室外停车场施工方案
2025-06-08 室外停车场施工方案室外停车场施工方案(经典17篇)。
⬔ 室外停车场施工方案 ⬔
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停车设施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冀政办字〔20xx〕19号)文件要求,为推动停车设施建设发展,优化停车设施管理模式,改善城市停车环境,解决停车难问题,促进城市基础设施高质量发展,提升城市管理水平,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省第十次党代会、省委经济工作会议部署,严格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按照规划引领、分类施策、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建管并重、创新发展的原则,深入挖掘可利用土地、地下空间等资源,科学规划建设城区停车设施。面向社会有序开放机关单位内部停车场,逐步清退路内停车泊位,切实解决停车难、收费乱问题,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工作目标。城市新建建筑严格执行配建停车位标准,老城区、老建筑尽力补配补建停车位。推动城市公共停车设施建设,到20xx年底,新增城市公共停车位不少于10000个。通过持续推进公共停车设施建设和实施棚户区、城中村改造补建配建停车位,逐步降低路内停车位比例。到20xx年,基本建成以配建停车设施为主、路外公共停车设施为辅、路内停车为补充的城市停车体系。推进智慧停车管理和资源共享,中心城区、商业区、办公区、交通枢纽等重点区域停车需求得到显著改善,各类资本广泛参与,停车资源高效利用,城市停车规范有序。
二、主要任务
(一)加强规划引领,保障土地供应。
1.科学规划布局停车设施。各县区要充分结合辖区内实际情况,依据城市发展战略,根据国土空间规划和交通体系规划,科学编制和完善本辖区停车设施专项规划。确定停车设施发展总体目标,明确未来几年停车设施布局、规模、标准和建设时序。按照差别化供给策略和集约紧凑发展模式,综合考虑城市功能、人口、土地、交通等因素,合理划定停车分区,科学确定差别化的停车设施发展政策、供给和管理策略。以社区、街道、商圈为单位,测算城市中心区结构性停车位供需数量,合理布局停车设施,解决结构性供需矛盾。
新编控制性详细规划要依托经依法批准的专项规划对规划落实及建设用地进行管控,作为停车设施建设和管理的依据,严格执行。市、县(区)两级分别建立专项规划实施情况评估机制,以年度为时间节点,评估规划落实情况,根据评估情况,及时调整工作措施,保证规划项目落实落地。
2.保障停车设施用地供应。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要结合实际,抓紧研究出台我市土地分层开发实施细则,细化停车设施供地政策,各县区要结合实际情况,完善本级停车设施用地供应策略。停车设施用地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可采取划拨方式供地;不符合的.,应采取有偿使用方式公开出让,鼓励采取长期租赁、先租后让等方式供地。统筹考虑现状及未来停车供需关系,在规划阶段为中心城区、商业区、学校、医院、交通枢纽等重点停车难区域,预留公共停车用地条件和建设空间。鼓励盘活存量用地建设停车场,对利用存量建设用地从事停车场建设,各县区要制定相关鼓励政策。
(二)分类推动建设,加大设施供给。
1.加快补齐公共停车设施缺口。持续开展公共停车设施补短板行动,20xx年全市新增公共停车位10000个以上,中心区建设比例不得低于年度任务的40%。重点在城区中心区的大型商业、医院、车站、学校等各类公共服务中心、大型公建设施附近,挖掘可利用土地、地下空间等资源,统筹安排公共停车设施建设项目。各县区政府要将停车设施用地选址纳入年度用地计划,保障公共停车设施建设用地需求。市级停车管理部门建立公共停车设施建设半月报、月通报、季督查工作制度,确保建设任务保质保量完成。
2.配足新建建筑物配建停车位。新建建筑物要严格执行城市停车设施专项规划和建筑物停车位配建标准,配建指标应符合《河北省城市停车设施配置及建设导则》规定,一律不欠新账、不留缺口。加强建设项目管理,严把建设用地规划、建设工程规划等行政许可关口,保证新建、扩建、改建建筑配建停车设施符合相应配建标准,配足停车设施。配建停车设施应与建筑物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交付使用。加强竣工验收管理,杜绝停车设施缓建、少配。
根据城市综合交通发展水平,定期对停车位配建指标进行动态调整,适度提高建筑物停车位配建标准。市相关部门要制定相关政策,鼓励新建建筑充分利用地下空间建设停车位并作为公共停车场向社会开放。鼓励新建建设项目超过停车配建指标建设停车场,超出部分设置收费停车场进行市场化运作。
3.逐步补配补建既有建筑停车位。结合城市更新行动,在棚户区、城中村改造的规划设计阶段,留足配建停车位。在老旧小区改造时,因地制宜,结合小区实际补齐配建停车位。鼓励社会资本参与老旧小区、老旧厂区、老旧街区、老旧楼宇更新改造,结合片区综合治理和停车资源共享等方式,创新停车设施共建共享共管模式,各县区可因地制宜制定具体办法。
4.加快清退超配路内停车位。通过持续推进公共停车设施建设和实施棚户区、城中村改造补建配建停车位,尽快置换清退超配的路内停车位,力争到20xx年底,路内停车位比例降到5%以下。定期分析路内停车位对交通的影响,一路一策、一位一研,对使用率低、严重影响交通的路内停车位,逐年缩减、合理清退,保证人行道、自行车道的连续性、安全性。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城市道路范围内设置停车位。
5.充分利用城市地下空间。充分挖掘利用城市公共绿地、公共广场、学校操场、公交场站等用地的地下空间,规划建设公共停车设施,保证地下与地上设施统筹兼顾。做好人防工程建设规划与城市停车设施专项规划的有效衔接,各县区要建立人防工程项目台账,充分分析研判,在满足战时功能布局前提下,充分考虑城市停车服务功能,加大改造和利用力度,用于补充建筑物配建停车位或城市公共停车位。力争20xx年利用人防工程新增一批停车泊位,20xx年以后,按照“平战结合”的原则,持续将适合停车的人防工程改造为停车位。
6.推进立体停车设施建设。各县区要大力推动立体停车设施发展,制定建设管理和用地支持政策、激励措施,在符合规划要求前提下,充分利用城市各类边角空地和地下空间,大力推进机械式立体停车场、停车楼建设,并做好临街停车设施立面美化,与周边环境相协调。及时总结建设经验,扩大立体停车设施服务范围,推动城市立体停车设施发展。各县区每年新建公共停车泊位中,立体停车设施泊位原则上占比不得低于20%。
(三)规范停车管理,提高使用效率。
1.推动停车设施资源共享。充分发挥既有停车位效能,在加强安全管理的前提下,积极探索机关、事业单位停车位共享机制,有序盘活其余单位停车资源。推动企业单位、商业设施、写字楼、体育场馆等停车设施在夜间空闲时段向社会开放,可由专业停车企业统一经营,实行有偿使用、收益分享经营模式。各县区政府要摸排辖区内有富余停车位的小区,以政府为主体或推动社会资本参与,购买或租赁这一部分停车泊位供社会使用,降低配建停车位空置率。
2.加强停车秩序管理。各县区要健全停车管理工作机制,制定统一规范的经营管理政策,合理制定并公布政府定价管理的停车服务收费标准。逐步开展公共停车设施备案工作,规范公共停车设施备案标准和流程,强化停车基础信息数据采集、更新。各级管理部门要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及时受理处置群众对停车管理方面的投诉、举报。严厉打击占用公共资源私设停车位行为,加强对违法占用道路停车、僵尸车等查处力度,维护良好停车秩序。依法查处违法停车行为,对重点区域实施限时停车、即停即走等管理措施,提升停车位周转率。
3.推行城市智慧停车服务。应用大数据、物联网、人工智能等现代信息技术,完善城市智慧停车管理平台系统,进一步推进全市经营性停车场数据接入工作,统筹路内、路外停车资源,实现智能停车诱导、信息查询、车位预约、泊位诱导、电子支付等功能,推动停车资源共享和供需快速匹配,减少寻位绕行时间,方便群众就近停车。积极探索全市统一运营模式,督促智慧停车经营单位定期更新车位布局、泊位使用、收费标准等数据,并及时向社会公开。全面推行电子计费,实现无人值守、自动计费缴费,推广使用“ETC”“先离场后付费”等快捷收费方式。
4.提高公共交通保障能力。落实公交优先战略,大力发展公共交通,优化城市公交线网和站点布局,实现城市道路公交服务全覆盖。加大公交专用道建设和使用监管力度,增加城市中心区及交通密集区公交客运能力,确保公共交通分担率达到20%以上。加强出行停车与公交换乘无缝街接,在公路客运站和城市公共交通枢纽建设换乘停车设施,逐步形成以公共交通为主的城市出行结构,引导公众绿色出行。
三、政策措施
(一)简化行政审批程序。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简化城市停车设施投资、建设、经营手续办理程序,提高工作效率。对小型停车设施项目和利用自有土地建设的停车设施项目,实行备案制。既有停车库(楼)内部改造为机械式立体停车的,可按照特种设备管理要求办理安装告知、监督检验、使用登记等手续,不再办理用地规划、工程规划、施工许可等手续。
(二)完善差别化收费机制。发改部门结合实际制定或完善具体的差别化收费政策,逐步推行不同区域、不同位置、不同车型、不同时段停车服务差别收费。综合考虑交通拥堵状况、公共交通发展水平等因素,在中心城区、商业区、交通枢纽等重点停车难区域实行高收费,城市外围实行低收费,一般区域正常收费。同一区域内,按照“路内高于路外、繁忙时段高于空闲时段”的原则,进一步细化差别化收费标准。
(三)完善投资经营激励政策。对停车需求大、收益较好的中心区、交通枢纽等区域的停车设施,鼓励社会资本以市场化投资为主开发经营,重点建设立体停车场或既有停车场实施“平改立”改造。对停车需求较小区域的停车设施,可通过合理确定收费标准、政府适当让渡项目收益权等方式,吸引社会资本参与。推动停车产业化发展,在符合相关规划、不改变用地性质、不减少停车泊位的前提下,允许配建一定比例的附属商业面积,具体比例由各县区政府确定。
(四)完善停车法规标准体系。健全停车管理法规体系,推动编制或修订地方性停车设施建设管理法规,抓紧出台《张家口市停车场管理条例》,在立法权限范围内,结合城市交通管理实际,清理不符合停车设施建设管理要求的规章制度,为依法治理城市停车提供法治保障。健全停车设施标准体系,编制或修订停车设施配建标准,制定完善智慧停车管理标准、停车设施运营规范、停车管理服务规范等,为全面提升城市停车管理水平提供支撑。
四、组织保障
(一)落实主体责任。各县区政府是停车设施规划建设管理的责任主体,要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强化主管部门责任,明确相关部门职责和时间表、路线图。要结合实际,加大工作力度,按照“一城一策”的原则,抓紧制定各县区停车设施规划建设管理工作方案,加快解决停车难问题。
(二)强化统筹协调。建立停车管理统筹协调机制,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城管执法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行政审批局、市人防办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对全市停车设施治理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指导,共同研究政策,解决重大问题。各县区政府、经开区管委会、各管理区委员建立相应工作机制,统筹负责本地停车管理工作,形成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的城市停车治理格局。
(三)强化督导调度。各县区政府、管委会要加强对辖区内有关部门的工作检查和考核评价,加强督导调度,层层压实责任。对工作开展不力、弄虚作假、问题整改不到位的严肃追责问责。市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对各县区工作推进情况定期开展督导检查,督促各县区落实主体责任,推动城市停车治理能力提升。
