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工作方案
2025-12-25 食品安全工作方案食品安全工作方案(通用12篇)。
▷ 食品安全工作方案
一、加强组织领导,努力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各地要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会同消协组织,加强组织领导,紧扣宣传周主题,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统一使用“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标志,抓住工商部门主题日,突出工商特色,不断丰富和完善宣传思路和手法,强化正面引导,做到宣传活动有声势、见实效。要保障宣传活动安全,加强舆情监测和应急处置,确保舆论环境平稳有序。要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确保宣传周各项活动取得预期效果,努力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二、发挥工商职能,推进食品安全社会共治
(一)大力开展普法宣传。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要求,组织开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食品安全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商标法》《广告法》等法律法规的普法宣传活动,大力宣传工商部门、消协组织保障食品安全工作新成效和消费维权工作新举措,及时通报食品市场监管维权的典型案例,积极营造尚德守法的良好氛围。
(二)广泛开展教育引导。要采用群众喜闻乐见、通俗易懂的形式,引导经营者和消费者共同参与食品安全“大讲堂”、消费体验等消费教育活动,提高消费者识假辨假能力,倡导科学、健康、理性的消费习惯;督促食品经营者依法履行保障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增强守法经营意识和诚信自律意识。会同消费者协会、行业协会等,激发全社会参与食品安全治理的活力,推动食品安全社会共治。
(三)切实注重实效。要以工商部门门户网站、报刊杂志为主阵地,同时发挥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作用,围绕消费者关注的重点问题,开展专题宣传,播放公益广告,切实扩大食品安全宣传的覆盖面,努力提高食品安全宣传的实际传播效果。
三、畅通沟通渠道,及时反馈活动相关情况
各地开展的特色宣传活动情况(图片、视频),请及时上报省局。6月22日前,报送1件已经结案的食品典型案例(不正当竞争、商标侵权、广告违法案件)。7月6日前,报送宣传周活动总结及统计表(见附件)。
▷ 食品安全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普及师生食品安全知识,增强全社会对食品安全的参与意识,动员全社会关心、支持和参与食品安全工作,根据国务院食品安全办及省、市、县食安办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活动时间
20xx年6月16日至6月23日
二、活动主题
20xx年全县学校食品安全宣传周的主题为:“尚德守法,品牌引领,全面提升食品安全法制化水平”。
三、活动目的
1.在广大青少年中普及食品安全知识,增强自我保护的意识和能力。
2.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品安全管理,保障中小学生的健康和安全。完善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学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体系。
四、活动内容
1、营造宣传氛围。宣传周活动期间,各学校在学校显著位置悬挂食品安全宣传周宣传标语、横幅,宣传食品安全知识。
2、突出活动主题。各中小学校利用宣传栏、校园广播、讲座、主题班队会、国旗下讲话、家长会、知识竞赛、手抄报比赛、致学生家长一封信等多种形式在师生及家长中开展食品安全科普知识宣传活动。
3、开放学校食堂。开展学校食堂开放日活动,邀请学生家长参观学校食堂,提出改进意见。
4、开展管从业人员培训。对学校食堂从业人员开展普法宣传、业务培训、警示教育等食品安全主题活动,组织学校食堂管理人员进行食品安全管理经验交流,充分解读学习新修订的《学校食品安全法》内容。
5、完善应急预案。进一步完善学校的食品安全预案,提升学校食品安全管理水平。
6、发挥示范作用。选取学校食堂管理示范单位,组织召开学校食堂管理现场观摩会、典型经验交流会,推广好经验、达到示范辐射效果。
五、活动要求
1.各中小学要加强组织领导,细化活动方案,创新活动形式,确保活动取得成效。
2.充分激发师生、社区及家长的参与热情,突出宣传周主题,讲求实效,避免形式主义。
3.做好学校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成效和经验总结工作,各乡镇(街道)县直学校总结报告电子版于6月26日前报县教育局体卫艺科。
▷ 食品安全工作方案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xx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国办发(20xx)16号)和《四川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20xx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川办函【20xx】110号)均把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列为今年重中之重的工作,部署了七个专项整治任务。为扎实做好今年的食品安全整治工作,根据《四川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20xx年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川食安办(20xx)82号)要求,结合县食安委办相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认真践行科学发展观,遵循“集中部署、突出重点、属地管理、联合督导”的原则,努力形成“统一协调、责任明确、齐抓共管、运得高效”的食品安全管理工作机制的要求,突出重点,带动全面,严厉打击食品安全领域违法犯罪行为,全面提升食品安全监管的科学化水平,使全县食品生产经营秩序进一步好转,人民群众食品安全消费信心进一步增强。
