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天,爱尔兰有位小伙子牵着一匹肥壮的拉车马,从家里走出来遛遛。他想起了自己的母亲,想着自从他当渔夫的爸爸在海里淹死了之后,母子俩是多么可怜。他很想知道自己怎样做才能维持两人的生计。突然,一只手放在了他的肩膀上,一个声音对他说道:“你愿意把马卖给我吗,渔夫的儿子?”他抬起头,看见一个男人站在路上。那人手里拿着一支枪,肩上停着一只猎鹰,身边站着一条狗。

“你打算用什么来换我的马呢?”小伙子问,“你想用猎枪、猎狗和猎鹰来换吗?”

“我愿意用它们来换。”那个男人回答道。他牵过马,年轻人接过枪、狗和猎鹰,带着它们回家去了。母亲听说他干了这样的事,非常气愤,用手里的棍子打他。

“这就是我给你的教训,让你出卖我的财产!”她说。她的胳膊都打得很累了,她儿子伊恩却一声都没有吭,挨完打便上床去了,身上疼痛难忍。

晚上,他悄悄起了床,扛着枪离开了家。“我可不愿留在这里挨打。”他心里想道,他走啊走,一直走到第二天早晨。此时他饥肠辘辘,四下张望,想看看能否找点吃的。不远处有一座农舍,于是他走过去,敲了敲门。农夫和妻子请他进屋,跟他们一起吃早餐。

“啊,你有支枪,”看到年轻人把枪放在屋角,农夫说道,“这太好了。有头鹿每天晚上都要来偷吃我的麦子,而我却抓不住它。一定是命运之神把你送到我这里来的。”

“我很乐意留下来帮你们射杀那只鹿子。”年轻人回答道。那天晚上,他躲起来守候着,最后,那只鹿子终于来到了麦地里。于是他把枪举到肩上,正要扣动扳机,就在这个时候,看哪!站在那里的不是一头鹿子,而是一位长着一头乌黑长发的女子。

看见这一情景,他惊得几乎让枪从手里掉了下来,然后再一看,却又是只鹿子在吃麦子。这种情形出现了三次,最后那只鹿子向荒野跑去,年轻人便去追她。

他们跑啊跑,最后来到一座用石南花盖成的茅屋前。那头鹿子轻轻一跃,便跳上了房顶,在一个没人能看见她的地方躺了下来。完了之后,她叫道:“进屋去吧,渔夫的儿子,进去尽情吃喝吧。”于是他走进屋,发现桌子上摆着食物和葡萄酒,但里面一个人都没有,原来这是几个强盗的家,他们正在外面干那些伤天害理的事情。

渔夫的儿子伊恩吃了他想吃的东西后,在一只大桶后面藏了起来。不久,他听见很多人穿过石南花丛以及石南花那细小的枝条在他们脚下折断的声音。从藏身的那个黑暗角落里,伊恩能够看见房间里的情景。他数了数,那些人一共有24个,而且全都是高大威猛、相貌凶恶的男人。

“有人吃了我们的晚餐,”他们叫道,“剩下的东西根本不够我们吃了。”

“是趴在那只桶下面的那个人偷吃的,”他们的首领回答道,“去把他杀了,再去吃东西睡觉吧。我们明天一大早就必须离开这里。”

于是他们当中有四个人去杀了渔夫的儿子,然后丢下他,睡觉去了。

日出时,他们全都出了门,因为有很远的路要赶。他们的身影消失以后,那头鹿子从房顶上跳下来,来到那个死人躺着的地方,在他上方摇了摇头。耳屎从她耳朵里掉了下来,然后伊恩又像以前那样活蹦乱跳。

“相信我,像先前那样尽情地吃吧,你不会受到任何伤害的。”她说。于是伊恩又大吃大喝了一通,然后躺在那只桶下面酣睡起来。晚上,那些盗贼回来了,他们非常疲倦,比头一天更暴躁,因为他们好运不再,几乎空手而归。

“又有人吃了我们的晚餐。”他们叫道。

“是躺在桶下面的那个人干的。”那位首领回答道,“你们过去四个人把他杀掉,在杀他之前,先把昨天晚上那四个人干掉。他们装着杀了他,事实上却根本没有,因为他还活得好好的。”