(四)加大舆论宣传。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对停车设施治理工作进行全方位宣传报道,宣传先进经验和典型做法,营造政府关心、社会关注、群众关切的良好环境。开展群众参与体验活动,充分吸收广大群众意见建议,不断优化改善城市停车环境,有效提高群众的获得感、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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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强力推进我市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深入开展,规范城市人行道等区域交通秩序,改善城区交通环境,进一步提升城市管理水平,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停车难、停车乱”问题,根据**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总体方案要求和市政府交通秩序专项工作会议精神,结合工作实际,决定在全市开展城区人行道等区域交通秩序专项整治,方案如下:
一、总体目标
按照“属地管理、部门联动、疏堵结合、综合整治”的原则,通过引导教育文明停车、增加停车泊位供给、完善交通管理设施、规范车辆停放行为、严查重罚各类违法停车行为,进一步规范人行道等区域交通秩序,提升道路通行能力,实现“停车规范、同向有序、安全畅通”的工作目标。
二、整治范围
本次整治区域范围主要包括:人行道、城市广场、公共绿地、盖板及沿街商场、酒店、宾馆、商铺门前广场等相关区域范围。
三、整治内容
(一)重点整治机动车、非机动车在人行道、城市广场、公共绿地、沿街商场、酒店、宾馆、商铺门前等公共区域乱停放行为;
(二)重点整治车辆清洗维修、二手车销售、占道经营、马路工厂等违规行为;
(三)重点整治“僵尸车”乱停放或长期占据公共停车泊位行为;
(四)重点整治私设地锁、锥筒、隔离墩等道路障碍物等行为;
(五)重点整治临时停车泊位及停车场内一车占多位、非同向停车等不规范停车行为。
四、管理标准
(一)依据《城市道路路内停车泊位设置规范》(GA/T850-2009)(详见附件4)在城市非机动车道(人行道)、大型宾馆、商场、酒店门前广场和公共广场等区域施划机动车停车泊位和非机动车停车泊位(详见附件5),设置同向停车标识;做到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在划定泊位内同向停车,停车场标识清晰,管理规范有序。
(二)借鉴省内城市管理经验,在城市主次干道两侧人行道、公共广场、游园、绿地设置白蓝色、白绿色相间的道路硬职离设施(详见附件5),避免机动车、非机动车占压人行道、绿地、盖板、游园等公共区域,做到还路与民,通行顺畅。
(三)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各区(管委会)、城管、公安、交警、商务、旅游、交通、房产、教育、卫计委等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安排责任单位对人行道、商场、宾馆、酒店、学校、医院门前、周边停车秩序进行管理,开展宣传引导;组织执法人员依法对乱停放行为进行查处,共同做好城市静态交通秩序管理。
五、工作分工
(二)市公安局:组织、安排公安交警部门在其职权范围内开展车辆乱停乱放专项整治,联合城管、交通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加大对违停车辆的查处力度,依法处罚,依法打击长期霸占停车位、阻挠执法等违法行为。
(三)市建委:依据《**市中心城区停车场专项规划》、《**市主城区停车场三年(2017-2019)规划建设方案》等规定,加大公共停车场和停车设施的建设力度,增加停车场和停车泊位供给。做好游园、广场等区域的硬隔离设施的设置工作,杜绝车辆驶入和乱停放。
(四)市城管局:负责组织安排各区城管局(分局)开展车辆乱停放专项整治宣传教育、劝导疏导、依法处罚,联合公安交警、交通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取缔私设地桩地锁等道路障碍物,加强非机动车等在人行道、宾馆、商场、酒店、广场等区域乱停放的专项执法,实施严管重罚,对严重违章的联合交警等部门,对其进行强制拖离。
(五)市商务局:指导、督促大型商场、超市、集贸市场等经营性场所门前停车泊位施划、停车标识标牌设置,加强停车秩序规范管理。
(六)市房管局:指导、督促物业管理单位做好沿路小区门前广场停车场停车泊位施划、停车标识标牌设置,加强停车秩序规范管理。
(七)市交通局:负责开展管辖范围内的站前广场、换乘中心等公共场所停车位施划、硬隔离设施设置,督促管理人员加强停车秩序管理,配合公安、城管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整治出租车、“黑车”等随意占道停放载客行为。
(八)市卫计委:指导、督促各类医院等医疗机构门前广场和医院内停车泊位施划、停车场建设管理及硬隔离设施设置,督促管理人员做好宣传教育、引导规范工作,加强停车秩序管理。
(九)市旅游局:负责指导和督促星级酒店、宾馆等门前广场和停车泊位施划、停车场管理及硬隔离设施设置,督促管理人员做好宣传教育、引导规范工作,加强停车秩序管理。
(十)市文明办:结合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要求,会同市城管办对人行道等区域车辆交通秩序专项整治工作进行检查、指导和督查,并将此项工作考核结果作为“淮南市文明单位(标兵)”评选重要依据之一。
六、方法措施
(一)宣传发动,教育劝导。各县区、各部门要围绕交通秩序整治工作内容,组织新闻媒体跟踪报道和专题讨论,宣传整治行动意义、目标和措施,正确引导社会舆论,发动广大群众积极举报违停行为,培养市民文明停车习惯。利用公益广告、制作悬挂条幅、商户电子屏播放宣传口号、发放法律法规宣传单、网站及公众号自媒体宣传等,扩大宣传效果,为专项整治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摸排登记备案辖区各类停车场,召集停车场所有人(管理人)进行一次全面整治工作宣传和停车场规范管理教育,加强停车场规范管理。公安、城管、交通等执法部门在执法管理和劝导服务时,要进行面对面宣传教育,普及法律知识,引导劝导规范停车。
(二)施划泊位,增加供给。各县区政府(管委会)全面排查城区主次干道机动车、非机动车泊位施划情况,依据公安部公共安全行业标准《城市道路路内停车泊位设置规范》及有关规定要求,科学合理施划机动车、非机动车停车泊位及标志标线,安装人行道硬隔离设施,标志标线残缺不全的重新施划增设。各相关部门指导和督促有关企事业单位开展停车泊位施划、停车场建设,增加有效泊位供给。
(三)完善设施,隔离禁停。各县区政府(管委会)要根据各道路实际,制定具体措施,设置人行道等区域硬隔离设施,实施强制隔离禁停。新划停车泊位的同时施划同向停车引导线;对原有停车泊位,根据实际增划停车引导线。各相关部门指导和督促有关企事业单位开展停车泊位施划、停车场标识标牌清查,安装人行道硬隔离设施,增设或更换设置同向停车标识牌,保证每个路段和每个停车场至少2块同向停车标识牌。
(四)联合执法,严管重罚。公安、城管、交通等部门既要根据职责各司其职,又要及时开展联合执法,形成合力。对驾驶人不在现场的,一律拍照固定证据,张贴《违法停车处理通知书》,依法处罚。对“僵尸车”、销售二手车、占道修车等经通知拒不驶离、无主机动车和非机动车等,依法强制拖离。当事人不主动接受城管部门处罚的,城管部门要根据有关规定及时移送交警部门处理。
七、工作步骤
专项整治工作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部署阶段(2018年8月10日—20日)。召开专项会议,对整治行动进行动员部署。充分运用各类宣传媒体,在全市整治行动的内容和要求,营造整治浓厚氛围。
(二)重点突破阶段(2018年8月21日—9月10日)。
1、重点在淮河大道、洞山大道、舜耕路、朝阳路、龙湖路、广场路、国庆路、泉山路、蔡新路等29条“路长”包保责任路段两侧人行道、绿地、广场、游园设置道路硬隔离设施,科学施划停车泊位。
2、重点规范宾馆、商场、酒店门前停车秩序,各管理单位自行对门前停车场施划机动车、非机动车停车泊位,施置同向停车标识、标牌、指向箭头,安排人员进行管理,引导车辆有序停放。
3、重点整治29条“路长”包保路段两侧人行道、绿地、广场、游园、宾馆、商场、酒店门前停车秩序,依法进行处罚、拖离乱停放车辆。
(三)全面整治阶段(2018年9月11日—9月30日)。
各县区、各责任部门根据前期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进一步细化、优化专项工作措施,向城区其它路段全面延伸,结合全市交通秩序专项整治“百日行动”,在城区全面开展人行道等公共区域车辆乱停放专项整治工作。
(四)长效管理阶段(2018年10月1日起)。对专项整治情况进行总结,对反弹现象进行持续整治,建立“教育引导、泊位停放、隔离禁停、严管重罚”四位一体的管理模式。深入研究人行道等公共区域交通秩序管理中存在的深层次问题,建立完善城区人行道等公共区域静态交通秩序长效管理机制。
六、工作要求
(二)加强宣传引导。各县区、相关部门单位要通过媒体呼吁和提醒市民文明停车、跟进宣传整治进展情况、曝光不文明行为,通过公益广告、宣传车、宣传资料、短信、电子显示屏等媒介全方位宣传,营造良好整治氛围,引导社会各界理解支持城区人行道等区域交通秩序专项整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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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车场建设方案
一、引言
在城市化的进程中,人口的不断增加导致了交通压力的增大,停车难问题愈发凸显。为了解决这一问题,停车场的规划与建设变得尤为重要。本文将从停车场的选址、设计、管理等方面,为大家提供一套专业的停车场建设方案。
二、停车场选址
停车场选址是整个建设方案中至关重要的一环,一个合理的位置可以提高停车场的利用率,并便于市民的出行。在选址过程中,需要考虑以下几个因素:
1. 交通便利性:停车场应位于交通枢纽附近,与公交、地铁等交通工具相连。这样便于市民的出行,提高停车场的使用效率。
2. 周边环境:停车场周边应尽量避免住宅区和商业中心,以减少对居民和商家的影响。同时,要考虑周围是否有足够的商业设施、医疗设施等,以便市民在停车的同时可以方便地满足其他需求。
3. 地形条件:停车场选址时需要考虑土地是否平整、排水是否良好,以确保停车场的建设顺利进行并保持良好的使用环境。
三、停车场设计
停车场的设计应根据周边环境和需求来进行,主要包括泊位数量、停车布局、出入口设置等。
1. 泊位数量:根据周边需求和预计的车辆流量,合理确定停车场的泊位数量。一般来说,应以满足日常需求为主,适当考虑到特定时段的高峰情况。
2. 停车布局:停车场的停车布局应合理,以确保车辆之间的通行畅顺。不同车位之间应保持足够的距离,以便司机方便驶入和驶出。同时,考虑到行人通道和逃生通道的设置,确保安全。
3. 出入口设置:停车场的出入口应设在交通流量较大的地方,尽量减少交通阻塞。设计合理的出入口布局以及科学的信号灯控制系统,有助于缓解交通压力。
四、停车场管理
停车场的管理是保证停车场顺利运行的重要环节,合理的管理可以提高停车场的利用率和服务质量。
1. 收费系统:停车场应配备先进的收费系统,如自动识别车牌、自动收费机等。这样可以提高收费效率,减少人工操作,方便市民停车。
2. 安全设施:停车场应配备监控设备,确保停车区域的安全。同时,应设置灭火器材,并保证逃生通道畅通,确保停车场在紧急情况下有良好的应对措施。
3. 环境管理:停车场要保持干净整洁,定期清理垃圾,保持良好的环境卫生。同时要合理设置绿化带,增加停车场的美观度。
五、结语