(一)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
严厉打击使用非食品原料生产加工食品、在食品中添加有毒有害物质、在畜禽水产品养殖环节滥用抗生素及禁用药物、在保健食品中违法添加化学药物成分、在火锅底料申添加非食用物质等违法行为,加大对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问题的治理力度。加强对食品从业人员规范使用食品添加剂的宣传教育工作,坚决打击恶意非法添加等食品安全违法行为。
(二)重点品种专项整治。
对日常生活消费量大,影响范围广,行业共性问题较突出的乳制品、食用油、肉类、酒类、保健食品等重点品种进行专项整治。督促和指导食品生产加工企业不断提升自检能力和水平,切实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督促相关部门加大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监督抽查力度,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安全风险;严格行政许可制度,实施行业清理整顿,取缔违法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继续开展重点食品和食用农产品安全追溯体系建设试点工作,加快推进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工作。
▷ 食品安全工作方案
为切实加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保障在校师生的餐饮卫生安全,根据教育局要求,决定在全区开展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检查整治工作,特制定此方案。
一、整治目标
坚持统筹规划、科学安排、突出重点、综合治理的原则,通过深化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整治,巩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整顿工作成果,进一步增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意识,落实食品安全管理责任,防控食物中毒事件发生,促使学校食堂规范化管理,维护广大在校师生的餐饮卫生安全。
二、整治任务
(一)严查学校食堂是否建立食品安全责任制。认真核查学校是否将食堂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学校日常管理中,对食堂是否有管理方面的规定和要求。
(二)严查是否具有《餐饮服务许可证》。对设施设备不具备、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配置不到位、不具备相应条件的学校食堂,责令其及时办理。
(三)严查环境卫生是否整洁。认真核查学校食堂环境是否定期清洁和保持良好;是否具有消除老鼠、蟑螂、苍蝇和其他有害昆虫及孳生条件的防护措施;是否具有足够的通风和排烟装置。
(四)严查从业人员健康证明是否有效。认真核查是否具有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和措施;从业人员是否具有健康合格证明;健康证明是否在有效期;是否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
(五)严查索证索票制度是否落实。认真核查学校食堂采购食品及原料、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是否验收,是否具有进货台账,库存食品是否在保质期内,原料贮存是否符合管理要求。重点检查食品及原料、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是否存在国家禁止使用或来源不明的情况,严查食用油脂、散装食品、食用盐的进货渠道和索证索票情况。
(六)严查清洗消毒是否到位。认真核查学校食堂是否配备有效消毒设施;消毒池是否与其他水池混用,消毒人员是否掌握基本知识;餐饮具消毒是否符合相关要求。
(七)严查管理制度是否落实。严查是否按规定留样,是否具有留样设备,留样设备是否正常运转。
三、整治步骤
学校食堂负责人按照本方案要求进行自查,从学校食品安全管理、餐饮服务许可证、环境卫生、健康证明、索证索票管理、管理制度、清洗消毒等七个方面进行自查,深入查找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并认真进行整改。
药检站人员对学校食堂进行检查和指导,监督整改突出问题,落实整改措施。
对各学校食堂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复查,对整治工作进展进行评估,注重实效。
四、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学校负责人把集中整治与日常监管、食堂自律与强化监管、全面推进与重点突破有机结合,将宣传教育贯穿始终,完善制度贯穿始终,落实责任贯穿始终,检查指导贯穿始终,确保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整治扎实推进。要结合校园安全综合治理要求,积极推动学校加大对食堂食品安全工作的投入,提升各项软硬件水平,坚持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确保整治取得实效。
