刀锋读后感(集合十三篇)。
当品味完一本著作后,你心中有什么感想呢?需要好好地就所收获的东西写13篇读后感了。那么你会写读后感吗?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刀锋读后感-读后感,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刀锋读后感 篇1
用了几天断断续续地读完了《刀锋》这本书,这是我读的毛姆的第三本书了,有个朋友说,我爱上了毛姆,我想应该是的。
这本书并不是一本小说,我原本期待它是,刚读开头的时候也感觉像是小说,可是读到了后面,我也说不出了它是一本什么类型的书了。
我想形容这本书为枯燥。像是和你刚认识的一个新朋友,两个人坐在一个舒适的咖啡店里,那是一个早晨,阳光正明媚,还有几声鸟叫,落地窗外行人来来往往,很富有生活气息。然后这个新朋友和你述说他的朋友的种种经历,把他听来的或遇到的人和事串联起来,说给你听。刚开始,你听得很入迷,觉得很新颖有趣,但是到了中午了,他仍然用同一种语调在述说着,燥热的阳光直射透明的落地玻璃,久不进食的肚子开始饥饿,你开始没办法聚精会神地去听他述说,甚至有点想逃避。
本来我是读不下去的,可是前天和一个朋友聊天,有些想法让我困惑。这时,有个直觉告诉我,读书能够让我找到答案,于是我又重新拿起这本书来读。重新读这本书,我感觉自己又重新把毛姆约到咖啡店了,他并不介意之前发生的事,仍然不急不慢地述说着,这次,我甚至忘记了要吃饭了,直到中午快1点的时候才意识到自己还没有吃饭。
其实我是没有读完这本书的,因为它的结局比它的开头、中间要更加无趣,但是我又急想知道它的结局,于是最后十几页,我快速地把文字看了,即使没有读懂,我也照样跳过,就像这位新朋友自认说到高潮时,我坐在对面微笑着点点头,使他信服我已经理解他的意思。
其实自己的思想已经不在此处了,脑海里浮现的是想象中在西藏朝拜的人民,我没有信仰,但是我又尊敬甚至敬畏那些有信仰的人,当然这不包括大多数中国人信仰的鬼神。想起西藏朝拜是因为前两天,一个朋友提起的,问我对于去西藏朝拜有没有兴趣,我当时并没有多想,但没想到它一直印在我的脑海中。
与毛姆在咖啡店里告别后,我走在一条小街上,天下着蒙蒙细雨,我喜欢这种雨天,它能够冲洗暴露在外面的一切,使之重新染上鲜艳的色彩,比如鲜红的滑滑梯、翠绿的叶子、连平时灰暗的小路都感觉更加有活力,雨滴在它上面跳跃。我在路上,撑着伞,感觉自己像是获得了什么,但却又说不出来是什么。毛姆述说的那个朋友——拉里,他整个人生只做了一件事,就是“晃膀子”,这是我一直梦想要做的事。拉里从17岁当飞行员回来后,就一直我行我素,由于没有家人,但有一笔不错的遗产,因此他可以拒绝他不想做的事,包括读大学、一份相当不错的工作,而选择去“流浪”,其实他原本应该没打算这样做的,只不过开了头,去了趟巴黎,后来就收不住这种随意自由的生活,后来还去了印度生活了五年。
我太羡慕他了,可是我自认为我没有勇气去做这种事情,即使仅仅如朋友所说的去西藏朝拜,可能只是一个月的时间,但我还是鼓不起勇气,我很难不去考虑路上会遇到的种种危险和困难,也很难不去考虑会把我皮肤晒得像煤炭一般黑的烈日,这两件事就足以打消我冲动下萌发的想法。因此,读这本书,让我知道有人真的把我想做的事实现了,而且过得还不坏,很宁静,这让我有种说不出的滋味,是羡慕呢?还是欣慰呢?或是对自己懦弱的鄙视呢?