停车场的建设是城市交通管理中不可或缺的一环。只有通过科学合理的选址、设计和管理,才能提高停车场的利用率,减少停车难问题的发生,为市民提供更好的停车服务。希望通过本文提供的停车场建设方案,可以为相关部门和机构提供一定的参考,促进城市停车设施的规范建设与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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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引言
随着城市化的不断推进,越来越多的汽车进入人们的生活,停车问题逐渐成为困扰城市居民的一大难题。传统的停车方式已经不能满足日益增长的停车需求,停车位紧张、停车过程繁琐等问题愈发凸显。因此,为了解决这一问题,很多城市开始推行停车场系统解决方案。
二、停车场系统的组成
停车场系统一般由以下几个基本组成部分构成:停车进出口管理系统、停车计费系统、车位导引系统和监控系统等。
1. 停车进出口管理系统
停车进出口管理系统是停车场系统的核心部分,它负责进出口车辆的自动识别和车辆通行控制。通过高科技的摄像头和识别系统,可以自动识别车牌号码,并对车辆的进出进行记录。同时,该系统还能与车主的手机App或停车卡等设备进行连接,实现电子支付和预约停车等功能。这样就大大提高了停车场的车辆通行效率,避免了人工收费带来的拥堵和纠纷。
2. 停车计费系统
停车计费系统主要负责对进入停车场的车辆进行计费管理。它能根据车辆的停放时长和停车区域等信息,自动计算出停车费用,并提供多种支付方式供车主选择,比如现金、支付宝、微信支付等。同时,该系统还可以与车位导引系统进行配合,指引车主快速找到停车位,提高停车效率。
3. 车位导引系统
车位导引系统是停车场系统中非常重要的一个部分,它能通过灯光、屏幕等方式实时显示车位的使用情况,帮助车主快速找到空余车位。这不仅提高了停车的便利性,也节省了车主寻找停车位的时间和精力。
4. 监控系统
监控系统在停车场系统中起到了安全保障的作用。通过摄像头和监控设备,可以对停车场内部和周边进行全天候的监管,及时发现并处理各种安全问题,如车辆碰撞、人员滞留等。同时,监控系统还能记录车辆的进入和离开信息,为车主提供安全可靠的停车环境。
三、停车场系统的优势
停车场系统解决方案的引入,有效地解决了传统停车方式存在的问题,带来了许多优势。
1. 提高停车效率
传统的停车方式往往需要倒车、寻找停车位等步骤,十分繁琐。而停车场系统结合了车辆自动识别和车位导引等功能,可以让车主更加快速地停车和取车,大大提高了停车效率。
2. 提升用户体验
停车场系统可以通过手机App等方式与车主进行连接,提供电子支付、预约停车等功能,使停车过程更加便捷和智能化。车主无需排队等候,可以随时通过手机查询车辆位置和缴费情况,大大提升了用户的停车体验。
3. 降低停车管理成本
传统停车管理方式需要大量的人力资源,如收费员、巡逻人员等。而停车场系统的引入,可以实现自动识别和计费,节省了大量的人力成本。同时,停车场系统还能提高车位利用率,减少停车位闲置时间,进一步降低了停车管理成本。
4. 提高停车安全性
停车场系统的监控系统可以实时监视停车场内的情况,及时发现各种安全问题,并提供证据,便于处理纠纷和追溯责任。同时,车位导引系统能减少车辆在停车场内的行驶和调头次数,减少了意外事故的发生。
四、案例分析
上海市某停车场在实施了停车场系统解决方案后,取得了显著效果。该停车场通过车牌识别、智能计费等功能,实现了车主自助停车和自助取车,并与手机App进行连接,实现了电子支付和预约停车等功能。这不仅大大提高了停车效率,还提升了用户体验。同时,停车场还实施了车位导引系统,车主可以通过屏幕查看停车位的使用情况,快速找到空余车位,减少了车辆在停车场内的行驶和调头次数,提高了停车安全性。
五、结论
停车场系统解决方案为城市的停车问题提供了一种高效、便捷和安全的解决方案。它通过引入先进的技术和管理手段,加强了停车场的自动化和智能化程度,提高了停车效率和用户体验,降低了停车管理成本,提高了停车安全性。相信随着科技的不断进步,停车场系统解决方案将会进一步完善,为城市居民的出行带来更多便利和舒适。
⬔ 室外停车场施工方案 ⬔
随着城市交通的发展,停车问题逐渐成为了一个棘手的难题。在繁忙的城市中,停车位严重不足,加上车辆数量的不断增长,给城市居民带来了很大的不便。为了解决这一问题,停车场的建设成为了一个重要的举措。然而,停车场建设之后又面临一个新的挑战,那就是如何收费。在这篇文章中,我们将详细探讨停车场收费方案,为城市居民提供更加方便快捷的停车体验。
首先,针对不同的停车场类型,我们可以制定不同的收费方案。对于一些位于市区的停车场,由于车辆流量大,停车位紧张,可以采取按时计费的方式。比如,每小时5元的标准收费,前2小时内免费停车。这样一来,可以鼓励车主尽快完成各种事务,给其他车辆腾出停车位,同时也能保证停车场的周转率以及收入。
其次,对于一些位于市郊地区的停车场,我们可以借鉴公共交通的收费方式,采取按里程计费的方式。车主在入场时拿到一个计费卡,停车场内设有计费站,车主在离开停车场时出示计费卡,并按照行驶的里程进行收费。这样一来,不仅可以根据实际停车时间来收费,还能够鼓励车主尽量减少不必要的路程,避免拥堵。
此外,我们还可以考虑引进电子支付系统,实现无现金收费。通过在停车场入口处设置自助操作终端,车主可以通过支付宝、微信等手机支付平台扫码支付停车费用,无需现金交易。这样一来,不仅提高了停车场收费的便利性,还能够减少一些不必要的行政程序。
另外,我们还可以考虑根据车型不同制定不同的收费标准。比如,对于高档豪华车,可以适当提高收费标准,以便更好地利用停车资源,同时也能够增加一定的收入。而对于环保车辆,可以给予一定的优惠政策,既能够鼓励市民购买环保车,也能够推动城市的低碳发展。
此外,我们还可以考虑采用分时段收费的方式。比如,对于非高峰时段,可以实行较低的收费标准,吸引更多车主选择在非高峰时段停放车辆,减少高峰期的拥堵。而在高峰时段,可以适当提高收费标准,以鼓励车主尽快离开停车场,给其他车辆让出空间。
最后,我们还可以考虑建立停车场共享系统,实现停车场之间的资源共享。通过建立一个统一的停车场管理平台,车主可以方便地找到附近的停车场,并预定停车位。这样一来,不仅能够更好地利用停车资源,还能够提供更加全面的停车服务。
综上所述,通过制定合理的停车场收费方案,我们可以更好地解决城市停车问题,为市民提供更加便捷、快速的停车体验。从针对不同的停车场类型制定不同的收费方案,到引入无现金支付系统,再到采用分时段收费和建立停车场共享系统,我们可以从多个方面着手,努力提高城市停车服务的质量和效率。这样一来,不仅能够改善城市交通环境,还能够提升市民的出行体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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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停车场方案设计:解决城市停车难题的创新策略
引言:
如今,城市化进程加快,车辆密度不断增长,停车难题成为困扰城市居民的重要问题。为了解决这一问题,停车场方案设计成为不可忽视的环节。本文将详细探讨停车场方案设计的重要性,并提出创新策略,为城市停车难题寻找解决之道。
一、停车场方案设计的重要性
1. 提高停车效率:停车场方案设计可以优化停车区布局,合理规划停车位数量和位置,提高停车效率,缓解停车拥堵状况。
2. 提供安全保障:合理设计停车场的通道和出入口,设置有效的监控设备,增加安全防护措施,确保车辆和人员安全,减少盗窃和损坏事件。
3. 优化城市空间利用:合理规划停车场布局,有效利用现有空间,避免资源浪费,提高城市土地利用率。
二、创新策略:解决城市停车难题的实用方案
1. 引入智能停车系统:利用先进的传感技术和云计算技术,实现停车场的智能化管理。通过车牌识别、导航和预约等功能,提高车位利用率,减少停车时长。
2. 多层停车场建设:由于城市土地有限,多层停车场成为理想解决方案。在开发项目或商业区域建设多层停车场,有效提高停车位数量,减轻拥堵问题。
3. 建设地下停车场:在市中心或重要交通枢纽设置地下停车场,有效利用地下空间,减少对地面的占地压力,改善城市交通流动性。
4. 倡导共享停车模式:推广共享停车模式,通过预约停车位、共享停车位等方式,减少车辆闲置时间,提高停车位利用率。
5. 推动智能路侧停车:在城市道路两侧设立智能停车位,结合智能手机APP实时导航,引导车辆就近停车,提高城市道路停车位的利用率。
结论:
停车场方案设计是解决城市停车难题的重要环节。通过合理规划停车区布局、引入智能停车系统、建设多层和地下停车场、推广共享停车模式以及推动智能路侧停车,可以更有效地解决城市停车难题,提高停车效率,优化城市空间利用,为城市居民提供更加便捷的停车体验。在未来,随着技术的不断进步,停车场方案设计将继续创新,为城市停车问题的解决提供更多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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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进场规定
进入停车场的车辆需要具备有效证件,包括行驶证、驾驶证、保险单据等。进入车场的司机需要按照进出场各项程序办理停车手续,并把车辆停放在制定的位置。
停车场谢绝证件、手续不全及无牌车辆、残缺漏油、漏水车辆进场停放。
二:停车规定
入场车辆停放好后,车主须配合车场管理员做好车辆的检查记录,并锁好车门窗,贵重物品不要放在车上,如有遗失,车场不负赔偿责任。
进场车辆严禁在场内加油修车、试刹车,严禁任何人士在场内学习驾驶。
进场车辆如不服从管理人员指挥或未按规定行使和停放,造成本身车辆受损时,停车场概不负责:若造成他人人身、车辆或车场受损时,该车辆的车主负责赔偿,在赔偿损失前,车场有权拒绝车辆离场。
进场车辆必须按标定的交通标志行使和停放,并把车辆停放在划定的车位界限内。
进场车辆必须保持清洁,严禁在场内弃置垃圾废物,严禁在车场内乱张贴,严禁在场内吸烟。
进场车辆和司机必须遵守安全防火规定,严禁载有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品的车辆在车场停放,未经允许严禁动用场内的消防系统,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车主负责。
三:车场保管费
办理月报车辆的车主要带齐证件,在每月指定的时间到停车场管理部门缴纳保管费和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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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场停车场管理规定_商场停车场管理制度办公文秘。逾期不缴纳的车主,车场有权收回停车位使用权。
车场保管费分月保和临保两种,月保用户按月交费,临保车辆则计时交费。车场凭票据放行车辆。
车场有权在政府规定的限价内临时调整租金而无需提前通知。
四:停车场投诉
停车场员工实行持证上岗,任何用户对车场及其管理人员有意见或建议时,可口头或书面向车场办公室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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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目标:
1、学会用比较的方法区别大小明显的三个物体,辨别“最大的”和“最小的”。
2、能用排序卡将3个物体按大小差异进行正、逆排序游戏,发展观察比较能力。
3、喜欢动手操作,愿意向同伴讲述自己的排序方法和结果。
活动重难点:
学会用比较的方法区别大小明显的三个物体,辨别“最大的”和“最小的”。
并能将3个物体按大小差异进行正、逆排序,发展观察比较能力。
活动准备:
三辆汽车图片、三个糖果图片、三个甜甜圈图片,操作板;排序卡每人一套;礼物等若干。
活动过程:
1.创设“小猫咪咪过生日”的情节,引起幼儿兴趣,导入活动。
(1)出示ppt蛋糕图片和猫咪图片,引起幼儿兴趣导入活动。
师:这是谁?小猫咪咪今天过生日。咪咪要开一个生日派对。它准备去超市买一些糖果和点心。
2.引导幼儿观察小汽车,找出“最大的”和“最小的”,并引导幼儿进行正逆排序。
(1)看一看、想一想,比比三辆小汽车的'大小,找出“最大的”和“最小的”。
师:超市的停车场来了一辆小车,又来了一辆大车(出示道具汽车),咪咪开着车也到了停车场(咪咪的车)。
提问:“三辆小汽车一样吗?哪里不一样?”“那辆车最小?”“那辆车最大?”咪咪的车呢?
