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项制度改革工作计划

2025-07-15 三项制度改革工作计划

三项制度改革工作计划(通用15篇)。

▣ 三项制度改革工作计划 ▣

(一)、第一次接诊的医师或科室为首诊医师和首诊科室,首诊医师对患者的检查、诊断、治疗、抢救、转院和转科等工作负责,

(二)、首诊医师必须详细询问病史,进行体格检查、必要的辅助检查和处理,并认真记录病历。对诊断明确的患者应积极治疗或提出处理意见;对诊断尚未明确的患者应在对症治疗的同时,应及时请上级医师或有关科室医师会诊。

(三)、首诊医师下班前,应将患者移交接班医师,把患者的病情及需注意的事项交待清楚,并认真做好交接班记录。

(四)、对急、危、重患者,首诊医师应采取积极措施负责实施抢救。如为非所属专业疾病或多科疾病,应组织相关科室会诊或报告医院主管部门组织会诊。危重症患者如需检查、住院或转院者,首诊医师应陪同或安排医务人员陪同护送;如接诊医院条件所限,需转院者,首诊医师应与所转医院联系安排后再予转院。

(五)、首诊医师在处理患者,特别是急、危、重患者时,有组织相关人员会诊、决定患者收住科室等医疗行为的决定权,任何科室、任何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或拒绝。

(一)、医疗机构应建立三级医师治疗体系,实行主任医师(或副主任医师)、主治医师和住院医师三级医师查房制度。

(二)、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或主治医师查房,应有住院医师和相关人员参加。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查房每周2次;主治医师查房每日1次。住院医师对所管患者实行24小时负责制,实行早晚查房。

(三)、对急危重患者,住院医师应随时观察病情变化并及时处理,必要时可请主治医师、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临时检查患者。

(四)、对新入院患者,住院医师应在入院8小时内查看患者,主治医师应在48小时内查看患者并提出处理意见,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应在72小时内查看患者并对患者的诊断、治疗、处理提出指导意见。

(五)、查房前要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如病历、X光片、各项有关检查报告及所需要的检查器材等。查房时,住院医师要报告病历摘要、目前病情、检查化验结果及提出需要解决的问题。上级医师可根据情况做必要的检查,提出诊治意见,并做出明确的指示。

(六)、查房内容:

1、住院医师查房,要求重点巡视急危重、疑难、待诊断、新入院、手术后的患者,同时巡视一般患者;检查化验报告单,分析检查结果,提出进一步检查或治疗意见;核查当天医嘱执行情况;给予必要的临时医嘱、次晨特殊检查的医嘱;询问、检查患者饮食情况;主动征求患者对医疗、饮食等方面的意见。

2、主治医师查房,要求对所管患者进行系统查房。尤其对新入院、急危重、诊断未明及治疗效果不佳的患者进行重点检查与讨论;听取住院医师和护士的意见;倾听患者的陈述;检查病历;了解患者病情变化并征求对医疗、护理、饮食等的意见;核查医嘱执行情况及治疗效果。

3、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查房,要解决疑难病例及问题;审查对新入院、重危患者的诊断、诊疗计划;决定重大手术及特殊检查治疗;抽查医嘱、病历、医疗、护理质量;听取医师、护士对诊疗护理的意见;进行必要的教学工作;决定患者出院、转院等。

(一)、凡遇疑难病例、入院三天内未明确诊断、治疗效果不佳、病情严重等均应组织会诊讨论。

(二)、会诊由科主任或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主持,召集有关人员参加,认真进行讨论,尽早明确诊断,提出治疗方案。

(三)、主管医师须事先做好准备,将有关材料整理完善,写出病历摘要,做好发言准备。

(四)、主管医师应作好书面记录,并将讨论结果记录于疑难病例讨论记录本。记录内容包括:讨论日期、主持人及参加人员的专业技术职务、病情报告及讨论目的、参加人员发言、讨论意见等,确定性或结论性意见记录于病程记录中。

(一)、医疗会诊包括:急诊会诊、科内会诊、科间会诊、全院会诊、院外会诊等。

(二)、急诊会诊可以电话或书面形式通知相关科室,相关科室在接到会诊通知后,应在15分钟内到位。会诊医师在签署会诊意见时应注明时间(具体到分钟)。

(三)、科内会诊原则上应每周举行一次,全科人员参加。主要对本科的疑难病例、危重病例、手术病例、出现严重并发症病例或具有科研教学价值的病例等进行全科会诊。会诊由科主任或总住院医师负责组织和召集。会诊时由主管医师报告病历、诊治情况以及要求会诊的目的。通过广泛讨论,明确诊断治疗意见,提高科室人员的业务水平。

(四)、科间会诊:患者病情超出本科专业范围,需要其他专科协助诊疗者,需行科间会诊。科间会诊由主管医师提出,填写会诊单,写明会诊要求和目的,送交被邀请科室。应邀科室应在24小时内派主治医师以上人员进行会诊,

会诊时主管医师应在场陪同,介绍病情,听取会诊意见。会诊后要填写会诊记录。

(五)、全院会诊:病情疑难复杂且需要多科共同协作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重大医疗纠纷或某些特殊患者等应进行全院会诊。全院会诊由科室主任提出,报医政(务)科同意或由医政(务)科指定并决定会诊日期。会诊科室应提前将会诊病例的病情摘要、会诊目的和拟邀请人员报医政(务)科,由其通知有关科室人员参加。会诊时由医政(务)科或申请会诊科室主任主持召开,业务副院长和医政(务)科长原则上应该参加并作总结归纳,应力求统一明确诊治意见。主管医师认真做好会诊记录,并将会诊意见摘要记入病程记录。

医疗机构应有选择性地对全院死亡病例、纠纷病例等进行学术性、回顾性、借鉴性的总结分析和讨论,原则一年举行≥2次,由医政(务)科主持,参加人员为医院医疗质量控制与管理委员会成员和相关科室人员。

(六)、院外会诊。邀请外院医师会诊或派本院医师到外院会诊,须按照卫生部《医师外出会诊管理暂行规定》(卫生部42号令)有关规定执行。

(一)、制定医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和各专业常见危重患者抢救技术规范,并建立定期培训考核制度。

(二)、对危重患者应积极进行救治,正常上班时间由主管患者的三级医师医疗组负责,非正常上班时间或特殊情况(如主管医师手术、门诊值班或请假等)由值班医师负责,重大抢救事件应由科主任、医政(务)科或院领导参加组织。

(三)、主管医师应根据患者病情适时与患者家属(或随从人员)进行沟通,口头(抢救时)或书面告知病危并签字。

(四)、在抢救危重症时,必须严格执行抢救规程和预案,确保抢救工作及时、快速、准确、无误。医护人员要密切配合,口头医嘱要求准确、清楚,护士在执行口头医嘱时必须复述一遍。在抢救过程中要作到边抢救边记录,记录时间应具体到分钟。未能及时记录的,有关医务人员应当在抢救结束后6小时内据实补记,并加以说明。

(五)、抢救室应制度完善,设备齐全,性能良好。急救用品必须实行“五定”,即定数量、定地点、定人员管理、定期消毒灭菌、定期检查维修。

根据手术过程的.复杂性和手术技术的要求,把手术分为四类:

1、四类手术:手术过程简单,手术技术难度低的普通常见小手术。

2、三类手术:手术过程不复杂,手术技术难度不大的各种中等手术;

3、二类手术:手术过程较复杂,手术技术有一定难度的各种重大手术;

所有手术医师均应依法取得执业医师资格,且执业地点在本院。根据其取得的卫生技术资格及其相应受聘职务,规定手术医师的分级。

3、副主任医师:(1)低年资副主任医师:担任副主任医师3年以内。(2)高年资副主任医师:担任副主任医师3年以上。

1、住院医师:在上级医师指导下,逐步开展并熟练掌握四类手术。

2、主治医师:熟练掌握三、四类手术,并在上级医师指导下,逐步开展二类手术。

3、低年资副主任医师:熟练掌握二、三、四类手术,在上级医师参与指导下,逐步开展一类手术。

4、高年资副主任医师:熟练完成二、三、四类手术,在主任医师指导下,开展一类手术。亦可根据实际情况单独完成部分一类手术、开展新的手术。

5、主任医师:熟练完成各类手术,特别是完成开展新的手术或引进的新手术,或重大探索性科研项目手术。

1、正常手术:原则上经科室术前讨论,由科主任或科主任授权的科副主任审批。

2、特殊手术:凡属下列之一的可视作特殊手术,须经科室认真进行术前讨论,经科主任签字后,报医政(务)科备案,必要时经院内会诊或报主管院领导审批。但在急诊或紧急情况下,为抢救患者生命,主管医师应当机立断,争分夺秒,积极抢救,并及时向上级医师和总值班汇报,不得延误抢救时机。

(1)手术可能导致毁容或致残的;

(2)同一患者因并发症需再次手术的;

(3)高风险手术;

(4)本单位新开展的手术;

(5)无主患者、可能引起或涉及司法纠纷的手术;

(6)被手术者系外宾,华侨,港、澳、台同胞,特殊人士等;

(7)外院医师来院参加手术者、异地行医必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一)、 对重大、疑难、致残、重要器官摘除及新开展的手术,必须进行术前讨论。

▣ 三项制度改革工作计划 ▣

职教中心2012-2013学年第一学期

为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中共**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按照市关工委部署,围绕“三项活动”这一青少年教育的品牌工程,深入开展感恩教育、中华诗文诵读、才艺培养活动,培养学生树立知恩感恩意识、传承中华优秀文化、提高综合能力素养,结合我校学生实际,特制定本学期“三项活动”计划。

一、指导思想

通过感恩教育,培养学生“报答社会、感恩社会、报效祖国”的深刻情感,激发他们爱祖国、爱人民、爱家乡、爱学校的热情;开展汉语诗歌阅读活动,可以弘扬我国优秀传统文化,增强优秀文化的影响力,提高学生的文化道德素质;通过开展艺术修养活动,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

