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填埋场应急预案(推荐十二篇)。
在日常学习、工作和生活中,保不齐会出现一些突发事件,为了尽可能减小事故造成的不良影响,常常要提前编制一份优秀的应急预案。应急预案应该怎么编制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环境污染应急预案(精选12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生活填埋场应急预案 篇1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为了有效应对突发性环境事件,积极预防、及时控制、消除隐患,提高应对反应和救援水平,将突发性环境事件对工作人员、财产和环境造成的损失降低到最小程度,最大限度的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及生态环境安全,维护社会稳定。
(二)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及相关的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预案。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使用在本院区域范围内人为或不可抗力的废水、废气、固废(包括危险废物)破坏事件,因自然灾害造成的危及人体健康的环境污染事故等。
二、应急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一)指挥机构:
医院成立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应急救援“指挥小组”由院长、主管业务、环保的副院长及院办、医政科、护理部、感染管理科、保卫科、总务科、器材科、信息科等科室组成,下设应急办公室(设置在院办)总体负责应急工作,并由总务科、器材科协助。
应急救援指挥领导小组:
组长:张帆院长
副组长:刘志杰副院长
应急办公室主任:李歆
成员:李维香、刘斌、汤洪顺、徐新临、李宗波、刘庆绪、张国桢、孙力、单军、闫丽霞、杨洪、马起艳
(二)机构职责:
1、应急指挥领导小组:负责预案的制定、修订;组建应急救援专业队伍,组织实施和演练;检查督促做好重大事故的预防措施和应急救援的各项准备工作。发生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时,由应急指挥部发布和解除应急救援命令;组织指挥救援队伍实施救援行动;向上级汇报和向友邻单位通报事故情况,必要时向有关单位发出救援请示,组织救援工作。
2、应急办公室:负责应急救援的日常工作,负责相关信息的报送。
3、保卫科:协助做好事故报警、情况通报及事故处置工作;负责灭火、警戒、治安保卫、疏散、道路管制工作;
4、医政科、护理部、感染管理科:负责现场医疗事故指挥、及中毒、受伤工作人员分类抢救和护送工作。
5、器材科、总务科:负责抢险救援物资的供应和运输工作。
6、信息科:负责网络信息的畅通及大屏幕的宣传工作。
7、其他工作人员:负责维持事故现场稳定,对与事故应急救援无关的工作人员进行紧急疏散。
三、预案体系及响应报告
(一)信息的监测与报告:
1、信息的监测:指挥领导小组的成员根据各自职能,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理的原则,负责医院区域环境事件的日常监管和信息收集工作。
2、信息的报告:各相关部门指定专人负责。遇有突发性环境事件隐患及特殊情况立即上报,应急办公室在收到各相关部门上报的信息后立即汇总,上报应急指挥领导小组。
(二)预警预防行动:
1、各部门在日常检查中发现,或经群众举报、新闻媒体报道等其他途径得到的重大环境事件隐患,必须立即上报应急办公室及应急指挥领导小组。
2、对重大环境事件隐患,无论属于哪个部门主管,发现后应立即向应急办公室报告并上报应急指挥领导小组。
3、各部门应在上报信息的同时,指派有关工作人员对突发环境事件隐患的源头进行控制,以防止环境污染进一步扩大。
(三)预警支持系统:
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各成员,根据其职责范围,建立信息员制度,负责日常环境污染信息的收集、整理、归类建档工作,保障信息的`传递高效快捷。
(四)预警发布:
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医院区域内环境的预警,由应急办公室发布。
(五)响应程序:
1、突发环境事件报告
(1)任何部门和个人有义务报告环境事件,有权举报不履行或者不按照规定履行环境事件应急处理职责的部门及个人。
(2)对群众举报的突发性环境事件,无论属于哪个部门主管的,由接报部门立即向应急办公室报告。
(3)发生环境事件,应当自事件发生后1小时内,以最快的方式向应急办公室报告。并采取积极有效的方法对污染事态进行控制,报告中应明确表述出事发生的地点、时间、类型及初步预测的污染程度、可能造成的危害等。根据突发环境事件的发生、发展和处理进程等,做初次报告、进展报告和总结报告。
2、响应程序
应急办公室接到有关事件的报告后,应立即向应急指挥领导小组汇报,由领导小组宣布启动本预案,召集小组各部门成员赶赴现场,迅速了解、掌握事件发生的具体地点、时间、原因、工作人员伤亡情况,涉及或影响的范围,已采取的措施和事件发展的趋势等,迅速制定事件处理方案并组织指挥实施,随时报告事件处理的最新进展情况。
(六)信息发布与通报
1、信息发布:
应急办公室及时、准确、全面发布环境事件的有关信息。要正确引导舆论、注重社会效果,防止产生负面影响。
2、事件通报:
应急办公室根据实际情况和工作需要,及时通报环境事件的情况,做好防范污染事件危害、蔓延的预防工作。
(七)指挥与协商:
事件发生后,应急指挥领导小组立即开始运转,组织指挥和协调相关部门应急处理工作人员,设备及物资及时到达现场对事件进行处理。
(八)应急处理:
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后,应立即对事件进行调查处理。要根据危害程度范围、地形、气象等情况,组织个人防护,进入现场实施应急。要尽快弄清事件种类、性质、污染物数量及造成的污染范围等第一手资料,将综合情况汇总后及时向应急指挥领导小组提出科学的污染处置方案,经批准后迅速根据任务分工,按照应急处置程序和规范组织实施,及时将处理过程情况和数据报区应急救援办公室。
1、 封锁事件现场。严禁一切无关工作人员、车辆和物品进入事件危险区域,开辟应急处理专业工作人员、车辆及物资进出的安全通道,维持事件现场治安和交通秩序。
2、控制污染源。根据发生事件的技术特点和事件类别,采取特定的污染防治技术措施,及时有效地控制事件的扩大,消除污染危害并防止发生次生灾害。
3、抢救受伤工作人员。迅速、有序地开展受伤工作人员的现场抢救或安全转移,尽最大可能降低工作人员的伤亡,减少事件所造成的财产损失。
4、根据事件类别、规模和危害程度,配合环保部门迅速展开必要的环境监测等技术检验、监测工作,必要时果断迅速地划定污染危害的范围或区域,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和物资安全撤离可能受到危害的区域。
5、清理事件现场,消除危害后果。针对事件对人体、空气、水体、土壤、动植物所造成的污染和可能的危害,迅速采取技术措施进行事件后处理,防止污染危害的蔓延。
6、对受到污染危害的工作人员做好安抚等善后处理和社会稳定工作。
(九)信息发布
应急指挥部根据事件的具体情况、影响、危害程度等制定信息发布的原则、内容以及审查程序,由信息宣传组发布。
(十)应急结束
应急领导指挥小组根据事件处理和控制情况,宣布结束应急状态。
(十一)善后处置
环境事件发生后,要做好受影响区域群众的思想工作,安定情绪,组织有关部门尽快开展善后处置工作,包括工作人员安置、补偿,宣传报道等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对事件产生的污染物进行认真收集、清理。
(十二)环境事件灾害调查评估
应急就援办公室负责组建环境事件灾害调查队伍。调查工作人员由相关技术及管理工作人员组成。
灾害发生后,调查队伍要迅速赶赴现场开展调查。调查内容包括受灾程度、灾害过程有关环境保护资料等;听取有关部门对预防和减轻环境事件所造成灾害的意见,认真总结经验教训并写出清查报告。
(十三)奖励与责任
1、对环境事件灾害应急行动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科室 和个人予以表彰和奖励。
2、对未按应急预案开展工作,造成不应有的损失的,追究直接责任人和有关领导的责任。
3、环境事件发生后,应积极主动地配合政府相关部门的救灾工作。
四、应急培训及应急演练
(一)应急培训计划:
1、培训目标:通过培训提高医务工作人员应对突发事件能力,培养一支训练有素、作风优良的应急救援队伍,使应急救援工作令病人满意,令社会满意。
2、培训方法:通过院内专题培训,场景模拟,实战演练等多种形式开展培训。
3、培训内容:医政科、护理部、感染科对在岗、在职的医护工作人员进行急救技能和护理急救技术的培训以及六部洗手法、职业暴露等传染病知识的培训;保卫科对全院在岗工作人员进行消费安全知识及技能的培训。
(二)考核计划:
1、医政科对全体医生进行考核;
2、护理部对全体护理工作人员考核;
3、保卫科对全员消防知识的考核;
4、感染管理科负责对全员传染病知识的考核。
五、预案管理与更新
随着应急救援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修改和完善,部门职责或应急资源发生变化,或者应急过程中发现存在的问题和出现的新情况,应及时修改预案。