于是伊恩再次被杀死了。在其余强盗吃完晚饭以后,他们全都躺下来一直睡到了天亮。

太阳光一照到他们脸上,他们就起床离去了。接着,那头鹿子走进来,把那种能够起死回生的耳屎抖落在那个死人身上,他便像以前那样生龙活虎。如今不管发生什么,他都不再担心,他深信那头鹿会照顾他的。那天晚上,先前发生过的事情再度发生了——四个强盗被处死,渔夫的儿子也被杀死了,由于食物都被吃光了,强盗们都气得几乎发了疯,开始争吵起来。渐渐地,争吵变成了混战。战斗非常激烈,不久,所有强盗都直挺挺地死在了地板上。

之后,那头鹿子走了进来,又使渔夫的儿子恢复了生机,吩咐他跟着她走。她马不停蹄地跑到一座洁白的小屋前。屋子里住着一位老妇人和她又瘦又黑的儿子。

“我得把你留在这里,”鹿子说,“你明天正午到那边那座教堂里来见我。”然后,她跃过一条小溪,消失在一片树林里。

第二天,他动身向那座教堂走去,然而住在小屋里的那个老妇人却在他前面先去了,并把一枚被称作“伤害之钉”的魔棍塞在了门上的一条裂缝里。这样,当他跨过门槛的时候,身子从它上面擦了过去。他突然感到非常困倦,站都站不稳,倒在地上昏睡起来,根本不知道那个皮肤黝黑的少年正注视着他。没有什么能唤醒他,即使那最动听的音乐也不能,另外那位俯下身去推一推他的姑娘也不能。她看见推他也没有用,脸上于是露出了悲哀的神情。最后,她放弃了努力,抓起他的胳膊,在上面写下了她的名字——“大海下那座城池的国王之女”。

“我明天再来。”虽然他听不见,她却低声说道,然后伤心地离去。

后来,他醒了,那个瘦黑的少年告诉了他身上发生的事情,他非常伤心。不过黑少年却没有告诉他写在他胳膊下面的那个名字。

第二天早上,渔夫的儿子又来到教堂,下定决心不论发生什么事情,都绝不再打瞌睡。进门的时候,他在匆忙之中,手又碰到了那枚“伤害之钉”。他昏倒在他站的那个地方,又昏睡了起来。空中再次响起了美妙的音乐,那位姑娘悄悄走了进来,把他的头放在自己的膝盖上,用一把金梳子梳理他的头发,但他还是没有睁开眼睛。她潸然泪下,把一只制作精美的盒子放进他的衣袋里,然后离开了。

第二天,同样的事情发生在了渔夫的儿子身上。这一次,那位小姐哭得比以前还要凄惨,因为她说这是最后一次机会,她再也不能前来了,她必须回家去了。

那位姑娘一离开,渔夫的儿子就醒来了。那个黑少年告诉他说姑娘来看过他,并说他这辈子再也见不到她了。渔夫的儿子听了,感到心都凉了半截,不过他知道那不是他的错,是瞌睡困扰了他。

“我要找遍整个世界,直至找到她为止。”他哭喊道。听了他的话,那个黑小伙子嘲弄地笑了起来。渔夫的儿子没有去理会,出发了,日复一日追逐着太阳。最后,长途的跋涉使他的鞋子磨出了破洞,使他的脚疼痛难忍。但除了在树上筑巢的鸟儿以外,他什么也没看到,甚至于连一头山羊、一只野兔都没看到。他走啊走,最后来到一座小房子前,一位妇人站在房子外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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魔法戒指(1)


从前有一对老夫妻,有个儿子叫马丁。老头的大限到了,两腿一蹬,就死了。他做了一辈子的苦工,却只能给老婆儿子留下二百弗洛林。老太婆决定把这笔钱存起来,以备日子艰难时再用。可是,啊呀!艰难日子说来就来。家里没肉了。既存着二百弗洛林,有谁情愿挨饿呢?所以,老太婆数出一百弗洛林给儿子小马丁,让他到镇上去,把这一百弗洛林交给肉铺,作为一年内买肉之用。

马丁到镇上去了。他到了肉铺,发现那里一片混乱,怒骂声、狗叫声响成一片。他钻进人堆,发现一只鹿①被屠夫抓到了,拴在一个木桩上,被无情地鞭打。马丁对这头猎狗充满同情,便对屠夫说:

“朋友们,你们为什么这么残酷地鞭打这只可怜的狗?”