二、总体目标要求

按照“拓展、提高、创新、扎实、持久”的要求,加大工作力度,在领域上再拓展、在内容上再深化、在形式上再创新、在机制上再探索,坚持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引领学生,用传统文化承载的道德伦理观,构建核心价值观,醇化学生道德人格。开展以弘扬地域文化为主题的读书、体育、文学、社会实践活动,让学生在活动中体验成功,在体验中健康成长。

三、具体方法和措施

(一)加强领导,构建德育网络

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开展“三项活动”的重要现实意义,成立“三项活动”领导小组,明确职责分工,加强领导、组织、检查与督促;成立家长学校,定期组织家长联谊会、开放周活动,通过邀请家长座谈、教师家访、通信联络,加强与家长的沟通;开展警校共建、法校共建、企校共建,邀请关工委老干部到学校**国主义教育报告等活动,构建学校、社区、企业、家庭立体化德育体系,创造性地开展活动。

(二)创新活动内容与形式

1在创新载体和丰富内容上下功夫。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青少年身心特点的原则,精心设计主题活动,增强活动的吸引力和吸引力。

感恩教育与日常教学、专题讨论、主题活动相结合;诗歌阅读活动应纳入学校课程、社区活动、竞赛活动和校园文化建设;人才培养主要体现在营造校园氛围和举办一系列活动上。不断增强“三项活动”的灵活性、针对性和实效性;加强阵地建设,打造特色校园文化,丰富学生课余文化生活。

2努力拓宽渠道,拓展领域。进一步推动“三项活动”进课堂、进教材,向常态化、规范化方向发展;把“三项活动”与家庭教育结合起来,形成校园活动、家庭教育、社会环境三位一体、互促共进的格局.

3.在培育典型、示范带动上下功夫。要加强先进典型培育,创造特色和亮点。

深入挖掘班级中的好典型、好经验、好做法,培育和推广先进典型,发挥好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推进“三项活动”向纵深发展。

四、具体活动安排

1.九月份。召开全体教师大会,传达新学期学校“三项活动”实施意见,各班级制定“三项活动”具体计划。

开展“读国学,做文明的中职生”主题月活动,各班级组织全体学生开展主题为“算算亲情账,感知父母恩”主题班会;举办一次以“感恩父母、励志成材”为主题的演讲比赛;教师节期间,在学生中开展给老师写一封信、汇报一次思想、做一张贺卡、献一束鲜花、提一个建议、写一首诗等小型活动,表达对老师的感激之情。利用课前十分钟诵读中华诗文;新生开展为期一周的军训活动,在训练中加强国防教育、集体主义教育、纪律教育等,提高学生的身体素质。

2.十月份。开展“读国学,**国的中职生”主题月活动。邀请关工委老干部到校**国主义教育报告,组织开展一次“颂赞祖国”征文比赛活动,组织一次班级红歌合唱比赛。

课间举行篮球、拔河等体育比赛。

3.十一月份。开展“读国学,做有孝心的中职生” 主题月活动。

举办一次以《感恩的心》、《母亲》、《父亲》、《说句心里话》、《常回家看看》等“感恩教育”歌曲为主要内容的歌咏比赛。在师生中开展写一封家信、打一个**、为父母送生日礼物、节假日帮父母做家务等活动,体会和感激父母的艰辛和不易,培养师生感激父母的养育之情。举办一次中华诗文诵读比赛。

组织开展中华诗文警句征集活动。

4.十二月份。开展“读国学,做自信的中职生”主题月活动。组织元旦文艺汇演活动,组织师生书法、绘画、摄影、歌舞等才艺展示活动,培养学生兴趣,挖掘潜能,增强信心,展示才艺。

5.2013年元月。举行一次以诵读国学经典为主题的汇报表演,通过舞蹈、**、小品、武术、锣鼓等多种形式将国学诵读结合起来,提高学生国学诵读的兴趣,加深对国学经典作品的理解。

开展“感恩社会,关爱环境”公益活动。组织学生进入社区和居委会,帮助老人打扫卫生、理发、洗衣服、做饭等。

2012年8月10日

▣ 三项制度改革工作计划 ▣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城镇户籍管理制度改革的精神,借鉴外省、市户籍改革成功经验,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就我市户籍管理制度改革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取消现行“农业户口”、“暂住户口”、“小城镇户口”、“非农业户口”二元户口性质,实行“一元制”户口管理模式,统称为“郑州居民户口”。各县(市)、区的户口可以相互迁移,在当地派出所随时办理。

二、凡在我市辖区内购买住房的外省市公民,凭房屋产权证明即可办理本人及其直系亲属的迁郑户口。

三、凡具有中等专业技术学校(含技工学校)以上文凭的毕业生,到郑州市人才中心存档后,凭毕业证即可办理迁郑户口。

四、凡与我市企事业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交纳社会统筹金的人员,可办理迁郑户口。

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简化办事程序,方便群众办理。凡符合办理条件的,由迁入地派出所直接办理。居民需办理变更姓名、民族等户口登记项目时,由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凭有关证明材料办理变更手续。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实行,凡与本通知规定不符的,以本通知为准。

▣ 三项制度改革工作计划 ▣

我们坚持“多创效益是能人,真抓实干是好人,无所作为是庸人,违法乱纪是坏人”的衡量人才标准,立足自身实际,在学习借鉴先进企业改革经验的基础上,以创新进取的精神,着眼于营造公平竞争氛围,构建岗位竞争机制,大力推进“三项制度”改革。

(一)建立科学的业绩考核评价机制。

我们分别制订出台了《杨村煤矿劳动力资源优化组合、竞争上岗实施办法》和《杨村煤矿管理人员动态考核实施意见》,在全矿干部职工中大力推行末位淘汰制。在对职工考核方面,把劳动用工权下放到基层,基层单位可随时对达不到考核标准的职工,按照本单位职工总数4%的比例实行末位淘汰。由各单位领导、车间工会主席和职工代表等组成的民主评议小组负责对每位职工按工作业绩、技术水平、遵纪守法、团结协作等8项内容进行百分制量化打分,打分最低者,进入矿教培中心转岗培训。培训期满一个月后,经考核合格者,可根据实际岗位需要,按照“双向选择,择优录用”的原则竞争上岗。转岗培训期间,培训人员1-3个月内执行每人每月600元的培训工资,4-6个月内执行每人每月500元的培训工资,6个月后仍未上岗的,由矿统一安置,既激发了职工工作的积极性和主观能动性,又保持了职工队伍的稳定和活力。我们坚持一以贯之,持之以恒,仅20__年就有178名职工转岗培训,形成了“淘汰—待岗—培训—提高—上岗”的流动机制,彻底破除了“一岗定终身”的僵化机制,使矿井待岗率始终保持在4左右,有效促进了职工综合素质和工作技能得到进一步提升。在对管理人员考核方面,变年度考核为季度动态考核,坚持以德、能、勤、绩四个方面11个要素为考评内容,区分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四个档次,把每季度考核结果直接与下个季度、月度综合奖励挂钩,并作为年终末位淘汰的重要依据。20__年年初,我们又进一步完善了《管理人员考核办法》,在考核方式上,把主管和分管领导评议、职工群众民主评议、部门、同事之间相互评议与平时工作业绩四个方面紧密结合,既提高了考核过程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又保证了考核结果的客观公正性。在考核内容上,把考核重点由重结果向既重过程又重结果转变,由重学历等客观基础条件向重业务技能、工作质量和实绩转变,做到了“平时严考核,分配靠实绩”。全年分别对43名优秀管理人员进行了奖励,对21名人员进行了处罚。两年来,我们坚持先是不称职的被淘汰下岗,后是虽基本称职但缺乏改革意识和创新能力的也被淘汰下岗,先后共有62名管理人员和21名中层干部被淘汰下岗或降职使用。一年一度的比例淘汰,给矿井每一个管理人员以挑战、考验、锻炼和压力,从而形成了“不改革、不提高、不发展就等于自我淘汰”和“无功便是过”的观念,在竞争中管理人员队伍不断优化、素质不断提高。

(二)营造拴心留人的良好环境。

我们大胆创新分配形式,坚持效益优先和兼顾公平的原则,以按劳分配为基础,淡化工资、奖金概念,实行规范化的经营责任制考核,不论是管理岗位还是生产岗位,均打破工资、奖金界限,实行捆绑浮动考核,建立了集浮动性、激励性、自主性于一体的分配新机制。对生产单位实行定额管理,以分计酬;辅助单位与一线挂钩,实行联产计酬;对生产辅助单位的管理人员实行职务工资制,考核方式与安全生产、质量效益等多项指标复合挂钩,支付方式与单位职工收入脱钩,做到封顶保底不保低,实现了责、权、利的统一;对机关科室、后勤单位实行工资包干、自主绩效分配;对安全、质量监督和检查科室人员,工资与生产效益脱钩,只与安全、质量挂钩。新的分配制度彻底打破了分配差距不大、固定工资占大数的格局,20__年,生产辅助单位管理人员最高收入达到4.8万元,最低收入为3.2万元。通过调整职工收入分配结构,充分体现能者多劳、多劳多得的原则;适当拉大收入差距,以岗定薪,岗变薪变,使员工的劳动报酬与岗位职责、岗位贡献、岗位责任紧密联系起来;合理拉开职工收入中基本工资部分与直接同贡献挂钩的浮动工资部分的比例,这种分配结构既容易被广大职工特别是工龄长的职工所接受,更体现了向实际能力和贡献倾斜的改革精神,使分配制度改革得以顺利进行。同时,针对大中专毕业生这一特殊群体,我们制定了《杨村煤矿关于大中专毕业生上岗工作的规定》,明确规定,全日制大学本科生见习期满后可直接上一般管理岗;全日制大学专科生见习期满后可上后备管理岗。灵活多样的分配形式,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良好氛围,为吸引人才、留住人才创造出良好的内部环境。

