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经典的故事典故有望梅止渴、远交近攻、高山流水等。故事典故展现了中华文化的源远流长、博大精深。故事典故对于学生社会生活的重要性是不言而喻的。对于故事典故中的一些思想观点要取其精华。您是不是正在寻找故事典故的模板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精心整理的“冒险王”,欢迎大家阅读,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如果你没离开过家,就不知道冒险是什么样子。”这位自称冒险王的爷爷总是每天给孩子们讲他的冒险事情。

不久前,这个爷爷又去冒险了,这是他走之前给孩子们讲的冒险故事。

长了狮子头的河豚:

那天爷爷正在河里游泳,突然肚子饿了起来,于是爷爷准备抓几条鱼当晚饭。于是爷爷潜水了,爷爷这一个潜水足足潜下去几千米,爷爷睁眼一看,几千米深的水底居然有很多很多没见过的鱼。爷爷想要抓什么鱼吃呢?就在这个时候,游过来一头狮子,爷爷很吃惊,水底居然有狮子。爷爷接着一看,那狮子头后面居然是一条河豚的尾巴。爷爷想,今天晚饭就吃这个了,我还从没吃过狮子头的河豚。

于是爷爷和狮子头河豚大战了100个回合,把狮子头河豚打的鼻青眼肿,然后把它抓到了岸上。爷爷用火把它烤熟了,那天晚上爷爷既吃到了狮子肉,又吃到了河豚肉。

沙漠里的木偶蜥蜴:

爷爷吃饱了之后,想出去跑跑步,可是没想到爷爷跑的太快了,一转眼跑到了阿拉伯的沙漠里,沙漠里可真的热啊,热的爷爷受不了,爷爷就找了个地方休息。就在这时,一直蜥蜴来到爷爷的面前,那只蜥蜴可真大,比埃及的金字塔还高大,看来它准备吃了爷爷。于是爷爷想得找个东西把蜥蜴给绑起来,不然这个蜥蜴太危险了。于是爷爷脱下外套,从衣服上抽出丝线,编成绳子,爷爷不停的抽丝线,不停的编绳子。绳子终于编好了,很长很长,然后爷爷又把外套穿上。接着爷爷就用绳子捆蜥蜴,先捆住它的左脚,再捆住它的右脚,然后又把它的后面两只脚和脖子给捆了起来。这样大蜥蜴就被爷爷给抓住了。接着爷爷跳到了大蜥蜴的身上,拉起了绳子,就像操作木偶一样,操纵大蜥蜴,就这样大蜥蜴变成了爷爷的木偶。爷爷把它当成了马车,往沙漠里去。爷爷拉绳子越来越快,大蜥蜴也越跑越快,一转眼,大蜥蜴居然带着爷爷跑到了海边。爷爷想蜥蜴又不能游泳,就一脚把大蜥蜴又踢回了阿拉伯的沙漠。可是海里除了有鱼,别的又没什么了,而且爷爷已经吃饱了,不想再吃鱼了。就在这个时候,大海里突然出现了几个美丽的人鱼,向爷爷游来。

爱上爷爷的人鱼公主:

爷爷很吃惊,这还是爷爷第一次见到美人鱼,美人鱼对爷爷说:“请你到大海的宫殿里做客。”爷爷想,反正吃饱了没事做,就去做客吧。

于是爷爷跟着美人鱼到了海底,没想到海底居然有一座美丽的宫殿,不过这些宫殿没有陆地上的雄伟,因为海底的宫殿是用水藻和珊瑚做成的。接着爷爷见到了一条很美很美的人鱼。原来她是人鱼公主。

人鱼公主问爷爷,她的宫殿漂亮吗?爷爷对她说,她的宫殿很漂亮,不过比陆地上的差的多,不过爷爷可以把它变得很漂亮。于是人鱼公主求爷爷帮她把人鱼宫殿变得漂亮点。于是爷爷一跳就跳到了山上,一掌就从山上劈下了很多美丽又奇特的石头,然后带着这些石头,从山上又一跳,跳到了海底人鱼公主的宫殿。爷爷用海水把石头精心的打磨了一番,就把石头打磨成了造宫殿的材料。接着爷爷就用这些材料,把人鱼宫殿加高了好几百米,扩大了好几百倍,变的漂亮无比。人鱼公主没想到爷爷把她的宫殿变得这么漂亮,而且爷爷这么有本领,人鱼公主一下子就爱上了爷爷。可爷爷想,我可是个冒险家,怎么能和一个女孩相爱了,这样会让我没法冒险的。于是爷爷拒绝了人鱼公主的求婚,然后一跳,从大海里又跳回了吃狮子头河豚的河边。就在这个时候,一个年轻人向爷爷走来。

