排技术人员,根据长颈鹿的体形结构,量身打造了一款全新的小汽车,车子的颜色、花纹同小丫的衣服一样。她的脖子再也不用伸出来了。小丫心想:只要努力,什么事情都能办到。


老鹿王哈克(1)


你在这个世界上度过了十五个春秋。这对于长寿著称的龟来说,只是生命的开始;对于主宰世界的人来说,还刚刚进入青春年华。但是你是鹿。对鹿来说,十五年就是生活的全部,就是生涯的尽头。好几个月前,你就感觉到自己的肌肉开始松弛,再也不能像过去那样在草原上尽情的蹦跶跳跃;你的牙齿已开始松动,连咀嚼鲜嫩的草叶都相当困难。率领鹿群到奈玛儿草原觅食或到曼纳臭水塘饮盐碱水时,你就会觉得相当疲乏,要不是鹿王的自尊心迫使你撒开四蹄走在鹿群的最前面,你肯定要掉队了。你哀叹时光太短暂,你感慨生命太脆弱,但你无法改变大自然新陈代谢的规律。你甚至看到黑色的死神在向你召唤。你知道自己在不久的将来就会或者在奔跑的路上或者在吃草时心脏一阵反常的颤动,咕咚一声倒地气绝身亡,就像其他一些衰老的鹿身上发生的情景一模一样。你不可避免被奈玛而草原上凶猛的红蚂蚁咬成碎片,或被鹰峰上讨厌的秃鹰当作晚餐。你不甘心就这样普普通通地死去。虽然你是鹿,但是你不是一般的鹿,你是智慧出众的鹿王。你希望自己生的时候与众不同,死的时候也与众不同。你希望给自己统治了八年的留下点永世纪念的东西。你希望自己最后一抹生命的火焰能给鹿群增添点光明。那究竟干些啥呢?率领鹿群到遥远的地方去寻找新的茂盛的草原?替鹿群寻找一处猎人和食肉猛兽都无法到达的安全地带?不,这些想法都是荒唐的,不现实的。奈玛儿草原是整个日曲卡山麓最肥美的草原了;在这个地球上,根本就不存在猎人和食肉猛兽无法到达的地方。你想的神魂颠倒,想的心力交瘁,还没想出合适的主意来。那天黄昏,你率领鹿群经过一片河滩,突然间,在远处的河湾那出现一个黑影。几只小鹿以为是那匹凶残的老狼又出现了,惶惶然钻到母鹿的腹下,呦呦的哀叫起来。霎时间,整个鹿群都惊慌骚动起来了。你登上河滩中央一块突兀的岩石,仔细一看,那黑影不是老狼,而是一只狗獾,夕阳把它的影子拉长了,才闹出这场误会来的

狗獾对鹿群是无害的,弄清真相后,虚惊很快平息下来。就在这时,一个崭新的充满刺激充满悲壮色彩的念头蓦地跳出你的脑子。你禁不住为自己新奇的想法激动得浑身颤抖。

也许它是忍受不了日曲卡雪山的严寒和饥馑所以才跑到尕玛儿草原来的;也许它是被猎人追捕慌不择路偶然逃进尕玛儿草原来的;也许是它极其灵敏的嗅觉闻到了芬芳的鹿的气味才从遥远的居住地跟踪过来的。你不晓得这匹老狼究竟是从哪里钻出来的。尕玛儿草原过去从未有过狼患。

这匹老狼的出现,给鹿群带来了灾难。

过去鹿群也有过天敌,例如去年秋天,一头雪豹从日曲卡雪山下来叼走了一只两岁的小鹿。但雪豹尽管也凶残,也令鹿讨厌,它毕竟是极其偶然地出现过一次,叼着小鹿后,它就匆匆忙忙跑回雪山上去了。雪豹不习惯尕玛儿草原炎热的气候。雪豹的智力也是有限的。