“我们打它有的是理由,”他们回答,“它刚刚吃掉了一只刚宰好的猪。”

“别打它了,”马丁说,“把它卖给我吧。”

“你想买就买,”几个屠夫嘲笑着说,“不过,这么一只宝贝得一百弗洛林,少一分钱也不卖。”

“一百弗洛林!”马丁喊起来了,“那么,就这样吧,如果你们不肯少一点儿的话。”他把钱从口袋里拿出来,交给屠夫,换来这头鹿,它的名字叫舒尔卡。

马丁回到家,母亲问他:“好啊,你买了什么?”

“舒尔卡,一只狗。”马丁回答,指指那只猎狗。母亲气坏了,大声斥骂他真不懂事!家里快断肉了,还花钱去买那么一个没用的畜生!

次日,母亲再让儿子到镇上去,她说:“瞧着,这是我们仅有的弗洛林了,拿去买食物。今天,我用光了家里的肉和面粉,明天就没吃的了。”

马丁刚到镇上,见到一个面目可憎的农夫牵着一只猫,猫的脖子被系得很紧。

“停一停,”马丁喊道,“你要把这只可怜的猫拉到什么地方去?”

“我打算淹死它。”他这样回答道。

“这只猫干了什么坏事了?”马丁问。

“它咬死了一只鹅。”农夫回答说。

“不要淹死它,把它卖给我吧!”马丁说。

“没有一百弗洛林不卖。”回答说。

“一百弗洛林你准卖吗?”马丁问,“哦!钱在这儿!”他把一百弗洛林给了农夫,农夫把钱装进口袋就走了,马丁把猫牵了过来,猫的名字叫瓦斯卡。

马丁回到家,母亲问他:“你买了什么东西回来?”

“我买了这只猫,瓦斯卡。”马丁回答说。

“还有呢?”

“没有钱买别的东西啦。”马丁说。

“你这没用的家伙!”母亲大为光火,“立刻离开这个家,去向陌生人乞讨吧!”马丁不敢违抗母亲,便带着舒尔卡和瓦斯卡出发去最近的一个村庄找工作。路上,他遇上一位富裕的农民,农民问他要上哪儿去。

“我想找一份工作。”马丁回答说。

“那么,跟我来吧。不过我要告诉你,我雇工是不给工资的。如果你为我忠心服务一年,我向你保证,对你会很有利。”

马丁同意了。一年来,他工作十分勤奋,为主人服务十分忠诚,自己从不休息。结算的时候到了,农民把他带到谷仓,指着两只满满的袋子说:“拿哪只袋子,你自己挑好了。”

马丁检查一下,一只袋子满是银币,一只袋子满是沙子。他心想:“这里一定有什么诡计,我还是要沙子为妙。”他就扛上这袋沙子出去闯荡,又去找新的工作了。

他走了又走,最终走到一座密林。他进到森林中心,见到一片草地上有一堆篝火在烧着,篝火中央,火焰包围着的,则是一位可爱的少女,马丁从没见过如此美丽的少女。少女见到马丁,就喊:

“马丁,如果你想赢得快乐,就来救我。用你辛苦得来的沙子把火弄灭。”

“真的,”马丁心想,“用沙子去救一个人的性命,比背在背上更合理,这有多重哇!”他把袋子从肩上卸下来,把沙子全部撒到火焰上去,火立即被扑灭了。与此同时,啊,你看!美丽的少女变成了一条蛇,向他扑来,蛇身缠住他的脖子,柔声细语地对他说:

“不用怕,马丁,我爱你,我将与你一起去闯世界。不过,首先,你一定要大胆进入我父王的地下王国。我们到了之后,要记住——他会送你金子、银子,光彩照人的宝石,这些你都不要碰。你只跟他要一只戒指,戴在他小指上的戒指。这只戒指具有魔力,你只要把戒指从这只手扔到那只手,立刻会有十二名年轻男子出现,听从你的吩咐,无论多困难的任务他们也能在一夜之间完成。”

这样,他们就上路了。走了多时,来到一个地方,路的中心有一块巨石高高耸立。立刻,蛇从他的脖颈上下来,刚一碰到湿润的土地,就立刻变成了可爱少女的样子。她指引马丁在巨石上找到一个很小的洞口,刚够一个人穿过。通过这个小洞,又进入一个长长的通向地下的通道。走完通道,来到一片广阔的大地,上面则是蓝蓝的天空。土地中央,矗立着一座华丽的王宫,是由斑岩建成的,屋顶是由黄金盖的,还有一些城垛。美丽的少女导游一样指给马丁说,这就是她父亲的王宫,他在这里统治着整个地下世界。

两人共同进入王宫,国王很和气地接待他们。他转过身来对女儿说:

“我的孩子,我几乎已经放弃再见到你的希望了。这些年你都到哪里去了?”

“我的父亲,”她回答,“我能活命全靠这位年轻人,是他在生死关头救了我。”

国王听了这话,转过身来对马丁现出感恩的笑容,说:“为了奖励你的勇敢,你可以随意挑选我的赠品。想拿多少金、银、宝石,就拿多少。”

“谢谢你,伟大的国王,给我很多的酬谢,”马丁回答说,“但我不要金银宝石,如果你想酬谢我,那么,我请求,把你小指上的戒指脱下来给我好了。当我每次见到它的时候,就会想到你的慷慨,当我结婚时,就把它送给我的新娘。”

于是,国王就从手指上取下戒指,给了马丁。他说:“拿去吧,好心的年轻人,不过,我有个条件——你决不能向任何人透露,这是一个魔法戒指。你要是泄露了,你自己立刻会遇到不幸。”

马丁拿上戒指,谢过国王,沿着来时的路回去,到了人间。他回到家中,母亲还在,母子两人便开心地过活。他们生活得无忧无虑,不用借,不用贷。可是有一天,他忽然想到,该结婚了。再者,他应当选一个很高贵的妻子,总之,得是国王的女儿。但他觉得自己不会求婚,决定让他母亲来做此事。

“你一定要去见国王”,他对母亲说,“请求他允许把女儿嫁给我。”

“你都在想些什么呢,我的孩子,”老母亲说,“你为什么不找一个同我们家地位相同的姑娘结婚?那样更相配。你让我一个贫穷的老太婆去宫廷求婚,是不合适的。要我去干这件傻事,太不值得了。”

“不用怕,好妈妈,”马丁说,“相信我好了,会一切顺利的。不过你一定要得到回话再回家来。”

这样,做母亲的拗不过儿子的主意,只好一瘸一拐的到王宫去,倒未受到阻拦,进到庭院。庭院中有一个石阶,必须走上石阶才能到达国王的宝殿。石阶顶上,站满了朝臣。朝臣见到一个衣衫不整的老太婆,便喝住她,向她解释,还配合各种手势,要她明白,严禁她爬上石阶。但是,老太婆听不懂他们的话,她依然毫不顾忌地往石阶上走,决心要传达她儿子的话。这时,有几个朝臣来挟住她的双臂,使劲把她拖下来。老太婆大叫起来,国王听到叫声后到阳台上来看是怎么回事。他见到有位老太婆挣扎得双臂乱舞,还在大嚷说不见到国王决不离去。国王下令让老太婆上来见他。老太婆被带上了金碧辉煌的宝殿。国王倚靠在一堆紫色的华贵软垫上,周围是朝臣和侍从。国王低声问她:“那么,老太太,你要我为你做什么?”