年轻的作家:

原来年轻人是个作家,他是个给孩子们写童话的人。年轻的作家看爷爷一下子出现在他面前觉得好神奇,就问爷爷是不是会什么魔法。于是爷爷就告诉他,爷爷是一个非常非常厉害的冒险家,魔法都是小本领。年轻的作家很佩服爷爷,就叫爷爷给他讲解冒险的故事,于是爷爷就给他讲了整整50天的冒险故事,可是爷爷的故事刚刚讲了十分之一。年轻的作家对爷爷说,他得赶快找个地方把我告诉他的故事给记下了,不然他就忘记了。接着他就走了。

对了,他说还会再来找我,让我给他讲冒险故事。

好了孩子们,今天的故事讲完了,下次再给你讲爷爷的冒险故事。

第二天,那个年轻的作家来了,可是他和孩子们没有等到“冒险王爷爷”。爷爷又离开他的家去冒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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霜王的故事


很久以前有个农妇,她有一个女儿和一个继女。女儿不管做什么事都随心所欲,并且在母亲眼里总是对的;而可怜的继女日子却没那么好过。不管她做什么都要受到责备,再怎么努力也得不到感谢。她做的事总是不对,一切都有差错。但是说实话,非常可贵的是这个姑娘没有一点儿私心,心地很善良。然而继母不喜欢她,可怜的姑娘整天哭泣,因为和这个女人生活在一起她是不可能得到安宁的。缺德的泼妇决心采取正当或不正当的手段把姑娘赶走,便老是对孩子的父亲说:“把她弄走,老头子,弄到任何地方都行,只要不再让我看见她,看见她我就心烦,别让我听到她的声音,听着就让人难受。把她弄到旷野里去,让她尝尝霜冻的滋味。”

上了年纪的可怜的农夫哭泣着恳求她同情自己的女儿。但没用,女人很坚决。他又不敢违抗,只好把女儿放在一个雪橇上,甚至不敢给她一件马披肩保暖。他把孩子拉到旷野里,吻她一下后就把她留在那里,自己驾着雪橇飞快返回,以免看见女儿悲惨地死去。

可怜的姑娘被父亲抛下后,坐在森林边的一棵冷杉树下,默默地抽泣。突然她听到一个微弱的声音,是霜王正从一棵树跳到另一棵树,同时他的手指发出噼啪声。最后他来到她坐在下面的那棵冷杉树上,一阵清脆的噼啪声之后,他便落在她旁边,看着她可爱的面容。

“喂,小姑娘,”他急促地说,“你知道我是谁吗?我是霜王,也叫红鼻王。”

“伟大的霜王万岁!”姑娘回答,发出温和的却颤抖着的声音。“你是来带我走的吗?”

“你暖和吗,姑娘?”他问。

“非常暖和,霜王。”她回答,虽然说话时声音正在发抖。

霜王在姑娘旁边俯着身子,那噼啪的声音越来越大,好像刀剑搏击一般。这时他又问:

“姑娘,你暖和吗?你暖和吗,美丽的姑娘?”

尽管她呼出的气几乎要冻在嘴唇上了,她仍然温和地说:“非常暖和,霜王。”

然后霜王咬牙切齿,把手指弄得噼啪响,两眼闪烁,那清脆的噼啪声越来越大;他最后一次问她:

“姑娘,你还暖和吗?你还暖和吗?可爱的小孩。”

可怜的姑娘浑身已僵直麻木,她只能以极其微弱的语气说道:“还暖和,啊,霜王!”

她温和有礼的话,她那毫无怨言的行为,终于打动了霜王。他同情她,用毛皮把她裹上,再披上毯子,拿来一个大箱子,里面有漂亮的珠宝和缀着金银的富贵长袍。她穿上长袍,显得更加可爱。霜王同她一起上了由六匹白马拉的雪橇。

与此同时,那个缺德的继母正在家里等候姑娘死去的消息,为丧宴准备着煎饼。她对丈夫说:“老头子,你最好去野外找到你女儿的尸体把她埋掉。”正当老头要离开屋子时,桌下的小狗开始叫起来,说:

你的女儿将活着带给你欢笑;

她的女儿就在今晚将会死掉。

“住嘴,你这只蠢兽!”女人骂道。“有一块煎饼给你,但你必须说:

她的女儿将会有很多金银;

他的女儿被冻得浑身僵硬。”

可是小狗吃完煎饼后叫起来,说:

他的女儿将会戴上一顶桂冠;

她的女儿没人求爱相娶,从此完蛋。

然后老女人极力用更多煎饼哄小狗,用打它来吓唬,但小狗只管叫它的,总是重复着前面的话。这时门嘎吱一声突然打开,一个重重的大箱子被推进屋里,跟着进来的就是继女,她一身珠光宝气,容光焕发,美丽可爱。继母一时眼花缭乱了。之后她对丈夫大声叫道:“老头子,赶快把马套上雪橇,将我女儿带到同一处旷野里去,让她留在完全相同的地点。”于是老头带上姑娘,把她留在了那棵冷杉树下。不一会儿霜王路过,看着姑娘,问:

“你暖和吗,姑娘?”

“你一定是个瞎了眼的老傻瓜,竟然提出这样的问题!”她气愤地回答,“难道你没看见我的手脚都快冻僵了吗?”

这时霜王在她面前跳来跳去,向她提问题,可是得到的全是粗鲁无礼的回答,他终于勃然大怒,把手指弄得噼啪响,咬牙切齿,将她冻死了。

而她的母亲还在小屋里等着她回来,这时越来越着急,对丈夫说:“老头子,快赶着马出去把孩子带回来;不过要小心别把雪橇弄翻了,以免弄丢箱子。”

但是桌下的小狗开始叫起来,说:

你的女儿被冻得浑身僵硬,

她永远得不到满箱的金银。

“别说那些缺德的胡话!”女人斥责道。“有一块煎饼给你,现在说:

她的女儿将嫁给一个大王。”

就在这时门突然被打开,她冲出去迎接女儿,但当她把冻死的孩子抱在怀里时她自己也被冷死了。

执拗的茶王


执拗的茶王的故事

他是方圆百里知名的茶王,经他的手炒制的茶,颜色清亮,汤汁醇香,一派翡翠色,咂一小口在嘴里,茶香会从你的毛孔里往外冒。

一日,一位客商来到茶王家里,指明要茶王亲炒二斤猴魁,他要拿着去京城送礼。客商说,他要送礼的这个主儿就是爱喝茶王炒制的茶,别无他选。这主儿嘴刁得很,只要是茶王炒制的茶,他一口即可品出来。

听了客商的要求,茶王面露难色。因中风,茶王的右手已经不能动了,正在治疗,炒茶肯定是不可能了。客商又催得紧,这该如何是好?

正待客商发愁之际,茶王的儿子端着一杯茶进来招待客商,客商端起就饮。这杯茶香气扑鼻,咂饮一口,顿觉神清气爽,眼前一亮。客商忙问,这杯茶是不是茶王亲炒?茶王儿子一旁憨厚地笑道,是我炒的,不好喝,您将就一下。

客商大呼,好得很!好得很!这茶拿出去,说是茶王炒的,没有人敢不信。

茶王看到自己的儿子迅速成熟起来,面露喜色。

就在这时候,客商作商议状对茶王说,你看这样可好?让少爷炒制二斤猴魁,就说是你炒制的,不就一切问题都解决了吗,价格我按照你的开。

茶王慌忙摇头,不妥不妥,绝对不行,犬子的手艺尚未成熟,不能鱼目混珠。

客商眉头再次收拢,近乎央求说,茶王老先生,我这笔生意确实很重要,如果没有你的茶成全,这单生意说不定就要搞砸啊!这样吧,价格随你开,就让少爷代你炒制。

由于茶王看病急需一笔钱,茶王的儿子赶忙应允。不料,茶王却啪的一声摔碎了左手里的杯子,大声呵斥——逆子!

客商大为不解,问,茶王老先生何必这样执拗呢?

茶王解释说,并不是我不帮忙,买家指明要买我亲自炒制的茶,而我目前身体条件不允许。如果以犬子代炒,即便能过得了京城那位买家的关,也过不了我的良心关啊!茶本是清心之物,如若按照你说的这样做,我的心里定会留下芥蒂,今后,从我的手里再也出不了好茶了。

客商听了,不敢再劝,向茶王深深鞠了一躬,然后红着脸走出了茶王家……

2执拗的茶王的故事点评

执拗的茶王其实并不是执拗,而是做人应该有的诚信态度。生活中,有许多像茶商那样投机取巧的人,也许幸运会光顾你一次二次,但绝不会一只光顾于你。谎言能骗得了别人但终究骗不了自己。做人应像茶王那边回归本真,以诚待人,才会得到别人的尊重和信赖。