(2)给小汽车汽车排队,学习正逆排序。
师:我们给三辆汽车排排队吧,从笑脸这里开始排,按照从小到大的顺序排排队。那一辆车在最前面?那一辆车在最后面?那一辆车在中间?
小结:这样一个比一个大,越来越大,就是按照从小到大的顺序排排队。
提问:还可以怎样来排排队?请小朋友上来排一排。从笑脸这里开始排,最大的汽车在最前面,不大也不小的车在中间,最小的车在最后面。
小结:这样一个比一个小,越来越小,就是按照从大到小的顺序排排队。两种排队方法看上去都很整齐。
3.观察三个大小不同的糖果,学习用目测的方法正排序。
师:咪咪把车停在停车场后,就去超市买了朋友们喜欢吃的糖果。交流:这些糖果哪里不一样?你是怎么知道的?(看出来的)哪个最小?哪个最大?哪个不大也不小?
师:咪咪说请小朋友帮它把糖果按照从小到大的顺序排排队。引导幼儿从有笑脸的一边开始排,并说出排序规律。
4.观察三个大小不同的甜甜圈,学习利用重叠法,进行逆排序。
师:咪咪还买了一些香喷喷的甜甜圈。
讨论:“这些甜甜圈哪里不一样?”“除了颜色不一样,还有哪里不一样?”“还可以用什么方法比较大小?”(前后放在一起比一比)师:咪咪说请小朋友帮它把甜甜圈按照从大到小的顺序排排队。
5.借助“车库停车”情节,练习一一对应。
师:咪咪买完东西回到家,朋友们也开车来了。停车场还有三个空着的车库,有几个车库?这三个车库大小一样吗?几号车库最小?3号车库呢?2号车库呢?味咪他们怎样停车呢?请小朋友帮忙把车停进车库里。
小结:汽车停在大小合适的车库最整齐。
6.借助“整理礼物”情节,幼儿操作,练习按大小排序。
(1)咪咪今天还收到了许多朋友送的礼物,请小朋友从礼物盒中选礼物,按照从小到大或从大到小的顺序贴到卡片上。只要小朋友能把礼物整理好,咪咪说就把礼物送给大家。
(2)交流分享:请小朋友相互交流操作结果。你选的是什么礼物?你是按照什么顺序排队的?
活动延伸:
把活动材料投放到活动区,幼儿用礼物卡继续练习按照大小规律进行排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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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和汽车拥有量的不断增加,停车难成为城市中普遍存在的问题之一。为了解决这一问题,停车场的收费管理变得尤为重要。本文将详细介绍一种高效、智能的停车场收费管理方案,旨在提高停车场的利用率和用户体验。
一、智能停车场管理系统的构建
建设智能停车场管理系统是实现高效管理的关键。该系统通过利用现代科技手段,使停车场具备自动化、数字化、智能化的特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车辆进出管理:通过安装车辆识别设备,如摄像头或传感器,来自动识别进出停车场的车辆信息,实现无人工干预的自动进出管理。同时,记录车辆进出时间和停留时间,为后续计费提供准确数据。
2. 车位管理:在停车场的每个车位上安装传感器,通过实时监测车位状态,如有无车辆占用,使车主可以通过手机APP或显示屏准确了解哪些车位有空闲。
3. 收费系统:通过与车辆进出管理系统的数据互通,计算车辆停留时间,并根据设定的费率标准自动生成停车费用。车主可以通过手机APP或线下收费机制进行支付。
二、停车场收费管理的优势
采用智能停车场管理系统的收费管理方案有以下几个优势:
1. 提高车位利用率:通过实时监控车位状态,车主可以准确选择有空位的停车场,提高车位利用率。同时,系统可以根据车位利用率,智能调整费率,使停车场的收益最大化。
2. 优化停车流程:无需人工收费,自动化的收费流程可以有效减少车主等待时间,提高停车效率。车主可以通过手机APP提前预约车位,避免在停车场周边游荡寻找车位的不便。
3. 提升用户体验:通过智能停车场管理系统的实时监控和支付功能,车主可以随时了解停车场的情况,并方便地支付停车费用。同时,系统可以记录车主的习惯,为车主提供个性化的停车服务,提升用户体验。
4. 提高管理效率:智能停车场管理系统能够自动化地完成车辆进出监控、车位管理和费用计算等工作,减少人员投入,降低管理成本。系统也可以生成详细的报表,为停车场的管理决策提供数据支持。
三、安全与隐私保护
在构建智能停车场管理系统时,安全与隐私保护是不可忽视的问题。为确保车主的权益和数据安全,需采取以下措施:
1. 数据加密:采用高强度的加密算法,对车主的个人信息和支付数据进行加密处理,确保数据传输和存储的安全性。
2. 访问控制:设立严格的权限管理机制,限制只有授权人员才能访问和修改停车场管理系统的数据。
3. 安全监控:安装安全监控设备,实时监测停车场内的安全情况,预防恶意破坏和盗窃行为。
4. 法律合规: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明确停车场管理方与车主之间的权责关系,让车主对智能停车场管理系统产生信任感。
本文详细介绍了一种高效、智能的停车场收费管理方案。通过建设智能停车场管理系统,车主可以享受车位利用率提高、停车流程优化和用户体验提升等多重优势。在实施过程中,需注重安全与隐私保护,确保车主的权益和数据安全。相信未来的停车场收费管理将越来越智能化,带来更好的用户体验和城市交通管理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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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加强停车场的规划、建设和管理,改善道路交通状况,保障城市交通协调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停车场,是指供各类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停放的公共停车场、专用停车场、道路停车场(含临时停车场)和院内停车场。
第三条济宁市城市规划区停车场的规划、建设和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市公安局负责停车场的监督检查工作,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具体负责济宁市城区规划区停车场的管理工作。规划、建设、工商行政管理、物价、税务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停车场管理的有关工作。
第五条鼓励单位和个人投资建设开办公开停车场,实行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
第六条市规划局应会同公安、建设部门按照城市规划的要求编制停车场建设规划,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
第七条新建、改建、扩建大型宾馆、饭店、商店、体育场(馆)、影(剧)院、展览馆、图书馆、医院、旅游场所、车站、居民小区等公共建筑和繁华商业街(区)的,建设单位应按照停车场建设划配建、增建停车场。停车场竣工后,须经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参加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配套建设的停车场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同时交付使用。
建设单位未按照前款规定规划建设停车场的,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不予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现有大型公共建筑未按规定配建停车场的,应补建停车场或与其他单位联合建设停车场。
第八条根据车辆停放需要,须在支路、繁华商业街道、小区街道等设置临时停车场的,应由公安机关会同规划、建设部门统一确定,并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监督施划临时停车泊位。封闭住宅小区院内停车场的经营者,应当接受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的监督管理。
第九条按照停车场建设规划建设的.停车场,未经批准,不得擅自改变使用用途。
因特殊情况,确需关闭停车场的,应经公安、规划部门批准。
第十条拟经营公共停车场的单位或个人,应经公安、规划部门同意,并到工商行政管理、税务部门办理有关手续后,方可从事公共停车场经营活动。
第十一条公共停车场经营者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服从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的管理,按照营业执照规定的范围经营;
(二)使用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统一监制的停车场标志和车辆停放保管凭证;
(三)在停车场醒目位置悬挂价格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收费许可证及其统一监制的标价牌;
(四)按照价格主管部门核定的收费项目、标准收费;
(五)使用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统一领取的地税部门监制的通用定额发票;
(六)公布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的投诉电话号码,公开管理制度;
(七)配备与其车辆停放规模相适应的照明、通讯、消防和安全设施;
(八)保持车辆停放有序,环境整洁;
(九)对进出车辆进行查验、登记,防止车辆丢失;
(十)发生火警、抢窃、交通事故等情况,应当采取相适应的紧急措施,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十一)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遵守的其他规定。
第十二条专用停车场拟向社会提供车辆停放有偿服务的,其经营者应按照本办法第十条的规定办理。
第十三条在停车场停放车辆者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接受停车场工作人员的指挥调度,按照停车场交通标志线有序停放车辆;
(二)机动车停车后关闭发动机;
(三)按照规定支付车辆停放保管费;
(四)爱护停车场内的各种设施。
第十四条机动车和非机动车需要临时停车的,应在统一设置的临时停车场停放,不得擅自占用车行道、人行道、广场和路边空地。
第十五条道路两边的单位确需占用公共场所临时停放职工、学生的车辆的,应经公安、规划部门批准。
第十六条停车场经营者不给付发票的,车辆停放者有权拒绝支付车辆保管费。
第十七条停车场经营者违反价格行政管理部门的规定增加收费项目、抬高收费标准的,车辆停放者有权向价格行政管理部门和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进行投诉或者举报。
第十八条违反本办法规定、建设单位未对建设的停车场组织竣工验收,擅自交付使用或验收不合格交付使用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责令改正,处工程合同价款2%%以上4%%以下的.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九条违反本办法规定,停车场经营者不执行政府定价的,由价格行政管理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的规定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行,可以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可以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
第二十条停车场因管理不善造成车辆丢失或损坏的,停车场经营者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第二十一条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也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二十二条县(市)城市规划区停车场的规划、建设和管理可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二十三条本办法自20xx年2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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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车场监控系统方案随着城市人口的不断增加和机动车的普及,停车问题成为城市管理的重要问题。而停车场作为人们的停车场所,不仅需要方便快捷的停车服务,还需要安全可靠的监控系统来保障车主的财产安全。因此,如何设计一套高效的停车场监控系统成为了一个热门话题。
一、需求分析
在停车场监控系统方案的设计之前,需先进行需求分析。停车场监控系统需要满足以下几个方面的需求:
1.视频监控:监控所有进出口和停车位,实时记录车辆及人员动态情况。