(二)深入开展教育培训。组织学习《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以及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不断提高食品安全责任意识和法治意识,督促学校切实承担餐饮服务第一责任人责任,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确保各项工作不留盲点、不留死角。
(三)认真开展全面排查。学校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开展应急演练,畅通信息渠道,提高防控水平及应对能力,增强食品安全意识,及时堵塞管理漏洞,实现学校食堂的规范化管理。
▷ 食品安全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做好幼儿园食品卫生安全工作,减少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保障师幼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幼儿园本着为幼儿和教师的身体健康的目的出发,在加强幼儿园常规管理的同时,加强对食堂食品卫生工作管理,应对幼儿非正常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事故,特制定本预案。
二、成立食物中毒预防应急小组
幼儿园成立应急领导小组,由幼儿园主要领导任组长、副组长,成员等。具体状况是:
组长:王兰兴
副组长:李娟
成员:李丹,宋振侠,陈支侠,王秀玲
三、可能引发师生食物中毒的原因:
购入的食品存在质量问题;食堂工作人员因操作不当引起食物变质、不贴合食用要求;及个别人的恶意下毒等原因造成食物中毒事故。
四、师生食物中毒事故的预防措施
1、加强幼儿园食堂食品卫生工作的管理,严格执行幼儿园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有效措施,职责到人,投入足量经费保障食堂卫生器具、消毒工具及其他设备的添置和更新。
2、非食堂工作人员不得随意进入厨房。加强对食堂工作人员的培训、教育工作,严禁无健康证人员在学校食堂上岗工作。食堂工作人员应按规定定期进行体格检查,做到持证上岗。
3、幼儿园食堂、食品供应部门严格把好食品质量关,杜绝不洁、变质及三无产品流入学校;规范食品加工、操作程序,做到烧熟煮透,加工好的食品及时放入密封间;严格生熟食品的管理,防止熟食二次污染;做好食物留样工作,留样食品务必按规定保留48小时;严格操作环节中的消毒工作,消毒方法得当、时间保证。
4、保障师生饮用水源,师生饮用水要有专人管理,存放环境整洁,加强日常检查,一旦发现变质,立即停用;饮水机要定期消毒,供水商要求证照齐全。
5、用心开展对师生的食品卫生教育。教育师生不吃无证摊贩的不洁食物,培养良好的饮食卫生习惯。
五、师生食物中毒事故的应急处理程序
1、立即将中毒师生送就近医院救治。同时向区教办及卫生监督部门报告。
2、幼儿园安全领导小组立即介入事故的处理,并根据状况,制定工作方案,落实人员分工。
3、幼儿园保健医生做好食物中毒事件的专项登记工作,其资料包括:班级、人数、姓名、发病日期、主要症状、处理状况等,并用心协助卫生监督部门做好调查工作,以利于有关部门采取措施、组织抢救、调查分析中毒原则和预防方法。若怀疑为投毒事件,应立即向公安部门报案。
4、用心做好中毒师生的就医陪护工作,及时联系幼儿家长,如实向幼儿家长阐述事故经过,并认真做好幼儿家长的工作,争取家长的配合、谅解。
5、保护现场、保留样品。保护好现场和可疑食物,吃剩的食物不要急于倒掉,食品用工具、容器、餐具等不要急于冲洗,对病人的排泄物(呕吐物、大便)要保留,以便卫生部门采样检验,为确定食物中毒带给可靠的状况。与保险公司取得联系,认真做好理赔工作。
6.在查明状况之前对可疑食物、水源应立即停止食用。查明状况后,对确定的引起食物中毒的食品,应按规定进行处理。
7、联系保险等部门及时做好事故的善后处理工作,对有关职责人按规定作来源理。
▷ 食品安全工作方案
(一)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制度建立情况。认真核查学校食堂组织制度是否健全,是否建立校长(负责人)负责制,是否将食堂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学校日常管理中,学校对托管食堂、承包食堂、供餐单位是否有准入制度,对食堂是否有管理方面的规定和要求。
(二)餐饮服务许可证持有情况。认真核查学校食堂餐饮服务许可证是否过期,是否存在超范围、超能力经营问题;对新开办的食堂,要严格按照《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规定办理许可,对设计布局不合理、设施设备不具备、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配置不到位、不具备相应条件的学校食堂,一律不发《餐饮服务许可证》;对因许可条件发生变化,未及时办理变更、延续、补发或注销手续的,责令其及时办理;对未经许可从事餐饮经营的,严格依法进行查处。
(三)食品原料采购索证索票情况。认真核查学校食堂采购食品及原料、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是否严格索证索票,货证票是否相符,是否建立进货验收台账,食品仓储是否符合要求,有无过期食品,使用的食用油是否符合《xx市餐饮服务单位食用油管理规定》要求。大众食品采购是否相对定点,有无采购协议。重点检查有无来源不明的禽畜肉制品、火锅底料、散装调味品、一次性餐盒和筷子等。
(四)督促学校食堂严格落实《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重点检查是否违规加工制作冷荤凉菜、违规加工制作豆角(四季豆);严禁各类学校食堂采购、贮存使用亚硝酸盐。
(五)加工场所及过程卫生情况。认真核查学校食堂内外环境是否定期整洁,是否具有消除老鼠、蟑螂、苍蝇和其他有害昆虫及孽生条件的防护措施;通风和排气是否良好,食品加工过程能否做到标识明确,分开使用,定位存放,避免交叉污染;加工场所各功能间是否齐全;食品加工过程能否烧熟煮透,学生餐菜谱设置能否避免风险菜,是否按规定留样,是否具有留样设备,留样设备是否正常运转,能否保持冷藏设施定期清理;是否配备有效消毒设施和保洁设施;卫生清扫工具是否有专用存放场所。