“我来到这里,”马丁的母亲说,“请陛下不要生气——我是来——求婚的。”

“这个女人是不是脑子有了毛病?”国王说,皱起了眉毛,显然是生气了。

但马丁的母亲大胆地回答说:“如果国王能耐心听我讲完,给我一个直截了当的回答,那就能说明我的头脑没有毛病。哦,国王,你有一个可爱的女儿正待出嫁。我有一个儿子既年轻又聪明,他如果同公主结婚,你会有一个整个王国再也找不出来的好女婿。他没有什么事情做不到的。哦,国王,现在,请爽爽快快地告诉我,你愿意把女儿嫁给我儿子吗?”国王听完这个意想不到的提议,他的脸色越来越暗,他的身子越绷越紧。但他突然想到:“我是国王,犯不上同这个穷婆子生气嘛。”所有的朝臣和侍从见到国王的脸色转向和悦,紧皱的眉头又解开,嘴角的纹路也平滑了,都感到十分不解。他们听到国王用一种温和然而是嘲笑的口吻回答老太婆说:

“如果你的儿子真像你说的那么聪明能干,那么,让他造一座宫殿,就对着我的窗子,要在二十四小时内完成。这座王宫要有一座水晶桥同我的王宫连接起来。桥的两边,必须种上树,结的是金苹果银苹果,树枝上要有天堂来的鸟。桥的右边,要有一座教堂,带有五座黄金钟楼。你的儿子同我的女儿在这座教堂里结婚。我们在新建的王宫里办喜宴。但是,如果你的儿子做不到这些,我作为一个公正贤明的国王也不得不下命令处死你俩。在死之前,先把你们全身涂满沥青,再撒上羽毛。我要在市场上执行你们的死刑,给我的朝臣们取乐。”

国王说完话,嘴角浮现出一丝微笑。朝臣们和侍从们都哈哈大笑起来,笑老太婆的愚蠢,笑国王的聪明。他们交头接耳,说:“见他俩涂满沥青,撒满羽毛,会有多好玩!让这个孩子在二十四小时内完成这么一桩任务,就像要他在手掌心上长出胡子一样!”

此刻,老太太确实吓坏了。她用颤抖的声音问:

“噢,国王,这真是你的回答?我必须拿这话回答我儿子吗?”

“是的,老太太,这就是我的命令。如果你儿子能照我说的办成,我就把女儿嫁给他。如果他失败了,那么,你俩都到沥青桶那里去,都上木桩上去吧!”

老太婆在回家的路上不断地流着眼泪。见到马丁后,把国王说的话对他说了一遍。母亲边抽泣边诉说:

“我没告诉过你吗,儿子,你应该同地位同等的姑娘结婚。要是这样,我也不至于受那份罪了。我对你讲过,去朝廷是不值得的。现在好了,我们都得涂满沥青,撒满羽毛了,还得在市场上捆在木桩上被烧死。这太可怕了!”她悲伤得痛哭起来。

“不用怕,好妈妈,”马丁回答说,“相信我,你会见到的,一切都会顺利。你去好好睡一觉吧!”

马丁走出大门,褪下戒指,从这只手扔到那只手,立刻出现十二名青年男子,问他有何吩咐。马丁把国王的命令告诉他们,他们回答说,明天早晨国王所说的就会全部完成。

老鹿王哈克(1)