生活填埋场应急预案 篇2
1、总则
1.1编制目的
健全突发环境事件应对工作机制,科学有序高效应对突发环境事件,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环境安全,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1.2编制依据
依据《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报告办法》、《安徽省环境保护条例》、《安徽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六安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以及与环境保护有关的法律法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金寨县范围内发生的的一般、较大、重大、特别重大突发环境事件。辐射事故应急工作按照《金寨县辐射事故应急预案》执行;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按照《六安市金寨县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执行。
1.4工作原则
统一领导,分工负责。在各级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共同做好全县突发性环境事件应急工作。强化预防预警,定期培训演练,提高突发环境事件防范、处置和处理能力。
1.5突发环境事件分级
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规定,将突发环境事件分为:特别重大环境事件(Ⅰ级)、重大环境事件(Ⅱ级)、较大环境事件(Ⅲ级)和一般环境事件(Ⅳ级)四级。
1.5.1特别重大环境事件(Ⅰ级)
凡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为特别重大环境事件:
(1)发生30人以上死亡,或中毒(重伤)100人以上。
(2)因环境事件需疏散、转移群众5万人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
(3)县域生态功能严重丧失或濒危物种生存环境遭到严重污染。
(4)因环境污染使当地正常的经济、社会活动受到严重影响。
(5)因危险化学品(含剧毒品)生产和贮运中发生泄漏,严重影响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污染事故。
1.5.2重大环境事件(Ⅱ级)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重大环境事件:
(1)发生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中毒(重伤)50人以上、100人以下。
(2)因环境污染使当地经济、社会活动受到较大影响,疏散、转移群众1万人以上、5万人以下。
(3)县域生态功能部分丧失或濒危物种生存环境受到污染。
(4)因环境污染造成重要河流、水库等水域大面积污染;或县级以上城镇水源地取水中断的污染事故。
1.5.3较大环境事件(Ⅲ级)
凡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为较大环境事件:
(1)发生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中毒(重伤)50人以下。
(2)因环境污染造成跨县级行政县域纠纷,使当地经济、社会活动受到影响。
1.5.4一般环境事件(Ⅳ级)
(1)发生3人以下死亡。
(2)因环境污染造成跨县级行政县域纠纷,引起一般群体性影响的。
2、组织指挥体系
县环境突发事故应急组织体系由包括县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部及其办公室、联络员组、专家咨询机构和应急救援队伍组成。
2.1应急指挥部及其职责
县政府成立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救援指挥部,统一领导指挥金寨县县境内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协调工作。总指挥由县政府县长担任;副总指挥县政府分管副县长、人武部部长和县环保局局长担任;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
应急指挥部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有关应急工作的方针、政策,建立和完善我县环境应急预警机制。
(2)在省、市环境应急指挥部领导和指挥下做好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救援工作;领导和指挥相关乡镇、相关部门做好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工作。
(3)当发生特别重大、重大环境事件时,县政府要在省环境应急指挥部的领导、指挥和市环境应急指挥部的部署下,统一领导和指挥救援工作,并为参与应急救援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
(4)研究和部署环境应急工作的公众宣传和教育,统一发布突发环境事件应急信息。
2.2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及其职责
县环境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县环保局,办公室主任由县环保局主要负责同志兼任。
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有关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工作的方针和政策,贯彻执行县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2)负责本县内突发环境事件应急信息的接收、核实、处理、传递、通报、报告等日常工作。
(3)了解、协调、督促县环境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的应急准备工作;检查、指导和协调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准备工作。
(4)按照县政府统一安排部署,组织有关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培训和演习。
(5)应急响应时,负责收集情况并及时提出报告和建议。传达、执行县委、县政府领导和市县应急指挥部的各项决策、指令,并将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报告。
(6)承办应急状态终止后应急指挥部决定的相关事宜。
2.3应急联络员组及其职责
环境应急指挥部联络员组由各成员单位指派专人组成,确保联络工作及时有效。
应急联络员组主要职责
(1)交流应急准备工作情况和有关经验,共同研究应急工作中的的关问题。
(2)应急响应时,按照县环境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求,积极做好应急响应工作。
(3)参加事故调查工作。
2.4应急专家咨询组及其职责
县环境应急指挥部专家咨询组由科研单位的环境监测、危险化学品、生态环境保护、环境评估、防化、水利水文、损害索赔等方面的专家人员组成。
应急专家咨询组主要职责
(1)就应急准备中的重要问题进行研究,提供咨询服务。
(2)应急响应时,参与研究分析事故信息和有关情况,为应急决定提供咨询或建议。
(3)参与事故调查,对事故处理提出咨询意见。
2.5应急指挥部成员及各工作组职责
县环境应急指挥部成员由县委宣传部、县人武部、应急办、公安局、民政局、安监局、发改委、经信委、国土局、财政局、农发委、住建局、文广新局、交通运输局、卫计委、水利局、市场监管局、电信公司、移动公司、联通公司、供电公司等部门和单位主要负责人组成。
应急指挥部设立相应的工作组,各工作组组成及职责分工如下:
(1)污染处置组。由县环保局牵头,应急办、公安局、交通局、供电公司、国土局、水利局、畜牧局、农委、安监局、消防大队等参加。
主要职责:收集汇总相关数据,组织进行技术研判,开展事态分析;迅速组织切断污染源,分析污染途径,明确防止污染物扩散的程序;组织采取有效措施,消除或减轻已经造成的污染;明确不同情况下现场处置人员须采取的个人防护措施;组织建立现场警戒县和交通管制县域,确定重点防护县域,确定受威胁人员疏散的方式和途径,疏散转移受威胁人员至安全紧急避险场所。
(2)应急监测组。由县环保局牵头,住建局、水利局、农发委、气象局、人武部、消防大队等参加。
主要职责:根据突发环境事件的污染物种类、性质以及当地气象、自然、社会环境状况等,明确相应的应急监测方案及监测方法;确定污染物扩散范围,明确监测的布点和频次,做好大气、水体、土壤等应急监测,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决策提供依据。
(3)医学救援组。由县卫计委牵头,环保局、市场监管局、民政局等参加。