那匹老狼就不一样了,它和雪豹同样凶残,却又比雪豹多了一层狡诈,多了一层贪得无厌。你记得很清楚,老狼第一次出现在草原上到今天已经4个多月了,老狼就像一只黑色的幽灵,始终在鹿群周围游荡。每隔10天左右,老狼必然会冲击鹿群一次,或咬死一头活泼可爱的幼鹿,或咬死一头行动迟缓的老鹿。葬送在它腹中的鹿累计已达14头了。你愤慨老狼使你统帅的鹿群数量锐减,你更愤慨它冲击鹿群扑咬你麾下臣民时的那副神态。它总是半睁半闭着那双沾满眵目糊的狼眼,微露肮脏的黄色的狼牙,摇晃着那条扫帚似的大尾巴,一副悠闲得意的模样,仿佛不是在野外进行紧张的生死拼搏的猎食,而是在进行一场轻松的游戏。老狼吃饱了芬芳的鹿肉,喝饱了滚烫的鹿血,便离开鹿群到草原逍遥玩耍,饿了便又回到鹿群来。你心里很明白,老狼其实已经把你统帅的鹿群视为它的战利品,它的俘虏营,它的屠宰场,它可以随心所欲提取和处置的鹿群!

难道你哈克辛辛苦苦繁殖和发展起来的鹿群就是为这匹丑陋的老狼提供永不枯竭的食物?

你是心气高傲的鹿王,你受不了这种侮辱。你恨不得立刻把老狼撕碎像咀嚼草那样把它嚼成粉末,虽说鹿是食草类动物,但气急了恨急了也想尝尝仇敌的血腥味的。你有100多头臣民,而它只是一匹孤独的老狼,从数量上说你占有绝对的优势。遗憾的是,鹿是善良的动物,天性怯懦,只要一闻到狼身上那股刺鼻的腥臊味,便会吓得魂飞魄散,惊惶逃命。你也不例外,尽管你头上有一副漂亮的坚硬的琥珀色的鹿角,尽管你在鹿群中享有至高无上的威势,尽管用鹿的标准看你具有出众的勇敢,尽管你一秒钟前还慷慨地想象着同老狼决一死战,但当老狼突然出现在鹿群时,你身上鹿的勇气顿时冰消云散,四肢发软,心仿佛要跳出嗓子眼,脑子里一片空白,只剩下一个强烈的念头占据你整个身心:逃命!你为自己的行为感到羞耻,但你无法改变自己怯懦的天性。老狼身上那股血腥味,那锐利的狼爪,那尖利的狼牙,对鹿来说仿佛有一股无法抗拒和逆转的威慑力。也许这是天意。

你只有带领鹿群逃跑。你要摆脱老狼无休止纠缠的办法,只有一个,就是尽量逃得远些,再远些,逃出狼的视界,逃出狼的嗅觉范围,让老狼从此再也找不到你们。那一次,当老狼咬断一头幼鹿的喉管暂时离开鹿群后,半夜,你悄悄唤醒沉睡中的鹿群,开始逃难。鹿群整整奔跑了7天7夜,越过2条湍急的河流,翻过4座山岗,从尕玛尔草原的东端一直跑到西端。有2头老鹿受不了路途的颠簸和艰辛,倒毙在半路上。你相信鹿群奔逃的速度连白云也追不上的,你相信鹿群离开老狼已遥远得连信鸽都找不到了。鹿群和你都沉浸在终于摆脱了恶魔的欣喜之中,但这种欣喜仅仅维持了3天,第4天清晨,老狼踏着玫瑰色的晨曦又出现在鹿群中,你清楚地看到,老狼那散落着稀疏几根焦黄胡须的嘴角漾着一丝狡黠的狞笑,它是在嘲笑你的无能,嘲笑你的愚蠢。你徒劳地率领鹿群奔逃了7天7夜,还白白损失了2头老鹿,恐怖却依然存在。

这不是一匹老狼,你觉得它简直就是魔鬼的化身,是死神孵化出来的幽灵。你绝望了,整个鹿群也都绝望了。你既然无法战胜它,又无法摆脱它,只好听之任之让它像到银行提取定期存款那样每隔10天叼走一头倒楣的鹿。

血腥的阴云笼罩在鹿群上空,昔日宁静与和谐的气氛被破坏殆尽。许多鹿变得神经质,产生幻视幻听和幻觉,常常会把风吹竹篁的啸声和猫头鹰的啼鸣误认为是老狼在嚎叫,会把远处的一截树桩、一块岩石或天上飞鸟的投影误认为是老狼来了,发出歇斯底里的哀叫,搅得整个鹿群惶惶不可终日。有几头意志脆弱的公鹿食量锐减,还不到死亡的年龄便死去了,有不少胆小的母鹿在发情期停止了发情,甚至有2头怀孕的母鹿流产了,没生下天真活泼的鹿仔,只产下一堆血污。显然,这些都是非正常死亡。再这样下去,用不了二三年时间,鹿群便会彻底毁灭的。