你在这个世界上度过了十五个春秋。这对于长寿著称的龟来说,只是生命的开始;对于主宰世界的人来说,还刚刚进入青春年华。但是你是鹿。对鹿来说,十五年就是生活的全部,就是生涯的尽头。好几个月前,你就感觉到自己的肌肉开始松弛,再也不能像过去那样在草原上尽情的蹦跶跳跃;你的牙齿已开始松动,连咀嚼鲜嫩的草叶都相当困难。率领鹿群到奈玛儿草原觅食或到曼纳臭水塘饮盐碱水时,你就会觉得相当疲乏,要不是鹿王的自尊心迫使你撒开四蹄走在鹿群的最前面,你肯定要掉队了。你哀叹时光太短暂,你感慨生命太脆弱,但你无法改变大自然新陈代谢的规律。你甚至看到黑色的死神在向你召唤。你知道自己在不久的将来就会或者在奔跑的路上或者在吃草时心脏一阵反常的颤动,咕咚一声倒地气绝身亡,就像其他一些衰老的鹿身上发生的情景一模一样。你不可避免被奈玛而草原上凶猛的红蚂蚁咬成碎片,或被鹰峰上讨厌的秃鹰当作晚餐。你不甘心就这样普普通通地死去。虽然你是鹿,但是你不是一般的鹿,你是智慧出众的鹿王。你希望自己生的时候与众不同,死的时候也与众不同。你希望给自己统治了八年的留下点永世纪念的东西。你希望自己最后一抹生命的火焰能给鹿群增添点光明。那究竟干些啥呢?率领鹿群到遥远的地方去寻找新的茂盛的草原?替鹿群寻找一处猎人和食肉猛兽都无法到达的安全地带?不,这些想法都是荒唐的,不现实的。奈玛儿草原是整个日曲卡山麓最肥美的草原了;在这个地球上,根本就不存在猎人和食肉猛兽无法到达的地方。你想的神魂颠倒,想的心力交瘁,还没想出合适的主意来。那天黄昏,你率领鹿群经过一片河滩,突然间,在远处的河湾那出现一个黑影。几只小鹿以为是那匹凶残的老狼又出现了,惶惶然钻到母鹿的腹下,呦呦的哀叫起来。霎时间,整个鹿群都惊慌骚动起来了。你登上河滩中央一块突兀的岩石,仔细一看,那黑影不是老狼,而是一只狗獾,夕阳把它的影子拉长了,才闹出这场误会来的

狗獾对鹿群是无害的,弄清真相后,虚惊很快平息下来。就在这时,一个崭新的充满刺激充满悲壮色彩的念头蓦地跳出你的脑子。你禁不住为自己新奇的想法激动得浑身颤抖。

也许它是忍受不了日曲卡雪山的严寒和饥馑所以才跑到尕玛儿草原来的;也许它是被猎人追捕慌不择路偶然逃进尕玛儿草原来的;也许是它极其灵敏的嗅觉闻到了芬芳的鹿的气味才从遥远的居住地跟踪过来的。你不晓得这匹老狼究竟是从哪里钻出来的。尕玛儿草原过去从未有过狼患。

这匹老狼的出现,给鹿群带来了灾难。

过去鹿群也有过天敌,例如去年秋天,一头雪豹从日曲卡雪山下来叼走了一只两岁的小鹿。但雪豹尽管也凶残,也令鹿讨厌,它毕竟是极其偶然地出现过一次,叼着小鹿后,它就匆匆忙忙跑回雪山上去了。雪豹不习惯尕玛儿草原炎热的气候。雪豹的智力也是有限的。

那匹老狼就不一样了,它和雪豹同样凶残,却又比雪豹多了一层狡诈,多了一层贪得无厌。你记得很清楚,老狼第一次出现在草原上到今天已经4个多月了,老狼就像一只黑色的幽灵,始终在鹿群周围游荡。每隔10天左右,老狼必然会冲击鹿群一次,或咬死一头活泼可爱的幼鹿,或咬死一头行动迟缓的老鹿。葬送在它腹中的鹿累计已达14头了。你愤慨老狼使你统帅的鹿群数量锐减,你更愤慨它冲击鹿群扑咬你麾下臣民时的那副神态。它总是半睁半闭着那双沾满眵目糊的狼眼,微露肮脏的黄色的狼牙,摇晃着那条扫帚似的大尾巴,一副悠闲得意的模样,仿佛不是在野外进行紧张的生死拼搏的猎食,而是在进行一场轻松的游戏。老狼吃饱了芬芳的鹿肉,喝饱了滚烫的鹿血,便离开鹿群到草原逍遥玩耍,饿了便又回到鹿群来。你心里很明白,老狼其实已经把你统帅的鹿群视为它的战利品,它的俘虏营,它的屠宰场,它可以随心所欲提取和处置的鹿群!

难道你哈克辛辛苦苦繁殖和发展起来的鹿群就是为这匹丑陋的老狼提供永不枯竭的食物?