老鹿王哈克(1)


你在这个世界上度过了十五个春秋。这对于长寿著称的龟来说,只是生命的开始;对于主宰世界的人来说,还刚刚进入青春年华。但是你是鹿。对鹿来说,十五年就是生活的全部,就是生涯的尽头。好几个月前,你就感觉到自己的肌肉开始松弛,再也不能像过去那样在草原上尽情的蹦跶跳跃;你的牙齿已开始松动,连咀嚼鲜嫩的草叶都相当困难。率领鹿群到奈玛儿草原觅食或到曼纳臭水塘饮盐碱水时,你就会觉得相当疲乏,要不是鹿王的自尊心迫使你撒开四蹄走在鹿群的最前面,你肯定要掉队了。你哀叹时光太短暂,你感慨生命太脆弱,但你无法改变大自然新陈代谢的规律。你甚至看到黑色的死神在向你召唤。你知道自己在不久的将来就会或者在奔跑的路上或者在吃草时心脏一阵反常的颤动,咕咚一声倒地气绝身亡,就像其他一些衰老的鹿身上发生的情景一模一样。你不可避免被奈玛而草原上凶猛的红蚂蚁咬成碎片,或被鹰峰上讨厌的秃鹰当作晚餐。你不甘心就这样普普通通地死去。虽然你是鹿,但是你不是一般的鹿,你是智慧出众的鹿王。你希望自己生的时候与众不同,死的时候也与众不同。你希望给自己统治了八年的留下点永世纪念的东西。你希望自己最后一抹生命的火焰能给鹿群增添点光明。那究竟干些啥呢?率领鹿群到遥远的地方去寻找新的茂盛的草原?替鹿群寻找一处猎人和食肉猛兽都无法到达的安全地带?不,这些想法都是荒唐的,不现实的。奈玛儿草原是整个日曲卡山麓最肥美的草原了;在这个地球上,根本就不存在猎人和食肉猛兽无法到达的地方。你想的神魂颠倒,想的心力交瘁,还没想出合适的主意来。那天黄昏,你率领鹿群经过一片河滩,突然间,在远处的河湾那出现一个黑影。几只小鹿以为是那匹凶残的老狼又出现了,惶惶然钻到母鹿的腹下,呦呦的哀叫起来。霎时间,整个鹿群都惊慌骚动起来了。你登上河滩中央一块突兀的岩石,仔细一看,那黑影不是老狼,而是一只狗獾,夕阳把它的影子拉长了,才闹出这场误会来的

狗獾对鹿群是无害的,弄清真相后,虚惊很快平息下来。就在这时,一个崭新的充满刺激充满悲壮色彩的念头蓦地跳出你的脑子。你禁不住为自己新奇的想法激动得浑身颤抖。

也许它是忍受不了日曲卡雪山的严寒和饥馑所以才跑到尕玛儿草原来的;也许它是被猎人追捕慌不择路偶然逃进尕玛儿草原来的;也许是它极其灵敏的嗅觉闻到了芬芳的鹿的气味才从遥远的居住地跟踪过来的。你不晓得这匹老狼究竟是从哪里钻出来的。尕玛儿草原过去从未有过狼患。

这匹老狼的出现,给鹿群带来了灾难。

过去鹿群也有过天敌,例如去年秋天,一头雪豹从日曲卡雪山下来叼走了一只两岁的小鹿。但雪豹尽管也凶残,也令鹿讨厌,它毕竟是极其偶然地出现过一次,叼着小鹿后,它就匆匆忙忙跑回雪山上去了。雪豹不习惯尕玛儿草原炎热的气候。雪豹的智力也是有限的。

那匹老狼就不一样了,它和雪豹同样凶残,却又比雪豹多了一层狡诈,多了一层贪得无厌。你记得很清楚,老狼第一次出现在草原上到今天已经4个多月了,老狼就像一只黑色的幽灵,始终在鹿群周围游荡。每隔10天左右,老狼必然会冲击鹿群一次,或咬死一头活泼可爱的幼鹿,或咬死一头行动迟缓的老鹿。葬送在它腹中的鹿累计已达14头了。你愤慨老狼使你统帅的鹿群数量锐减,你更愤慨它冲击鹿群扑咬你麾下臣民时的那副神态。它总是半睁半闭着那双沾满眵目糊的狼眼,微露肮脏的黄色的狼牙,摇晃着那条扫帚似的大尾巴,一副悠闲得意的模样,仿佛不是在野外进行紧张的生死拼搏的猎食,而是在进行一场轻松的游戏。老狼吃饱了芬芳的鹿肉,喝饱了滚烫的鹿血,便离开鹿群到草原逍遥玩耍,饿了便又回到鹿群来。你心里很明白,老狼其实已经把你统帅的鹿群视为它的战利品,它的俘虏营,它的屠宰场,它可以随心所欲提取和处置的鹿群!