(六)从业人员个人卫生情况。从业人员是否持有有效健康合格证明;是否明白应知应会岗位卫生知识;工作时是否穿有洁净的工作衣帽;是否留有长指甲、戴首饰;是否患有有碍食品安全疾病从事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等。
(七)食品添加剂使用情况。认真核查食品添加剂采购和使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使用品种和用量是否符合gb2760《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是否达到“五专”(专店采购、专柜存放、专人负责、专用工具、专用台账)要求。
▷ 食品安全工作方案
(一)整治范围
全县所有学校食堂、托幼机构食堂。
(二)整治重点内容
1.建立食品安全责任制。
全面落实学校校(园)长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要求,认真核查学校(含托幼机构)是否将食堂食品安全工作纳入日常管理,是否层层签订责任状,是否配备专职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是否建立健全了相应管理制度和规定。
2.落实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制度。
认真核查是否制定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和措施;从业人员是否持有有效健康合格证明。
3.落实索证索票制度。
认真核查食堂采购食品及原料、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是否验收;是否索证索票;是否认真填写进货台账;库存食品是否在保质期内;是否存在腐败变质食品原料;贮存是否符合管理要求。
4.严格执行饭菜留样制度。
重点检查学校食堂食品留样记录是否登记完整;留样食品是否在冷藏条件下保存48小时以上。
5.严格落实管理制度。
认真核查每个环节的管理制度及落实情况;重点核查厨师和工作人员的个人卫生是否达标,食品原料和刀案是否生熟分开,清洗水池是否荤素分开,是否存在交叉污染,是否存在违规制售冷荤凉菜(学校食堂不得制售凉菜)等。
6.严查环境卫生是否整洁。
认真核查食堂环境是否定期清洁并保持良好;是否具有消除老鼠、蟑螂、苍蝇和其它有害昆虫及孳生条件的防护措施;是否具有足够的通风和排烟装置。
7.严查清洗消毒是否到位。
认真核查食堂是否配备有效消毒设施;消毒人员是否掌握基本知识;餐具、饮具是否进行清洗、消毒,是否在专用保洁设备内备用。
8.严厉打击无证经营。
认真核查是否持证经营,餐饮服务许可证是否过期,是否存在超范围、超能力经营问题。
9.严厉打击使用非食品物质行为。
认真按卫生部公布“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名单”核查,如吊白块、苏丹红、亚硝酸盐等非食用物质。
10.严厉打击违法使用食品添加剂行为。
认真核查食品添加剂采购和使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使用品种和用量是否符合GB2760—2011(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是否落实专人采购、专人保存、专人领用、专人登记、专柜存放“五专”制度,重点加强学校(含托幼机构)食堂中乳制品和含乳食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
11.全面推进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
加大落实《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管理实施细则》等制度,有序开展学校(含托幼机构)食堂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等级评定工作。要切实加强指导,确保各学校(含托幼机构)食堂具备量化分级B级以上标准,要及时向社会公布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评定等级,动员教师、学生和家长积极参与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督。
12.学校食堂营养餐改善计划保障。
县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会同教育行政部门等有关部门与实施营养改善计划供餐的学校食堂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明确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要按照“分片包干、责任到人”的要求,落实网格化监管责任,强化对实施营养改善计划供餐的学校食堂的日常监督管理;对在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责令整改,及时复查验收,及时通报县教育行政部门;对整改达不到要求的,按照有关规定停止其供餐资格;对违反法律规定,导致食物中毒事故,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要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全面建立实施营养改善计划供餐的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管信用档案,记录食品安全监管信用信息,并向社会公布。
▷ 食品安全工作方案
根据市县食安委统一部署,为扎实开展好我县教育系统xx年度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活动主题
尚德守法,全面提升食品安全法治化水平。
二、活动时间
20xx年6月16日至7月2日。
三、活动步骤
1、6月16日:“食品安全周”启动,各学校要营造氛围,悬挂宣传标语,通过校讯通、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进行广泛宣传。