(三)形成人尽其才的工作局面

人才是企业得以快速持续发展的根本动力。在实践过程中,我们大力培育“人人是才,人尽其才”的人才观,结合矿井自身实际,按照改革发展新形势的要求,研究制订了《杨村煤矿管理人员竞争上岗实施办法》,对全矿所有管理岗位制定岗位工作标准、技能要求、上岗条件,符合条件的职工均可报名竞争。做到不唯学历、不唯职称、不唯身份、不唯资历。同时,进一步做好各级管理人员的人才储备工作,建立了在工作能力强、政治素质高、德才兼备的职工中选拔培养后备管理人才的制度,在工作中给他们压担子,适时鼓励他们竞争领导岗位。近年来,在竞聘上岗的中层管理人员中,有27名是从后备人才中产生的。在新的竞争机制和激励机制的约束下,形成了人尽其才的工作新局面,工作效率显著提高,经济效益明显改善。

▣ 三项制度改革工作计划 ▣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面推动“三项行动”扎实开展

于6月8日组织各项目部、所属各工作部门、各外委单位召开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工作动员大会,认真贯彻落实国家、集团公司安全生产会议精神,传达项目部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具体实施方案,围绕“安全生产年”的各项工作,从讲安全、保稳定、促发展的大局出发,把员工的生命安全和根本利益放在首位,把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列入重要工作日程,作为项目部安全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跟据工作要求,我部制定了“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实施计划”,从组织和管理上,保证安全生产管理机制的良好运行。项目部成立了“三项行动”活动领导小组。

为了提高全项目部的安全生产的法制意识,规范工程的.安全生产秩序。借“安全生产宣传月”活动开展之风,利用赶场天,采取张贴宣传标语,发放宣传材料等形式,在全项目部开展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宣传了《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办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现场文明施工管理制度》《防汛预案》、《供水运行应急预案》、《运行泵站考核制度》等安全、环保管理制度。

6月项目部开展了“关爱生命,安全发展”演讲活动加强学习教育,到施工单位对员工进行有关法律法规知识讲座,并制作了主题横幅标示三副。小型标语若干,悬挂于各现场;警言警句安全签名宣传幅两个,并决定以后每月拿出1000元进行安全流动红旗优胜评选。让员工从我做起,施工运行遵守安全生产运行维护规则。深入现场进行安全生产知识宣传,受教育面达95%以上。发放宣传资料200余份。通过宣传教育使广大员工进一步明确了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制度,增强了安全生产的责任感。进一步增强了安全管理人员进一步增强了安全发展意识,提高了隐患排查和治理的技能,提升了防范事故的能力。

20我部已无大的在建工程主要以 和 为主。根据各部的工作特点,突出抓好车辆行驶、建筑工地、消防以及运行维护等方面的安全执法,全面查处管理性违章、习惯性违章、指挥性违章、作业性违章、装置性违章等各类违章行为,加大安全生产执法检查的密度和力度,定期跟踪督查,确保整改措施落实到位。

年3月27日,项目部安全训查人员发现检查中 *** 车辆严重超载。即可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并要求当事人和所属施工单位做出深刻检查,受到了严厉的经济处罚。

2010年6月13日,在安全突击检查中,发现 **** 电柜进线端电缆架设过低,严重影响到水厂人员的生命及财产安全,立即对其下达了整改措施,责令限期整改。

通过以上检查,项目部结合了这些事件,在领导干部和普通员工中深入开展教育工作,进一步提升了全员的安全意识。为此项目部坚定了对违法、违章行为查处的决心。

以深入开展“三项行动”为契机,加大对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在整治行动中,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层层落实责任,确保职责到位、任务到位、工作到位,力戒形式主义,通过检查进一步促使安全生产工作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对车辆行驶、建筑工地、运行泵站等各施工单位人员密集场所等重点部位进行全方位排查治理,加大隐患整改力度,特别是重大节日和工作会议期间,项目部经理雒志旺亲自带队,每周检查2次,两天一次汇报,落实安全防范措施。

为了进一步督促整改情况,于8月12日-15日,以项目经理带头的检查小组,分别组成两个检查组对两个项目部生活区域、****、进行了专项检查验收工作,整改情况较好。在“三项行动”期间对供水运行、自然灾害预防、车辆行驶、高空作业,隐患开展了全方位、不间断、大力度的排查治理,并于10月12日,召开专项整治会议。目前各类隐患基本整改到位,整改率达98%以上。项目部根据各泵站水厂的地理特征在泵站水厂上方边坡等重点部位安装了柔性被动防护网,及时解决三股水1级站电线杆攀线脱落,水泵设备维护、车辆年检,不规范等问题9项,并要求各施工队将安全工作在周例会上做为固定一项汇报内容,使下面施工队伍增强了安全工作意识,提高了主动预防能力。

通过认真回顾总结,我们还将继续加大“三项行动”的督促检查力度。(一)切实加强对“三项行动”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和指导,及时研究、解决行动中出现的突出问题,及时掌握各项目部、各部门工作进展情况,及时通报重大问题执法情况、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情况和安全教育培训情况。全面完成“三项行动”各项重点工作。(二)安全生产“三项行动”是今年“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重中之重,要抓住机遇,精心组织开展好冬季及元旦春节期间的安全生产检查和专项整治活动。重点抓好冬季防火安全检查、建筑施工、供水运行、车辆运输专项整治及检查督办等工作,确保春节前后的安全稳定态势。确保全项目部安全生产形势的继续稳定和良好安全环境。(三)继续抓好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不断创新安全生产宣教方式,大力宣传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以及安全知识,督促企业进行“三级教育”培训,进一步拓宽、深化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形成人人讲安全、人人想安全、人人会安全的良好氛围。

▣ 三项制度改革工作计划 ▣

xx落实三项制度情况

村党支部“三项制度”是新时期实行便民利民、构建和谐新农村的一项重要制度。xx镇党委高度重视,积极探索,落实措施,广泛开展,取得了初步成效。推行此制度前,每逢赶场天,前来政府上访咨询政策的农民络绎不绝。推行此制度近一年来,大部分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基本解决在村上。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镇村两级成立了“三次制度”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此制度的领导,镇党委把“三次制度”纳入农建工作年度目标,并作为对村的综合目标的重要内容。

二、制度联系卡,方便群众走访。镇党委打算班子成员配齐后制作镇村两级全体干部的便民联系卡,发放到每户农户,方便群众电话咨询。

三、全面落实值班制度。镇党委、政府除落实镇上24小时政务值班领导和干部外,还要求各村支两委面体实行村办公室村干部轮流坐班制,确保农民到镇村走访有干部接待。

四、整合实行三项制度的干部资源。镇党委把“三项制度”的实施主体扩大到驻村干部和大学生村官以及“三支”干部的范围。要求驻村干部每周到村一天工作以上,大学生村官每周走访群众

五户以上,支农干部每周在村工作三天以上。

五、建立安全监管六位一体和联合执法七位一体的工作机制。镇政府成立了由综治、安监、信访、公安、司法、人武组成的“六位一体”安全监管工作机制。成立以村支部书记为组长的综治、安监、信访、警务、调解、治保、民兵等“七位一体”的联合执法工作机制。

六、设立固定的信访接待日。镇党委要求各村每月逢

五、逢十为书记、主任接待日,专门集中反馈群众反映的各类问题。

七、成立专门的督查办机构。镇党委要求纪检监察室、组宣办、党政办等联合牵头,定期督查机关工作作风和“三项制度”的落实情况。

八、建立激励机制。镇党委打算从今年起除对村实行综合目标奖外,还专门对“三项制度”和为民服务全程代理工作设奖,予以表彰奖励。

▣ 三项制度改革工作计划 ▣

为切实做好我区计划生育“三项制度”工作,依据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和长效节育奖励制度(以下简称“三项制度”)及省市关于“三项制度”工作相关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政策口径

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对象资格条件按照《省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对象确认条件的政策性解释》、《省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对象资格确认条件的政策性解释》、《关于调整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扶助标准的通知》和有关补充解释执行。按照省卫健委、省财政厅《关于将三级以上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人员纳入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的通知》要求,稳妥做好手术并发症特扶对象资格确认工作。严格长效节育奖励对象资格确认和规范管理。“三项制度”对象特殊案例参照最新的省卫生健康委发布的个案答疑进行界定。

(一)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

1.农村只有一个子女或两个女孩的计划生育家庭,夫妇年满60周岁以后,由中央或地方财政安排专项资金给予奖励扶助。国家统一奖励扶助标准为每人每月不低于80元(每人每年960元),其中只生育一个独生女的对象由省财政出资提高到每人每月不低于100元(每人每年1200元),子女死亡且现无子女的对象(不符合特别扶助制度条件的)每人每月130元(每人每年1560元),其中独生女死亡且现无子女的对象(不符合特别扶助制度条件的)每人每月150元(每人每年1800元)。奖励扶助对象从60周岁起领取奖励扶助金,直到亡故为止。已超过60周岁的,从其奖励扶助资格被确认年度起发放奖励扶助金。

2.根据区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人口和计划生育“三项制度”奖励政策的通知》精神,在全区范围内扩大农村计划生育家庭扶助范围,对农村独(双)女户奖扶提前到55周岁享受奖励扶助金,奖励扶助金标准为每人每月50元(每人每年600元),其中只生育一个独生女的对象由市财政出资为每人每月60元(每人每年720元)。

(二)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

1.城镇和农村独生子女死亡后未再生育或合法收养子女的夫妻,国家扶助金标准每人每月不低于450元(每人每年5400元),直至亡故为止;独生子女伤残(三级以上)后未再生育或合法收养子女的夫妻,扶助金标准每人每月不低于350元(每人每年4200元),直至亡故或子女康复为止。扶助金自女方年满49周岁开始领取,因丧偶或离婚的单亲家庭,男方或女方须年满49周岁。已超过49周岁的,从其扶助资格被确认年度起发放扶助金。