2.车辆识别:在入口设备进行车辆识别,记录车辆进出时间等信息,以便于管理。
3.智能管理:通过智能化管理平台,实现车位的分配、预约和使用等功能。
4.报警功能:当有可疑行为或车辆出现异常情况时,自动报警并通知管理人员。
5.稳定性:监控设备需要具备稳定、可靠的特性,保障系统长时间、连续运行。
二、方案设计
基于以上的需求分析,停车场监控系统的方案设计可以分为三个模块:硬件设备模块、软件平台模块和巡检维护模块。
1.硬件设备模块
硬件设备模块包括视频监控摄像头、车辆识别相机、车位指示灯等。其中,视频监控摄像头应该覆盖所有进出口和停车位,以便于实时监控车辆和人员动态。车辆识别相机用于记录车辆进出信息,应布置在停车场入口并联通管理平台。车位指示灯则用于辅助车辆停车,实时反馈剩余车位数量。
2.软件平台模块
软件平台模块是停车场监控系统的核心,它包括管理平台、车位分配系统、车辆识别系统、报警系统等。其中,管理平台负责停车场整体管理,包括车位分配、预约和使用等功能。车位分配系统则通过智能化技术,自动分配车位,提高管理效率。车辆识别系统则通过自动识别技术,自动记录车辆进出信息,提高管理的精准度。报警系统则通过智能识别技术,自动监测场内的异常情况,自动报警并通知管理人员。
3.巡检维护模块
巡检维护模块则是监控系统的保障,它包括维护和巡检工作。停车场监控系统需要长时间连续运行,因此设备的巡检和维护是十分必要的。通过巡检维护模块不断进行设备巡查更新和维护保养,可以确保系统有较高的稳定性和可靠性,减少因设备故障或磨损产生的运维成本和人力成本。
三、总结
停车场监控系统方案设计的成功与否,主要取决于需求分析精准和方案设计恰到好处的平衡。停车场监控系统的设计应该根据停车场场地的实际情况和管理需求,充分结合技术创新和管理流程规范,提高车位分配和停车效率的同时,保障车主财产安全和停车场设备的稳定运行。通过停车场监控系统的智能化和人性化设计,可以为城市停车管理带来更高效便捷的服务,提升城市管理水平,为广大市民带来更好的出行体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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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车场是供车辆停放之场所。停车场有仅画停车格而无人管理及收费的简易停车场,亦有配有出入栏口、泊车管理员及计时收款员的收费停车场。现代化的停车场常有自动化计时收费系统、闭路电视及录影机系统。本站今天为大家精心准备了室外停车场管理制度三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室外停车场管理制度一篇
一、停车场保安员工作细则
(1)维持车场出入口秩序,保证车道畅通;
(2)车场进场秩序维护员须熟记车场守则,对进入车场的租赁客人,要热情有礼;
(3)车辆停泊后要求司机熄火将贵重物品取走,关好门窗。
(4)车场保安要合理安排停泊车辆;分清是否固定车并对号停泊;编号外的地方禁止停车;送货车辆要停泊在指定的货车停泊位;停车不能压线。
(5)固定车位不能安排其他车辆停泊;固定车离开后要将障碍锥标志放在固定车位上。
(6)禁止无关人员玩弄车辆及停留于车场。
(7)搬运人员,施工人员在车场工作,需申请并做好登记,进出物品需有秩序维护班签发的放行条,方能放行。
(8)禁止送货或搬运人员在车场闲坐、躺睡应劝其离开。
(9)熟记固定车位及月保车车辆,公司车辆牌和司机。
(10)停车场内严禁堆放任何杂物,确保场内的车辆安全出车。
(11)车主丢失停车证卡的凭车辆执照取车,并做好登记无停车证卡,又无车辆执照的一律不得取车,以防车辆丢失。
(12)防止停放的车辆被骗取走或被盗,发现可疑人员或车辆及时上报级。
(13)发生交通事故或其他突发事件,要及时报告班长、主管前往处理。对车场的设备损坏及卫生情况要及时上报秩序维护班长。
(14)不准在停车场内加油和燃放易燃物品等,禁止在停车场内修理车辆及洗车。
(15)车场管理员定时巡查车辆及登记车辆停泊车位号码,指挥车辆出入及管理卸货区秩序。
(16)对卸货车辆有权检查其送货单,禁止非卸货车辆进入卸货区,并督促卸货车辆领取卸货车辆停车证;要求卸货车辆尽快卸货,离开车场。
(17)注意取车和停放车辆的秩序,特别是在早晚上下班高峰期会出现停车和取车混乱,因此,要求取车和停放车辆的车主,遵守秩序和互相谦让,注意安全。
(18)对进入卸货区车辆进行指挥,维持卸货区秩序。
二、室外停车场运行管理细则
1、免费车辆的使用:免费车辆需由公司总经理签署后,交由物业服务部安排秩序维护班长发行免费卡。
2、停车场设固定车位及非固定车位,固定车位需对号停泊,非固定车位车辆进入停车场均采取就近泊车原则停泊。
3、月租车辆的使用
(1)有意租用月租车位的客户可与物业服务部接洽,由财务部同事全面介绍车场使用及收费情况。
(2)每月由财务部根据租约的'规定时间发单通知、催促承租人交缴租金。
(3)财务部同事与租户签订车位租赁合同,租约复印件交物业服务部部备案,同时知会秩序维护班长车位出租情况。由秩序维护班长发行月票卡。
(4)租户在缴完租金后,凭缴款单位由秩序维护班长对卡进行延期。
(5)注意事项:
A:领取月票卡时,需向财务部缴纳100元/张作为押金。
B:如因原卡遗失、损坏等原因,需重做卡时,需向秩序维护班长阐明原因并出示缴款证明后方可重新领卡,并交纳卡费。
4、时租车辆使用方法
(1)车辆驶至车场范围内向车场管理员取得泊车票进行停放车辆。
(2)车辆选择车位泊好,检查车箱内无贵重物品后锁好车门,离开。
(3)司机按车道标志指示驶入停车场。(注意服从车厂管理员指挥)
(4)离开车场时,司机应主动到车场管理员处缴费。
(5)司机在缴完费后需尽快驶离大厦停车场,以免阻塞车场出入口。
(6)泊车未到十五分钟者,免收停车费,每小时2元/小时收取。
5、卸货车辆使用方法:货车进入首层卸货时,需停泊在卸货区内;卸货车辆必须凭卸货单到出口岗亭处持驾驶证换取卸货车辆停车证,享受免费服务;半小时之内享受免费服务,超过1小时收费标准与时租车辆一致;货车收费标准与时租车辆一致;货车在卸货区泊妥后,需迅速卸下货物,并把货物运走;货物不可在停车场长时间摆放,且物品看管亦由货主自行负责;货车在卸完货物、清点完毕后,需尽快离开,以便其他货车进场;货车离场时,持卸货车辆停车证换取驾驶证或持时租卡到车场管理员缴费。
6、停车场保安维护
停车场内特设1名秩序维护员负责巡逻,维护车场秩序及治安及协助车场收费人员进行管理;
24小时闭路电视及录映,由消防中心秩序维护员负责,发现可疑人物在车场行动,立刻通知车场秩序维护员及班长前往处理。
停车场周边应加设护栏装置,便于日常管理。
7、摩托车使用方法
摩托车进场后,由停车场管理员发卡,一半悬挂于摩托车上,另一半由车主妥善保管;
(1)摩托车出场时,需由车场管理员对卡进行核对后交付存放费方可离场;
(2)摩托车主必须听从摩托车收费员安排,排放整齐;
(3)摩托车收费标准为一元一张,每月存放费30元/月;
8、车场清洁管理
(1)保持车场内各种标志牌、指示牌干净无灰尘、蜘蛛网;
(2)停车场之清洁由负责一层大厅的保洁员执行,每天定期清扫地面2次,其余时间保持地面没有垃圾、积水。
三、室外停车场应急措施
1、室外停车场发生火警--需即时通知消防中心,或打119报警。
如火势较小,可以即时用灭火筒进行扑救;
如火势剧烈,难以控制时,则协助其他人员疏散撤离。
2、如遇车辆失窃:注意保护现场,并通知保安部报警,在警察未到达现场之前先用围栏围住现场守候,同时给失主作简单记录。
3、车场发生水浸
应准备一定的沙包,以作应急之用;如发现水浸,应即时通知秩序维护班长及维修人员,进行紧急排水;调派人手用沙包进行堵截水源;如遇水管爆裂,马上到水制房关闸。
4、车场发生车祸
如发生人员损伤,需马上打“120”电话叫急救车;保护现场,并通知秩序维护班长、主管或报警;对现场进行拍照留底;疏导其他车辆,免致车道堵塞。
5、如遇与客户纠纷时
及时通知秩序维护班长,如实汇报双方损失情况;由秩序维护班长确定处理方案;尽快恢复车场正常运作;将事件报告及时反馈给物业服务部主管。
6、发现可疑人物在车场行动
先知会秩序维护班长,同时报告自身位置,待增援同事到达后上前盘问。
7、发现可疑物品
发现可疑的物品,请不要搬动,可通知秩序维护班长处理。
四、停车场收费员工作细则
在出口处设置一名收费员,专门负责车场的时租车辆收费工作。
(1)车场收费员需熟习停车场收费管理制度与程序的操作;
(2)对卸货车辆进行检查,并发给卸货车辆停车证;
(3)注意车道出入口的车辆情况,随时与车场保安保持联系。
五、室外停车场管理守则
1、进入车场
(1)必须遵守停车场内行车速度;
(2)一切车辆进入车场必须遵守车场保安指示或路标指示;
(3)遇有轮候进入车场时,应耐心等候服从保安员指挥,严禁超越前列车辆。强行进入,由此引起一切后果,由该车驾驶员负责;
(4)除非必要,不得响号。
2、离开车场
(1)在停车场出口,视情况需要,保安人员有权要求驾驶司机出示该车行驶证、驾驶证、身份证等有关证件;
(2)载货时驶离本停车场,应出示本车厂认可的放行条;
(3)出闸时,严禁不听指挥,强行驶离;
(4)车辆缴款放行后,需尽快离场,以免阻塞车道。
3、使用车场
(1)泊车不得超越一个车位;
(2)泊车妥当后请马上关引擎;
(3)泊车不得超越指定界线;
(4)用户应对自己货物负责,装卸货物应快捷,以免影响他人使用上落货区;
(5)泊车与泊车证显示车位相符,严禁乱停乱放;
(6)泊车后司机应关好车门、车窗,取走车匙,贵重物品不应留置车内。如因大意造成之损失,物业服务部概不负责;
(7)使用车场卸货,货物应尽量堆放在卸货区内,并及时运走。严禁在车道内或卸货区外一切地方卸货。如有违反,车场管理人员有权制止卸货,并责令违反在最短时间内使道路恢复畅通;
(8)车场内停泊车辆不准带有易燃、易爆、剧毒物品。如有违反而造成任何后果,该车辆所属单位/车主或司机应负责全部经济、法律责任;
(9)一切司乘人员在车辆停妥后,应尽快离开车场;
(10)保持车场内整洁。
室外停车场管理制度二篇
一、停车场必须具有“五有”办场标准,即有完善的开办手续、有安全围栏(围墙)设施、有值班岗亭、有工作责任制度、有专职保管员,同时建立完善的小区停车场管理制度。
二、小区停车场管理制度中规定:停车场必须在出入口设立明显的标志,写明停车场名称、性质(白天、日夜)、类别等。
三、机动车保管场的各种管理制度及收费标准必须张贴在出入口明显的位置,实行“三公开”制度,即公开保管场责任人、公开保管员姓名和照片、公开收费标准。
四、小区停车场管理制度规定:停车场必须备有消防器材,悬挂在场内各方便取用之处。
五、停车场只作机动车保管之用,车场内不得进行车辆维修、装卸货物、拉客营运、摆卖等经营活动。
六、小区停车场管理制度规定:停车场内不准搭棚住人,不准闲杂人员进入或滞留。场内须设置若干垃圾箱,并定期清洁打扫。
七、属永久性固定停车场必须用油漆划出停车位,并按位编号,临时停车场也必须因地制宜,尽可能划位和编号。
八、开办摩托车保管业务的停车场必须统一集中保管,设立摩托车停放架,露天保管的必须搭建整齐规范的摩托车避雨棚,并按位编号。
九、停车场内所有车辆必须摆放整齐划一,通道内严禁停车。装载易燃、易爆、剧毒物品的车辆禁止进入场内保管。
十、小区停车场管理制度必须建立严格财务制度。健全票证管理,完善领用手续;票证要专人专管、日清月结。
室外停车场管理制度三篇
为保证本停车场的公共秩序及安全,特制定管理规定如下:
一、本车场为小区内居民及访客停放机动车辆提供服务,进入小区地下停车场的所有车辆都应遵守本规定。
二、享有认可停车位的车辆,应按规定及时缴纳认可证费用。外来车辆应缴纳临时停放费用。
三、在本车场办理固定泊位的车辆应办理“车辆综合保险”。
四、进场车辆,应主动出示停车证明,接受工作人员检查。
五、按箭头指示方向行驶,不得鸣号,按规定车位停放,限速5公里。
六、在本停车场停放车辆人员,均有责任维护车场各种交通标识和设备设施的完好,并对意外损坏行为承担赔偿责任。
七、服从车辆管理员的调度和指挥,将车辆停在指定位置。享有固定停车位的车辆不得擅自停放在闲置车位,不得有妨碍其他车辆停放的行为。
八、不得堵塞消防通道、进出车路口,不得驶入人行道、草坪。
九、停车使用的收费单据、证明及其他票据,所有权为车场,任何仿造均无效,发现后立即没收并追究其责任。
十、不得在场内试刹车、练习或修理车辆,禁止装载有毒、易燃易爆物品和其他危险品的车辆停放。有滴漏机油等现象必须清洗干净。
十一、保持停车场的清洁卫生,车内垃圾应放置在车场指定的容器内,不乱丢杂物、随地吐痰或在停车场内清洗车辆等,不得在停车场内起卸货物或存放物品。
十二、严禁在场内加、放燃油和保养车辆,特殊情况,须经同意,并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
十三、场内严禁游逛、赌博、喧哗、打闹和其他不宜进行的活动。
十四、车辆停泊后,应关闭发动机,摇上车窗、锁好车门及行李箱,勿将贵重物品留在车内,车场出入卡要随身携带。如因违反本规定引起车辆损坏、附件和车内财物丢失等,本车场概不负责。
十五、未经同意,任何车主不得随意更改、转让车位。应做到车、位相符,否则按自动放弃处理。
十六、停车场管理员有权采取适当行为维护车场秩序,处理停车场发生的问题。
十七、不得刁难、辱骂和威胁车场管理员执行公务。
十八、本停车场只提供停放服务,停放以外造成的损失不承担赔偿义务。诚望各业主、司机对车场的管理予以支持,积极配合。
⬔ 室外停车场施工方案 ⬔