2、6月17日:各学校开展一次食品安全专题讲座或召开一次主题班会,向广大师生宣传食品安全知识。
3、6月18日至25日:各单位对辖区学校、幼儿园食堂、校园食品店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措施进行一次自查,同时加强校门口流动摊点的治理,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特别要关注中高考、端午节期间的食品安全,杜绝一切安全隐患。
4、6月26日至7月2日:各单位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回头看并做好宣传周活动总结,并上报工作经验和相关活动影像资料。
四、活动要求
1、高度重视,统一部署,按照文件精神和要求开展好本单位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
2、各学校要以宣传周活动为契机,进一步推动我县学校食堂量化等级提升工作,建立食品安全管理长效机制。
3、各学校要在宣传周期间利用各种形式集中宣传本校食品安全管理方面的典型经验,提升广大师生的食品安全意识。
4、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结束后,将本单位活动情况总结(加盖公章)和影像资料于6月28日前报教育局思政体卫股,同时将电子稿发至xxxx。联系电话:_
▷ 食品安全工作方案
一、组织领导
成立20120年绛县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xxx
副组长:xxx
成员:xxx
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药监局食品科
二、整治内容
(一)严查餐饮服务许可证情况。认真核查建筑工地食堂是否具有《餐饮服务许可证》,许可证是否过期,是否存在超范围、超能力经营问题。对新开办的工地食堂,要严格按照《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的规定办理许可,对设计布局不合理、设施设备不具备、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配置不到位的食堂,一律不发《餐饮服务许可证》;对未经许可从事餐饮服务的,严格依法进行查处。
(二)严查从业人员健康证明状况。认真核查食堂是否具有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和措施,从业人员是否具有健康合格证明,健康证明是否在有效期。
(三)严查食堂环境卫生状况。认真核查食堂环境是否定期清洁和保持良好,是否具有消除老鼠、蟑螂、苍蝇和其他有害昆虫及孳生条件的防护措施,是否具有足够的通风和排烟装置。食堂是否配备有效消毒设施,消毒池是否与其他水池混用,消毒人员是否掌握基本知识,餐饮具消毒是否符合相关要求。
(四)严查索证索票制度落实情况。认真核查食堂采购的食品及原料、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是否验收,是否具有进货台账,是否在保质期内,原料贮存是否符合管理要求。重点检查食品及原料、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是否存在国家禁止使用或来源不明的情况,严查食用盐、食用油脂、散装食品、一次性餐盒和筷子的进货渠道和索证索票情况。
(五)严查加工制作等相关管理制度情况。认真核查食品添加剂采购和使用管理制度、食品加工制作等相关制度的制定及落实情况。包括食品添加剂使用品种和用量是否符合相关要求,食品原料清洗是否彻底,粗加工是否达到要求,是否生熟分开,是否存在交叉污染,是否具有洗手、消毒、更衣设施和专用冷藏设施等。
三、时间安排
本次专项整治从20xx年1月至6月底,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一)自查阶段(1月1日至1月15日)
本县建筑企业进行自查,按照整治方案要求,从餐饮服务许可证、环境卫生、健康证明、索证索票管理、加工制作管理制度、清洗消毒、使用食品添加剂等方面进行自查,深入查找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并进行整改。
(二)检查阶段(1月15日至6月1日)
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建筑企业自查工作进行检查,监督整改突出问题,落实整改措施;对发生过食物中毒等事件的建筑企业,要进行重点检查。
(三)总结阶段(6月1日至至6月30日)
对我县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安全整治情况进行抽查。
四、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要高度重视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安全工作,把集中整治与日常监管、自律与强化监管、全面推进与重点突破有机结合,把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安全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扎实开展专项整治,确保各项任务的圆满完成。
(二)深入开展教育培训。要督促工地食堂开展食品安全培训,认真组织学习《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餐
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督促建筑企业切实承担起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安全管理的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并狠抓落实。