主要职责:组织开展伤病员医疗救治、应急心理援助;指导和协助开展受污染人员的去污洗消工作;提出保护公众健康的措施建议;禁止或限制受污染食品和饮用水的生产、加工、流通和食用,防范因突发环境事件造成集体中毒等。
(4)应急保障组。由县发改委牵头,县经信委、公安局、民政局、财政局、环保局、住建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电信公司、移动公司、联通公司等参加。
主要职责:指导做好事件影响县域有关人员的紧急转移和临时安置工作;组织做好环境应急救援物资及临时安置重要物资的紧急生产、储备调拨和紧急配送工作;及时组织协调调运重要生活必需品,保障群众基本生活和市场供应,保障正常通讯;组织开展应急测绘,提供抢险救援、灾害评估所需的地图与地理信息及测绘技术保障。
(5)新闻宣传组。由县委宣传部牵头,县经信委、环保局、文广新局、电信公司、移动公司、联通公司等参加。
主要职责:组织开展事件进展、应急工作情况等权威信息发布,加强新闻宣传报道;收集分析国内外舆情和社会公众动态,加强媒体、电信和互联网管理,正确引导舆论;通过多种方式,通俗、权威、全面、前瞻地做好相关知识普及;及时澄清不实信息,回应社会关切。
(6)社会稳定组。由县公安局牵头,县委宣传部、县经信委、环保局、交通运输局等参加。
主要职责:加强受影响地县社会治安管理,严厉打击借机传播谣言制造社会恐慌、哄抢物资等违法犯罪行为;加强转移人员安置点、救灾物资存放点等重点地县治安管控;做好受影响人员与涉事单位及有关部门矛盾纠纷化解和法律服务工作,防止出现群体性的事件,维护社会稳定;加强对重要生活必需品等商品的市场监管和调控,打击囤积居奇行为。
3、预防和预警
3.1监测和风险分析
环保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要加强环境安全监测、监督和管理,并对可能导致突发环境事件的风险信息加强收集、分析和研判。安监、交通、公安、住建、水利、农业、卫生、气象等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及时将可能导致突发环境事件的信息通报环境保护部门。
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落实环境安全主体责任,定期排查环境安全隐患,开展环境风险评估,健全风险防控措施,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按照有关要求进行备案并定期组织应急培训和演练。当出现可能导致突发环境事件的情况时,要立即报告县政府和环保部门。
3.2预防工作
县环保局负责调查并掌握县内环境污染源的产生、种类及地县分布情况提出相应的对策和意见。
3.3预警及措施
按照突发事件严重性、紧急程度和可能波及的范围,突发环境事件的预警分为四级,预警级别由低到高,颜色依次为蓝色、黄色、橙色、红色。根据事态的发展情况和采取措施的效果,预警颜色可以升级、降级或解除。
收集到的相关信息证明突发环境事件即将发生或者发生的可能性增大时,按照本预案程序立即启动。
进入预警状态后,各有关部门必须采取以下措施:
(1)立即启动相关应急预案。
(2)发布预警公告。收集到的有关信息证明突发环境事件即将发生或者发生的可能性增大时,县政府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发布相应级别的警报,决定并进入预警期,同时向上一级人民政府报告,必要时可以越级上报,并向当地驻军和可能受到危害的毗邻或者相关地县的人民政府通报。
县政府根据事态发展情况和采取措施的效果适时调整预警级别;当判断不可能发生突发环境事件或者危险已经消除时宣布解除预警,适时终止相关措施。
(3)转移、撤离或者疏散可能受到危害的人员,并进行妥善安置。
(4)指令各环境应急救援队伍进入应急状态,环境监测部门立即开展应急监测,随时掌握并报告事态进展情况。
(5)针对突发事件可能造成的危害,封闭、隔离或者限制使用有关场所,终止可能导致危害扩大的行为和活动。
(6)调集环境应急所需物资和设备,确保应急保障工作。
(7)预警解除程序。有事实证明不可能发生突发事件或者危险已经解除的,县政府应当立即宣布解除预警,终止预警期,并解除已经采取的相关措施,继续进行事件事态跟踪,直至事态隐患完全消除为止;有关职能部门应继续查找可能产生的环境污染隐患的原因,提出预防措施,明确落实责任,防治类似问题的出现。
符合预警结束的条件如下:
①事件现场得到控制,事件隐患已经消除。
②对污染源采取了必要的防护措施,事件不会对环境造成影响。
4、应急响应
4.1分级响应机制
县政府按照有关规定全面负责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省市环境应急领导小组给予协调、指导和支援。
按突发环境事件的可控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响应分为特别重大(Ⅰ级响应)、重大(Ⅱ级响应)、较大(Ⅲ级响应)、一般(Ⅳ级响应)四级。超出本级响应应急处置能力时,应立即向上级报告并建议启动一级应急预案。
4.2应急响应程序
4.2.1Ⅰ级响应时,县环境应急指挥部按下列程序和内容响应:
(1)开通与突发环境事件所在地的环境应急指挥机构、现场应急指挥部、相关专业应急指挥机构的通信联系,随时掌握事件进展情况。
(2)县级各有关部门向县环境应急指挥部报告突发环境事件基本情况和应急救援的进展情况。
(3)通知有关专家组成专家组,分析情况。根据专家的建议,通知相关应急救援力量随时待命,为地方或相关专业应急指挥机构提供技术支持。
(4)派出相关救援力量和专家赶赴现场参加、指导现场应急救援,必要时调集事发地周边地县专业应急力量实施增援。
4.2.2突发环境事件应急专业组接到特别重大环境事件信息,要立即采取以下措施:
(1)启动并实施本部门应急预案,及时向县环境应急领导小组报告。
(2)启动本部门应急指挥机构。
(3)协调组织力量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4)需要其他应急力量进行支援时,向县应急办公室及时报告。
县政府需要有关应急力量支援时,及时向市环境应急领导小组报告。
4.3信息报送与处理
4.3.1突发环境事件报告时限和程序
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后,涉事企业事业单位或其他生产经营者必须采取应对措施并立即向当地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相关部门报告,同时通报可能受到污染危害的单位和居民。因生产安全事故导致突发环境事件的,安全监管等有关部门应当及时通报同级环境主管部门。负有监管责任的部门发现突发环境事件后,要立即组织进行现场调查,并在1小时内向县政府报告,同时向上一级相关主管部门报告。
4.3.2突发环境事件报告方式与内容
突发环境事件的报告分为初报、续报和处理结果报告三类。初报从发现事件后1小时内上报;续报在查清有关基本情况后随时上报;处理结果报告在事件处理完毕后立即上报。报告应采用适当方式,避免在群众中造成不利的影响。
初报可用电话直接报告,主要内容包括:环境事件的类型、发生时间、地点、污染源、主要污染物质、人员受害情况、捕杀或砍伐国家重点保护的野生动植物的名称和数量、自然保护县受害面积及程度、事件潜在的危害程度、转化方式趋向等初步情况。续报可通过网络或书面报告,在初报的基础上报告有关确切数据,事件发生的原因、过程、进展情况及采取的应急措施等基本情况。处理结果报告采用书面报告,处理结果报告在初报和续报的基础上,报告处理事件的措施、过程和结果,事件潜在或接间的危害、社会影响、处理后的遗留问题,参加处理工作的有关部门和工作部门,出具有关危害与损失的证明文件等详细情况。
4.4指挥和协调
4.4.1指挥和协调机制
根据需要,县环境应急指挥部负责指导、协调突发环境事件的应对工作。环境应急指挥部根据突发环境事件的情况,及时通知有关部门及其应急机构、救援队伍和事件所在地毗邻县县人民政府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各应急机构接到事件信息通报后,应立即派出有关人员和队伍赶赴事发现场,在现场救援指挥部统一指挥下,按照各自的`预案和处置规程,密切配合,共同实施环境应急和紧急处置行动。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成立前,各应急救援专业队伍必须在县政府和事发单位的协调指挥下坚决、迅速地实施先期果断控制或切断污染源,全力控制事件态势,严防二次污染和次生、衍生事件发生。
应急状态时,专家咨询组组织有关专家迅速对事件信息进行分析、评估,提出应急处置方案和建议,供指挥部领导决策参考。根据事件进展情况和形势动态,提出相应的对策和意见;对突发环境事件的危害范围、发展趋势作出科学预测,为环境应急领导机构的决策和指挥提供科学依据;参与污染程度、危害范围、事件等级的判定,对污染县域的隔离与解禁、人员撤离与返回等重大防护措施的决策提供技术依据;指导各应急分队进行应急处理与处置;指导环境应急工作的评价,进行事件的中长期环境影响评估。
发生环境事件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及时、主动地向环境应急指挥部提供应急救援的有关基础资料,环保、交通、水利、气象等有关部门提供事件发生前的有关监管检查资料,供环境应急指挥部研究救援和处置方案时参考。
4.4.2指挥协调主要内容
(1)提出现场应急行动原则要求。
(2)派出有关专家和人员参与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的应急指挥工作。
(3)协调各级、各专业应急力量实施应急支援行动。
(4)协调对受威胁的周边地县危险源的监控工作。