没有一头鹿站出来责备你的蠢笨,谴责你的无能,它们凭鹿的本能知道再勇敢的鹿王也对付不了穷凶极恶的老狼。除非发生奇迹。它们无可奈何地接受了厄运。但你却感觉到了巨大的压力,这压力来自你的内心。你是鹿王,你有责任也有义务保护自己的种族生存和繁荣;生存和繁荣的首要条件就是和平和安宁。一种鹿王才有的神圣的使命感驱使你做出一个非凡的决定,临死之前同老狼较量一番,但愿能消灭这个祸根,为你所挚爱的鹿群除害。

你明白,这将是一场力量悬殊的搏斗。首先你要克服鹿的自卑和怯懦的天性,但动物要改变天性谈何容易,简直比登天还难,人类也不例外。就算到了紧要关头你能克制住自己不转身逃命,面对老狼,你也分明是个弱者。老狼有能咬碎你鹿骨的利牙,有能撕破你鹿皮的利爪;而你的牙齿软弱得只能啃动青草,你的蹄子肉感太强丝毫不具备战斗的锋芒。对你这样的大公鹿来说,唯一的武器便是头顶那架鹿角。你心里很清楚,公鹿的角其实分为两大功能,第一功能是向异性炫耀讨取母鹿欢心的资本;第二功能才是同性之间为争夺王位和配偶进行角逐争斗的武器。由于繁衍后代的强烈本能,在适者生存的遗传规律下,鹿角的第一功能往往胜过第二功能;鹿角趋向于更高大更壮观更漂亮更艺术化,而战斗性能却被削弱了。你亲眼看见过一头遭老狼袭击的公鹿,那架威武的鹿角在狼嘴下变得如此笨重,别说当作武器去搏击对方了,简直成了一种累赘。当老狼扑向公鹿的喉管时,你看见那头倒霉的公鹿想扭头躲避,鹿的敏捷在草原上是出了名的,它完全能躲开老狼这致命的一击的,但是,头顶那架高大的鹿角使它的行动变得滞重和笨拙,就因为这0.1秒的时间误差,那头本来可以在狼爪下逃生的公鹿被老狼咬断喉管,葬身狼腹了。

你想到鹿的种种短处和弱点,禁不住心灰意懒。你的信心丧失了,你的决心动摇了。你想,何必徒劳地去冒这个风险呢,老死在草原上总比被老狼咬死要少些痛苦。你像包括人类在内的一切动物一样更愿意寿终正寝,不愿意被凶杀或暴死。但是,一种鹿王的自尊,一种强烈的种族生存意识,迫使你坚固自己的决心。真的,虽说你是弱者,处于劣势,老狼是强者,处于优势,但老狼并不是无隙可击的,你想,它的身体不是钢浇铁铸的,它也是血肉之躯,只要你的鹿角磨得更锋利些,是可以捅破它的肚皮的。再说,你可以运用鹿王的智慧,来对付狼的狡猾。更重要的是,你已不抱任何生存的幻想。你希望得到的最大胜利就是和老狼同归于尽,你把生命置之度外,这无疑可以使你在搏斗中获得某种主动权。

但你一直没把自己的想法告诉鹿群,甚至瞒着自己最宠爱的母鹿艾莉。要让一头鹿和一匹狼面对面较量,是异想天开,没有哪头鹿会相信你的。你没有任何取胜的把握,很有可能在第一个回合你便被老狼咬断喉管。你不愿死后让同类嘲笑你是个说大话吹大牛的家伙。你要悄悄地干。

你做梦也没想到,就在你寻思怎样对老狼复仇的时候,杰米会跳出来向你挑衅。这个聪明的混蛋,一定是看出你的脚步不像过去那么矫健,看出你脾气不像过去那么暴烈,看出你已经被老狼的出现搅得心神不宁,看出你已经实实在在衰老了,于是想推翻你的统治,取代你当上尊贵的鹿王。