(三)全面开展风险隐患排查。要组织对各类建筑工地食堂进行全面排查,督促企业认真查找薄弱环节,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堵塞管理漏洞。督促建筑企业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方案,提高防控水平及应对能力。
(四)严查违法违规经营行为。要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严厉查处食堂违法违规行为,对性质恶劣、后果严重的,要加大处罚力度;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
(五)切实做好食品安全信息报送。每个月向办公室书面报告集中整治进展动态情况,重要情况要及时报告。于20xx年6月25日前,报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 食品安全工作方案
为有效预防我市各级各类学校食品安全突发事故的发生,及时控制和快速消除校园突发事故的危害,切实保障广大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社会稳定,特制定海安市学校食品安全突发事故处置应急预案。
一、工作原则
1、预防为主。各级各类学校要根据市委、市政府以及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市教体局的有关要求,积极宣传普及食品安全知识,提高师生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救能力,切实加强食品安全日常管理,及时发现隐患,避免、减少安全事故发生,降低损失程度。
2、依法管理。严格执行食品安全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对学校安全的预防、报告、控制和救治工作实行依法管理。切实做好学校食堂所有食材的招标采购和验收工作,规范食品加工流程,建立健全学校食品中毒事故责任追究制度,对违纪违法行为,依纪依法严肃追究责任。
3、快速反应。市教体局和各学校、区镇教管办建立预警和快速反应机制,强化人力、物力、财力储备,增强应急处理能力。一旦出现食品安全问题,快速反应、及时报告、准确有效处置。
二、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各学校、区镇教管办成立食品安全突发事故应急处置指挥小组。一旦发现食品安全事故,立即启动应急处置组织指挥系统,由应急处置指挥小组负责事故处理的组织指挥工作。应急处置指挥小组由局直、完职中、教管办负责人任总指挥,其职责是及时亲临现场,了解事故情况,立即召集应急处置指挥小组成员研究、制定处置对策,及时向上级领导报告有关情况。
三、报告程序及要求
发生食品安全突发事故后,均应在第一时间逐级上报。事故发生单位应在事故发生后2小时内将事故简要情况书面上报市教体局。事故报告内容包括:发生事故的时间、地点、人员病情、事故简要经过、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和事故现场控制情况以及报告人和事故报告单位。由于事故现场状况、人数发生变化的,事故发生单位应及时补报。
有关法律法规或上级政府对相应事故报告有明确时限、程序规定的,从其规定。
四、现场处置
突发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单位应根据事故发生类别的相应要求立即进行先期处置。同时,要对事故现场实行严格的保护措施,防止与突发事故相关的残骸、物品、文件等被随意挪动或丢失,因抢救人员、防止事故扩大以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现场物品的,应当做好标志或绘制现场简图并写出书面记录,妥善保管现场重要痕迹、物证。
在开展事故处置过程中,要组织协调好各级力量,加强各项安全保护措施落实,防止在处置过程中发生其他意外事故。严厉打击违法犯罪活动,防止发生社会混乱和其他次生事故。
五、舆情处置
各学校建立舆情处置小组,及时准确了解并汇报学生和家长动态,控制事态发展,稳定学生及家长情绪。配合教体主管、市场监管、疾病防控等部门妥善做好舆情应对和处置工作,统一信息发布,密切关注舆情发展,有效防止不实信息传播。
六、后期处置
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程序和要求,配合有关部门开展事故调查处理工作。一般突发事故,主要由市政府组织有关部门联合调查,事故发生单位配合调查组认真做好各项调查取证工作。重、特大突发事故,按规定由上级部门组织调查处理。
校园食品安全突发事故发生后,各级各类学校要及时做好善后处理工作,尽快恢复学校正常教学和生活秩序,维护校园和社会稳定。
▷ 食品安全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整顿规范学校食堂及校园周边食品市场秩序,切实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确保广大师生饮食安全。根据国务院《20xx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和吉林省《20xx全省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吉食安办发〔20xx〕36号)要求,现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整治目标
严格落实学校食堂及校园周边食品经营者主体责任。改善学校食堂设施、设备与环境卫生条件,健全并落实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规范加工制作行为,完善食物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加大校园周边食品生产经营者监管工作力度,严厉打击食品生产经营违法违规行为,使学校及校园周边食品市场秩序明显好转,广大师生饮食安全得到有效保障。
二、整治重点及责任分工
(一)整治重点
1、整治的重点区域:各类学校及校园周边,特别是农村和城乡结合部的学校及校园周边,校园周边主要是指学校校门两侧及街道对面两侧300米以内的范围。