书中说到,修行并不是要去找什么老师、看什么书、做什么事、或者举行什么仪式,而是要“看透”,我不记得这段话是出自《刀锋》这本书,还是在看书时我跑去翻阅有关西藏朝拜的书时看到的了,我总是这样贪心,不能一心一意读一本书。
我经常留意自己的思想,我自认为自己现在变得比过去任何一个时候都要豁达,也就是更加能够看透了。我把这归功于在长春的几个月时光,那段日子或许是目前为止我最最喜欢的,那几个月我读的书并不多,但是独处的时间却很多,经常自己一个人跑出去外面瞎溜达,周围没有一个人认识,身体在路上,或者停了下来在休息,全然不管,脑子里只顾想着东西。那时候经常会在湖边坐着,如果没有什么要紧事,我可能可以坐上几个小时也浑然不知时间的流逝,以至于后来我一坐到湖边,就要拿起手机调个闹钟。我很喜欢水,湖水、河流、海洋、雨水等等都是我喜欢的。望着湖水不急不慢的涟漪,我内心就会很平静,有时候会想一些问题,但是更多的时候是放空的状态,那种感觉很好,那是我回到广州以后再也找不到的感觉。
这本书,我不打算推荐给大家去读,不过有缘分的话,你自然会拿起它,体会一下和一个富有思想的人在咖啡店里度过一天的感受,或许会很枯燥,但事后又会觉得很值得。
刀锋读后感 篇2
本书非杜撰,根据毛姆身边的人和事加上想象思考形成的鲜活字体,就连作者自己用的也是真名,当然为了不引起骚动人物的姓名还是要瞎编。我总觉得一本好的著作它的字体一定是灵动的,人物身型和心理一定是发展变化的,不似照片上按照规范摆好姿势的模特。
书的开篇给我们介绍了一位特别的老者,他近六旬,一表人才,仪表堂堂。上面的八个字都是我们平常形容年轻人的,如果不是译者疏忽,那就是作者想强调这位老人的保养和穿着自己体格都很有格调,是个自律讲究的人。艾略特一个混迹在上流社会的浪漫主义者,没有妻子没有情人,没有孩子的单身贵族。他最为得意洋洋的就是举办各种宴会邀请名流参会,或去赴宴。他总是风趣幽默,让宴会从不冷场,可谓天生就是个交际的好材料。
我不是个残酷的人,但我还是想要把艾略特让人感到悲凉的结局说给大家,我不知道这样的对比是否是毛姆的本意,与其敷衍的说出写的好,还不如说出自己的感受这样才是对作者最大的慰藉。身患尿毒症的艾略特躺在床上,毛姆从远方来看他,听他说爱德娜飞上了枝头举办宴会却没有请他,还差遣保罗·巴顿来借他最为荣耀的伯爵服。
来探病的不到十个人,唯一收到的礼物是一束寒酸的花。以前参加宴会大吃大喝的朋友没有一个关心她的死活。毛姆借助爱德娜的嘴说出:说他搬弄是非,社交界已经数不上了,成了个老厌物。跟了四十年的侍者约瑟夫暗地里盼着他能早点归去,好能够得到艾略特早已安排好的赡养费。
就算死亡来敲门的时候他还要急着回毛姆造假的请帖,理由是“不能因为我就要离开,忘掉礼貌”。我不信他会是那个诽谤造谣的人,更不信他待人刻薄没有同情心。
不知道艾略特有没有怀疑过这些人吃他喝他称为朋友这类人的真心,或者什么时候有没有发现这些人丑陋的嘴脸。如果有的话我希望是最终的时刻吧,至少以前的日子里他的心都能感受到阵阵的暖意,孤独之感没有缠绕在他的身上顺着身体攀沿。
拉里是个战后受伤的青年,最好的伙伴为救他死去,让他对人生产生了疑惑。他不明白为什么自己控制不了死的`丑恶,人的一生到底是为了什么,世界上为什么会存在恶,我又要为什么而活着。这些大部分人在青少年时期都会困惑过,也明白即使解不开这些谜团依旧可以走向成年成为壮年。拉里不一样,他要去寻找这些答案,本意愿带着未婚妻一起却没想到道不同,于是一个人去寻找自己的答案。
从书本那里获得指引,从行走获得指引,去过很多地方,最终在印度获得了心中的安宁。去思考那些宗教和人的关系,去思考上帝和轮回,让自己的意念来得到改变,明白任何外在的金钱,权利,拥抱等从实质上都给不了人们满足,只有在自我灵魂中找到安慰才能回归生活的真实状态。