(5)协调建立现场警戒县和交通管制县域,确定重点防护县域。
(6)根据现场监测结果,确定被转移、疏散群众返回时间。
(7)及时向县环境应急领导小组报告进展情况。
4.5应急监测
县环保局环境监测站负责组织协调环境应急监测工作。
(1)根据突发环境事件污染物的扩散速度和事件发生地的气象和地域特点,确定污染物扩散范围。在此范围内布设相应数量的监测点位。事件发生初期,根据事件发生地的监测能力和突发事件的严重程度,按照尽量多的原则进行监测,随着污染物的扩散情况和监测结果的变化趋势,适当调整监测频次和监测点位。
(2)根据监测结果,综合分析突发环境事件污染变化趋势,并通过专家咨询和讨论的方式,预测并报告突发环境事件的发展情况和污染物的变化情况,作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决策的依据。
4.6通报与信息发布
4.6.1事件的通报
(1)突发环境事件发生时,县政府在应急响应的同时,应当及时向毗邻和可能波及的相关县县政府通报突发环境事件的情况。
(2)接到突发环境事件通报的县县政府,应当视情况及时通知有关部门采取必要措施。
(3)县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救援指挥部要及时向各成员单位、有关乡镇人民政府通报突发事件的情况。
4.6.2信息发布
县委宣传部门负责突发环境事件信息的对外统一发布工作。县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救援指挥部负责提供突发环境事件的有关信息。
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后,要及时发布准确、权威的信息,正确引导社会舆论。对于一般灾害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数字的发布,应征求评估部门的意见。对影响重大的突发事件处理结果,根据需要及时发布。
4.7安全防护
4.7.1应急人员的安全防护
环境污染事故大多数是由于化学物质在生产、储存、运输、使用、处置过程中,因发生火灾、爆炸、泄漏及管理不当而造成的。其中危险化学品污染事故对人体和环境的危害尤为突出。现场处置人员应根据不同类型环境事件的特点,配合相应的专业防护装备,采取安全防护措施。因此,严格执行应急人员出入事发现场程序,进入污染事故现场的应急人员,呼吸系统的防护,一般要佩戴防毒面具,紧急事态应急或撤离时,应佩戴正压自给式呼吸器;眼睛的防护要戴化学安全防护眼镜;身体的防护要穿橡胶耐酸碱防护服;手的防护要戴橡胶耐酸碱手套。在工作现场严禁吸烟、进食和饮水,工作后淋浴更衣,进入高浓度县作业,应有监护措施。
4.7.2受灾群众的安全防护
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负责组织群众的安全防护工作,主要工作内容如下:
(1)根据突发环境事件的性质、特点,告知群众应采取的安全防护措施。
(2)根据事发时的气象、地理环境、人员密集度等,确定群众疏散方式,指定有关部门组织群众安全疏散撤离。
(3)在事发地安全边界以外,设立紧急避难场所。
4.8应急终止的条件
4.8.1应急终止的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即满足应急终止条件。
(1)事件现场得到控制,事件条件已经消除。
(2)污染源的泄漏或释放已降至规定限值以内。
(3)事件所造成的危害已经被彻底消除,无继发可能。
(4)事件现场的各种专业应急处置行动已无继续的必要。
(5)采取了必要的防护措施以保护公众免受再次危害,并使事件可能引起的中长期影响趋于合理且尽量低的水平。
4.8.2应急终止的程序
(1)现场救援指挥部确认终止时机,或事件责任单位提出,经现场救援指挥部批准。
(2)现场救援指挥部向各专业应急救援队伍下达应急终止命令。
(3)应急状态终止后,应急指挥部根据县环境应急领导小组有关指示和实际情况,继续进行环境监测和评价工作,直至其他补救措施无需继续进行为止。
4.8.3应急终止后的行动
(1)环境应急指挥部指导有关部门及突发环境事件单位查找事件原因,防止类似问题的重复出现。
(2)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专负责编制特别重大突发环境事件的总结报告,并在应急终止后15日内,将总结报告上报市环境应急领导小组。
(3)应急过程评价。由县应急办组织有关专家,会同事发地政府组织实施。评价的基本依据:一是环境应急过程记录;二是现场各专业应急救援队伍的总结报告;三是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掌握的应急情况;四是环境应急救援行动的实际效果及产生的社会影响;五是公众的反映等。得出的主要结论涵盖以下内容:一是环境事件等级;二是环境应急总任务及部分任务完成情况;三是是否符合保护公众、保护环境的总要求;四是采取的重要防护措施与方法是否得当;五是出动环境应急队伍的规模、仪器装备的使用、环境应急程度与速度是否与任务相适应;六是环境应急处置中对利益与代价、风险、困难关系的处理是否科学合理;七是发布的公告及公众信息的内容是否真实,时机是否得当,对公众心理产生了何种影响;八是成功或失败的典型事例;九是需要得出的其他结论等。
(4)根据实践经验,县应急办负责组织对应急预案进行评估,并及时修订环境应急预案。
(5)参加应急行动的部门负责组织、指导环境应急队伍维护、保养应急仪器设备,使之始终保持良好的技术状态。
5、应急保障
5.1人力资源保障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各工作组的主管部门要建立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救援队伍,加强各级环境应急队伍的建设,提高其应对突发事件的处置能力。要培训一支常备不懈、熟悉环境应急知识、充分掌握各类突发环境事件处置措施的预备应急力量。对县县所属大中型化工等企业的消防、防化等应急分队进行组织培训,形成由市、县和相关企业组成的环境应急网络,确保在突发事件发生后,能够迅速参与并完成抢救、排险、消毒、监测等现场处置工作。
5.2财力保障
(1)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工作所需专项资金,要列入财政预算,由财政部门予以保障。
(2)加强应急资金的监督管理,实行跟踪监控和内部审计,保障资金专款专用。
5.3物资保障
(1)有环境风险源的企业或单位,应根据自身风险源的特点贮备一定数量的应急处置物资,具备处置一般性突发环境事件的能力。
(2)建立健全环境应急救援物资储备制度,保障应对突发环境事故的物资供应,民政、粮食等部门负责应急物资的储备和筹集。
(3)加强对物资储备的管理,防止储备物资被盗用、挪用、流散和失效,已出现上述情况,要及时予以补充和更新。建立健全应急物资储存、调拨和紧急配送系统,建立应急物资启动运行机制,实现应急物资动态储备。
5.4装备保障
环境应急成员部门及单位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在积极发挥现有检验、鉴定、监测力量的基础上,根据工作需要和职责要求,加强危险化学品检验、鉴定和监测设备建设。增加应急处置、快速机动和自身防护装备、物资的储备,不断提高应急监测、动态监控的能力,确保在发生环境事件时能有效防范对环境的污染和扩散。
5.5通信保障
电信、联通公司和移动公司制定并实施应急通信保障预案,保障应急指挥通信畅通。环境应急成员部门及单位要建立和完善环境安全应急指挥系统、环境应急处置全县联动系统和环境安全科学预警系统,配备必要的有线无线通信器材,确保本预案启动时环境应急指挥部的有关部门及现场各工作组间的联络畅通。
5.6交通运输保障
交通管理部门要保证紧急情况下应急交通工具的优先安排、优先调度、优先放行,确保抢险救灾物资和人员能够及时、安全到达;公安部门根据应急处置需要,对现场及相关通道实行交通管制,开设应急救援“绿色通道”,保证应急救援工作的顺利开展。相关县县政府协助做好紧急交通保障工作。
5.7医疗卫生保障
卫生部门提供人员抢救器材设备及医药的物资保障,在突发环境事件中能紧急输送受伤或中毒人员,组织医护人员实施医疗救护工作。
5.8技术保障
建立环境安全预警系统,组建专家组,确保在启动预案前、事件发生后相关环境专家能迅速到位,为指挥决策提供服务。建立环境应急数据库,建立健全各专业环境应急队伍。县专业技术机构要确保能够随时投入应急的后续支援和提供技术支援。
5.9治安维护
公安部门是县域治安的专业队伍,负责受理社会报警信息,并进行信息传递,组织突发环境事件现场人员疏散,对重要目标危险县域实施治安警戒。
5.10宣传、培训与演练。
(1)县环保局要加强环境保护科普宣传教育工作,普及环境污染预防常识,增强公众的防范意识和相关心里准备,提高公众的防范能力。
(2)县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专业组的主管部门,应加强环境事件专业技术人员日常培训和重要目标工作人员的培训和管理,培养一批训练有素的环境应急处置、检验、监测等专门人才。按照环境应急预案及相关单项预案,定期组织不同类型的环境应急实战演练,提高防范和处置突发环境事件的技能,增强实战能力。
6、后期处置
6.1善后处置
6.1.1突发环境事件紧急处置后,各应急联动部门应组织相关力量及时进行现场清理工作,根据突发环境事件的特征采取合适的方法清除和收集事故现场残留污染物,防止二次污染。
6.1.2对于造成生态破坏的突发环境事件,应在事故处理后进行生态监测,并视生态破坏的严重程度,酌情采取相应的生态修复措施。
6.2调查评估