你是心气高傲的鹿王,你受不了这种侮辱。你恨不得立刻把老狼撕碎像咀嚼草那样把它嚼成粉末,虽说鹿是食草类动物,但气急了恨急了也想尝尝仇敌的血腥味的。你有100多头臣民,而它只是一匹孤独的老狼,从数量上说你占有绝对的优势。遗憾的是,鹿是善良的动物,天性怯懦,只要一闻到狼身上那股刺鼻的腥臊味,便会吓得魂飞魄散,惊惶逃命。你也不例外,尽管你头上有一副漂亮的坚硬的琥珀色的鹿角,尽管你在鹿群中享有至高无上的威势,尽管用鹿的标准看你具有出众的勇敢,尽管你一秒钟前还慷慨地想象着同老狼决一死战,但当老狼突然出现在鹿群时,你身上鹿的勇气顿时冰消云散,四肢发软,心仿佛要跳出嗓子眼,脑子里一片空白,只剩下一个强烈的念头占据你整个身心:逃命!你为自己的行为感到羞耻,但你无法改变自己怯懦的天性。老狼身上那股血腥味,那锐利的狼爪,那尖利的狼牙,对鹿来说仿佛有一股无法抗拒和逆转的威慑力。也许这是天意。

你只有带领鹿群逃跑。你要摆脱老狼无休止纠缠的办法,只有一个,就是尽量逃得远些,再远些,逃出狼的视界,逃出狼的嗅觉范围,让老狼从此再也找不到你们。那一次,当老狼咬断一头幼鹿的喉管暂时离开鹿群后,半夜,你悄悄唤醒沉睡中的鹿群,开始逃难。鹿群整整奔跑了7天7夜,越过2条湍急的河流,翻过4座山岗,从尕玛尔草原的东端一直跑到西端。有2头老鹿受不了路途的颠簸和艰辛,倒毙在半路上。你相信鹿群奔逃的速度连白云也追不上的,你相信鹿群离开老狼已遥远得连信鸽都找不到了。鹿群和你都沉浸在终于摆脱了恶魔的欣喜之中,但这种欣喜仅仅维持了3天,第4天清晨,老狼踏着玫瑰色的晨曦又出现在鹿群中,你清楚地看到,老狼那散落着稀疏几根焦黄胡须的嘴角漾着一丝狡黠的狞笑,它是在嘲笑你的无能,嘲笑你的愚蠢。你徒劳地率领鹿群奔逃了7天7夜,还白白损失了2头老鹿,恐怖却依然存在。

这不是一匹老狼,你觉得它简直就是魔鬼的化身,是死神孵化出来的幽灵。你绝望了,整个鹿群也都绝望了。你既然无法战胜它,又无法摆脱它,只好听之任之让它像到银行提取定期存款那样每隔10天叼走一头倒楣的鹿。

血腥的阴云笼罩在鹿群上空,昔日宁静与和谐的气氛被破坏殆尽。许多鹿变得神经质,产生幻视幻听和幻觉,常常会把风吹竹篁的啸声和猫头鹰的啼鸣误认为是老狼在嚎叫,会把远处的一截树桩、一块岩石或天上飞鸟的投影误认为是老狼来了,发出歇斯底里的哀叫,搅得整个鹿群惶惶不可终日。有几头意志脆弱的公鹿食量锐减,还不到死亡的年龄便死去了,有不少胆小的母鹿在发情期停止了发情,甚至有2头怀孕的母鹿流产了,没生下天真活泼的鹿仔,只产下一堆血污。显然,这些都是非正常死亡。再这样下去,用不了二三年时间,鹿群便会彻底毁灭的。

没有一头鹿站出来责备你的蠢笨,谴责你的无能,它们凭鹿的本能知道再勇敢的鹿王也对付不了穷凶极恶的老狼。除非发生奇迹。它们无可奈何地接受了厄运。但你却感觉到了巨大的压力,这压力来自你的内心。你是鹿王,你有责任也有义务保护自己的种族生存和繁荣;生存和繁荣的首要条件就是和平和安宁。一种鹿王才有的神圣的使命感驱使你做出一个非凡的决定,临死之前同老狼较量一番,但愿能消灭这个祸根,为你所挚爱的鹿群除害。