他也以一种独特的方式生活着,不结婚不生子,抛弃财富,摆脱束缚。毛姆之后见到他脸上充满了满足的笑容就知道这种自在的生活让拉里更富足。这让我想起他的《月亮和六便士》里面那个抛家弃子的主角,最后如愿做了最喜欢的事,并获得了认可。毛姆总是在跟我们假设各种活法,我们没法评论说哪种好,哪种糟糕,最终的评判标准还是我们内心的满足感。电影《芳华》最后刘峰和小萍来参加婚礼,话不多待人温和,心理充满了满足,比起我们这些对生活失望的样子似乎岁月在他们身上宽容了很多。
毛姆初见伊莎贝尔她有健康的体质,对生活满足,从内心里流露着幸福感但不能用美艳来形容她。后来再见她已经是两个孩子的母亲,她变得十分美丽,身材苗条品味不俗。经常在午后读着书品品酒。之后为了阻止拉里娶索菲她设计让重燃生活希望的索菲彻底幻灭,以至于最终被杀害赤身裸体抛尸大海中。听到这个消息的伊莎贝尔一丝丝的悲伤很快被快乐代替,被毛姆拆穿的她依旧穿着时髦准备去赴宴。
毛姆咄咄逼人的话没有引起她的一点点激愤,可说到拉里还有别的女人她一反常态怒目否认。明明是她自己主动放弃结婚嫁给格雷却还要控制着拉里的拉里。想起来《延禧宫略》里面的魏燕婉抛弃凌云澈后还不能接受他爱上别人的事实。最后也如舅舅艾略特一般只能通过别人的恭维和肯定来活着。
以前的苏珊与一个有钱有车因为没有才华果断分手,到现在变得学会享受金钱乐趣,让人些许震惊。毛姆评论她的画“画也如人一般,像浮光投影,不踏实,但是有一种花枝招展的美。”当她知道拉里的遭遇后第一反应是觉得他可怜,就知道毛姆和苏珊的这次再见估计就是永别了。
虽说造化弄人但每个人也都如愿以偿。艾略特最终按照他描述的告别方式体体面面的入葬。拉里写了本书继续过着自己自在的生活。伊莎贝尔忙于赴宴请客乐此不疲。苏珊与情人修成正果,让女儿过上有钱人家的富裕的生活,马上将在办自己的第一个画展。
刀锋读后感 篇3
第一次读毛姆的书,本来想读成名作《月亮与六便士》,没借到,所以拿了这本。
读的很慢,断断续续,后半段才深入其中,毛姆的作品确实有独到之处,平淡叙述之中总有能牵动你的东西,总有你意料之外的环节,让你精神一震,牵着你读下去。
拉里,参加一次世界大战的美国青年,战争中亲眼目睹了死亡,对人生心存迷茫,战争结束后,他渴望寻求生命的价值与意义,选择了一条不被身边所有人理解的一条道路:游遍全世界。或者用他的话说:“闲逛”。他放弃了在别人看来有着光明前景的仕途之路,开始自己探求人生意义的历程;在矿区当过旷工,在农场打过工,最后在印度宗教中顿悟,返回美国,散尽为数不多的财产,登上一条货轮做水手。在自我完善的精神追求之中得到了真正的幸福与自由。结尾一句深入我心:抱无我无求之态度,走尽善尽美之路。
拉里是自我救赎成功的为数不到的人,现实生活中,拉里的迷茫可以说人人都有,可他寻求渴望找到答案的勇气不是人人都有。毕竟要一个人几乎完全放弃物质上的追求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拉里不光是作者的理想梦,也是我们大多数人可望而不可及的梦。
由此可见,毛姆的作品大多数应该都是追求人生意义这一主题。这是个永恒的话题。每个人都有自己不同的答案,只要自己满意那就是你的最佳答案。不必统一。
刀锋读后感 篇4
“相信人生最大的满足在于精神生活。”对于拉里来讲,用这句话形容他最恰当不过。经受过战火的考验,经历过战友拿命相护的震撼,他看似迷茫,实则顿悟,物质的繁华,安稳的现状难敌内心的空虚,于是他选择“闲晃”,深入书海,走南闯北,做他人不屑一顾的劳力,以身体的疲惫换取精神的舒展。甚至最后散尽积蓄,亦在所不惜,不管是他的人还是他的心始终都在路上,似乎无论落脚何处都能心安,又似乎哪里都不足以让自己真正的完全的歇落。
相比拉里,伊莎贝尔恰巧和他相反,丰富的物质生活才能带给她满足与快乐。优雅的仪态,优渥的生活,对自己千依百顺的丈夫,一对乖巧懂事的孩子。但凡是一个女子该有的她都有了。按说,她该知足,可她却一边逢人炫耀着自己的恩爱幸福,一边还想得到自己昔日恋人拉里的爱,这焉能说不是她精神空虚的另一种写照?