6.2.1调查报告。环保部门组织相关部门和专家对事故进行调查和取证工作,编写事故调查报告,说明事故原因,确定责任,提出整改和防范措施,写出事故总结。并对事故责任单位和有关责任人提出处理意见。
6.2.2事故评估。
(1)评估内容。明确突发环境事件性质和类别,预测可能的涉及范围、发展趋势及其对人群健康或环境的影响;确定突发环境事件的级别;评估现有应急处置措施是否得当,应急能力是否达到控制突发环境事件的需求等。
(2)评估程序。通过对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地进行现场调查,收集资料,并迅速对现有信息资料进行全面分析研究,提出评估意见,为技术行为和行政决策提供依据。
(3)决策咨询。突发环境事件专家评估组对快速评估结果进行分析,提出对现有应急处置措施的改进意见,并对行动方案提供决策咨询。
6.3恢复重建
事发责任单位在终止应急后应尽快清理事件现场的残留物,对残留污染物进行安全转运或无害化处理,尽量恢复环境的质量和功能;环境监察部门负责对事故现场的后期处理和生态恢复进行监管;对有放射性污染的现场后期处理以及难降解毒性的危险废物的转运和处理,要严格按环保法律法规进行统一管理。
7、附则
7.1名词术语定义
突发环境事件:指由于污染物排放或自然灾害、生产安全事故等因素,导致污染物或放射性物质等有毒有害物质进入大气、水体、土壤等环境介质,突然造成或可能造成环境质量下降,危及公众身体健康和财产安全,或造成生态环境破坏,或造成重大社会影响,需要采取紧急措施予以应对的事件,主要包括大气污染、水体污染、土壤污染等突发性环境污染事件和辐射污染事件。
环境应急:针对可能或已发生的环境事件需要立即采取某些超出正常工作程序的行动,以避免事件发生或减轻事件后果的状态,也称为紧急状态;同时也泛指立即采取超出正常工作程序的行动。
泄漏处理:泄漏处理是指危险化学品、危险废物、有毒气体等污染源因事件发生时采取应急处置措施。泄漏处理要及时、得当,避免重大事件的发生.泄漏处理一般分为泄漏源控制和泄漏物处置两部分。
应急监测:环境应急情况下,为发现和查明环境污染情况和污染范围进行的环境监测。包括定点监测和动态监测。
应急演习:为检验应急计划的有效性、应急准备的完善性、应急响应能力的适应性和应急人员的协同性而进行的一种模拟应急响应的实践活动,根据所涉及内容和范围的不同,可分为单项演习(演练)、综合演习和指挥中心、现场应急组织共同进行的联合演习。
本预案有关数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7.2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20xx年元月1日起施行。
生活填埋场应急预案 篇3
为进一步做好防汛抗旱工作,有效预防汛期发生突发事件,20XX年4月2日,紫云县城管局、综合行政执法一大队大队长韦光庆带队到城区弃土场、垃圾填埋场开展汛前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韦光庆一行先对五峰街道团坡村辽青垃圾填埋场进行现场查看,对防洪沟疏通清理、防渗膜修复情况等逐一查看,重点排查了调节池、雨污分流区域、临时覆盖区域堆体稳定性、渗滤液处理站设备运行、库区垃圾堆体作业面防渗覆盖等情况。随后到达团坡村苗寨冲弃土场,详细了解消纳场所运行方式、隐患排查整改、人员到岗到位等情况。
针对发现的问题韦光庆进行了现场交办,并对相关负责人强调,一是发现隐患立即整改到位,确保在入汛前消除所有隐患,夯实安全度汛基础;二是生活垃圾填埋场、弃土场要增强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密切关注极端天气变化情况,做好灾害天气应对工作,严禁场内有堆高情况,防止滑坡、垮塌等地质灾害的.发生;三是在汛期内,对存在危险的区域要设置警示标识牌,严禁非工作人员进入,天气恶劣情况下必须停工停产,汛期过后要及时对场内进行开工前安全检查,排除隐患后方可恢复工作。
下一步,紫云县城管局将持续抓好汛期安全生产工作不懈怠,强化业务培训,提高风险隐患排查效率,加强动态管理和常态化巡查,及时发现、及时整改,筑牢防汛安全屏障。
生活填埋场应急预案 篇4
1总则
1.1编制目的
建立健全我县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机制,规范程序,明确职责,提高应对处置突发环境事件的能力,保障公众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保护环境,维护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1.2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云南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云南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马关县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及规定。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在本县范围内发生的突发环境事件的预防和处理,或由其他突发事件次生、衍生的突发环境事件;跨县突发环境事件或超出事发地县人民政府突发环境事件处置能力的应对、协调工作;需要省人民政府或州人民政府协调、指导的突发环境事件。
突发环境事件,是指由于污染物排放或自然灾害、生产安全事故等因素,导致污染物或放射性物质等有毒有害物质进入大气、水体、土壤等环境介质,突然造成或可能造成环境质量下降,危及公众身体健康和财产安全,或造成生态环境破坏,或造成重大社会影响,需要采取紧急措施予以应对的事件,主要包括大气污染、水体污染、土壤污染等突发性环境污染事件和辐射污染事件。
核设施及有关核活动发生的核事故所造成的辐射污染事故的应对工作按照其他相关应急预案规定执行。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按照国务院《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马关县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等有关规定执行。
1.4工作原则
(1)坚持以人为本。把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作为应急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统筹、实施全过程环境应急管理工作,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2)坚持预防与应急并重。强化、落实企业事业单位环境安全主体责任,推动建立环境安全风险管理制度,开展环境风险评估、隐患排查整改、应急物资储备等工作,消除环境安全隐患,采取积极措施消除或减轻突发环境事件造成的影响。
(3)坚持属地为主,先期处置。建立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体系,形成分级负责、分类指挥、综合协调、逐级响应的突发环境事件处置体系。
(4)坚持资源整合,综合协作。加强部门之间协同与合作,整合现有环境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和环境监测网络,充分利用本县应急资源,建立专兼结合的专业应急处置队伍和专家队伍,积极做好应对突发环境事件的思想准备、组织准备、物资准备、技术准备和保障工作,加强培训和演练。
1.5事件分级
按照突发事件严重性和紧急程度,突发环境事件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四级。具体分级标准执行《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相关规定,突发环境事件分级标准见附件。
2组织机构及职责
2.1指挥机构及其职责
县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在县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委员会的领导下开展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分管副县长担任,副组长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州生态环境局马关分局局长;成员由县委宣传部、县发改局、县工信商务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局、州生态环境局马关分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务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农业农村科技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教育体育局、县林业和草原局、县监察委、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应急管理局、县气象局、县消防大队、县文化和旅游局、云南电网有限公司马关供电局、中国南方电网马关供电有限公司等单位负责同志组成。