2.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人员(三级以上)全部纳入特别扶助制度范围。三级并发症人员,给予每人每月不低于200元(每人每年2400元)的扶助金;二级并发症人员,给予每人每月不低于300元(每人每年3600元)的扶助金;一级并发症人员,给予每人每月不低于400元(每人每年4800元)的扶助金。并发症人员治愈、康复或死亡的,应及时退出特别扶助制度。

以上两项制度按照以下规定进行衔接:(1)已经享受奖励扶助且同时符合特别扶助(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条件的对象,全部纳入特别扶助范围;(2)符合特别扶助(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条件的农村对象,年龄达到60周岁以后,仍继续执行特别扶助制度,不再重复执行奖励扶助制度;(3)并发症人员纳入特别扶助制度,不影响其按规定享受奖励扶助制度及其他奖励优惠政策。

(三)节育奖全覆盖

根据省节育奖全覆盖精神及区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人口和计划生育“三项制度”奖励政策的通知》(贵政秘〔2013〕157号)精神,对政策内生育且落实长效节育手术的对象,给予一次性奖励:落实上环(皮埋)措施的家庭给予100元的一次性奖励,其中双女户家庭给予200元的一次性奖励;落实结扎手术的家庭给予500元的一次性奖励,其中双女户家庭或再婚家庭给予1000元的一次性奖励。

二、奖励对象资格确认

(一)扶助对象资格条件

1.奖励扶助对象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本人为农业户口或界定为农村居民户口,且户口在本乡(镇);

(2)1973年以来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生育;

(3)现存一个子女或现存两个女孩或子女死亡现无子女;

(4)193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年满60周岁(扩面:年满55周岁)。

2.特别扶助对象(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193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女方年满49周岁(因丧偶、离婚或单身收养形成的单亲家庭,单亲一方须年满49周岁);

(3)只生育一个子女或合法收养一个子女;

(4)现无存活子女或独生子女被依法鉴定为残疾(伤病残等级达到三级以上)。

3.特别扶助对象(手术并发症)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是:

(1)施行了计划生育手术;

(2)按规定鉴定为三级以上的并发症;

(3)并发症尚未治愈或康复。

(二)资格确认程序及要求

1.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

年龄界定:2022年度国家奖扶申报对象,2022年12月31日前年满60周岁,即1961年12月31日前出生;2022年度奖扶扩面对象,2022年12月31日前年满55-59周岁,即1962年1月1日-1966年12月31日出生。以后年度按此时间顺延。

资格确认程序:

(1)个人申报。凡本年度符合条件,由本人向户籍所在地的村(居)民委员会提出申报,填写《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对象申报表》(以下简称《申报表》),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上一年度已确认的奖励扶助对象,如原申报信息发生变化涉及到资格重新认定的,要重新进行申报。

(2)村级评议公示。村级评议由村(居)委会和村民代表会议进行。

①民主评议、公示。召开村(居)民代表、村(居)计生协理事联席会议,邀请熟悉情况的知情人、“五老”会员参加,对申请人在《申报表》中填报的个人信息的真实性,以及是否符合奖励扶助资格条件逐人逐项进行评议,如实在《省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对象评议表》(简称《评议表》)上记录评议内容、过程及结果。村(居)两委根据群众评议结果,讨论提出拟上报奖励扶助对象名单。按照规范要求,将拟上报人员名单及基本情况在村务公开栏(居委会宣传栏)和村(居)民小组人群集中的醒目位置张榜公示十天。

②初审材料上报。对本年度申报要求确认奖励扶助对象资格但不符合条件的,要向申报人说明原因;符合条件的,要将《申报表》和相关证明材料报镇街人民政府初审。有关信息虽有变化但仍然符合条件的,要将新的《申报表》和相关证明材料报镇街人民政府初审。

(3)镇级初审、公示。由两名以上镇街干部和卫计办工作人员入户与申请人见面,调查核实情况。同时,通过走访、座谈等方式,向其他人了解、核实申请人情况,至少要有两名以上与申请人年龄相近的老邻居或知情者签字证明。如实在《省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对象审核表》(简称《审核表》)上记录。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组成审核组,根据走访调查情况对申请人资格进行审核,提出拟上报人员名单。按照规范要求,将拟上报人员名单及基本情况分别在镇街及申请人所在村、组张榜公示十天。镇街设立举报信箱。公示结束后,在《申报表》上签署意见,并将经审定的《申报表》等资料报区卫生健康委审批确认。

(4)区级审批确认、公示。区卫生健康委对镇街上报的资料进行审查,并组织入户核查,将审核通过对象名单反馈给所在镇街,分别在镇、村、组张榜公示十天,并通过报纸、电视等多种途径予以公布,接受社会监督。对公示有异议的,由区卫生健康委负责重新调查审核,不符合条件的须入户告知本人,并做好解释工作。本年度新增奖励扶助对象由区卫生健康委下文确认。

(5)信息上报与变更。全民健康保障工程人口统筹管理系统开放时,镇街卫计办将经确认具有奖励扶助资格的对象和退出奖励扶助的对象,依据《申报表》和《退出审批表》上报、变更相关信息。

(6)扶助金发放。镇街根据确认的对象,核对资金发放花名册,经区卫生健康委审核后,通过财政惠农补贴资金“一卡通”及时发放扶助金。

档案资料管理。(1)资料规范要求。按照《省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管理规范》(皖人口发〔2009〕4号)文件要求进行上报。(2)资料归档要求。相关资料按下列顺序归档(对资格确认不需要的材料,下一项材料顺延),个人申报表、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本人户口簿复印件、配偶身份证复印件、配偶户口簿复印件、评议表、审核表、婚姻状况证明、子女死亡证明、收养子女证明、户口性质证明、其它有关证明。

达到50周岁以上奖扶目标人群摸底登记。

(1)摸底登记资料来源。各镇街要以人口信息综合业务平台的个案信息、统计部门的普查个案资料、公安部门的户籍底册为基础资料。

(2)操作要求。奖励扶助对象以个人为单位填写《省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目标人群摸底调查登记表(50周岁以上)》。

2.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

资格确认程序:

个人申报:由本人向户籍所在地的村(居)民委员会提出申报,镇街根据其个人信息,填写《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对象申报表》(以下简称《申报表》),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死亡证明》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村级评议、镇街初审、区级审批确认公布、信息上报与变更、资金发放、档案资料管理根据《省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信息管理规范(试行)》(皖人口发〔2008〕20号)文件执行。

3.节育奖全覆盖。农村长效节育奖励资金兑现工作须按照村级上报、镇级审核、区级确认、公开公示的程序进行。拟确认对象名单和基本情况须在申报对象所在村张榜公示十天,并公布省、市、区、镇街举报电话,同时在区级政务网公示十天。资格确认后,镇街汇总上报资金发放花名册,报区卫生健康委审核后,通过财政惠农补贴资金“一卡通”及时发放奖励金。

(三)奖扶、特扶往年对象年审工作

认真组织往年对象的年审工作。奖扶对象年审要求镇村两级干部与奖扶对象见面并签字,区级对年审质量进行检查评估。村(居)委会对已享受奖励扶助的往年确认对象逐户上门核实情况,填写《省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对象年审表》(简称《年审表》)。上年度奖励扶助对象本年度不符合条件的,要向申报人或其家人说明原因,并填写《省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对象退出审批表》(简称《退出审批表》),上报镇街卫计办。镇街组织人员入户调查核实情况,将年审退出对象名单在村、组分别公示十天以上,《退出审批表》报送区卫生健康委。特扶对象年审可与帮扶慰问工作结合起来,信息清楚的,可以不与扶助对象见面签字,直接填报年审表进行年审。

三、资金管理和发放

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专项资金纳入各级财政预算,坚持“专户管理、专款专用、直接补助、打卡发放、到户到人”的原则,任何部门、单位不得截留、挤占和挪用。财政部门要认真履行配套资金监管职责,加强对财政资金到位情况和资金发放工作的督促检查。

扶助资金依托现有金融服务体系,由财政部门、卫生健康部门与有资质的金融机构签订代理服务协议,农村地区纳入财政惠农补贴资金“一卡通”渠道统一发放。扶助金以个人为单位按年计算,一年发放一次。

严禁用扶助资金进行任何形式的盈利性投资、融资活动,不得将扶助金抵扣其他个人款项。对虚报、冒领、克扣、贪污、挪用、挤占扶助资金的单位和个人,一经发现,严肃查处,触犯刑律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资金代理发放机构不按代理服务协议履行资金发放责任,截留、拖欠、抵扣扶助资金的,取消代理发放资格,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四、组织管理和工作要求

(一)成立组织,加强领导。计划生育“三项制度”在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由区卫健委和财政局组织实施。为扎实有效推进计划生育“三项制度”工作落实,区成立计划生育“三项制度”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区政府分管副区长担任,副组长由卫健委、财政局主要负责人担任,成员由各相关单位分管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卫生健康委,具体负责奖特扶制度落实。各镇街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专人负责,及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切实做好制度实施工作。

(二)建立和完善资格确认、资金管理、资金发放、社会监督“四权分离”的运行机制。卫生健康部门负责资格确认和组织管理,财政部门负责资金管理,代理发放机构负责资金发放,纪委监委、审计部门负责监督检查。各相关部门应密切合作,相互衔接、相互制约,做到政策透明、程序规范、结果公开、一卡发放、到户到人。

(三)按照客观、公正、公开、透明的原则,采取多种有效形式对计划生育“三项制度”实施全程监督。实行奖励对象公示制度,接受群众监督。制度落实情况纳入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对制度实施中出现重大问题的单位实行“一票否决”。