最是同情那个一生热衷于上流社会的艾略特,他生命的遵旨似乎就为那一个接一个的豪华派对,似乎只有日夜穿行在灯红酒绿,推杯换盏中才能找到自我存在感。想起他临死前还不忘那一场已被出局的宴会,总会莫名的感到心酸。多少风光无限时的前呼后拥也未必能换来耄耋之年时的嘘寒问暖…
关于苏菲最后的结局,也许不能说是最好的归宿,但那也算是一种解脱吧。本应满满的幸福在一夕之间分崩离析,原来从天堂到地狱之间也不过一步之遥。痛失所有,生无可恋之处,选择游戏余生也许不可取,可也轮不到像伊莎贝尔那样的人去指手画脚。(就算她也经历过不幸,丈夫格雷受到经济大萧条的冲击,遭遇破产,而她的不离不弃一样让人动容。但和苏菲的遭遇相比,根本无法相提并论。)伤口不在你的身上,你又如何知道那究竟有多疼?好不容易苏菲有了从良的一线生机,终究也毁在伊莎贝尔的一己私欲上。本来可以救她于水深火热之中的,不成想却做了压死骆驼的那根稻草。果真是优雅迷人的皮囊下依旧藏着人性深处的恶。
你看,毛姆的书总能这样不动声色的力透纸背,让你在随着书中人物命运的起起落落的同时,不由自主的去陷入某种思考,关于人性,关于生活,关于良善,关于选择……你未必知道自己想要什么,但你至少会渐渐明白自己不想要什么。这个世上,每个人都在奔忙,无论是像特立独行的拉里一样潇洒的只为丰盈的精神而活(其实,大多人做不到如他这般),还是乐此不疲如伊莎贝尔那样一心追求丰厚的物质生活(大多人都在这个行列),原本都没有错,每个人都有自己活法,只是不拘哪样,都别轻易去考验人性,别轻易丢弃自己内心的良善……
刀锋读后感 篇5
“你究竟在寻找什么呢?”
“寻找问题的答案。”
这是书里出现最多的对白。毛姆先生笔下的人物,无论是《月亮与六便士》里不顾世俗的斯特里克兰德,还是《刀锋》中特立独行的拉里,都毅然决然地走在朝圣路上,倾尽一生去寻找生命的终极意义。像作家七堇年的诗那样:凡心所向,素履以往,虽不能至,心向往之。生如逆旅,一苇以航。
毛姆先生以其诙谐幽默而又尖锐的笔调,直书人性,故事娓娓道来,引人入胜。《刀锋》讲述的是一个参加第一次世界大战归来的年轻人拉里,在目睹了战争时代民不聊生、人们流离失所的惨状,经历了自己的战友为救自己而牺牲之后,开始思索世界与生命的本质问题。为了寻找这些终极问题的答案,他放弃了与伊莎贝尔的婚姻,逃离了上层社会物欲横流的生活开始自己漫长的读书求知生活,沉浸于大学图书馆中,不亦乐乎,像印度哲人求知求道。同时,他尽己所能一次又一次救助了生活中痛苦的人们,帮助其摆脱精神和身体的疾苦。
我时常觉得,一个人来到这世上,终得激起几声回响,才不虚此行。拉里这一生轻的像风中的羽毛,不那么引人注目,可是却又厚重的如山间的磐石,正气长存于天地间。他曾说:“上帝最喜欢的崇拜者是那些按照你的知识尽力而为的人。”苔花如米小,也学牡丹开。行走在刀锋之上,向着你心里炙热的灵魂,把你追求的事做到极致,做一名现实的理想主义者!
《奥义书》有言:“一把刀的锋刃是很不容易跨过的,所以说得救之道是困难的。”我们常常执念于物质生活的利益得失,对于锋刃的精神生活总是望而却步。而拉里,却是一个如同刀锋般锐利的人,他以锐意精进的姿态追寻着解脱之道,为此不惜斩断一切,越过刀锋,即使越过刀锋之后,在刀的那一面,无人等候。拉里曾经说过,不急燥,对人显随和,慈悲为怀,丢掉一个我字。像兰道尔南的诗是那样活着:
我从不与人争,没有人值得我与之争。
我爱自然,其次爱的是艺术。
我向生命之火伸双手取暖,火快烤残了,我也准备离去。
也许,在尽力追逐心之所向之后,以拉里这样“晃膀子”的姿态,做杨绛笔下的“隐身人”去过此一生,生如逆旅,一苇以航,跳脱时间的束缚,活出生命的质量和高度。这样的人生不也是一种美好的存在吗?!