挑衅发生在臭水塘边。黄昏,鹿群正在按地位的高低和等级的卑尊极有秩序地饮盐碱水,突然,排在队伍末端的杰米蛮不讲理地用鹿角撞开前面好几头地位比它高档的公鹿跃到最前列。这时,整个鹿群中最美丽的母鹿艾莉正站在臭水塘边的一块莲花形的岩石上低头饮水,杰米奔过去,伸出粉红色的舌头去嗅吻艾莉的面颊。艾莉不愧是你最宠爱的好妻子,它懂得怎样维护自己王后的尊严,它决不会轻易让等级卑微的臣民来染指的;艾莉愤怒地拒绝了。但杰米并不死心,仍然涎着脸放肆地把舌头伸向艾莉的胸脯。

艾莉开始呼救。

整个鹿群骚动起来。

中了魔法的鹿 (1)


有一天,爱尔兰有位小伙子牵着一匹肥壮的拉车马,从家里走出来遛遛。他想起了自己的母亲,想着自从他当渔夫的爸爸在海里淹死了之后,母子俩是多么可怜。他很想知道自己怎样做才能维持两人的生计。突然,一只手放在了他的肩膀上,一个声音对他说道:“你愿意把马卖给我吗,渔夫的儿子?”他抬起头,看见一个男人站在路上。那人手里拿着一支枪,肩上停着一只猎鹰,身边站着一条狗。

“你打算用什么来换我的马呢?”小伙子问,“你想用猎枪、猎狗和猎鹰来换吗?”

“我愿意用它们来换。”那个男人回答道。他牵过马,年轻人接过枪、狗和猎鹰,带着它们回家去了。母亲听说他干了这样的事,非常气愤,用手里的棍子打他。

“这就是我给你的教训,让你出卖我的财产!”她说。她的胳膊都打得很累了,她儿子伊恩却一声都没有吭,挨完打便上床去了,身上疼痛难忍。

晚上,他悄悄起了床,扛着枪离开了家。“我可不愿留在这里挨打。”他心里想道,他走啊走,一直走到第二天早晨。此时他饥肠辘辘,四下张望,想看看能否找点吃的。不远处有一座农舍,于是他走过去,敲了敲门。农夫和妻子请他进屋,跟他们一起吃早餐。

“啊,你有支枪,”看到年轻人把枪放在屋角,农夫说道,“这太好了。有头鹿每天晚上都要来偷吃我的麦子,而我却抓不住它。一定是命运之神把你送到我这里来的。”

“我很乐意留下来帮你们射杀那只鹿子。”年轻人回答道。那天晚上,他躲起来守候着,最后,那只鹿子终于来到了麦地里。于是他把枪举到肩上,正要扣动扳机,就在这个时候,看哪!站在那里的不是一头鹿子,而是一位长着一头乌黑长发的女子。

看见这一情景,他惊得几乎让枪从手里掉了下来,然后再一看,却又是只鹿子在吃麦子。这种情形出现了三次,最后那只鹿子向荒野跑去,年轻人便去追她。

他们跑啊跑,最后来到一座用石南花盖成的茅屋前。那头鹿子轻轻一跃,便跳上了房顶,在一个没人能看见她的地方躺了下来。完了之后,她叫道:“进屋去吧,渔夫的儿子,进去尽情吃喝吧。”于是他走进屋,发现桌子上摆着食物和葡萄酒,但里面一个人都没有,原来这是几个强盗的家,他们正在外面干那些伤天害理的事情。

渔夫的儿子伊恩吃了他想吃的东西后,在一只大桶后面藏了起来。不久,他听见很多人穿过石南花丛以及石南花那细小的枝条在他们脚下折断的声音。从藏身的那个黑暗角落里,伊恩能够看见房间里的情景。他数了数,那些人一共有24个,而且全都是高大威猛、相貌凶恶的男人。

“有人吃了我们的晚餐,”他们叫道,“剩下的东西根本不够我们吃了。”

“是趴在那只桶下面的那个人偷吃的,”他们的首领回答道,“去把他杀了,再去吃东西睡觉吧。我们明天一大早就必须离开这里。”

于是他们当中有四个人去杀了渔夫的儿子,然后丢下他,睡觉去了。

日出时,他们全都出了门,因为有很远的路要赶。他们的身影消失以后,那头鹿子从房顶上跳下来,来到那个死人躺着的地方,在他上方摇了摇头。耳屎从她耳朵里掉了下来,然后伊恩又像以前那样活蹦乱跳。