为加快补齐城市停车服务短板,改善交通出行环境,完善城市功能,根据《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公安厅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推动城市停车设施发展的实施意见》(鲁建发〔20xx〕4号)和《临沂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和改进城市停车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临政办发〔20xx〕138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科学规划、分类施策,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建管并重、创新发展,以市场化、法治化方式推动城市停车设施发展,到20__年,基本建成配建停车设施为主、路外公共停车设施为辅、路内停车为补充的城市停车系统;到2035年,布局合理、供给充足、智能高效、便捷可及的城市停车系统全面建成,为现代城市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二、主要任务和责任分工
(一)科学编制城市停车规划。组织开展城市停车普查,摸清现有停车设施数量、布局和利用情况,完善停车资源基础数据库。中心城区和各县结合国土空间规划和城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要求,20xx年12月底前,编制完成城市停车规划。在城市停车规划、详细规划中,要合理确定公交场站的用地规模和布局,加强出行停车与公共交通的有效衔接,结合公路、铁路、机场、客运站和城市公共交通枢纽规划换乘停车设施,优化形成以公共交通为主的城市出行结构。
(二)严格落实配建停车要求。20xx年底前,组织制定或修编居住建筑和不同类型公共建筑的停车设施、公交场站配建地方标准。医院和大型商场、文体中心、写字楼等公共建筑应适当提高配建标准。在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条件中,要明确停车配建要求;在建设工程设计方案、规划许可证中要明确配建车位数量、位置,商住一体小区要详细区分商业和住宅配建停车位数量和区域;对配套建设的停车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时验收、同时交付使用,严禁少配或挪作他用。中心城区公共建筑、旅游景区、市场、商住一体小区、商务办公楼等未按照规定的标准配建停车设施的,应当予以补建。
(三)加快建设公共停车设施。在公共交通枢纽、学校、医院、居住小区、政务服务中心、商务办公、旅游景点等周边区域,充分利用城市边角地、零星地以及绿地、口袋公园、广场、操场、体育场馆、人防等现有设施场地,发挥其复合功能,大力建设立体停车楼、地下停车场、机械停车库等集约化停车设施和露天林荫停车场。将新增公共停车设施建设列入为民办实事内容,制定年度计划,明确组织实施主体。
结合老旧小区改造,对既有配建停车设施不能满足业主停车需求的小区,可统筹利用业主共有用地施划停车位、增建停车设施,并给予办理相关手续。
制定沿街开放区域停车泊位施划导则,统筹利用沿街开放区域施划停车泊位,统一规范建筑物退线区停车泊位设置,纳入全市智慧停车管理平台统一运营管理。
(四)优化路内停车泊位设置。科学制定路内停车策略,平衡停车需求,在老城区、老旧小区等刚性需求区域,合理增加道路泊位,灵活设置全天停车、夜间免费停车、非高峰期限时停车、即停即走等分时段泊位。建立路内泊位公示制度,完善停车泊位标志标线,综合运用现场查处、执法车摄录、监控设备抓拍等措施和智能检测方法,加大对违法占用道路停车、僵尸车、不规范停车、擅自改变道路停车泊位用途、挪作他用行为等查处力度,及时拆除私自用于占用道路停车泊位的地桩、地锁及各类杂物。完善路内停车泊位收费政策,让利于民,加大路内停车免费时长,降低夜间收费标准,缩小计费单位时长。新改建公共停车设施营业后,减少或取消周边200米范围内路内停车泊位。
(五)推动机关事业单位车位共享共用。分批组织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涉密及重点安保单位除外)停车场对社会错时免费开放。制定相关政策和配套管理服务制度,采用黑名单、信用评级等方法,加强停车秩序管理。20xx年8月底前,公布第一批名单,20xx年10月底前公布第二批名单。鼓励有条件的商业区、居民区的车位所有人、管理人错时对外开放、有偿使用、收益分享。
(六)加强停车服务管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建设智慧停车平台,制定智慧停车联网接入技术规范和标准,取消经营性停车场登记备案制度,实行停车设施信息联网登记制度,逐步实现全市停车信息全面联网,停车设施统一监管。依托智慧停车平台,建设智慧停车诱导服务系统,为公众停车提供实时引导、泊位搜寻、收费信息、无感支付等停车全流程服务。加强停车难重点区域综合治理,将停车设施规模和布局纳入详细规划编制审批,通过在换乘停车场增设摆渡车、限定停车时长、鼓励工作人员乘坐班车、合理施划道路停车位、合理制定停车收费标准、及时发布车位动态信息等方式,缓解公共场所周边停车难。加强对公共停车场改变用途、挪作他用、私设停车场、无照经营等行为的查处。加大违法停车治理处罚力度,及时依法拖移违停车辆,切实根治车辆乱停乱放。加快停车诚信体系建设。指导停车行业协会出台停车场管理行业规范,引导会员企业加强停车行业自律建设。
三、组织保障
(一)加大政策保障力度。优化停车场建设模式,创新投融资方式,多措并举筹集建设资金。鼓励将停车项目打包,规模化运营。研究出台土地分层开发实施细则,采用长期租赁、先租后让等方式供应停车设施用地。在符合城市停车规划前提下,企事业单位利用自有建设用地增建公共停车场的,可不改变现有用地性质及规划用地性质。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停车设施用地,可按划拨方式供地,划拨土地不得改变土地用途。公共停车设施项目符合产权办理条件的,可整体办理不动产登记。对不符合当前停车设施管理形势的制度文件进行清理或修订,推动制定或修订地方性停车设施建设管理相关规章制度。
(二)加强停车收费管理。健全由市场决定价格的停车收费机制,政府定价主要限定在具有公益性特征和自然垄断经营特征的停车设施,停车收费标准应及时向社会公开。停车收费定价应实行差异化定价,按照中心城区高于周边地区、路内高于路外、地上高于地下、白天高于夜间的原则确定,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普通住宅车位租赁费和普通住宅前期物业停车服务费、车位场地使用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其他物业的机动车停放费实行市场调节价,其停车服务费标准,由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与物业服务企业约定;其车位场地使用费的收费标准由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大会授权的业主委员会确定;长期使用物业管理区域内规划的.车位或占用公共区域停放机动车的,可以按月收取停车服务费或者车位场地使用费;临时停放机动车的,可以按小时收取,但停放未超过二小时的应当免费。其他停车场鼓励30分钟以内短时停车免费。逐步缩小计费单位时长。
全面推行电子计费,推广使用视频桩、高位视频等信息化管理手段,实现无人值守、自动计费缴费,推广使用“ETC”“先离场后付费”等快捷收费方式。加强对停车设施收费公示的监督管理,严厉查处未按定价或公示价格乱收费的行为。建立完善公共资源停车收费管理体系,严防停车收费中的群众身边腐败。
(三)完善工作推进机制。建立中心城区停车设施规划建设管理工作协调机制,及时研究、解决中心城区停车设施规划建设管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加强部门间的政策协同和联动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市、县区政府(管委会)是停车设施规划建设管理的责任主体;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是落实配建停车标准的主管部门;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是建设项目配建停车设施主管部门;市城管局是城市停车规划编制和公共停车设施建设推进主管部门;市公安局是道路停车管理主管部门;市发展改革委是制定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机动车停车设施停放服务收费标准的主管部门;市市场监管局是停车收费的监督检查主管部门;其他部门根据职责分工做好相关工作。
⬔ 室外停车场施工方案 ⬔
一、背景介绍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和汽车拥有量的不断增加,停车场的需求日益旺盛。停车场管理中普遍存在着停车时间不规范、停车费用不透明、管理混乱等问题,给城市交通治理及停车场营运带来了很大的困扰。为了提高停车场管理的效率和服务质量,我们制定了一套停车场收费管理方案。
二、目标设置
1. 提高停车场管理效率:通过优化停车场收费系统,减少人工操作,提高收费速度和精确度,提高停车场的处理能力,在保证安全和规范管理的前提下,提高停车场的使用效率。
2. 提升用户体验:提供多种支付方式,使用户能够方便快捷地完成缴费,减少用户在停车场排队等待的时间,提高用户的停车体验和满意度。
3. 降低管理和运营成本:通过自动化设备代替人工操作,降低停车场的运营成本;通过有效的管理系统,提高对停车场的监控能力,减少非法占用和停车逃费的情况,减少管理成本。
三、方案实施
1. 建立高效的收费系统:采用智能停车收费系统,配备自动识别设备,如车牌识别、电子支付等技术,实现车辆的快速进出和支付。同时,将市区停车场互联互通,建立统一的收费管理平台,方便管理部门对停车场进行监控。
2. 多元化支付方式:除了传统的现金缴费外,在停车场内设置自助支付机和移动支付二维码扫描设备,方便车主选择自己习惯的支付方式。同时,推广电子标签支付,使用户能够享受到更加便捷、快捷的停车服务。
3. 加强信息化管理:建立停车场信息化管理系统,实时监控停车场的空位情况,车辆流量和停车时长,提供实时的数据分析和统计,为停车场的运营决策提供依据。同时,加强对停车场的视频监控和报警设备的安装,提高对停车场的安全监控和车辆防控能力。
4. 加大管理力度:通过增加巡逻和巡查频次,加强对停车场使用情况的监督,严禁非法占用停车位和逃费行为;加大对停车场管理规范的宣传和培训力度,提高停车场管理人员的管理水平和服务意识。
四、效果评估
1. 提高停车场使用效率:通过优化收费系统和智能设备,停车场的进出时间显著缩短,提高了停车场的处理能力,减少了用户的等待时间。车主不再因为停车难而挤占道路和影响交通秩序,提高了市区的交通通畅度。
2. 提升用户体验:推广多种支付方式和智能设备,使用户能够自主选择支付方式,并快速完成停车的缴费,为用户提供便捷、快速、安全的停车体验。
3. 降低管理和运营成本:通过自动化设备的使用,减少了人工操作的成本,同时通过收费系统的完善,减少了非法占用和停车逃费的现象,降低了停车场的管理成本和运营风险。
五、
停车场收费管理方案通过建立高效的收费系统、多元化的支付方式、加强信息化管理和加大管理力度,提高了停车场管理的效率和服务质量,提升了用户的停车体验,降低了停车场的管理和运营成本,为城市的停车场治理和交通管理提供了可行的解决方案。方案的实施还可以为停车场的智能化发展提供基础,为未来智慧城市的建设打下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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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乙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相关法律、法规,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达成协议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
二、工程建设地点或地段:
三、承包工程内容及主要工程量:
四、合同工期:
本工程定于 年 月 日开工,于 年 月 日完工,由甲方组织竣工验收。由于工程量变化、设计变更或不可抗力及甲方原因造成的延期开工、停工,工期顺延。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工,工期不得顺延。
五、质量等级:
六、合同价款及结算:
6.1工程结算标准:
6.2预算总价款: ¥______(大写:人民币_________,详见附件1)其中:安全生产费 元。双方最终的结算价格以甲方审计部门或甲方委托的审计单位的审计定案值为准。
6.3付款方式:
6.3.1预付款:
6.3.2工程进度款:
6.3.3合同尾款:
6.4工程档案与合同尾款
6.4.1乙方应对照甲方档案管理规定进行工程文件的收集、整理。建设工程初验时,乙方将应形成的全部文件材料原件,提交给初验档案检查小组进行审核。工程文件达不到上述要求的,档案检查小组提出整改意见,乙方应进行整改。
6.4.2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后的三个月内,乙方向甲方移交一套装订成册、质量合格的纸质档案、二套与纸质档案相同的电子档案和二套声像档案。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的格式将纸质档案形成电子文件集,并刻录到有效载体上。乙方还应使用甲方提供的档案装具及用品。