难道你哈克辛辛苦苦繁殖和发展起来的鹿群就是为这匹丑陋的老狼提供永不枯竭的食物?

你是心气高傲的鹿王,你受不了这种侮辱。你恨不得立刻把老狼撕碎像咀嚼草那样把它嚼成粉末,虽说鹿是食草类动物,但气急了恨急了也想尝尝仇敌的血腥味的。你有100多头臣民,而它只是一匹孤独的老狼,从数量上说你占有绝对的优势。遗憾的是,鹿是善良的动物,天性怯懦,只要一闻到狼身上那股刺鼻的腥臊味,便会吓得魂飞魄散,惊惶逃命。你也不例外,尽管你头上有一副漂亮的坚硬的琥珀色的鹿角,尽管你在鹿群中享有至高无上的威势,尽管用鹿的标准看你具有出众的勇敢,尽管你一秒钟前还慷慨地想象着同老狼决一死战,但当老狼突然出现在鹿群时,你身上鹿的勇气顿时冰消云散,四肢发软,心仿佛要跳出嗓子眼,脑子里一片空白,只剩下一个强烈的念头占据你整个身心:逃命!你为自己的行为感到羞耻,但你无法改变自己怯懦的天性。老狼身上那股血腥味,那锐利的狼爪,那尖利的狼牙,对鹿来说仿佛有一股无法抗拒和逆转的威慑力。也许这是天意。

你只有带领鹿群逃跑。你要摆脱老狼无休止纠缠的办法,只有一个,就是尽量逃得远些,再远些,逃出狼的视界,逃出狼的嗅觉范围,让老狼从此再也找不到你们。那一次,当老狼咬断一头幼鹿的喉管暂时离开鹿群后,半夜,你悄悄唤醒沉睡中的鹿群,开始逃难。鹿群整整奔跑了7天7夜,越过2条湍急的河流,翻过4座山岗,从尕玛尔草原的东端一直跑到西端。有2头老鹿受不了路途的颠簸和艰辛,倒毙在半路上。你相信鹿群奔逃的速度连白云也追不上的,你相信鹿群离开老狼已遥远得连信鸽都找不到了。鹿群和你都沉浸在终于摆脱了恶魔的欣喜之中,但这种欣喜仅仅维持了3天,第4天清晨,老狼踏着玫瑰色的晨曦又出现在鹿群中,你清楚地看到,老狼那散落着稀疏几根焦黄胡须的嘴角漾着一丝狡黠的狞笑,它是在嘲笑你的无能,嘲笑你的愚蠢。你徒劳地率领鹿群奔逃了7天7夜,还白白损失了2头老鹿,恐怖却依然存在。

这不是一匹老狼,你觉得它简直就是魔鬼的化身,是死神孵化出来的幽灵。你绝望了,整个鹿群也都绝望了。你既然无法战胜它,又无法摆脱它,只好听之任之让它像到银行提取定期存款那样每隔10天叼走一头倒楣的鹿。

血腥的阴云笼罩在鹿群上空,昔日宁静与和谐的气氛被破坏殆尽。许多鹿变得神经质,产生幻视幻听和幻觉,常常会把风吹竹篁的啸声和猫头鹰的啼鸣误认为是老狼在嚎叫,会把远处的一截树桩、一块岩石或天上飞鸟的投影误认为是老狼来了,发出歇斯底里的哀叫,搅得整个鹿群惶惶不可终日。有几头意志脆弱的公鹿食量锐减,还不到死亡的年龄便死去了,有不少胆小的母鹿在发情期停止了发情,甚至有2头怀孕的母鹿流产了,没生下天真活泼的鹿仔,只产下一堆血污。显然,这些都是非正常死亡。再这样下去,用不了二三年时间,鹿群便会彻底毁灭的。