(四)加强指导督查。区卫生健康委要加强对镇街工作督查调度,尤其要加强对资格确认、资金发放等重点环节和工作薄弱镇街的督查指导,规范操作程序和方法,促进工作平衡发展,确保工作质量。严格执行“三榜四级”公示程序,公开咨询、投诉电话,接受社会监督,确保利益导向政策落实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 三项制度改革工作计划 ▣

逐步调整珠三角部分城市入户政策。在珠海、佛山、东莞、中山市合法稳定就业满5年并有合法稳定住所,参加社会保险满5年的人员,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等,可以在当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其中珠海市可根据经济特区人口发展的特点,适度控制落户节奏,对合法稳定就业和合法稳定住所的范围、条件等作出较严格的规定。要进一步降低准入门槛、畅通入户渠道、扩大积分入户规模,保障符合条件人员的正当合法权益。

对超大城市则严格控制人口规模。实施方案指出,广州、深圳市要根据综合承载能力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加快调整人口结构,重点吸纳本地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各类型专业人才落户。要按照总量控制、公开透明、公平公正的原则,对达到规定标准条件的人员,允许在当地申请常住户口。

根据实施意见,广东将全面放开建制镇和小城市落户限制。除广州、深圳、珠海、佛山、东莞、中山市外,在县级市市区、县人民政府驻地镇和其他建制镇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下同)的人员,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等,可以在当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

部分地级市落户限制将有序放开。在河源、韶关、梅州、汕尾、阳江、肇庆、清远、潮州、云浮等中小城市的城区合法稳定就业满3年并有合法稳定住所,同时按照有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满3年的人员,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等,可以在当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其中,综合承载压力较小的城市,可以适当放开就业和参加社会保险的年限限制。城区人口数量达到大城市以上规模的汕头、惠州、江门、湛江、茂名和揭阳,参照执行上述城市落户政策。

统计数据显示,全省现有流动人口3495万人,其中来自省外2433万人,居住5年以上的552万人,因此,解决流动人口存量问题是我省户籍制度改革的重点,实施方案予以明确。各地要重点解决进城时间长、就业能力强、可以适应产业转型升级和市场竞争环境、长期从事一线特殊艰苦行业人员的落户问题。要进一步放宽集体户口设置条件,允许符合条件的人员向已在本地落户的亲友搭户,通过多种方式解决流动人员落户问题。

除广州、深圳市外,其他市进一步放开共同居住生活的直系亲属间相互投靠(夫妻投靠、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投靠),不受婚龄、年龄等条件限制,凭有效证件和证明材料申请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放宽大专以上(含大专)学历毕业生及技能人才、特殊专业人才入户条件。大专以上(含大专)学历毕业生以及经地级以上市相关部门认证的中级技能型人才、特殊专业人才可在除广州、深圳市外的其他城市落户。落户地与实际居住地不一致的,可迁移到实际居住地。广州、深圳要进一步研究放宽高校毕业生及技能人才、特殊专业人才的落户政策。

实施方案明确,在全省范围内取消农业、非农业以及其他所有户口性质划分,统一登记为广东省居民户口,实行城乡户籍“一元化”登记管理,真实体现户籍制度的人口登记管理功能。

广东自20xx年1月1日起在全国率先实施外来人口居住证制度,除入户、子女入学外,全省各地推出凭居住证可享受的便民服务项目涉及金融服务、公交、小额消费、充值、票务、积分、门禁应用、企业一证通等20多项。根据广东此次推出的户籍制度改革,将进一步健全居住证积分管理制度,居住证持有人可通过积分等方式,阶梯式享受基本公共教育、基本医疗卫生、就业扶持、住房保障、社会福利、社会救助、公共文化、计划生育等方面的服务。各地要积极拓展居住证的社会应用功能,不断扩大向居住证持有人提供公共服务的范围。

▣ 三项制度改革工作计划 ▣

(一)安全生产岗位职责制度

一、单位安全生产职责

1、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应负全面责任;

2、依法建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3、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规章制度、操作规程;

4、必须具备国家法律、法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所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

5、确保资金投入满足安全生产条件需要;

6、依法组织从业人员参加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7、如实告知从业人员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危害因素、防范措施和事故应急措施,教育职工自觉承担安全生产义务;

8、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规章佩戴使用;

9、预防和减少作业场所职业危害;

10、安全设施、设备(包括特种设备)符合安全管理的有关要求,按规定定期进行技术检测检验;

11、依法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落实操作岗位应急措施;

12、及时发现治理和消除本单位安全事故隐患;

13、积极采用先进安全生产技术、设备和工艺提高安全生产的科技保障水平;

14、保证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以下统称建设项目)依法实行安全设施“三同时”;

15、统一协调管理承包、承租单位安全生产工作;

16、依法参加工伤社会保险为从业人员缴纳保险费;

17、按要求上报生产安全事故,做好事故抢险救援、妥善处理对事故伤亡人员依法赔偿等事故善后工作;

1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责任。

▣ 三项制度改革工作计划 ▣

为在全区各企事业单位全面推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规范安全操作规程制度”的审核备案工作,推广试点单位经验,现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推广“三项制度”审核备案工作方案。

一、目的任务

通过按行业全面推广“三项制度”审核备案工作,让全区各企事业单位学习、交流和借鉴试点单位的典型经验和做法,帮助、督促企事业单位建立、完善、审核、备案“三项制度”,并通过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夯实企事业单位内部安全管理,全面落实企事业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二、具体步骤

全区“三项制度”审核备案推广工作,从4月初开始至6月底结束,按照制定推广方案、成立审核机构、召开推广现场会、制定完善审核备案“三项制度”的步骤开展实施工作。

第一步:制定推广方案。4月10日前,由区安委办制定全区“三项制度”审核备案工作方案,各镇(办)和区安监局、教育局、卫生局、文体局、公安分局及其消防科4月20日前制定出所负责单位和行业的推广方案,并报区安委会办公室备案。

第二步:建立“三项制度”审核备案组织机构。各镇(办)和区直有关部门,分别设立制度审核备案组和安全操作规程审核专家组,制度审核备案组重点审核责任制度和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专家组重点审核安全操作规程制度。

第三步:召开推广现场会。4月25日前,各镇(办)和区直有关部门组织召开行业“三项制度”推广现场会,让其它单位学习借鉴试点单位开展“三项制度”审核备案工作的经验和做法。

第四步:制定完善审核备案“三项制度”。4月底至6月底,各镇(办)和区直有关部门督促指导所辖企事业单位,根据行业特点,全面展开制定完善审核备案“三项制度”工作。规定动作一:制定完善“三项制度”。各单位在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中,要按照省政府颁发的《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暂行规定》进行,结合本单位生产经营实际,以定职、定岗、定责为重点,建立健全内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企事业内部车间、班组和从业人员要层层签订责任书,责任和义务要具体明确。要针对不同情况,发挥各方面作用,制定出覆盖各工序、各岗位的规章制度。制定操作规程制度,要按照国家制定的行业企业安全标准进行;有些行业企业安全标准不全或标准已过时,甚至没有安全标准,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积极依靠专家、企业管理部门和科研单位,学习借鉴国内外有关安全管理标准,修改制定适合本企业的安全规章。规定动作二:运行 “三项制度”。各单位和主管部门审核备案组、专家组要对“三项制度”制定后的执行情况进行运行调研,在此基础上,根据运行情况,分别召开由法人代表和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生产一线职工代表三个座谈会,征求各个方面和岗位人员意见后,再进一步充实完善。规定动作三:审核“三项制度”。经制度审核备案组和安全操作规程审核专家组最终审定后,由企事业单位法人代表签字,方可备案。在企事业单位内部“三项制度”中,安全生产责任制度要有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名;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要有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副职签名;安全操作规程要有单位主管负责人和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副职及具体工作人员签名。规定动作四:备案“三项制度”。各单位一定要按主管部门或行业备案“三项制毒”。全区各企事业单位由各镇办和区直有关部门成立的制度审核组和操作规程专家组审核,在区、镇(办)两级安监机构备案。规定动作五:上报“三项制度”。上报“三项制度”备案,必须统一录入微机管理,形成电子版文本上报各备案主管部门,再由主管部门统一报区综合制定“三项制度”审核备案办公室归档备案。规定动作六:张挂“三项制度”。凡备案后的“三项制度”,要张贴、悬挂、摆放在各个工作岗位上,让所有职工随时都能看到。

第五步:全区组织验收“三项制度”审核备案推广工作。第一步:由各镇(办)和区直有关部门按各自职责任务对所辖推广单位逐一组织验收;第二步:由区审核备案办公室对各镇(办)和区直有关部门所辖推广单位进行抽查验收。

三、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周密组织。“三项制度”审核备案工作能否推广是检验这项工作成败的标准,希望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充分认识“三项制度”建设的重要意义,主要负责人思想上要高度重视,亲自组织力量,专门研究,周密谋划,认真部署,统筹安排,切实按照“三项制度”推广方案落实工作。

2、抓住关键,突出重点。推广工作的核心是审核,重点是规范安全操作规程。坚持先重点后一般,抓重点带一般的原则,按照分工审核组重点审核责任制度和管理制度;专家组重点审核安全操作规程制度;各组成员根据行业特点进行。通过推广工作,使各单位的安全工作基础得到全面加强,各项重大隐患得到全面治理,安全生产水平有质的提高,真正做到重特大事故防患于未然。

3、齐抓共管,狠抓落实。通过推广工作,使单位的.法人代表切实履行起第一责任人的职责,使安全生产投入、职工安全培训和安全教育落到实处,全体员工安全意识得到全面加强;各项安全制度、责任、管理严格落实,操作规程安全规范;完善事故责任台帐,制定切实可行应急救援预案,定期进行应急救援演练,同时做到常抓不懈。