刀锋读后感 篇6
兜兜转转数年后,他来到印度,开始冥想,听先知讲道,到山中静修,并最终感知开悟。
印度教之于当地人是毫无保留的完全信仰,可之于美国人拉里则是多了几分客观观察的一种哲学体系。“对轮回转世的信仰已经深入他们(印度人)的骨髓,而对于我们,那只不过是一个概念而已。我既不是相信,也不是不相信。”
他在某次冥想时,清晰地看到一长串的人在他面前排成一队。这些人形象之清楚犹如真人站在他面前一般。对此拉里的看法是“这有可能是我睡着后做的梦,也可能是我把注意力都集中在微弱的烛火上,进入某种催眠状态,而我像看你这样清晰地看到的那三个人,只不过是我潜意识中保留的影像而已,但也有可能他们就是我的前世。”
印度人对信仰之虔诚,确实令人动容。一个邦的财政部长,曾就读于牛津大学,学识渊博,思想开放,突然某天放下家产妻儿,当了一名托钵僧。两年后拉里再次遇到他时,他浑身赤裸,只围着缠腰布,留着胡子,长发披肩,正徒步到印度各个圣地朝圣。
拉里在恒河之上见到的场景,“成千上万人在河里洗浴驱邪并祷告。一个又高又瘦的人,头发蓬乱,胡子乱七八糟,只用布条遮住了私处,他站在那里,伸展着修长的手臂,仰着头,面向初升的太阳大声祷告……我无数次在黎明时分前往恒河,观看那奇异的景象,始终心怀感叹。那些人的信仰不是半信半疑的,他们没有保留,也没有不安的怀疑,只有一颗纯粹的虔诚之心。”
这让我想到大同的石窟。有朋友曾我问:“你会被眼前的石佛感化吗?”虽然只是阴冷雨天时匆匆游览,几年过去了,云冈石窟在我心底留下的震撼丝毫未减。站在石像脚下以及每每回想起来,内心总是沉静的、宽阔的。对云冈石窟我始终念念不忘,总想有机会还要去。这大概也可以称得上佛祖的召唤吧。
当然读完这本书,我依然是倾向于理性的,信奉科学精神。这本书带给我的重要感受也不是宗教的洗礼,而是发现只笃信科学、理性、逻辑,特别容易产生是非对立。我们周围充斥着各种不痛不痒的伪科学常识,大部分人的大部分言语都有违于逻辑严谨,很多人只依赖个人经验行事而不听信专业的建议。秉持着科学的精神,这些都是不对的。而从感性的角度追根溯源,这些错误其实甚是可爱,没必要打压,有的甚至值得被推广。比如对待过度养生的老人家,传授科学营养知识是无用的,不如送一些无害的营养品,老人家心情愉快对身体也是大有裨益的。
有些人是不科学的,比如拉里,但他值得被尊重。有些人是不高尚的,比如伊莎贝尔和艾略特,但他们代表的却是普通大多数,拉里对他们看破不说破,毛姆对他们说破却不排斥。因为人与人之间并无太多是非对错,有的只是不同而已。
刀锋读后感 篇7
这本书中,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想法,自己的追求,最终也得到了自己想要的结局。不管他们的处世和人生会被怎样的认为与点评,他们是满意的,所以是好的.。
艾略特和拉里是两个相反的人物,一个热衷于社交,有着最普遍大众对荣誉权利的看法;一个特立独行,为了找到内心的答案,摈弃了很多世俗的东西。我不觉得应该以谁为样板去生活更好,一个势利虚荣,却又大方宽容善良;一个纯正仁爱,放纵自由。只要是不伤害到他人的生活方式,每一个,都不应当被批评。
我对拉里和伊利没有在一起那一段,感慨比较深,恋爱中,感觉最重要,婚姻中,适合最重要;恋爱是缠绵,是火热,它不关乎现实,婚姻是细节,是柴米油盐。他们俩一个是雪山,一个是温流,不同的价值观与生活方式,就算在一起长久的忍受与争吵也会把爱耗尽。这个选择是无比的正确。
我很佩服拉里的那份淡漠,能与人相处密切后潇洒脱身,能不迶于情爱之中,心中是怎样的淡然。对于他的仁爱,我倒是觉得,有时候他用陪伴治愈的方式去安慰他人,当他离开时,那人会感到怎样的孤独与落寞,当然,比起救赎他人的人生来说,这点情绪可能不算什么,我只是觉得,这样不是很好。