县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领导小组主要职责:负责全县突发环境事件预防预警、应急准备、应急处置工作的组织、指挥、协调和指导;向州、省应急办报告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情况,发布突发环境事件信息;组织指导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提高突发环境事件应对能力。
2.2办事机构及其职责
县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州生态环境局马关分局,作为处置突发环境事件的日常工作机构,办公室主任由州生态环境局马关分局主要负责人兼任。
县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的主要职责为:
(1)组织编制、修订县处置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指导各乡(镇、场)制定、修订与突发环境事件相关的专项应急预案。
(2)负责全县一般以上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3)建立和完善应对突发环境事件的信息报送和预测预警系统,发布预警信息,建立应急联动机制,保证信息畅通,做到信息共享。
(4)负责收集分析工作信息,及时上报重要信息。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本县突发环境事件新闻发布工作。组织建立全县统一的信息技术平台。组织建立突发环境事件处置专家库,负责专家咨询组的联系工作。
(5)承担县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处置突发环境事件的日常事务,承担省、州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交办的其他工作。
(6)负责组织开展本县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控制、隐患排查整改工作,组织、协调相关部门监管环境安全风险源。
(7)承担县环境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2.3成员单位及其职责
成员单位包括县属有关部门、单位和各乡(镇)人民政府,健康农场管委会。职责分工如下:
(1)县委宣传部:负责组织协调突发环境事件新闻宣传和信息发布工作,收集分析舆情和社会公众动态,做好媒体和互联网舆论的引导工作。
(2)县发展改革局:负责参与制定具有突发环境事件高或较高风险的企业退出制度、产业结构调整规划及突发环境事件灾后生态恢复重建工作方案。
(3)县工信商务局:负责组织协调突发环境事件救援防护装备、监测设备和应急处置物资的生产供应保障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对生产或使用危险化学品工业企业发生的突发环境事件开展调查和处置工作;做好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政务网络通信保障工作。
(4)县公安局:负责丢失和被盗放射源的立案、侦查和追缴等;协助政府有关部门做好放射性物质运输过程中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工作;参加因剧毒化学品造成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对突发环境事件中涉嫌犯罪的嫌疑人进行立案侦查;根据突发环境事件现场指挥部的要求,对突发环境事件影响区域实施治安警戒,维护现场秩序;指导派出所做好维护社会稳定和群众疏散工作;负责突发环境事件现场外围道路交通的疏导维护,必要时采取交通管控措施分流疏导社会交通,并通过广播电台、室外信息显示屏等发布交通诱导信息;负责为相关处置车辆及时开辟绿色通道;根据水务部门需求,配合水务部门研究制定主要水库、河流沿岸市政道路禁止危险化学品车辆通行措施。
(5)县民政局:配合各乡镇人民政府做好受灾群众的安置工作,处理遇难人员善后事宜;负责救助款物的调拨、发放工作,妥善安排受灾群众基本生活。
(6)县财政局:负责一般、较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工作中应由县级财政安排的经费保障及管理工作。
(7)县自然资源局:负责因地质灾害引起的突发环境事件的预防和应对工作;组织应急测绘;参与地下水的监测、评价工作。
(8)州生态环境局马关分局:负责处置因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造成的环境污染事件,协助处置因生产安全事故、交通事故等引发的环境污染事件;对突发环境事件进行环境应急监测,分析并及时提供监测数据,跟踪环境污染动态情况;提出控制、消除环境污染的应急处置建议;提出对现场泄漏污染物的处置和环境修复建议;配合公安部门对突发环境事件中存在的环境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负责制定、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加强环境应急能力与机制建设;组织对突发环境事件现场及可能受影响的区域进行污染损害评估;收集、汇总、分析突发环境事件资料。
(9)县交通运输局:参与因交通事故引发的突发环境事件的处置和调查;协调做好突发环境事件期间交通运输保障工作;负责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调查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县级以上一般公路及桥梁路段的环境安全风险防范工作,防止因交通事故引发的次生环境污染。
(10)县水务局:负责因洪涝灾害引起突发环境事件的预防和应对工作;配合做好突发水污染事件的处置、调查、监测和评价工作;提出事发地水利工程水资源调度建议;提供水利、水文等有关资料;科学调度事发地上游水库下泄流量。
(11)县卫生健康局:负责组织现场受伤、超剂量照射、中毒人员的身体检查、紧急救治和转移,统计事件医疗救治的伤亡人数;负责辐射事故的医疗应急,包括伤员救治、受污染人员的放射性去污、受照射人员的排查和照射剂量的估算;负责组织医疗机构内医疗污水、医疗废物类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处置;负责突发环境事件中饮用水、公共场所的卫生监测检验和卫生学评价;并根据需要及时为各乡镇卫生部门提供技术支持。
(12)县农业农村科技局:负责组织对突发环境事件造成的农业资源及农业生态环境损害进行调查评估,指导生态修复。
(13)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参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等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织城市污水处理单位制定应急预案,并监督实施。
(14)县教育体育局:参与协调学校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负责学生及教职员工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救援知识的教育和培训。
(15)县林业和草原局:负责突发的影响森林资源安全和陆生野生动物保护事件的应急处置;组织对涉及森林资源、林木绿地、陆生野生动植物保护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理;参与因突发环境事件造成的林业资源损害的评估和生态恢复重建工作。
(16)县监察委:负责对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工作中履行职责的情况实施监察,对事件调查处理工作进行监督,对在突发环境事件处理工作中的失、渎职等违纪违规行为进行责任追究。
(17)各乡(镇)人民政府、健康农场管委会:负责建立本辖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工作体制和机制,制定本辖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组织有关单位加强调查和监管,做好本辖区内的环境安全防范及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物资储备工作;组织突发环境事件污染区域人员撤离和临时安置;负责指挥、组织、协调本辖区内一般和较大突发环境事件的具体应对工作;负责重大和特别重大突发环境事件的先期处置工作,及时上报相关信息,协助、配合做好重大和特别重大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处置;组织实施突发环境事件的善后处置和生态修复工程。
(18)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突发环境事件过程中所需的应急医药物资的储备和管理工作。
(19)县应急管理局:负责因安全生产事故引发突发环境事件的调查、应急处置工作,参与涉及危险化学品突发环境事件的调查处置工作;负责调度所属专业处置队伍参与突发环境事件处置;提供可能产生突发环境事件的生产经营单位的相关信息。