你明白,这将是一场力量悬殊的搏斗。首先你要克服鹿的自卑和怯懦的天性,但动物要改变天性谈何容易,简直比登天还难,人类也不例外。就算到了紧要关头你能克制住自己不转身逃命,面对老狼,你也分明是个弱者。老狼有能咬碎你鹿骨的利牙,有能撕破你鹿皮的利爪;而你的牙齿软弱得只能啃动青草,你的蹄子肉感太强丝毫不具备战斗的锋芒。对你这样的大公鹿来说,唯一的武器便是头顶那架鹿角。你心里很清楚,公鹿的角其实分为两大功能,第一功能是向异性炫耀讨取母鹿欢心的资本;第二功能才是同性之间为争夺王位和配偶进行角逐争斗的武器。由于繁衍后代的强烈本能,在适者生存的遗传规律下,鹿角的第一功能往往胜过第二功能;鹿角趋向于更高大更壮观更漂亮更艺术化,而战斗性能却被削弱了。你亲眼看见过一头遭老狼袭击的公鹿,那架威武的鹿角在狼嘴下变得如此笨重,别说当作武器去搏击对方了,简直成了一种累赘。当老狼扑向公鹿的喉管时,你看见那头倒霉的公鹿想扭头躲避,鹿的敏捷在草原上是出了名的,它完全能躲开老狼这致命的一击的,但是,头顶那架高大的鹿角使它的行动变得滞重和笨拙,就因为这0.1秒的时间误差,那头本来可以在狼爪下逃生的公鹿被老狼咬断喉管,葬身狼腹了。

你想到鹿的种种短处和弱点,禁不住心灰意懒。你的信心丧失了,你的决心动摇了。你想,何必徒劳地去冒这个风险呢,老死在草原上总比被老狼咬死要少些痛苦。你像包括人类在内的一切动物一样更愿意寿终正寝,不愿意被凶杀或暴死。但是,一种鹿王的自尊,一种强烈的种族生存意识,迫使你坚固自己的决心。真的,虽说你是弱者,处于劣势,老狼是强者,处于优势,但老狼并不是无隙可击的,你想,它的身体不是钢浇铁铸的,它也是血肉之躯,只要你的鹿角磨得更锋利些,是可以捅破它的肚皮的。再说,你可以运用鹿王的智慧,来对付狼的狡猾。更重要的是,你已不抱任何生存的幻想。你希望得到的最大胜利就是和老狼同归于尽,你把生命置之度外,这无疑可以使你在搏斗中获得某种主动权。

但你一直没把自己的想法告诉鹿群,甚至瞒着自己最宠爱的母鹿艾莉。要让一头鹿和一匹狼面对面较量,是异想天开,没有哪头鹿会相信你的。你没有任何取胜的把握,很有可能在第一个回合你便被老狼咬断喉管。你不愿死后让同类嘲笑你是个说大话吹大牛的家伙。你要悄悄地干。

你做梦也没想到,就在你寻思怎样对老狼复仇的时候,杰米会跳出来向你挑衅。这个聪明的混蛋,一定是看出你的脚步不像过去那么矫健,看出你脾气不像过去那么暴烈,看出你已经被老狼的出现搅得心神不宁,看出你已经实实在在衰老了,于是想推翻你的统治,取代你当上尊贵的鹿王。

挑衅发生在臭水塘边。黄昏,鹿群正在按地位的高低和等级的卑尊极有秩序地饮盐碱水,突然,排在队伍末端的杰米蛮不讲理地用鹿角撞开前面好几头地位比它高档的公鹿跃到最前列。这时,整个鹿群中最美丽的母鹿艾莉正站在臭水塘边的一块莲花形的岩石上低头饮水,杰米奔过去,伸出粉红色的舌头去嗅吻艾莉的面颊。艾莉不愧是你最宠爱的好妻子,它懂得怎样维护自己王后的尊严,它决不会轻易让等级卑微的臣民来染指的;艾莉愤怒地拒绝了。但杰米并不死心,仍然涎着脸放肆地把舌头伸向艾莉的胸脯。

艾莉开始呼救。

整个鹿群骚动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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