他能为了人生真理,抛却一切于不顾,这份勇气与胆量,让人心生敬意,但是这是因为他无父无母,没有牵挂与责任,没有加之于身的期待与负担,所以畅然游于天地之间。他觉得自己每年的三千法朗是累赘,现实来说,如果没有那笔钱,他要用游玩的时间去支付生活费用,怎么可能这么自在。平常人要用大部分的时间去工作来获得轻微的安逸与享受,在这里我和作者的观点一样。那是支撑他飞翔的翅膀而不是拖累。
我欣赏拉里这样近佛性的人物,却不是很喜欢,就像他是身边的朋友,温柔理性阳光,完美的不像是凡人,少了烟火气。
我想,现实中也没有这样的人吧。
刀锋读后感 篇8
《刀锋》的作者也写了《月亮与六便士》,游走于现实与理想的人会喜欢这两本书。《刀锋》里有句话“连艾略特这样轻松致富的人都认为人是要勤勉的”,背景是他看不惯拉里的无所事事。
“勤勉”的形式有两种:一是精神上的思考,拉里显然在列,他没有像格雷一样投于生计,选择了身体闲晃,精神勤勉,按说接近于《无问西东》里说的“精神和内心”,不同的是电影中的人物在现实中是且思考且前行的,而拉里是纯无业地向天地、自己、书本发问。
拉里是一战时期的一名飞行员,他出身名门,曾经无忧无虑,后来他的战友为救自己而牺牲后,他开始思考生命的意义,想弄清楚人活着是为了什么,于是他在周游世界中阅读与思考,这是一条无人理解的孤独之路,后来在印度受到启发,回到美国成为一名出租车司机。
我没勇气选择这条路,怕当头脑承担不了思虑时会出现瓶颈,所以要自己保持身体上的勤勉,哪怕是拖拖地,进阶高点工作养家,再境界点就做自己喜欢的事,身心合一投入时会有“心流”,这个过程中忘了时空、周遭和自己。但又不会一直务实,我希望步步向前再仰望天空时,心里依然有悦,有对天空的敬畏。就这样踏实生活,又疏离于现实,挺好。几年前的除夕,我在老家,远方的朋友微信发来一张图片,说“你抬起头,我们都能看到这星座”,我时常想起这一幕,有暖在呀。
拉里敢于选择和放弃,他在追寻的路上解除了婚约,不是不爱,而是爱成为牵绊时就了结了,这是没有对错的.选择,因为每个人都有各自向往的幸福之路,你不是他,你不好定义他,致敬这世界上曾经的、现在的、未来的和拉里一样勇敢的人。
不写了,因为柴米油盐在召唤。
刀锋读后感 篇9
花了两周时间终于读完毛姆的《刀锋》。对小说主人公拉里的传奇人生特别艳羡,欣赏拉里无牵无挂的游荡,花大把的时间去追寻生命的意义。拉里是完美的化身,他富有主见,善解人意,待人真诚,爱憎分明。他从不活在别人的嘴中,而是一直遵循着自己的内心,不循规蹈矩,追寻着理想生活。
男主人公拉里在经历过好友开战机丧命的事件之后,好像变了一个人,开始思考生命的意义,探索活着的最终目的。他背井离乡开始他的“晃荡”之旅。当别人询问他要去巴黎干什么时,拉里只说去“晃荡”。这在大家看来是不可理喻的荒唐之举,认为拉里不负责任,游手好闲。拉里在巴黎的几年基本上是泡在图书馆,看各类哲学书籍,汲取大量的知识;当他觉得看书累了的时候又去各国游荡,找体力工作去让自己的精神重新振作,如此循环往复很多年。最终,他在印度之行中找到了自己想要追寻的东西,救赎与自我救赎,这便是人生的意义。同时,他渐渐明白:一个人能够追求的最高理想就是自我的完善。
如果说拉里是追寻精神世界的代表,那么女主人公伊莎贝尔则是追寻物质享乐世界的代表,她和母亲通过叔叔艾略特的帮助跻身上流社会。她很美,执着地爱着拉里,但是她的价值观不允许她和拉里结合。最终两个有情人没能终成眷属,但是圆满的一面是她和拉里都追寻到了自己想要的人生。她最后嫁给大家口中的最合适,且最门当户对的格雷,在爱情和面包的抉择中,她还是选择了面包。嫁给了格雷果然是过上了她想要的生活,她很满足,可再次遇到拉里,并且得知他要娶别的女人时,她的内心便不再平静,嫉妒之心让她恶毒地拆散了拉里和未婚妻,未婚妻没有得到救赎,最后惨死在大海中。虽然作者毛姆在文中反复提到很欣赏伊莎贝尔,可言语之中还是很透露出伊莎贝尔的世俗,甚至狠毒的一面。从客观角度分析,不能说伊莎贝尔的价值观不正确,因为每个人都有选择生活的权力。