2、整治的重点环节:一是学校食堂及校园周边餐饮服务企业,学生营养餐配送企业,特别是校园周边的小餐馆和饮食流动摊贩等;二是学校商店(小卖部)及校园周边食品经营摊点(门店),特别是校园周边的小商店(超市)、小食品店及流动摊贩等;三是学校及校园周边的食品加工企业,特别是前店后厂的小加工点、小作坊和黑窝点等;四是学校饮用水设施,提供学生饮用桶装水生产企业等。
3、整治的重点品种:粮油及米面制品、奶制品、豆制品、熟肉制品、饮用水、饮料、儿童食品、酱油、醋、食盐、鲜肉及肉制品、水产品以及各种烧烤食品、即食食品、裸装食品等。
4、整治的重点内容:做到“七查”。
一查餐饮服务许可。核查学校食堂是否具有《餐饮服务许可证》,《餐饮服务许可证》是否过期,是否存在超范围、超能力经营问题,是否存在不具备条件后未及时注销许可证等问题。对不符合餐饮服务条件的,要督促其整改;对整改后仍不符合要求或拒不整改的,依法吊销餐饮服务许可。
二查食品安全制度。学校食堂食品原料采购索证索票和进货验收台帐制度是否落实。重点检查学校食堂采购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相关证明文件、进货台账登记;重点检查库存食品是否在保质期内,原料贮存是否符合管理要求;重点检查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是否存在国家禁止使用或来源不明的情况;重点检查食用油、散装食品、一次性餐盒和筷子的进货渠道和索证索票情况。
三查从业人员健康。认真核查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的建立和落实情况;从业人员具有健康合格证明,健康证明在有效期内,从业人员健康档案齐全。
四查食品生产加工经营操作规范。检查学校食堂配备的消毒设施,餐饮具消毒是否符合相关要求;检查原料清洗是否彻底、粗加工是否达到要求、生熟食品是否分开、存在交叉污染、冷荤凉菜存在违规制售、凉菜间是否具有空气消毒和专用冷藏设施、操作人员是否佩戴口罩,留样设备是否正常运转,按规定留样;检查食品添加剂采购和使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使用品种和用量是否符合《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是否做到专人采购、专人保管、专人领用、专人登记、专柜保存的“五专”要求。
五查学校商店(小卖部)及校园周边小商店(超市)、小食品店、餐饮企业、饮食摊点是否证照齐全,进货查验、索证索票、购销台帐和质量承诺等制度是否落实,有无销售“三无”食品、假冒伪劣、有毒有害、过期变质及无检验检疫合格证明的肉类加工食品等,从业人员是否有健康证。
六查学校自建饮用水设施的相关资质证明及水质检测情况,供水企业和个人提供桶装水资质证明和相关情况。
七查各类学校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情况。
(二)责任分工
1、食药监部门负责对学校食堂、校园周边餐饮服务单位和集中配送餐饮服务机构的检查整治。
2、教育部门负责对学校食品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的检查,对师生食品安全知识组织教育和培训。
3、工商部门负责对学校校内食品店及校园周边流通环节食品生产经营主体的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取缔超范围经营和无照经营行为。
4、质监部门负责对以学生为供应对象的桶装饮用水企业进行监督检查,查处生产假冒伪劣桶装饮用水行为。
5、县行政执法部门负责清理整治校园周边占道经营食品的商贩和流动饮食摊点。
6、卫生部门负责对学校自建饮用水设施监督检查。
三、实施步骤
本次专项整顿
(20xx年8月—12月)分三个阶段实施:
(一)部署与自查阶段。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积极配合,组织召开辖区学校和校园周边食品经营单位食品安全管理责任人会议,全面部署整顿工作。围绕食品安全管理、餐饮服务许可证、索证索票管理、食品加工制作、清洗消毒、使用食品添加剂等方面开展自查,深入查找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认真研究改进措施。
(二)检查与整改阶段。各有关部门组织对学校食堂及校园周边食品生产经营者进行全面检查,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指导制定整改措施,检查督促搞好整改。
(三)督查与总结阶段。县食品安全办组成联合检查组进行督查,采取多种形式,对专项整顿工作情况进行考核验收,并适时通报相关情况。各有关单位要加强制度建设,完善监管工作长效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分析与研究学校及校园周边食品安全存在的问题及原因,结合实际,细化整治方案。采取有力措施,加大对学校食堂及校园周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力度,消除食品安全隐患。建立整治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层层分解任务、明确责任,切实加强检查督导,务求取得实效。
(二)搞好自查自纠。学校主要领导要对学校食品安全负总责,食品生产经营和餐饮服务提供者要履行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责任。学校主要领导要亲自指导学校有关部门建立并落实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对食堂承包者的监督与管理。组织有关人员认真开展食品安全全面排查和风险预警。有关部门要组织学校周边食品生产、经营者认真自查,强化食品安全责任和诚信意识,坚决纠正违法违规行为。
(三)形成监管合力。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学校及校园周边食品安全整治协调工作,增强监管合力,协调联合执法,共同研究解决学校及校园周边食品安全突出问题。各级教育部门和学校要积极配合当地食品安全办、食药监、工商、质监、卫生、县环保局、公安局等部门工作,主动发现问题,及时通报整改情况,形成齐抓共管良好氛围。