“相信我,像先前那样尽情地吃吧,你不会受到任何伤害的。”她说。于是伊恩又大吃大喝了一通,然后躺在那只桶下面酣睡起来。晚上,那些盗贼回来了,他们非常疲倦,比头一天更暴躁,因为他们好运不再,几乎空手而归。

“又有人吃了我们的晚餐。”他们叫道。

“是躺在桶下面的那个人干的。”那位首领回答道,“你们过去四个人把他杀掉,在杀他之前,先把昨天晚上那四个人干掉。他们装着杀了他,事实上却根本没有,因为他还活得好好的。”

于是伊恩再次被杀死了。在其余强盗吃完晚饭以后,他们全都躺下来一直睡到了天亮。

太阳光一照到他们脸上,他们就起床离去了。接着,那头鹿子走进来,把那种能够起死回生的耳屎抖落在那个死人身上,他便像以前那样生龙活虎。如今不管发生什么,他都不再担心,他深信那头鹿会照顾他的。那天晚上,先前发生过的事情再度发生了——四个强盗被处死,渔夫的儿子也被杀死了,由于食物都被吃光了,强盗们都气得几乎发了疯,开始争吵起来。渐渐地,争吵变成了混战。战斗非常激烈,不久,所有强盗都直挺挺地死在了地板上。

之后,那头鹿子走了进来,又使渔夫的儿子恢复了生机,吩咐他跟着她走。她马不停蹄地跑到一座洁白的小屋前。屋子里住着一位老妇人和她又瘦又黑的儿子。

“我得把你留在这里,”鹿子说,“你明天正午到那边那座教堂里来见我。”然后,她跃过一条小溪,消失在一片树林里。

第二天,他动身向那座教堂走去,然而住在小屋里的那个老妇人却在他前面先去了,并把一枚被称作“伤害之钉”的魔棍塞在了门上的一条裂缝里。这样,当他跨过门槛的时候,身子从它上面擦了过去。他突然感到非常困倦,站都站不稳,倒在地上昏睡起来,根本不知道那个皮肤黝黑的少年正注视着他。没有什么能唤醒他,即使那最动听的音乐也不能,另外那位俯下身去推一推他的姑娘也不能。她看见推他也没有用,脸上于是露出了悲哀的神情。最后,她放弃了努力,抓起他的胳膊,在上面写下了她的名字——“大海下那座城池的国王之女”。

“我明天再来。”虽然他听不见,她却低声说道,然后伤心地离去。

后来,他醒了,那个瘦黑的少年告诉了他身上发生的事情,他非常伤心。不过黑少年却没有告诉他写在他胳膊下面的那个名字。

第二天早上,渔夫的儿子又来到教堂,下定决心不论发生什么事情,都绝不再打瞌睡。进门的时候,他在匆忙之中,手又碰到了那枚“伤害之钉”。他昏倒在他站的那个地方,又昏睡了起来。空中再次响起了美妙的音乐,那位姑娘悄悄走了进来,把他的头放在自己的膝盖上,用一把金梳子梳理他的头发,但他还是没有睁开眼睛。她潸然泪下,把一只制作精美的盒子放进他的衣袋里,然后离开了。

第二天,同样的事情发生在了渔夫的儿子身上。这一次,那位小姐哭得比以前还要凄惨,因为她说这是最后一次机会,她再也不能前来了,她必须回家去了。

那位姑娘一离开,渔夫的儿子就醒来了。那个黑少年告诉他说姑娘来看过他,并说他这辈子再也见不到她了。渔夫的儿子听了,感到心都凉了半截,不过他知道那不是他的错,是瞌睡困扰了他。

“我要找遍整个世界,直至找到她为止。”他哭喊道。听了他的话,那个黑小伙子嘲弄地笑了起来。渔夫的儿子没有去理会,出发了,日复一日追逐着太阳。最后,长途的跋涉使他的鞋子磨出了破洞,使他的脚疼痛难忍。但除了在树上筑巢的鸟儿以外,他什么也没看到,甚至于连一头山羊、一只野兔都没看到。他走啊走,最后来到一座小房子前,一位妇人站在房子外面。

中了魔法的鹿 (2)


“万岁,渔夫的儿子!”她说道,“我知道你在寻找什么。进屋来休息一下,吃点东西,明天我会尽力帮助你,送你上路的。”