另一位主人公艾略特是一个靠自己的努力经营爬到上层社会的人,他有雄心壮志,苦心策划各种上流社会的奢华聚会,跻身于上流社会赚取钱财,最后还获得了国王的赏赐。他有鲜明的个性,也是一个爱憎分明的人。他不遗余力地帮助自己的妹妹和外甥女,在伊莎贝尔和格雷破产的期间他也照样给予各种帮助,帮助伊莎贝尔夫妇度过难关。当艾略特得知自己曾帮助过的一个年轻人忘恩负义时,他也嗤之以鼻,毕竟大多数人都不能接受农夫与蛇的故事。
艾略特在垂死之时还在关注是否被邀请参加新型贵族的聚会,可见他一生的追求一直没有变——对名利的渴望与追寻。他的一生也圆满画上了句号,一生追求名利且在名利中死去,也是一种完满。
正如作者自己所说,《刀锋》是一部有完美结局的小说,每个人都追寻到了自己想要的。其实,无论选择怎样,请无悔于心。
刀锋读后感 篇10
下午无事,携一本旧书《刀锋》去看。以前也买过《刀锋》,是周煦良翻译的,字太小,于是又买了这本旧书。翻译者姊佩,听上去好像是个女性的名字,其实不是。这名字听着很有味道,无端地觉得好像出自《楚辞》。
用牛皮纸细心包了,写了书名。觉得还好,阿万的包书手艺学了个七八成。泡好茶,却看不进去。因为办公室实在太闹,快期末了,大家新课都快结束了,不免有些解脱的轻松。没有闹中取静的本领,只好自己寻一个安静的角落。五楼的楼梯转角很是僻静,寻常不见人来。就坐在小窗下看书。
行云流水的翻译不逊于周的译文。很快就看进去了。毛姆真是了不起的作家,你明明知道结局,还是被他吸引。两年前看这书觉得石破天惊,现在依然。威廉。詹姆斯曾经说过:人的难题不在于他想采取何种行动,而在于他想成为何种人。第一次读时就觉得很是惭愧,有生以来却从来没有真正意义上的思考过这个问题。我想成为怎样的一个人?在这个问题面前我很茫然。一直以来,我们都循着家人和社会的要求,做一个有用的人,一个有出息的人,一个有责任感的人,无形之中受着儒家思想的要求。就像伊莎贝尔及其家人要求莱雷(周译为拉里)一样。但是回顾几年来的经历,却不得不有莱雷一样的困惑,突然发现自己多么的无知,有那么多的书没有看过,有那么多的东西不懂,而年华渐去,记忆力也慢慢衰退,一天就陷于无穷无尽的琐事之中,想要拥有一个宁静的天地来学习而不可得,你说是不是人生的悲哀。也许许多人无法理解莱雷的人生选择,远离名与利,寻求心灵的宁静。但随着岁月的流逝,我越来越觉得他的睿智。人生白驹过隙耳,富贵于我如浮云,何不疏食饮水,曲肱而枕之?
一把刀的锋刃很不容易越过,因此智者说得救之道是困难的。现实和理想永远不能完全合拍,但理想就像远在天边的星辰一样吸引着我,虽然无法像《月亮和六便士》中的思特里克兰德那样决绝,为了自己的理想抛家弃子,但我想现实和理想之间还是会有一个属于自己的角落吧。
刀锋读后感 篇11
外国的经典小说一开始阅读时总是有点絮絮叨叨的感觉,如果能静下心来一口气读个好几章,对于我来说才能真正进入作者所营造的那个世界。前段时间读了《月亮与六便士》,对于作者所塑造的那个主人公斯特里克兰德非常不理解,读了《刀锋》之后,才大概对毛姆这种非常聪明的写法有了一定的理解。
这两本小说都是按照第一人称来进行叙述,“我”同主人公算不上亲密的朋友,但是一定程度上可以聊得来,而且一般会跟主人公的亲人或朋友有着非常亲密的来往,使“我”能够从第三方听到关于主人公的不同阶段的故事。
说实话,无论是斯特里克兰德还是拉里,都是很多年轻人可能会非常崇拜,但永远不会去尝试成为的一种人,我看到有一些人说他们看毛姆的书会有种想要立马辞职去浪迹天涯的冲动,但是没有几个人会真正的这样做。“我”也是这样的一个角色,“我”在拉里的生命中是一个寻常的过客,“我”时常劝说他走常规的路,“我”不能理解他散尽家财的做法,当听到拉里说他要去做一个出租车司机,“我”觉得他真是疯了,和拉里去辩论钱的重要性,然而主人公若是这么容易被左右的人,恐怕就不是毛姆笔下的主人公了。