(四)加强教育引导。要切实加强师生的食品安全教育,充分利用健康教育课、选修课、班会、队会、板报、广播、网络等形式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培养学生形成良好的饮食卫生习惯,提高自我防范能力。新闻媒体要积极开展食品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对于兜售假冒伪劣食品、危害学生身体健康的典型案例,要公开曝光,进一步增强学校、学生及学生家长的食品安全防范意识。
▷ 食品安全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切实提高学校应对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根据教育部、卫生部《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和《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的通知》要求,特制定学校食品安全突发事故应急处置预案。
(一)组织机构及成员
成立学校食品安全突发事故应急处置小组,负责突发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的组织和领导。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二)工作职责
1、组长:负责学校食品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采取有效措施防范食品事故发生;发生突发事件时负责总体协调,组织、指挥等应急工作安排;
2、副组长:协助组长开展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在接到班主任、校医、食堂负责人等报告的疑似食品安全事故信息时,负责立即核实并向组长汇报,按规定向教育主管部门、卫生部门、餐饮服务监管部门报告;在组长的领导下及时展开工作,并做好家长情绪稳定工作,配合协调解决问题;
3、学校食堂负责人:贯彻落实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加强管理,防范食品安全事故;负责向副组长报告发生在食堂管理范围内的疑似食品安全事故,配合做好病员救治、现场调查、封存、采样等相关工作;
4、学校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具体落实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督促学校食堂采取措施消除食品安全隐患;疑似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配合做好现场调查、封存、采样等相关工作;
5、各班班主任:加强对学生的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培养学生良好的饮食习惯、健康习惯,正确应对疑似食品安全事故;负责本班学生的晨、午检,询问并记录学生发热、腹泻、呕吐、头晕、头痛、面色异常等患病体征;负责向副组长报告本班学生疑似食品安全事故信息,配合做好病例筛查、患病学生救治、情绪安抚、心理疏导等工作;
6、校医:负责校内疑似食品安全事故的监测,向副组长报告疑似食品安全事故信息,配合相关部门做好病例排查、病例救治等工作;
食堂负责人、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各班班主任、校医要提高对突发食品安全事故的敏锐性,对发现的可疑线索要立即调查核实并向副组长报告,查明事因,及时落实相关工作安排。
(三)应急处置程序
同一班级有1名以上、同一年级有2名以上或全校有5名以上学生出现不明原因的呕吐、腹泻等疑似食物中毒症状时,食堂负责人、食品安全管理员、班主任或校医等相关责任人应立即向副组长报告,副组长应迅速组织人员核实首发病例、典型症状等相关信息并向组长汇报,由组长决定是否启动应急预案。
预案启动后,学校行政领导、相关工作人员必须立即赶赴现场,按以下程序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1、及时组织人员将出现疑似食物中毒症状的学生分散就近送医(禁止急救车直接到校接学生);安排人员守护,做好患者的思想稳定和心理舒缓工作,配合医院、医务人员救治病人,做好呕吐物、血液、大小便等检材的采集,配合相关部门开展个案调查,及时汇报、解决和处理问题;
2、指定人员对有共同就餐史的学生进行排查。采取分批分散方式,注意排查询问用语、方式,避免引起不必要的恐慌,造成群体性心因性反应等严重后果;
3、副组长立即向地方政府及教育、卫生、餐饮服务监管等相关部门报告事故发生时间、主要症状、人数等疑似食品安全事故初步情况;如怀疑或者有人死亡,应同时报告当地公安部门;
4、开展心理疏导,稳定师生、从业人员的情绪,禁止以个人名义向外扩散消息,更不得进行渲染和扩大,以免引起不必要的混乱;
5、指派专人保护食堂现场,禁止人员出入,保管好食品原辅料、留样样品及食堂监控视频资料,防止人为破坏;
6、将食堂从业人员召集到加工间外的指定地点等候;
7、配合做好现场调查、采样等工作,按照监管部门的指导,做好现场的后续处理;
8、安保人员做好外来人员出入登记、交通疏导、现场秩序维持等工作,防止校外人员涌入学校影响正常工作。
(四)后期处理
1、善后处理
配合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做好人员安置、补偿,污染物收集、清理与处理等善后工作,妥善安置和慰问受害和受影响人员,尽快恢复正常教学秩序,消除事故影响。
2、责任追究
对在食品安全事故预防、报告、调查、控制和处理工程中存在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的`责任人,配合教育行政管理部门、检察院、纪检监委等部门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3、总结报告
事故善后处置结束后的10个工作日内由学校食品安全应急工作小组完成应急救援总结报告;报告应总结分析应急救援经验教训,提出加强食品安全工作及改进应急救援工作的建议。
- 为了您方便浏览更多的食品安全工作方案网内容,请访问食品安全工作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