4、协调一致,重在实效。各部门在方案推广工作中要相互配合、协调联动,互通情况,交流做法。危险化学品、人员密集场所、文化娱乐场所、教育、卫生、建筑等行业和领域要根据各自特点,有针对性地抓好“三项制度”的推行工作。各有关部门要抽出专门人员,负责承办此项工作,以确保全区推广工作顺利进行。

▣ 三项制度改革工作计划 ▣

1985年至1993年:官方牌价与外汇调剂价格并存,向复汇率回归。

1994年:实行以市场供求为基础的、单一的,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度。实行银行结售汇制,取消外汇留成和上缴,建立银行之间的外汇交易市场,改进汇率形成机制。

20:建立健全以市场供求为基础的,参考一篮子货币进行调节,单一的,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

6月19日,中国人民银行宣布进一步推进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改革,增强人民币汇率弹性。

根据国内外经济金融形势和我国国际收支状况,中国人民银行决定进一步推进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改革,增强人民币汇率弹性。

▣ 三项制度改革工作计划 ▣

除昆明市主城区(含五华区、盘龙区、西山区、官渡区、呈贡区,下同)和绿春县、彝良县、东川区等特定城市以外的建制镇和小城市,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的人员,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直系亲属,凭落户人户口簿、身份证、合法稳定住所证明、直系亲属相关证明材料可在居住地申报常住户口。

在城区人口50万至100万的城市有合法稳定就业并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同时按照国家规定参加城镇社会保险和办理居住证分别满1年的人员,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直系亲属,凭落户人户口簿、身份证、有效期内的居住证、缴纳1年以上城镇社会保险、合法稳定住所证明、直系亲属相关证明材料可在居住地申报常住户口。

在昆明市主城区具备合法稳定住所(不含租赁)和合法稳定就业或其他生活来源,且实际居住的,本人凭户口簿、身份证、合法稳定住所证明材料可在居住地申报常住户口。

在昆明市主城区具备合法稳定住所(不含租赁)并实际居住,合法稳定就业并缴纳城镇企业职工社会保险满2年的,本人凭落户人户口簿、身份证、缴纳2年以上城镇社会保险、合法稳定住所证明、直系亲属相关证明材料可在居住地申报接迁共同居住的配偶、未成年子女和父母(含配偶父母)户口,但人均住房面积不得低于当地对住房困难家庭规定的标准。

在昆明市主城区租住公租房、廉租房和其它租赁性质合法稳定住所的,按昆明市主城区的积分落户制度办理落户。昆明市主城区的积分落户制度由昆明市自行制定。

申请人在租赁房屋落户应当征得房屋产权人同意,且租赁的房屋内未登记有常住人口,可申请本人和其共同居住的配偶、未成年子女和父母(含配偶父母)户口,其他直系亲属落户时,人均住房面积不得低于当地对住房困难家庭规定的标准。

在租赁房屋内落户需提供:当地房管部门办理租赁登记备案的材料、并在公安机关相关系统中报备过租房信息、房屋产权人与租赁人签订的租房协议、租赁房屋的房屋产权证、落户人户口簿、身份证、落户人之间的直系亲属证明材料。

三代以内直系亲属相互投靠且共同居住的,凭落户人户口簿、身份证、合法稳定住所证明、直系亲属相关证明材料可在实际居住地申报户口,不受年龄限制。除本人、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外,其他直系亲属投靠落户时,应满足人均住房面积不低于当地对住房困难家庭规定的标准。

在我省大中专院校(技校)就读的学生,入学时可自愿选择是否将户口迁入学校。需办理户籍迁移的学生,凭学校出具的录取通知书、户口迁移证到学校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未办理户籍迁移的学生,学校所在地派出所要将其纳入流动人口登记、管理,本人可根据需要,办理居住证。

大中专院校(技校)生毕业后已实际就业,暂无合法稳定住所的,凭本人户口簿、身份证或户口迁移证,毕业证,就业登记证或报到证,单位接收证明将户口迁入所在单位集体户,单位无集体户的,经单位所在地派出所核实确认出具调查材料后,将户口迁入单位所在地的县(市、区)人才服务机构。

大中专院校(技校)生毕业后,未落实工作,返回原籍实际居住生活的,凭本人户口迁移证、身份证、就业登记证、毕业证等材料申请将户口迁回入学前户籍所在地或其父(母)亲现户口所在地。

服务基层“四个项目”的高校毕业生(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在服务期间,凭本人户口簿、身份证或户口迁移证和相关聘用、协议等材料可将户口迁至所在县(市、区)人才服务机构。也可根据自愿原则迁至入学前户籍所在地或其父(母)亲现户口所在地,聘用期满后可根据去向,将户口迁至实际居住地。

▣ 三项制度改革工作计划 ▣

辉南县工农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三项行动”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扎实开展“三项行动”,推进“安全生产年”目标任务落实,强化安全生产基础管理,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确保我院全面落实上级下达的控制指标,促进全院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组织机构

成立医院“三项行动”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中心主任马德志同志担任,院其他副职领导担任副组长,成员由办公室、防保站、保卫等安全领导小组成员组成。

三、工作措施

(一)进一步细化方案,开展自查自纠

1、各科室所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2010年“安全生产年”、今年以来开展安全大检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进一步细化本科室“三项行动”工作方案。各科室所的“三项行动”具体实情况报中心办公室。

2、各科室、所按照“三项行动”内容要求,抓好组织发动,提高思想认识,认真开展自查自纠,针对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制定整改计划,落实整改措施,严防事故发生。

(二)加强督促检查,全面推进各项工作

1、进一步强化人员密集场所火灾隐患治理、公务用车安全管理、设备及医疗废弃物安全管理、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等专项整治措施,切实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2、落实汛期防洪、防透水、防泥石流、防雷电等措施,严密防范因暴雨、洪水等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

3、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等宣传活动,进一步抓好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各项任务措施的宣传贯彻落实;加强培训,推进职业安全教育,提高广大从业人员安全素质。

(三)深化“三项行动”,巩固扩大成果

1、针对四季度工作的特点,认真落实安全生产各项措施,切实消除事故隐患。

2、医院对各科室、所开展“三项行动”情况进行督查。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科室所要动员部署。要按照上级文件有关要求,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针对“三项行动”内容,落实安全生产各项措施,加强安全生产管理,确保安全生产。

(二)突出重点,全面推进。要立足于治大隐患、防大事故,集中整治一批重大事故隐患,切实消除当前严重威胁安全生产的突出问题。要加大“汛期、“十一”等重点时段和关键节点的安全防范,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三)统筹协调,形成合力。医院要把安全生产执法行动、安全生产治理行动、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行动结合起来,对安全治理过程中的重大隐患和问题,及时督促解决;要把“三项行动”与安全生产法制体制机制、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安全生产监管队伍“三项建设”结合起来,研究把握安全生产规律,完善和落实治本之策,推进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四)明确责任,严肃追究。对因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不力而引发事故的,依法严厉查处。坚决惩处生产安全事故涉及的瞒报事故以及失职、渎职行为,公开查处结果,接受社会监督。

(五)广泛宣传,深入发动。各科室、所要广泛发动群众,增强推进“三项行动”的积极性、主动性。要发挥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的作用,总结宣传安全生产的典型事例,鼓励群众举报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和事故隐患。要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法制教育,宣传普及安全生产基本知识,增强安全意识,在全社会营造安全发展的良好氛围。

辉南县工农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三项制度改革工作计划 ▣

请欣赏:《我国会计核算制度改革初探》

摘要:我国会计核算制度的改革对市场经济的发展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但由于计划经济思维定势、传统观念等因素的影响,我们的改革还不彻底,特别是离加入WTO我国经济环境的变化以及经济全球一体化加速的要求还有很多不相适应的地方。因此,我们应摒弃旧观念的束缚,加快我国会计核算制度国际化的进程,最终实现我国会计与国际会计的充分协调。

我国现行会计核算制度改革从1987年开始酝酿,1992颁布 “两则”、“两制”(1993年7月1日实行),实现了计划经济的会计模式向市场经济会计模式的转换;5月22日颁布第一个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的披露》,拉开了我国具体会计准则建设的序幕;12月29日颁布《企业会计制度》及11月颁布《金融企业会计制度》、《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办法》,基本解决了我国会计核算制度深层次的问题,初步实现了与国际会计的协调。历经的改革,我国基本建立了与国民经济发展初步相适应的会计核算体系--包括16项具体准则、13个行业会计制度、10个分行业财务制度、《企业会计准则》、《企业财务通则》、《股份制试点企业会计制度》、《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财务规则》、《集体、个体、乡镇企业会计制度》、《预算会计制度》、《企业会计制度》、《金融企业会计制度》、《企业财务报告条例》、国务院、财政部颁布的有关会计核算的规范性条例等。综合分析我国现行的这些会计核算制度,我们不难看出,它具有如下特点:

1、重条条(行业),轻块块(企业规模),通用制度与行业制度并存,准则与制度并存,使会计信息缺乏可比性,加大了会计核算制度的运行成本。

我国现行的会计核算制度多达几十个,有行业的,有通用的,有准则,也有制度,还有专业的核算办法。这种并存的情况,有些是符合我国国情和国人的思维习惯,如准则与制度并存的情况,准则制定比较原则,制度较为具体,可操作性强;有些是人为保留的中国特色,如按所有制、行业制定的财务核算制度,不利于会计信息的规范化和可比性;有些前后矛盾,如多数准则制定的目的都强调是为了加强会计信息的相关性和可靠性,但准则对具体经济业务的处理又尽量回避能够使会计信息具有相关性的计量方法―公允价值;有些规范的对象一致但有时规范的口径有出入,造成企业无所适从。如会计要素的定义、固定资产折旧计提的范围等。