在《刀锋》这本书中,主人公拉里是一个充满诗意的男主人公,恐怕所有的少女都会喜欢这样的一位阳光少年,他同青梅竹马伊莎贝尔一开始有着让人艳羡的爱情,那是少年时代纯粹直接的吸引,而当拉里一心要追寻自我、全然不在意物质生活时,伊莎贝尔也很理智地选择了能够给她体面生活将她奉为女神的格雷。两人在巴黎重逢及分手的场面,拉里对于精神生活的描述:
“但愿我能让你认识到,精神层面的生活是多么令人激动,生活的体验是多么丰富多彩。可谓生机无限。可谓不亦乐乎。只有一种情况可以比拟,就是你自驾飞机翱翔在高空,只有一种无穷大包围着你,使你陶醉于无边的宇宙。你感受到的那种欣喜若狂是你不愿用任何世上的权利和荣耀来交换的。”
但这种精神生活我想一般人是无法体验到的,若非拉里能够一直头也不回的在精神世界闲逛,他也无法体验到这种从容与无穷。而伊莎贝尔想要的是现实世界的从容。他们非常自然的分手,两人之间没有一丝不快,还能体面地参加社交活动。
毛姆写拉里讲述自己去印度走走逛逛的五年,一些奇遇,一些想法,作为读者我们跟着“我”去听他讲故事,“我”问出读者想问的问题,就让这样一个人好像与我们有着似远而近的距离,这是毛姆的聪明之处,他作为一个普通俗人的角色,跟读者一样的眼光去聆听拉里的故事。
但我还是没有理解《刀锋》这个书名该理解为什么意思,可能还只是读小说读了个热闹,只能用扉页的这句话再做个结尾:“剃刀之刃难以逾越;智者云,救赎之道亦是如此。”
刀锋读后感 篇12
书中讲述了性格各异的中青年的人生故事,而作为主人公的拉里在不同时期或多或少的出现在他们的人生中。就像作者在本书结尾总结的那样,无论每个人追求的是什么,但都获得令自己满意的结局。
我们要坚守自己,拉里不顾周围人的反对,甚至不惜放弃婚姻,一直寻找着内心的充盈。书中人物与拉里都有过一段时间的接触,也多半喜欢上了拉里亲善独立的人格,但他们并没有过多的受拉里的影响而放弃自己的观点或追求,他们都是勇敢而幸福的人。
我们更无法评判别人的价值观,汲汲于名利的艾略特、沉溺于被爱与享受的伊莎贝尔、在绝望中放纵自我的苏菲、站在黑暗却面朝光明的苏珊,还有不断追求精神满足与自我本真的拉里,纵然每个人的价值观念不尽相同,但他们都清晰的知道自己想要什么,并不受外界影响的去追逐。价值观并无高下之分,不能说追求物质就是俗不可耐,追求精神就是高雅超凡,能遵从本心就值得歌颂。正是有了这些形形色色各不相同的目标与追求才组成了我们的大千世界,我想这也是拉里重返尘世的理由所在。
刀锋读后感 篇13
毛姆真是讲故事的高手,他的每本书都让我拿起来就放不下,其实并不是故事有多特别,见解有多不凡,才那么吸引我,而是他讲故事的方式,他就那么平静地讲着一段段经历,在空间、时间中慢慢地自如地穿梭回合,时有意外惊哑,牵引着读者不停地思索,总想看看究竟。故事中人物的性格,无论是天才、不凡者,普通人,无不在他对人类的种种微妙情感的了解掌握中,在东方西方、不同国家、城市乡村的游历变动中充分地全方位地展露出来。尤其对我这样一个旅行爱好者,有着致命吸引力,仿佛跟着作者的脚步也游历了很多地方,熟悉了解很多地方。时间空间跨度很大,却能结构清晰连贯,故事发展新奇,却不感觉突兀,作者的掌控力真得很强啊。
刀锋是毛姆四部曲里最后一部,感觉也是他的巅峰之作,我幸运地也是最后读到。对于毛姆在本书中想要表达的他对人生感悟,我的理解是,现实生活有如一把把锋利的刀锋,使每个人过得都不容易,要想越过刀锋,最终获得平静幸福的生活,人们都需要不断地在每个经历中修炼品行,淡泊名利,节制欲望,才是正道。是吗,毛姆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