渔夫的儿子伊恩非常高兴地接受了她的邀请,休息了一整天。那位妇女给了他些油膏,让他敷在脚上。油膏治愈了他的脚痛。黎明时分,他就起了床,准备离去,那位妇女跟他道别,说道:“我有个妹妹,她住在你必须经过的那条道路旁。那是一条很长很长的路,你要走一年零一天才能走到那里去,不过穿上这双满是洞眼的棕色旧鞋子,你就能在不知不觉中到达那个地方。然后你要脱下鞋子,把它们调过头来,让鞋尖对着你已知的这一方,鞋跟对着未知的世界,它们就会自动地回到家里来了。”

渔夫的儿子照那位妇女的吩咐办了。一切都像她所说的那样发生了。临别之时,二妹送给他另一双鞋子,对他说道:“到我三妹那里去。她有个儿子,他是天上那些鸟儿的看护人。黑夜来临的时候,他就打发它们去睡觉。他非常聪明,或许能够帮助你。”

于是年轻人谢过她,来到三妹那里。

三妹非常仁慈,但她没有给他任何建议。于是他就在那里吃喝、等待,直到她的儿子在把所有鸟儿都打发去睡觉之后,回到家里来。他母亲把小伙子的事告诉了他。他沉思良久,最后说他饿了,想吃晚饭,得把那头母牛杀了。于是他们杀了牛,煮了肉,并用带血的牛皮缝了一只袋子。

“现在钻到袋子里去吧。”那位妇女的儿子吩咐道。小伙子带着枪钻了进去,把狗和猎鹰留在了外面。看鸟人拉紧袋子顶上的绳子,然后离开它,继续吃晚饭去了。就在这时,一只老鹰从敞开的门里飞了进来,用爪子抓起那只袋子,带着它从天上飞到一座岛上。那座岛上什么吃的东西都没有,渔夫的儿子心想这下肯定会被饿死。就在这个时候,他想起了姑娘放在他衣袋里的那只盒子。他打开盒盖,三只很小很小的小鸟拍打着翅膀飞出来问道:“我们的好主人,我们能为您做什么事吗?”

“把我驮到大海下面那个王国的国王那里去吧。”他回答道。于是一只小鸟飞到他头顶上,另外两只则停在他双肩上。他闭上眼睛,不一会儿,就来到了大海下面的那个国家。接着,那些鸟儿飞走了,年轻人左顾右盼,想到自己满世界寻找的那位姑娘就住在这里,心不禁怦怦跳个不停。

他穿过几条街道,不久来到一个织布工的屋子前。此刻织布工放下手中的活儿,正站在门口休息。

“你很显然是个陌生人,”那个织布工说,“不过进来吧,我给你吃的和喝的。”小伙子很高兴,因为他正不知道自己该到哪里去。他们坐下来一直谈到很晚。

“跟我待在一起吧,我求你了。我很孤独,喜欢有人陪伴。”最后织布工说道,用手指了指屋角里的一张床。渔夫的儿子倒在床上,一直睡到了天亮。

“城里今天要举行一场赛马,”织布工说,“优胜者将迎娶国王的女儿为妻。”听到这个消息,小伙子激动得直哆嗦,颤抖着声音回答道:“那真是个值得去竞争的奖品,我很想去看看这场比赛。”

“噢,这很容易啊,人人都可以去的,”那个织布工回答道,“我本来是可以带你去的,不过我答应过国王要为他织这匹布。”

“真可惜。”年轻人很客气地回答道,不过他心里非常高兴,因为他想独自前去。

他离开那座房子,走进屋后的一片小树林,从衣袋里拿出那只盒子。他揭开盖子,那三只小鸟飞了出来。

“我们的好主人,我们能为您做些什么?”它们问道。

他回答说:“给我找一匹世上最好的马,一套最华丽的礼服,还有一双玻璃鞋子来。”

“它们都在这儿了,主人。”那些鸟儿回答。他想要的东西果真出现在他眼前,小伙子从未见过如此绝妙的东西。

他跨上马,走进赛场。赛场上聚集了很多马,都在准备参加那场盛大的比赛。他在它们中间找到了自己的位置。那些马匹中有许多赢得了多场比赛的好马,但渔夫儿子那匹马把它们全都远远地抛在后面,第一个跑到了终点。国王的女儿等着他前去认领她自己这份奖品,却没等到,因为他又跑回那片树林去了,下了马,穿上旧衣服,吩咐那只盒子放些金子在他衣袋里。然后,他回到织布工的屋子,告诉他说那些金子是赢得比赛的那个人给他的,并说织布工对他很好,他要把金子送给织布工。