6.4.3在乙方按期移交质量合格的竣工档案后,经甲方建设部门和档案部门书面确认,方可进行合同尾款的结算。因乙方原因没有移交合格的档案,每逾期一个月,甲方有权扣罚乙方合同尾款的10%,直到扣完为止。非乙方原因造成竣工档案移交迟延的,乙方不承担逾期移交档案责任。
6.5合同价款调整:
6.5.1甲方代表书面确认的增减工程量。
6.5.2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公布的价格调整。
6.5.3合同预算中其它增减或调整,预算中没有适用的价格,由乙方提出适当的价格,送甲方代表批准后执行。
6.6乙方账户
账户名称: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上述账户信息由乙方提供,如因账户信息错误导致甲方错付或延付,一切责任及后果均由乙方承担。
6.7乙方不得向第三方转让全部或部分中国联通应付账款,否则该转让行为无效。
6.8如遇国家税收政策发生较大变化(甲方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范围)且乙方为增值税纳税人时,乙方提供给甲方的发票必须为增值税专用发票。
七、工地代表及其职责:
7.1甲方工地代表
委派 同志(职务: 职称: )为工地代表,负责批准乙方施工方案,负责对工程进度、工程质量进行监督,并对隐蔽工程的质量进行检查,对于符合质量要求的进行签证,办理中间交工工程验收手续及商定的工程变更签证、审定并签证工程预、结算,具体组织工程竣工验收,以及应由甲方负责解决的其它问题。
7.2乙方工地代表
委派 同志(职务: 职称: )为工地代表,具体组织施工、检查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及时向甲方提出开工通知书、隐蔽工程验收通知、工程事故报告、竣工验收报告、编制工程预结算及处理施工中发生的具体问题。
7.3监理方工地代表
委派 同志(监理单位: 职务: 职称: )为工地代表,具体负责工程施工阶段的监理工作。
八、双方义务:
8.1甲方义务:
8.1.1开工前15日内组织设计单位、承包单位对施工图设计进行审定,并向乙方提供完整的施工图设计文件 套。
8.1.2提供机房水、电等施工条件,并协助乙方解决工地仓库、办公及生活用房。
8.1.3办理施工所在地如穿越铁路、公路等所需各种证件、批件,处理工程中应由甲方解决的其它问题。
8.1.4按时办理拨款和结算。
8.1.5按双方商定的分工范围和要求、时限供应材料和设备。
8.1.6组织工程竣工验收。
8.2乙方义务:
8.2.1认真审阅施工图设计文件,参加施工图设计会审,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做好施工准备工作。
8.2.2开工前检查清点设备、主要材料、落实施工条件。竣工时做好(甲方筹料时)工余料点交工作。
8.2.3严格按审定的施工图设计进行文明施工,保证工地设备和人身安全,确保工程质量,按期报送施工进度表;履行合同条款,如期完工。
8.2.4按照政府主管部门规定提供竣工验收技术资料,参加竣工验收,办理工程竣工结算。
九、适用法规、标准:
9.1本工程适用国家法律、法规及政府主管部门相关规定。
9.2技术标准执行政府主管部门各专业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
9.3其他:
十、器材筹供:
10.1甲方筹供的设备和材料为: 。
10.2乙方筹供的设备和材料为: 。
10.3双方对工余料的管理约定如下:
10.4筹供设备、主要材料的一方,应按照设计规定的种类、规格、数量筹供设备材料。其质量标准应达到政府主管部门规定的产品指标和设计要求,应具有合格证及进网许可证,并于开工前运抵商定的分屯点或工程施工工地,经双方工地代表约定日期检验合格后使用。对检验不合格或种类、规格不符的设备、材料及多余清单的器材,由采购器材的一方负责保管并及时调换。
十一、验收:
11.1乙方应认真按照本合同确认的验收办法规定的技术标准、规范、设计和会审纪要的要求以及甲方代表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收甲方代表及委派人员的检查检验。检验不合格,属乙方原因导致返工修改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因甲方不正确纠正或其它非乙方原因引起的经济支出,由甲方承担。
11.2隐蔽工程在隐蔽前由乙方自检合格后,由乙方通知甲方工地代表到现场检验,经双方检验合格,办理隐蔽工程文件签证手续,该文件作为竣工资料的组成部分,竣工验收时不再对已签证的隐蔽工程内容进行验收。验收不合格,乙方在限定工期内修改后重新验收。
11.3工程竣工验收,应以甲方规定的施工及验收规范、施工图设计、会审纪要、工程变更单为依据。
11.4竣工验收时,乙方向甲方代表提供完整竣工资料 份(甲方签证后退给乙方一份)和竣工验收报告。甲方代表在收到乙方送交的竣工验收报告后七日内组织验收,经验收合格十日内签署竣工验收报告。竣工验收报告需由双方工地代表签署,并由双方单位盖章。
11.5竣工日期为甲方签署竣工验收报告的日期。
11.6本工程要求的验收类型为:
(1)二步验收。经初验合格签字之日,工程移交甲方管理,经试运行期满,终验合格签字之日为竣工日期。
(2)一步验收。工程验收合格签字之日为竣工日期,同时工程移交甲方管理。
十二、工程设计变更:
12.1乙方必须按审定的施工图设计施工,不得擅自修改。
12.2甲方由于使用和维护的需要或乙方提出合理化建议被采纳变更设计时:
12.2.1属于施工图设计文件中的一般问题,经双方协商,由甲方工地代表签证工程变更单后,乙方可按变更后的内容施工。
12.2.2属于施工图设计的较大修改,由甲方征得设计单位同意,并出具设计变更文件后,交乙方按设计变更文件的内容施工。
12.2.3甲方如需变更设计,应提前十天将变更单书面通知乙方。
十三、保修:
13.1本工程保修期为:自双方在竣工验收合格证书上签字之日起 天。
13.2因甲方原因造成的返修,其修理费由双方另行协商。
十四、安全:
14.1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安全措施及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对乙方的安全隐患有权提出并要求乙方整改。
14.2乙方应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及甲方的要求进行作业,应采取措施防止各类生产安全事件的发生。乙方因安全问题造成甲方、乙方或第三方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坏,或造成甲方通信阻断,应由乙方负责赔偿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十五、违约责任:
15.1乙方不能及时完工,每逾期一日须按合同预算总价款的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15.2乙方工程质量达不到设计和规范要求,或发生其它使合同无法履行的行为,应按合同条款约定向甲方支付合同预算总价款___%的违约金,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15.3除非双方协议将合同解除,或因一方违约使合同无法履行,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15.4若乙方安全生产工作措施薄弱、各类安全隐患较多、问题及事故频发、出现较大安全生产事故等,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合同预算总价款___%的违约金。
15.5因非甲方原因造成的返工,材料费和人工费由乙方承担。
15.6在工程施工过程中,乙方对所获知的甲方的商业秘密、技术资料等事项负有保密责任,并不得利用所获知的商业秘密侵犯甲方的权益,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乙方相关法律责任。
十六、争议解决方式: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双方首先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将争议按照下列第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七、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十八、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执 份,乙方执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九、其他约定事项: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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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缓解小区停车场车位紧缺的情况,经小区业委会商议决定,将小区业主共有的露天停车场(36栋侧18个,游泳池40个,合计58个)车位开放出租,并统一委托现有物业服务实行收费管理(所收费用纳入小区公共收益),现将露天停车场出租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出租对象:
悦景康城业主
二、开始时间:
20xx年3月2日
三、收费标准:
150元/月(季度起租)
四、附件:
《关于悦景康城露天停车场车位管理委托书》
五、特别注意事项:
1、露天停车场实行一车一车位的原则,凡已租车辆需绑定对应车牌自动识别进出停放。
2、因现场车位有限,按先到先租用方式,如需办理的业主可携带身份证、车辆行驶证到悦景康城物业服务中心前台处办理车位租用。
3、凡租用露天停车位的,必须停放到露天停车场的车位上,一经查实发现有违规停放于小区地下车场内侵占他人车位的,物业服务将对车辆进行禁停处理,并终止租用期,所交租金一律不予退还。
4、温馨提示:请各车主自觉做好防盗措施,贵重物品请勿放在车内。
特此通知,感谢各位业主对物业工作的大力支持和理解,如有疑问请拨打物业24小时服务电话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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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改善城市停车环境,解决停车难问题,促进全省城市高质量发展,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省第十次党代会和省委经济工作会议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按照规划引领、分类施策、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建管并重、创新发展的原则,深入挖掘可利用土地、地下空间等资源,科学规划建设城市停车设施,面向社会有序开放机关单位内部停车场,原则上不在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规划停车位,切实解决停车难、收费乱问题,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工作目标。城市新开发建设区域严格执行配建停车位标准,新城区、新建筑不欠新账。老城区、老建筑尽力补配补建停车位。推动城市公共停车设施建设,到20__年底,新增城市公共停车位不少于20万个,补齐历史欠账。通过持续推进公共停车设施建设和实施棚户区、城中村改造补建配建停车位,逐步降低路内停车位比例。力争到20__年底,路内停车位比例降到5%以下。到20__年,基本建成以配建停车设施为主、路外公共停车设施为辅、路内停车为补充的城市停车格局。推进智慧停车管理和资源共享,中心城区、商业区、办公区、交通枢纽等重点区域停车需求得到显著改善,社会资本广泛参与,停车资源高效利用,城市停车规范有序。
二、主要任务
(一)加强规划引领,保障土地供应。
1.科学规划布局停车设施。依据国土空间规划和城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科学编制和完善城市停车设施专项规划。城市停车设施专项规划要依据城市及交通发展的目标和战略,统筹考虑现状及未来停车供需关系,制定城市停车设施发展总体目标,明确停车设施布局、规模、建设标准和建设时序。以社区、街道、商圈为单位,测算城市中心区结构性停车位供需数量,合理布局停车设施,解决结构性供需矛盾。按照差别化供给策略和集约紧凑发展模式,综合考虑城市功能、人口、土地、交通等因素,合理划定停车分区,科学确定不同分区差别化的停车设施发展政策、供给和管理策略。