(20)县气象局:负责密切监测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地及周边的天气情况,及时提供有关气象数据及有毒有害气体可能影响的区域等信息,参与后期处置,协助完成突发环境事件调查评估工作。
(21)县消防大队:负责突发环境事件的现场火灾扑救;参加突发环境事件的现场抢险和应急救援,配合做好突发环境事件的现场处置工作;参与制定实施抢险救援过程中防范次生污染的工作方案。
(22)县文旅局:配合县委宣传部组织落实突发环境事件宣传任务,指导、协调我县的新闻媒体,开展环境应急安全教育,做好突发环境事件相关信息发布和舆论宣传工作。
(23)云南电网有限公司马关供电局、中国南方电网马关供电有限公司:负责指导协调事件现场及周边地区电力应急保障工作;参与突发水污染事件应急处置。
2.4专家组
在县领导小组指导下,由州生态环境局马关分局组织相关行业/领域专家成立突发环境事件应急专家组,为突发环境事件的处置提供决策依据。
各乡(镇)人民政府、健康农场管委会参照本预案成立相应指挥部,规范行政区内突发环境事件的应对工作,统一协调、指挥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处置。
3预防和预警
3.1信息监测
坚持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的原则,开展对县内(外)环境信息、自然灾害预警信息、常规环境监测数据、辐射环境监测数据的综合分析、风险评估工作,包括对发生在县外、有可能对我县造成环境影响事件的`信息收集与传报。
有关部门根据各自职能,负责组织突发环境事件的信息接收、报告、处理、统计分析工作。
(1)生态环境部门负责环境污染、辐射事件信息的接收处理及预警信息监控,会同水务、气象等部门负责水体富营养化导致的藻类污染的处理及预警信息监控。
(2)交通运输部门负责由交通运输事故引起的污染事件信息的接收、处理及预警信息监控。
(3)农业农村科技部门负责农业环境污染突发事件和农业重大有害生物、农业外来生物入侵、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突发事件、畜禽动物病毒泄漏事件信息的接收、处理及预警信息监控。
(4)林业和草原部门负责林业生态破坏事件和林业外来生物入侵突发事件信息的接收、处理及预警信息监控。
(5)应急管理部门负责危险化学品、石油天然气开采、储运污染物事件信息的接收、处理及预警信息监控。
(6)其他部门:负责本部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职责范围内相应的突发事件信息的接收、处理及预警信息监控。
3.2预防
3.2.1落实企业环境风险防范主体责任。
相关企业加强环境风险隐患排查和治理,健全风险防控措施、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报当地生态环境部门审核备案。
3.2.2建立环境风险源档案。
县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对辖区内生产、销售、贮存、运输、使用危险化学品单位,以及产生、运输或处置危险废物、涉及重金属排放等环境风险源单位、危险区域、重点流域进行调查、登记、风险评估,定期进行检查、监测,并督促有关单位落实环境污染防治措施,及时消除环境隐患。
3.2.3完善环境应急预案。
完善县及重点区域、工业园区和企事业单位的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建立健全环境风险防范体系。县政府负责制定本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及饮用水水源地、工业园区等专项环境应急预案,督促指导风险源企业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开展环境应急预案评审、备案工作。
3.2.4建立健全环境风险评估机制。
新建、改建、扩建涉及危险化学品的项目,在环评文件中设置环境风险评价章节,对环境风险源识别、环境风险预测、项目选址、敏感目标和防范措施等做出如实评价,提出可行的预警监测措施、应急处置措施和应急预案。存在环境安全隐患的环境风险源单位,必须开展环境风险评估。
3.2.5加强湖泊、水库、水源地、自然保护区等环境敏感区周边企业风险源和交通运输监管。
划定防护范围,采取防护措施,并在环境敏感区域设立地理界标和警示标志,减少突发环境污染事故的损失和影响。
3.2.6加强环境应急支撑保障能力建设。
围绕落实环境应急能力标准化建设要求,加强指挥调度、监测预警、现场处置和物资储备,提升环境应急能力;开展全方位、多层次的应急管理培训;建立环境风险防范专项资金和应急响应储备金,为环境风险防范提供资金保障。
3.3预警
3.3.1预警分级
可以预警的突发环境事件预警级别,根据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发展情况和紧迫性等因素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四级,依次采用红色、橙色、黄色、蓝色加以表示,一级为最高级别。根据事态的发展情况和采取措施的效果,预警可以升级、降级或解除。
蓝色(四级)预警:可能发生一般突发环境事件的。
黄色(三级)预警:可能发生较大突发环境事件的。
橙色(二级)预警:可能发生重大突发环境事件的。
红色(一级)预警:可能发生特别重大突发环境事件的。
3.3.2预警信息发布
突发环境事件已经发生,经研判可能发生一般突发环境事件的,由县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发布预警公告;经研判可能发生较大突发环境事件的,由县人民政府负责发布预警公告;经研判可能发生重大突发环境事件的,由州人民政府负责发布预警公告;研判可能发生特别重大突发环境事件的,由省人民政府根据国务院授权负责发布预警公告。
3.4预警处置动
3.4.1预警行动
进入预警状态后,县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采取以下措施:
(1)组织有关部门和机构、专业技术人员及专家,及时对预警信息进行分析研判,预估可能的影响范围和危害程度。
(2)迅速采取有效处置措施,控制事件苗头。在涉险区域设置注意事项提示或事件危害警告标志,利用各种渠道增加宣传频次,告知公众避险和减轻危害的常识、需采取的必要的健康防护措施。
(3)提前疏散、转移可能受到危害的人员,并进行妥善安置。责令应急救援队伍、负有特定职责的人员进入待命状态,动员后备人员做好参加应急救援和处置工作的准备,并调集应急所需物资和设备,做好应急保障工作。对可能导致突发环境事件发生的相关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加强环境监管。
(4)及时准确发布事态最新情况,公布咨询电话,组织专家解读。加强相关舆情监测,做好舆论引导工作。
(5)对可能导致突发环境事件发生的相关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加强环境监管。
(6)针对突发环境事件可能造成的危害,封闭、隔离或者限制使用有关场所,中止可能导致危害扩大的行为和活动。
(7)各应急救援队伍进入应急状态,环境监测人员立即赶赴现场开展应急监测,随时掌握并报告事态进展情况。
3.4.2预警级别调整和解除
发布突发环境事件预警信息的人民政府或有关部门,应当根据事态发展情况和采取措施的效果适时调整预警级别;当判断不可能发生突发环境事件或者危险已经消除时,宣布解除预警,适时终止相关措施。
4应急响应与处置
4.1先期处置
(1)事发单位要立即启动本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指挥本单位应急救援队伍和工作人员营救受害人员,做好现场人员疏散和公共秩序维护;控制危险源,采取污染防治措施,防止次生、衍生灾害的发生和危害的扩大,控制污染物进入环境的途径,尽量降低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应急处置期间,企业事业单位应当服从统一指挥,全面、准确地提供本单位与应急处置相关的技术资料,协助维护应急现场秩序,保护与突发环境事件相关的各项证据。
(2)现场指挥部成立前,县人民政府必须坚决、迅速地实施先期处置,果断控制或切断污染源,全力控制事件态势,避免污染物向环境扩散,严防二次污染和次生、衍生灾害发生。同时,指挥协调县应急救援队伍开展救援行动,组织、动员和帮助群众开展安全防护工作。县级生态环境部门应当立即组织排查污染源,初步查明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污染物质及数量、周边环境敏感区等情况。先期处置过程中的情况应随时报告县环境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4.2响应分级
根据突发环境事件的严重程度和发展态势,将应急响应设定为Ⅰ级、Ⅱ级、Ⅲ级和Ⅳ级四个等级。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后,在先期处置的基础上,由相关责任主体按照程序,启动预案的相应级别响应措施进行处置。当超出相关责任主体自身处置能力时,可向上一级应急管理机构提出请求,由上一级应急管理机构决定是否启动更高级别的响应措施进行处置。
初判发生一般突发环境事件,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健康农场管委会应立即启动本级应急预案,进行事件调查、确认和评估,组织有关部门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及时采取措施,控制事态发展,并按照规定向县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报告。