由于没有人前去要求迎娶公主为妻,因此国王命令举行第二场比赛。渔夫的儿子骑马跑进赛场,他比上次穿得更华丽,并且轻而易举地把其他所有人都抛在了后面。他再次让那份奖品留在那里无人认领。第三天,虽然全国的人几乎都聚集在那里观看那场比赛,他们充满了好奇,很想知道那位获胜者会是谁,但同样的事情还是发生了。

“要是他不愿意自己来,就给我把他带来。”国王吩咐道。于是看见过那位获胜者面貌的使者们被派往城里的大街小巷去搜寻他。这项工作花费了很多天时间,最后他们在那位织布工的小屋里找到了小伙子,又脏又丑,相貌古怪,因此他们断言他绝不可能是他们一直在搜寻的那位获胜者,而是一个曾经杀了很多人但一直逍遥法外的邪恶的强盗。

“是的,他一定是强盗,”当渔夫的儿子被带到国王面前的时候,国王说道,“立即搭座绞架,当着我所有臣民的面绞死他,让他们都看看罪有应得。”

于是,一座绞架在一个高高的平台上搭了起来。渔夫的儿子登上阶梯走向绞架,在阶梯最高处转过身来,发表演说,因为每一个被判决的人,不管他有罪无罪,都可以发表这样的演说。他在演讲时,偶然举起了他的胳膊,站在国王身边的公主看见了自己写在胳膊上的名字,惊叫一声,从座位上跳了起来。观众的目光立刻转向了她。

“住手!住手!”她叫道,简直连她自己都不知道自己在说什么,“如果要绞死这个人,那么这个王国里的所有人都该死去。”她跑到渔夫的儿子站立的那个地方,牵着他的手说道:“父亲,这个人既不是强盗,也不是杀人犯,而是那三场比赛的得胜者。他破除了附在我身上的魔咒。”

于是,不等伊恩回答,她就把他带回了王宫。伊恩在大理石浴盆里洗了个澡,仙女们蒙在他身上的污垢奇迹般地消失了,他穿上公主送给他的漂亮衣服,看上去配得上爱尔兰任何一位国王的女儿。他走进大厅,她在那里等着他。他们有很多话要互相倾诉,却没有时间细诉衷肠,因为她的父王、前来拜访国王的几位小国君主以及全国的人都还在那里期待着她回去。

“你是怎么找到我的?”他们走过走廊的时候,她低声说道。

“是盒子里的那些鸟儿告诉我的。”他回答道,来不及说些别的,因为他们已经走出了王宫,来到挤满了人的广场上。几位君主在那里站住了。

“噢,各位国王!”她转过身对他们说道。“要是你们当中有个人被杀了,其他人肯定会一哄而散,但这个人相信我,他让人把头砍掉了三次。就因为他的这一举动,我宁愿嫁给他,也不愿嫁给你们这些前来求婚的人。这里有好几位国王都试图把我从魔咒中解脱出来,但除了渔夫的儿子伊恩以外,没有一个人能办到这一点。”

鹿与蜗牛的故事


森林里一派的春意盎然,繁绿的草,密密层层的树木,配以鸟语花香,使得森林里到处都是生机勃勃的影子。一只成年的鹿顶着头上大丛树枯枝般的犄角,趾高气昂地漫步在森林之中。它之所以表现得如此天不怕地不怕,不仅仅因为头上使敌人忌以三分的坚硬犄角,还有它后腿的爆发速度,那可是绝大部分林中猛兽望尘莫及的速度啊!

这次鹿来到这片青草地,正要寻找一处鲜嫩多汁的草丛,好满足自己挑剔的胃口。它有三种草不吃,一是毒草,二是干草,三是被虫咬过的草。它的挑剔程度实在让人发指,但幸运的是它至今仍未饿死,还越发壮大,看来功劳还是需归功于这个丰富而美丽的森林。

它硕大的眼珠挑剔地寻找嫩草,终于让它找到了理想的草丛,顿即吞咽口水,正要下口咬尝。

“慢着,别吃……”虽然声音渺小,但还是被灵敏的鹿听到了。

“你是谁?在哪里?竟敢阻碍我品尝鲜草?”鹿猛退后两步,把头上的犄角垂下,正要作出攻势。

“你眼睛睁得大大的,怎么连我也看不见啊?”说话的是一只灰壳蜗牛,它蹒跚地滑动身躯,挪移到一根嫩草的草尖之上,一对触角上下摆动,都长在那滩粘液般的身体之上,煞是奇怪。