2、原则有余,灵活不足。

我国在制定会计核算制度时,为了照顾国人的思维习惯、信用缺失的国情,有意回避了一些国际惯例,违反了客观经济规律,使我国的会计核算制度显得原则有余,灵活不足。如会计政策、会计估计方法规定的较死,备选方法少,会计人员职业判断的空间小,这显然与经济环境变化日益加快,经济主体业务日趋复杂的经济规律不适应。另外,我国的会计制度被赋予了较多本不属于会计制度功能的“功能”,从而把会计制度本身的科学性和技术性给扭曲了。如信用缺失本来是由于法律本身或在执行过程中缺乏有效地惩罚、监督机制造成的,与会计制度的关系不大,但会计制度为了承担治理的责任,刻意回避了“公允价值”在会计处理中的运用。

3、在逐步与国际会计接轨的同时,保留了“中国特色”。

从我国会计核算制度改革的轨迹,我们可以看出,改革的方向是逐步与国际会计接轨。如积极贯彻国际通行的稳健会计政策、实行会计与税法分离的做法、实行“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等。这是值得肯定的。但与此同时也保留了相当的“中国特色”。这些“特色”,有些是由我国人文、法律环境、经济发展水平所限制而必须保留的。如为了遏制我国资本市场利用债务重组、资产置换、相互参股等手段包装上市现象的发生,新颁布的企业会计制度规定“非货币性交易”不确认收益等;有些是由于思维定势、观念保守而人为保留的。如对会计信息披露规定的过于简单,没有照顾广大中小投资者作为股东的权益,会计制度(准则)的适用范围似有人为随意规定的感觉。又如我国会计准则将低值易耗品列为存货不符合国际惯例,因为低值易耗品不符合存货的定义,它是一种劳动资料―要么费用化,要么资产化。再如我国会计准则单独将商品流通企业存货的采购将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等可以直接归属于存货采购成本的费用作为期间费用处理,而工业企业的这些费用又归属于存货采购成本。这种将同类业务因行业不同而处理不同的情况,未免太人为“中国特色”了。

4、体系不完善。

尽管我国现行的会计核算制度多而杂,但体系仍然不完善,分类也不科学。如我国的预算会计规范和核算的范围太广,在国外分为真正意义上的预算会计和政府会计。其中:预算会计核算法定预算及其执行情况,政府会计以政府(包括职能部门)为会计主体,全面反映政府各种受托责任。同时,我国企业会计、事业单位会计核算制度均采用“准则+制度”的形式,而政府会计却只有制度,没有准则。又如,我国“准则”与“制度”的关系不够清楚。根据我国会计体系的立法意图,会计准则是在《会计法》指导下制定的原则性的会计规范,而会计制度则是在会计准则指导下制定的具体会计规范。应该是指导与被指导的关系,而现实的情况是处在同一层次。

5、内容不全面、深度不够、缺乏前瞻性。

我国现行的会计核算制度尽管看起来很多,但实际上内容仍然不全面,深度也不够,同时还缺乏前瞻性。比如:国际会计准则已颁布40多个,美国已颁布的会计准则更是达到了100多个,而我国目前已颁布的会计准则仅16个。并且我国已颁布的准则和制度不仅在会计确认、计量以及信息披露等方面深度不够。而且对知识经济时代的有关会计理论和实务等前瞻性问题研究不充分,甚至还未加考虑。如网络会计、可持续发展会计、知识资本会计、信息资源会计、企业集团会计、绿色会计、三维会计等。

如前所述,我国改革开放以来实行的会计改革,特别是会计核算制度改革的成果是巨大的,这是有目共睹的。这为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但由于我国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才十多年时间,计划经济的影响还在,甚至还很大,加之传统思维定势的禁锢。我们的改革还不彻底,特别是离加入WTO我国经济环境的变化以及经济全球一体化加速的要求还有很多不相适应的地方。可以说,我们的改革之路还任重而道远。综合分析起来,当前我国会计核算制度存在的问题对经济发展有如下不利影响

1、不利于我国资本市场的发展以及我国企业海外融资。

这么说,会计信息是资本市场用来沟通的语言。由于我国生产会计信息的核算制度与国际会计准则还没有充分协调一致,因此,生产的会计信息与按国际会计准则生产的会计信息的可比性不强。也就是说,语言不通。这种由于语言不通产生的沟通障碍,增加的沟通成本,延误的沟通时机,使我国在参与国际经济竞争,分享经济全球化的利益方面付出了沉重的代价,特别是对我国资本市场的发展和我国企业海外融资产生了十分不利的影响。如我国企业海外上市必须接受国内外会计师的双重审计,致使筹资成本过高,海外上市企业股票交易不活跃,股价偏低,再筹资机会几乎为零等。又如我国面向海外投资者发行的B股不仅交易不活跃,而且股价也远低于A股,再筹资机会也远小于A股。

2、不利于我国企业对外出口。

由于我国企业现行的成本核算制度没有与国际会计准则协调,如成本核算的基础工作、成本费用的归集方式及范围、资产的定价政策,政府补贴的会计处理等与国际会计有很多不一致的地方,从而造成国际上对我国企业出口产品按非市场经济国家对待,动不动追究倾销责任,这对我国企业的出口,甚至对国民经济的发展产生了十分不利的影响。如近年来美国、欧盟、日本等西方国家接二连三对我国企业出口的钢材、彩电、玻璃、大蒜等产品实施反倾销调查,对我国这些行业的发展产生了很不利的影响。

3、不利于我国企业的跨国经营。

如前所言,由于我国对外交往的商业语言(会计信息)不通畅。致使我国企业在跨国经营过程中遇到了如下障碍。首先,因为利用会计信息进行沟通较困难,使国外对我国企业产生不信任感,影响了企业的融资和生产经营;其次,由于会计信息不能直接沟通,必然需要翻译(国内外会计师双重审计),从而加大了企业的经营成本。

4、不利于我国企业的多元化经营。

我国现行的会计核算制度重条条(行业),轻块块(企业规模)的现状,对我国企业的多元化经营十分不利,因为一个企业进行多元化经营往往涉及多个行业,从而造成企业会计核算制度无法统一,会计信息规范性、可比性差,加大了企业的会计运行成本,不利于企业的规范化、科学化管理。

5、不利于扶持与发展中小企业。

根据西方发达国家的经济实践,以及我国现实经济情况,中小企业无论是现在还是将来,都将是我国经济发展的生力军。这些企业往往具有生产规模小、产品单一、业务简单、组织机构不健全的特点。这些特点决定了中小企业不可能像大企业一样进行会计核算,因为一则成本太高,二则能力不具备。我国现行的会计核算制度在扶持和发展中小企业方面显然做得不够。值得高兴的是,我国的《中小企业会计制度》正在起草中。

随着我国加入WTO后 ,以及全球经济一体化进程的加速,我国经济融入世界经济的步伐也会越来越快,甚至在不远的将来,我国经济会完全融入世界经济。作为经济基础的上层建筑之一的会计核算制度也必须与国际会计充分协调才能更好地服务于经济发展。因此,我国会计改革的方向应该是与国际会计充分协调。那么怎样才能实现与国际会计的充分协调呢?借鉴西方发达国家的成功经验,结合我国的现实国情,我们拟提出如下建议:

一)明确我国会计核算制度制定的机构及其权限。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七、八条明确规定由财政部管理全国的会计工作,制定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这为财政部制定会计制度、准则提供了法律依据,也是符合我国历史传统、实际情况(民间相关机构发展不成熟、缺乏独立性)的现实选择。但证监会根据相关法律受命管理证券市场,它顺理成章拥有了上市公司会计报告通用规则的制定权,并于1993年6月以来发布和修订了多个涉及上市公司会计报告、会计确认和计量等方面的准则、制度。由于财政部和证监会同属国务院管理的同级机构,怎样界定各自享有的准则制定权必须通过立法来解决。

二)通过法律、制度机制来增强准则、制度制定机构的独立性、权威性,确保其制定的准则具有科学性、可操作性、可理解性,且易于为利益相关者各方所接受。

笔者认为,我国会计核算体系中存在的问题,主要原因是没有遵循“先研究理论,后形成准则”的国际惯例对会计理论(包括会计体系赖以立足的`人文、法律、经济环境)进行充分的研究。因此,我们在今后的准则制定中应本着务实的态度,运用科学的研究方法,加强对我国会计基础理论、应用理论的研究,使每一项准则、制度的立项、颁布、修订都有充分的理论依据和现实基础,从而确保准则、制度的高质量。不再出现像基本准则搁浅、财务状况变动表的即时废止、具体准则颁布后马上修改及现在实行的准则中部分规范不一致等现象

为了确保准则、制度生产的会计信息能尽可能地满足利益相关者决策有用性―相关性、可靠性、公平性的要求。准则、制度制定的参与方应当具有代表性、专业性、层次性。代表性是最重要的,由具有广泛代表性组成的制定机构既可以兼顾各方利益,又具有独立性,可以避免出现像上市公司“一股独大”,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类似现象。代表性是由准则的经济后果决定的;专业性是由科学性和技术性决定的;层次性是由准则制定工作内容的多样性和程序的多步骤所决定的。

3、增强会计准则制定的透明度。

提高准则、制度制定过程中的透明度的途径主要有:组织专门人员对国际会计准则进行评估;提前安排准则制定计划;设立专门网站,利用现代互联网技术开展网上讨论,并发布参与讨论各方的正反意见;召开听证会等,

为了防止准则、制度制定过程中因内部人(利益相关者)控制,而出现损人(未参与方)利已(参与方)现象的发生,必须由准则、制度的非相关利益人(如学术机构的专家)组成监督机构对准则、制度的公正性、效率性进行监督,并对其可能产生的影响进行客观评估。

制度,贵在落实。再好的制度,如果没有落到实处,终将成为一纸空文。因此,我们在强调和推进会计准则与国际通行惯例充分协调的同时,更应重视已制定的会计准则是否得到有效贯彻执行。基于此,建立和健全我国会计准则的执行及其监督机制十分必要,它同样是我国会计国际化进程中重要的一环。