城市停车设施专项规划主要内容和建设用地应纳入控制性详细规划,作为城市停车场建设和管理的依据,严格执行。建立专项规划实施情况评估机制,以年度为时间节点,评估规划落实情况,根据评估情况,及时调整工作措施,保证规划项目落实落地。(责任单位: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下同)政府、雄安新区管委会。以下责任单位均为各市政府、雄安新区管委会,不再列出。指导部门:省自然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公安厅、省交通运输厅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2.保障停车设施用地供应。各地要结合实际,抓紧研究出台土地分层开发实施细则,细化停车设施供地政策。停车设施用地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可采取划拨方式供地;不符合的,应采取有偿使用方式公开出让,鼓励采取长期租赁、先租后让等方式供地。统筹考虑现状及未来停车供需关系,在规划阶段为中心城区、商业区、学校、医院、交通枢纽等重点停车难区域,预留公共停车用地条件和建设空间。鼓励盘活存量用地建设停车场,对利用存量建设用地从事停车场建设,各地要制定相关鼓励政策。(指导部门:省自然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二)分类推动建设,加大设施供给。
1.加快补齐公共停车设施缺口。持续开展公共停车设施补短板行动,20__年全省新增停车位20万个,补齐公共停车历史缺口。注重在城市中心区的大型商业、医院、车站、学校等各类公共服务中心、大型公建设施附近,挖掘可利用土地、地下空间等资源,统筹安排公共停车设施建设项目,城市中心区建设比例不得低于年度任务的40%。公共停车场用地选址要纳入年度用地计划,满足公共停车设施建设用地需求。建立公共停车设施建设月通报、季督查工作制度,确保建设任务保质保量完成。(指导部门: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自然资源厅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2.配足新建建筑物配建停车位。城市新开发建设区域严格执行城市停车设施专项规划和建筑物停车位配建标准,配建指标应符合《河北省城市停车设施配置及建设导则》规定,一律不欠新账、不留缺口。加强建设项目管理,严把建设用地规划、建设工程规划等行政许可关口,保证新建、扩建、改建建筑配建停车设施符合相应配建标准,配足停车设施。配建停车设施应与建筑物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交付使用。加强竣工验收管理,杜绝停车设施缓建、少配。
根据城市综合交通发展水平,定期对停车位配建指标进行动态调整,适度提高建筑物停车位配建标准。各地要制定相关政策,鼓励新建建筑充分利用地下空间建设停车位并作为公共停车场向社会开放。新建建筑超过停车配建指标建设停车场(配建的附属商业面积除外),在规划审批时可根据总建筑面积、超配建的停车位建筑面积等情况,给予适当容积率奖励,具体规定由城市政府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根据实际研究制定。(指导部门:省自然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3.逐步补配补建既有建筑停车位。结合城市更新行动,在棚户区、城中村改造的规划设计阶段,留足配建停车位。在老旧小区改造时,因地制宜,结合小区实际补齐配建停车位。鼓励社会资本参与老旧小区、老旧厂区、老旧街区、老旧楼宇更新改造,结合片区综合治理和停车资源共享等方式,提出居民停车综合解决方案。兼顾业主和相关方利益,创新停车设施共建共享共管模式,各地可因地制宜制定具体办法。(指导部门: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自然资源厅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4.加快清退超配路内停车位。通过持续推进公共停车设施建设和实施棚户区、城中村改造补建配建停车位,尽快置换清退超配的路内停车位,还路于民。定期分析路内停车位对交通的影响,一路一策、一位一研,对使用率低、严重影响交通的路内停车位,逐年缩减、合理清退,保证人行道、自行车道的连续性、安全性。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城市道路范围内设置停车位。(指导部门:省公安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自然资源厅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5.充分利用城市地下空间。充分挖掘利用城市公共绿地、公共广场、学校操场、公交场站等用地的地下空间,规划建设公共停车设施,保证地下与地上设施统筹兼顾。做好人防工程建设规划与城市停车设施专项规划、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规划的有效衔接,在满足战时功能布局前提下,充分考虑城市停车服务功能,加大改造和利用力度,用于补充建筑物配建停车位或城市公共停车位。鼓励和引导各地结合城市新建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用作停车设施。20__年,利用人防工程新增停车位2万个以上。20__年以后,按照“平战结合”的原则,持续将适合停车的人防工程改造为停车位。(指导部门:省自然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人防办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6.推进立体停车设施建设。各地要研究制定立体停车场、停车楼项目建设管理和用地支持政策,制定激励措施,在符合规划要求前提下,充分利用城市各类边角空地和地下空间,大力推进机械式立体停车场、停车楼建设,并做好临街停车设施立面美化,与周边环境相协调。及时总结建设经验,扩大立体停车设施服务范围,推动城市立体停车设施发展。每年新建城市公共停车设施中,立体停车设施占比不少于20%。(指导部门: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自然资源厅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三)规范停车管理,提高使用效率。
1.推动停车设施资源共享。充分发挥既有停车位效能,在加强安全管理的前提下,在机关、事业单位推行停车共享示范,工作日鼓励内部人员公交出行,将内部停车位面向行政服务对象开放,夜间错时向社会有序开放,和附近居民小区共享停车资源。推动企业单位、商业设施、写字楼、体育场馆等停车设施在夜间空闲时段向社会开放,可由专业停车企业统一经营,实行有偿使用、收益分享经营模式。新建小区富余的配建停车位以租赁方式供社会使用,降低配建停车位空置率。(指导部门:省发展改革委、省机关事务局、省国资委、省公安厅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2.加强停车秩序管理。各地要健全停车管理工作机制,制定统一规范的'收费、经营、管理政策。规范公共停车设施备案标准和流程,强化停车基础信息数据采集、更新,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及时受理处置群众对停车管理方面的投诉、举报。严厉打击占用公共资源私设停车位行为,加强对违法占用道路停车、僵尸车等查处力度,维护良好停车秩序。依法查处违法停车行为,对重点区域实施限时停车、即停即走等管理措施,提升停车位周转率。(指导部门:省公安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发展改革委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3.推行城市智慧停车服务。应用大数据、物联网、人工智能等现代信息技术,加快建设城市智慧停车管理平台,统筹路内、路外停车资源,完善智能停车诱导系统,实现信息查询、车位预约、泊位诱导、电子支付等功能集成,推动停车资源共享和供需快速匹配,减少寻位绕行时间,方便群众就近停车。鼓励各市探索实行统一运营模式。20__年底前,各设区的市全部建成城市智慧停车管理平台。督促智慧停车经营单位定期更新车位布局、泊位使用、收费标准等数据,并及时向社会公开。全面推行电子计费,实现无人值守、自动计费缴费,推广使用“ETC”“先离场后付费”等快捷收费方式。(指导部门:省发展改革委、省公安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4.提高公共交通保障能力。落实公交优先战略,大力发展公共交通,优化城市公交线网和站点布局,实现城市道路公交服务全覆盖。加大公交专用道建设和使用监管力度,增加城市中心区及交通密集区公交客运能力,大城市公共交通分担率达到30%以上,中小城市达到20%以上。加强出行停车与公交换乘无缝衔接,在公路客运站和城市公共交通枢纽建设换乘停车设施,逐步形成以公共交通为主的城市出行结构,引导公众绿色出行。(指导部门:省交通运输厅、省公安厅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三、政策措施
(一)简化行政审批程序。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简化城市停车设施投资、建设、经营手续办理程序,提高工作效率。对小型停车设施项目和利用自有土地建设的停车设施项目,实行备案制。既有停车库(楼)内部改造为机械式立体停车的,可按照特种设备管理要求办理安装告知、监督检验、使用登记等手续,不再办理用地规划、工程规划、施工许可等手续,具体办法由各市根据本地实际制定。(指导部门: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自然资源厅、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省市场监管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二)建立差别化收费机制。指导各地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差别化收费政策,推行不同区域、不同位置、不同车型、不同时段停车服务差别收费。综合考虑交通拥堵状况、公共交通发展水平等因素,在中心城区、商业区、交通枢纽等重点停车难区域实行高收费,城市外围实行低收费,一般区域正常收费。同一区域内,按照“路内高于路外、繁忙时段高于空闲时段”的原则,进一步细化差别化收费标准。(指导部门:省发展改革委)
(三)完善投资经营激励政策。对停车需求大、收益较好的城市中心区、交通枢纽等区域的停车设施,鼓励社会资本以市场化投资为主开发经营,重点建设立体停车场或既有停车场实施“平改立”改造。对停车需求较小区域的停车设施,可通过合理确定收费标准、政府适当让渡项目收益权等方式,吸引社会资本参与。推动停车产业化发展,在符合相关规划、不改变用地性质、不减少停车泊位的前提下,允许配建一定比例的附属商业面积,具体比例由属地城市政府确定。(指导部门:省发展改革委、省自然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四)完善停车法规标准体系。健全停车管理法规体系,修订《河北省停车场管理办法》,指导各地在立法权限范围内,结合城市交通实际,编制或修订地方性停车设施管理法规,为依法治理城市停车提供法治保障。健全停车设施标准体系,各地结合本地实际编制或修订停车设施配建标准,制定完善智慧停车管理标准、停车设施运营规范、停车管理服务规范等,为全面提升城市停车管理水平提供支撑。(指导部门:省公安厅、省自然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四、组织保障
(一)落实主体责任。各市、县政府是停车设施规划建设管理的责任主体,要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强化主管部门责任,明确相关部门职责和时间表、路线图。各地要结合实际,加大工作力度,按照“一城一策”的原则,抓紧制定本地城市停车设施规划建设管理工作方案,加快解决停车难问题。
(二)强化统筹协调。建立停车管理统筹协调机制,省发展改革委、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公安厅、省自然资源厅、省人防办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对全省城市停车设施治理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指导,共同研究政策,解决重大问题。各市政府、雄安新区管委会建立相应工作机制,统筹负责本地停车管理工作,形成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的城市停车治理格局。
(三)强化督导调度。各市政府、雄安新区管委会要加强对所辖县(市、区)及有关部门的工作检查和评价,加强督导调度,层层压实责任。对工作开展不力、弄虚作假的予以通报。省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对各地工作推进情况定期开展督导检查和评价,督促各地落实主体责任,强化工作措施,推动城市停车治理能力提升。
(四)加大舆论宣传。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对停车设施治理工作进行全方位宣传报道,宣传先进经验和典型做法,营造政府关心、社会关注、群众关切的良好环境。开展群众参与体验活动,充分吸收广大群众意见建议,不断优化改善城市停车环境,有效提高群众的获得感、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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