“我说你即使冲过来,也未必能用犄角刺得着我的。”蜗牛轻蔑地说。

“呵呵,要不是我口下留情,你可能早就在我的肚子里了。可看你那恶心的模样,我怕即使把你吞下也得立即吐出来。”鹿反讥道。

蜗牛见幸亏没有被鹿吃下,便问鹿:“我看你是从来没用过头上的犄角吧?见过你同类的角都是崩崩坏坏的,就数你的角保持得最完整,看起来就像树冠一样,就差点叶子罢了。

“我当然爱惜我的犄角咯!一般面对敌人我都用我那擅长的奔跑逃走,根本不用犄角对付。我还要靠这角对付我一生最大的敌人呢!”鹿意思是说,他到目前为止遇上的敌人都跑不过它,对于一般的林中猛兽自是不屑一看。

“先别说我了,你这么渺小,几乎被我吃掉,你该是完全没有办法保护自己的吧?”鹿故作关心道。

“我虽然细小,但我还有背上的硬壳。也因为我的细小,所以才能避开被像你一般巨型的兽类践踏。”蜗牛自豪地说。

“敢问你一句,你不觉得头上的角至今还没有用处,不是一种负担么?”蜗牛继续道。

“虽然常常有事没事便要往到树干上打磨犄角,但我还是很乐意作这事儿,毕竟我要随时警惕那些对我身体虎视眈眈的野兽们哪!”鹿回答说。

“可是你完全没有实战经验,该怎么运用你的角也是问题呢?”

“唉,不是垂下头用犄角往前冲就是了,还有什么招数可使啊?”鹿一时也答不上来,毕竟蜗牛的话已刺中了他的要害,它接着问:“那蜗牛你不觉得背上的壳是一种负担?出门到哪里都要搬着自己的窝,所以你才走得这么慢。要是逃难的话,你还不被首先灭杀?

此刻的蜗牛也是无言以对。

突然丛林中闯出两匹野狼来,呲牙咧齿,滴着口水地朝向眼前肥美雄壮的鹿,眼露凶光。鹿知它们这是不怀好意的,但这次它没办法一下子逃离,因为其中一匹早已绕到了鹿的背后,打算前后夹击。

鹿自恃犄角庞大僵硬,决定与二狼一搏,为的是证实自己的实力凌驾二狼;二来为了储备更多的作战经验,一味的逃亡也会力尽,有时对抗困境才能逆转局势。

蜗牛见到此情此景也只吓得缩回壳内,对于这场即将掀起的腥风血雨充耳不闻。它不断在内心为鹿默默打气,为这个惺惺相惜的过客,渴望它能逃出生天。

两只狼观察着鹿的一举一动,它们好奇此时的鹿为何只站着不动,也没有逃亡的意图。于是就转守为攻,打算一鼓作气咬破它的喉咙。那鹿看着前面的狼飞快向自己扑来,联想到后面的狼也必定发起攻势,于是它也如离弦的箭一样垂下头冲将上前,这犄角被鹿磨得很有些尖锐,可说是日子有功。当它的犄角刺穿了狼的肚皮的那刻。它的后脚却被另一匹狼给咬住了。撕心裂肺的痛钻出鹿的身躯,它大叫,挣扎着,想用角扭头刺那狼,却怎么也构不着。突然间另一只后腿向后一伸,那力度相当于后跃奔前的爆发力,只听见狼呜欧一声经已倒地。狼牙断裂,鲜血溢满嘴缘。可是鹿的一腿却已残废了,只剩下三只腿作支撑,那意味着它再也跑不出凌驾于其他野兽的速度了。

但此刻的鹿似乎没有伤心绝望,它明白仅靠一种技能是难以在这环境之中生存的。如今它的确少了一种让它有效逃亡的工具——奔跑。却换来了两种能够克敌制胜的防身武器,锐利的犄角跟后腿的反弹。虽然日后鹿将会遇上更大的生存挑战。但如果对于生命失去信心,只渴望不断逃亡的话,那就永远对抗不了逆境。在这点上,鹿确实比只懂得躲藏的蜗牛优胜许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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