将准则、制度制定机构所必需的经费纳入预算,并由其自由调配。财政上的独立性有助于准则、制度制定机构独立地开展工作,有助于保证准则、制度的公正性。

国会计准则的近、中长期计划是十分必要的,它可以确保制定工作按计划有序推进,同时又不偏离大方向。

1、总体要求:与经济发展环境和阶段相适应,实现最大限度分享经济全球化带来的好处,最大可能规避其中的风险。

2、近期目标:通过积极主动地参与会计国际化进程,及时将我国会计核算的特殊要求反映到国际会计准则的制定和完善中去,在保留必须保留的中国特色外,尽可能地剔除那些因思维定势、观念保守人为造成的“中国特色”,把我国经济融入世界经济的会计成本(包括编制成本、学习成本、监督成本、沟通成本)降到尽可能的低。

3、中远期目标:建立既与会计准则充分协调,又与我国经济发展相适应的会计核算制度。

四)健全和完善我国的会计核算制度体系,丰富、发展和完善我国的具体会计准则、制度,提高我国会计信息的可靠性、相关性、可比性、可理解性。

前已述及,我国现行的会计核算体系杂而乱,存在重复定义,互相矛盾的现象。要改变这种状况,就必须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我国的会计核算制度体系,确保体系内的准则、制度层次清晰、分类科学、定义精准,不仅在内容上绝对协调一致,不出现彼此不一的现象,而且其适用范围绝对明确,保证一个企业只适用一种会计规范。

目前为止,我国已颁布了16项具体会计准则和2个操作性强的会计制度--《(金融)企业会计制度》。可以说,与国际会计相比,我国的会计准则建设已完成近一半。因此,根据国际惯例和我国的现实情况,尽快研究制定我国的财务会计概念框架,对于规范我国今后的准则建设,完善已制定的准则,健全我国会计体系都具有十分重要而现实的意义。什么是财务会计概念框架呢?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在1976年制定的《概念框架研究项目的范围和含义》将其定义为:会计目标及相关的基本概念组成的逻辑严密的体系;该体系能形成前后一致的会计准则,并能指出财务会计与财务报表的性质、作用和局限性。我国制定财务会计概念框架至少应达到什么目的呢?1)明确财务会计“是什么”和“做什么的”;2)财务会计与经济、政治、法律、文化教育、历史传统、科学技术等因素的互动关系;3)明确财务会计假设、对象、计量与确认、报告等基础性问题4)明确谁是会计信息的使用者;5)确定会计信息的使用者需要什么信息;6)财务会计能够提供什么会计信息;7)怎样才能保证会计信息能满足其使用者的要求。

国际会计准则已出台41个,美国则制定了100多个,而我国目前已出台的准则仅16个,并且,无论是量还是质,离国际会计的要求还有较大差距。这说明,我国会计准则的制定任务还很重。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加快丰富、发展和完善我国的具体会计准则十分必要。特别是与知识经济有关的网络会计、知识资本会计、信息资源会计、三维会计等会计准则的研究与制定。

3、加强成本会计和管理会计的企业会计核算中的地位和作用,强化会计在提高企业管理效益、效率方面的职能。

会计准则、制度的基本功效是资本计量,因此提高计量质量和效率应该是制定、完善会计准则、制度的主要目标。要想实现这一目标,就必须注重会计在提高企业管理效率和效益方面作用的发挥。也就是说,必须加强管理会计和成本会计在企业管理中的作用。但目前我国的企业成本管理工作还很落后,如内部控制制度不健全、损失浪费严重、工效差、核算方法不科学等;管理会计的分析、预测、控制方法流于形式。因此,努力提高成本会计和管理会计在会计体系中地位,积极促进二者的研究和运用,对提高我国企业的国际竞争力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4、完善会计报告体系,使会计信息能满足利益相关者决策有用性的需要

为了使会计报告提供的信息能够最大限度的满足使用者的要求。现行的财务报告体系还需要不断完善:反映非货币关键信息―如顾客忠诚度、满意度,学习能力,创新能力,企业声誉等;反映面向未来的信息;反映与企业价值创造、增加密切相关的信息,增加对表外信息的披露,着力提高会计信息的决策有用性―可靠性和相关性;采用全面收益法反映损益情况等。

▣ 三项制度改革工作计划 ▣

卫生事业单位人事分配制度改革

浅析卫生事业单位人事分配制度改革

麟游县卫生局

我县位于宝鸡市东北部,属渭北旱塬丘陵沟壑区,有乡镇以上各级医疗卫生单位个,其中县级医疗机构所有卫生专业人员人。

×年以来,我县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密围绕贯彻落实国家组织、人事、卫生三部委

和省、市组织、人事、卫生三部门《关于卫生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实施意见》精神,紧紧抓住制定方案、宣传动员、组织实施、协调指导、深化提高等关键环节,坚持以人为本,谋求发展,大胆实践,锐意创新,重点突破,稳步推进的关键环节,在全员聘用制、分配制度等改革方面取得了一定进展。截止目前,县级所医疗单位基本按计划完成了人员聘任等改革任务,并逐步向乡镇卫生院延伸。使县级医疗单位逐步建立起了富有竞争与活力的人事管理和分配机制,极大地调动了全员的积极性,增强了发展活力,提高了各单位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一、基本做法:

推行全员聘用制,建立竞争用人机制。我县在专业技术人员聘约化管理的基础上,结合实际,坚持按需设岗:一是合理设置机构,定岗定编。按岗定编,确定了所医疗单位的内设机构,岗位设置,拟定了“三定”方案,重点压缩行政后勤科室,合理设置机构。二是逐级聘任,竞争上岗。按照公开招聘,择优聘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各单位根据科室和专业技术岗位设置数量,公布岗位和任职条件,先由应聘者自愿报名,经资格审查、考试考核、演讲答辨、民主测评等环节后,由院长聘任中层干部,随后由科室负责人根据岗位设置选聘本科室工作人员,并签订聘用合同。目前,县级所医疗单位名干部职工通过竞聘已上岗。三是畅通“出口”,妥善分流人员。我们将在竞聘中的未聘、落聘人员分流安置作为聘后管理的重点,采取清退临时工、进修学习、提前离岗等办法进行分流安置。共提前离岗人,顶替临时工作岗位的人,进修学习人。

积极探索,不断深化内部分配制度改革。我县结合实际,进行了积极探索实行绩效工资制,即将工资分为基础工资和效益工资两部分,各单位结合自身实际将档案工资的作为基础工资固定发放,其余作为效益工资,由院科两级按照调节系数和绩效考核结果分配,并逐步扩大了效益工资比重,拉开了分配档次,形成了重实绩、重贡献、向关键岗位和优秀人才倾斜、自主灵活的分配机制,使同类人员的报酬拉开了差距。目前,个单位职工中月收入最高的超过档案工资元,最低的仅拿出勤工资部分多元,拉开了分配的档次,调动了职工学技术、比业务、比贡献的积极性。

二、初步成效:

优化了内部结构,实现了精干高效。通过改革,压缩了单位内部机构的数量和规模,加强了一线业务科室,使内部机构更趋合理,实现了卫生资源的合理配置。两所医院共精减压缩科室个,较前减少了。

优化了专业人员队伍,调动了全员积极性。通过实行聘用制和绩效制,使人员管理打破了干部工人身份限制、专业技术职务终身制和论资排辈的用人机制,形成了职务能上能下,待遇能高能低的动态管理机制,体现了高贡献、高技术、高风险、高工作量与高工资的一致性,体现了知识、技术、管理、贡献的价值,增强了岗位竞争机制,为每个人在合适的岗位上展示自身才能、实现自身价值创造了公平的竞争环境,更有利于卫生事业单位留住人才,充分发挥人才的聪明才智。县医院今年首次引进了名医学专业大学本科毕业生,激烈的岗位竞争机制,激发了广大卫生技术人员不断学习深造,提高自身业务技能的积极性,县医院、中医院每年都有名中青年骨干自愿申请离职,功读研究生。人事分配制度改革,为各医疗单位注入了新的生机和活力,使各单位综合服务能力水平明显提升,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显著提高,促进了全县卫生事业的全面发展,县医院××年门诊病人人次,住院患者人次,床位使用率达,业务收入较上年增加了;县中医医院年门诊量达万人次,床位使用率达到,业务收入较上年增长。

三、几点思考

改革出动力改革出效益。经过两年改革,两所医院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县医院投资万元建成了全县唯一的传染病区并投入了使用,去年又先后被市委、市政府授予市级文明单位称号,今年又被省政府命名为省级卫生先进单位。县中医医院投资万元建成了平方米的住院楼,相继添置了意大利进口的彩超、全自动血球技术仪、救护车、煎药机等价值多万元的医疗设备。院容院貌显著改观,医疗设备不断完善更新,业务量和职工工资大幅度增长,服务患者满意率达到以上,全县上下形成了“比技术、学理论、赶骨干、帮低年资、超负荷运转”的热潮。虽然在人事分配制度改革中我们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还存在一些令人深思的问题,主要是:

一是卫生改革的社会大环境不协调,除部分企业外,其它事业单位的改革尚未启动,卫生部门实行改革阻力较大。

二是客观政策不配套,改革缺乏必

要的政策支持,改革成果难以巩固。人事聘用制实行“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目前我县人才市场档案代管机制尚未形成,新进人员档案管理无法交接。加之社会保障机制没有形成,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无法落实到位,给广大职工带来许多不安定因素,人心不稳,工作积极性不高,专业技术骨干流失时有发生。

三是大量离退人员给医院背上了沉

重的包袱。医疗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数量较大,其工资、医疗费等全部由医院承担,国家不给任何补贴和预算,离退人员已成为医院十分沉重的负担。加之人才交流机制不活,改革中的富余人员和落聘人员安置不能交给社会,只能单位自行消化,实行离岗或改做其他工作,实际上是还在变相供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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