没有一头鹿站出来责备你的蠢笨,谴责你的无能,它们凭鹿的本能知道再勇敢的鹿王也对付不了穷凶极恶的老狼。除非发生奇迹。它们无可奈何地接受了厄运。但你却感觉到了巨大的压力,这压力来自你的内心。你是鹿王,你有责任也有义务保护自己的种族生存和繁荣;生存和繁荣的首要条件就是和平和安宁。一种鹿王才有的神圣的使命感驱使你做出一个非凡的决定,临死之前同老狼较量一番,但愿能消灭这个祸根,为你所挚爱的鹿群除害。

你明白,这将是一场力量悬殊的搏斗。首先你要克服鹿的自卑和怯懦的天性,但动物要改变天性谈何容易,简直比登天还难,人类也不例外。就算到了紧要关头你能克制住自己不转身逃命,面对老狼,你也分明是个弱者。老狼有能咬碎你鹿骨的利牙,有能撕破你鹿皮的利爪;而你的牙齿软弱得只能啃动青草,你的蹄子肉感太强丝毫不具备战斗的锋芒。对你这样的大公鹿来说,唯一的武器便是头顶那架鹿角。你心里很清楚,公鹿的角其实分为两大功能,第一功能是向异性炫耀讨取母鹿欢心的资本;第二功能才是同性之间为争夺王位和配偶进行角逐争斗的武器。由于繁衍后代的强烈本能,在适者生存的遗传规律下,鹿角的第一功能往往胜过第二功能;鹿角趋向于更高大更壮观更漂亮更艺术化,而战斗性能却被削弱了。你亲眼看见过一头遭老狼袭击的公鹿,那架威武的鹿角在狼嘴下变得如此笨重,别说当作武器去搏击对方了,简直成了一种累赘。当老狼扑向公鹿的喉管时,你看见那头倒霉的公鹿想扭头躲避,鹿的敏捷在草原上是出了名的,它完全能躲开老狼这致命的一击的,但是,头顶那架高大的鹿角使它的行动变得滞重和笨拙,就因为这0.1秒的时间误差,那头本来可以在狼爪下逃生的公鹿被老狼咬断喉管,葬身狼腹了。

你想到鹿的种种短处和弱点,禁不住心灰意懒。你的信心丧失了,你的决心动摇了。你想,何必徒劳地去冒这个风险呢,老死在草原上总比被老狼咬死要少些痛苦。你像包括人类在内的一切动物一样更愿意寿终正寝,不愿意被凶杀或暴死。但是,一种鹿王的自尊,一种强烈的种族生存意识,迫使你坚固自己的决心。真的,虽说你是弱者,处于劣势,老狼是强者,处于优势,但老狼并不是无隙可击的,你想,它的身体不是钢浇铁铸的,它也是血肉之躯,只要你的鹿角磨得更锋利些,是可以捅破它的肚皮的。再说,你可以运用鹿王的智慧,来对付狼的狡猾。更重要的是,你已不抱任何生存的幻想。你希望得到的最大胜利就是和老狼同归于尽,你把生命置之度外,这无疑可以使你在搏斗中获得某种主动权。

但你一直没把自己的想法告诉鹿群,甚至瞒着自己最宠爱的母鹿艾莉。要让一头鹿和一匹狼面对面较量,是异想天开,没有哪头鹿会相信你的。你没有任何取胜的把握,很有可能在第一个回合你便被老狼咬断喉管。你不愿死后让同类嘲笑你是个说大话吹大牛的家伙。你要悄悄地干。

你做梦也没想到,就在你寻思怎样对老狼复仇的时候,杰米会跳出来向你挑衅。这个聪明的混蛋,一定是看出你的脚步不像过去那么矫健,看出你脾气不像过去那么暴烈,看出你已经被老狼的出现搅得心神不宁,看出你已经实实在在衰老了,于是想推翻你的统治,取代你当上尊贵的鹿王。

挑衅发生在臭水塘边。黄昏,鹿群正在按地位的高低和等级的卑尊极有秩序地饮盐碱水,突然,排在队伍末端的杰米蛮不讲理地用鹿角撞开前面好几头地位比它高档的公鹿跃到最前列。这时,整个鹿群中最美丽的母鹿艾莉正站在臭水塘边的一块莲花形的岩石上低头饮水,杰米奔过去,伸出粉红色的舌头去嗅吻艾莉的面颊。艾莉不愧是你最宠爱的好妻子,它懂得怎样维护自己王后的尊严,它决不会轻易让等级卑微的臣民来染指的;艾莉愤怒地拒绝了。但杰米并不死心,仍然涎着脸放肆地把舌头伸向艾莉的胸脯。

艾莉开始呼救。

整个鹿群骚动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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