初判发生较大以上突发环境事件,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健康农场管委会首先进行应急响应,启动本级应急预案,进行先期处置,重点控制污染源,全力控制事态发展,严防二次污染和次生衍生事件发生,同时立即报告县人民政府,由县人民政府启动III级应急响应。如果确认是特别重大、重大突发环境事件,县人民政府在开展应急处置的同时立即报告州人民政府,由州人民政府启动相关等级应急响应。
4.3信息报告与通报
(1)报告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报告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为发生突发环境事件的企事业单位及个人;对发生突发环境事件的企事业单位及个人负有管理责任的部门和单位;负有环境保护监管职能的行政主管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
(2)报告时限和程序。突发环境事件责任单位、责任人和负有管理责任的部门和单位在突发环境事件发现后1小时内向所在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健康农场管委会报告,同时向上一级主管部门报告。由生产安全、交通事故等引发突发环境事件的单位和个人,在报告公安、应急管理、消防等部门的同时,报告县级生态环境部门。发生III、IV级突发环境事件后,乡(镇)人民政府、健康农场管委会和县级有关部门在立即采取措施控制事态的同时立即向县人民政府报告,县人民政府及时向州人民政府报告,最迟不得超过3小时。发生Ⅱ级及Ⅱ级以上突发环境事件后,乡(镇)人民政府、健康农场管委会及时向县人民政府报告,县人民政府应在事发1小时内向州人民政府报告。特殊情况下,乡镇人民政府、健康农场管委会可直接向州人民政府报告并同时报告县人民政府。
(3)报告分类。突发环境事件报告分为初报、续报和处理结果报告3类。初报主要内容:突发环境事件的类型、发生时间、地点、污染源、主要污染物质、可能的危害症状、人员受害情况、捕杀或砍伐国家重点保护的野生动植物的名称和数量、自然保护区受害面积及程度、事件潜在的危害程度、转化方式及趋向等初步情况。续报主要内容:突发环境事件的有关确切数据、事件发生的原因、过程、进展情况及采取的应急措施等基本情况。处理结果报告主要内容:突发环境事件的处理措施、过程和结果,事件潜在或间接的危害、社会影响、处理后的遗留问题,参加处理工作的有关部门和工作内容,出具有关危害与损失的证明文件等详细情况以及有关意见建议。
(4)事件通报。县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部应及时向县级有关部门和有关县人民政府通报突发环境事件的情况;根据需要,由县政府向毗邻和可能波及的县人民政府和军队通报有关情况。县人民政府在应急响应的同时,及时向毗邻和可能波及的县(市)人民政府通报情况。突发环境事件中伤亡、失踪、被困人员涉及境外人员或者事件可能影响到境外的,由县委宣传部负责通报。
4.4现场指挥部
根据应急处置工作需要,由县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或相关县政府牵头成立现场指挥部,负责组织应急处置工作。现场指挥部设污染处置组、应急监测组、专家咨询组、信息宣传组、应急救援组和应急保障组:
(1)污染处置组:由州生态环境局马关分局牵头,县公安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务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农业农村科技局、县林业和草原局、县应急管理局、县消防大队、县气象局等部门及涉及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健康农场管委会参加。主要负责对突发环境事件进行处置与调查,对现场应急处置工作进行技术指导;迅速组织切断污染源,分析污染途径,采取措施防止污染物扩散;组织采取有效措施,消除或减轻已经造成的污染;明确不同情况下的现场处置人员须采取的个人防护措施;建立现场警戒区和交通管制区域,确定重点防护区域和人员疏散方式及途径。
(2)应急监测组:由州生态环境局马关分局牵头,县卫生健康局、县水务局、县农业农村科技局、县自然资源局、县林业和草原局、县气象局等部门参加。主要负责组织县环境监测站、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及相关企事业单位的环境监测部门,开展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监测,明确相应的监测方案、点位和频次,分析并提供监测数据,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决策提供依据。
(3)专家咨询组:由州生态环境局马关分局牵头,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环境监测、辐射防护、化学工程、危险化学品、污染控制、环境评估、生态保护、水利水文、给水排水、地质、气象、大气环境、环境医学、防化等专业专家组成。主要负责提出污染应急处置工作的建议,参与污染源、污染物性质、污染范围、危害程度的快速确定工作,研究、评估污染处置、人员撤离等工作方案。
(4)信息宣传组:由县委宣传部牵头,县公安局、县网信办、县信访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县自然资源局、县水务局、州生态环境局马关分局、县林业和草原局、县应急管理局等有关部门及涉及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健康农场管委会参加。主要负责组织事件应急工作情况等权威信息发布,起草突发环境事件的新闻发布稿和情况公告;组织新闻媒体通过电视、电台、报刊、网络及时发布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情况的信息;收集分析舆情和社会公众动态,加强媒体、电信和互联网管理,正确引导舆论;及时澄清不实信息,回应社会关切。
(5)应急救援组:由县卫生健康局牵头,州生态环境局马关分局、县公安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应急管理局、县消防大队等有关部门参加。主要负责组织开展突发环境事件现场人员紧急救援,伤病员医疗救治、应急心理援助;指导和协助开展受污染人员的去污洗消工作;提出公众健康保护措施建议;禁止或限制受污染食品和饮用水的生产、加工、流通和食用,防范因突发环境事件造成集体中毒等。
(6)应急保障组:由县发改局牵头,各相关部门分别按各专项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职责分工落实。其中,各乡镇人民政府主要负责污染区域有关人员的紧急转移和临时安置工作,为应急处置提供各项保障;县民政局负责及时组织调运重要生活必需品,保障群众基本生活;县公安局负责维持现场秩序,维护社会稳定。
4.5处置措施
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后,各有关地方、部门和单位根据工作需要,组织采取以下措施。
4.5.1现场污染处置
涉事企事业单位或其他生产经营者要立即采取必要措施,切断和控制污染源,防止污染蔓延扩散。做好有毒有害物质和消防废水、废液等的收集、清理和安全处置工作。当涉事企事业单位或其他生产经营者不明或处置力量不足时,由现场指挥部组织相关部门对污染来源开展调查,确定污染物种类和污染范围,切断污染源,并迅速组织相关专业队伍,调集相关应急物资,处置污染物、清理事件现场,防止环境污染扩大,避免产生二次污染。
4.5.2转移安置人员
现场指挥部门要根据突发环境事件影响及事发地的气象、地理环境、人员密集度等,组织建立现场警戒区、交通管制区域和重点防护区域,确定受威胁人员疏散的方式和途径,及时疏散转移受威胁人员和可能受影响地区居民,妥善做好转移人员安置工作。
4.5.3医学救援
县卫生健康局等部门要迅速组织医疗资源和力量,对伤病员进行诊断治疗,根据需要及时、安全地将重伤病员转移到有条件的医疗机构进行救治。开展受污染人员的去污洗消工作,提出公众健康的防护措施建议。做好受影响人员的心理援助。
4.5.4应急监测
州生态环境局马关分局要根据突发环境事件污染物的扩散速度和事发地的气象、水文、地质及地域特点、周边敏感区域情况,制定应急监测方案,布设相应数量的监测点位,确定污染物扩散的范围和浓度。事发初期,根据事件发生地的监测能力和事件的严重程度,加密监测频次和监测点位,并随着污染物的扩散情况和监测结果的变化趋势做适当调整。
根据需要,组织相关专家对突发环境事件信息进行动态分析、评估,根据事件进展情况和形势动态,提出相应的对策和意见;对突发环境事件的危害范围、发展趋势做出科学预测;判定污染程度、危害范围、事件等级,对污染区域的隔离与解禁、人员撤离与返回等重大防护措施的决策提供技术依据;指导应急队伍进行应急处置;指导环境应急工作的评价,进行中长期环境影响评估。
4.5.5市场监管和调控
市场监督管理、工信商务等部门要密切关注受事件影响地区市场供应情况及公众反应,加强对重要生活必需品等商品的市场监管和调控。禁止或限制受污染食品和饮用水的生产、加工、流通和食用,防范因突发环境事件造成的集体中毒等。
4.5.6信息发布和舆论引导
突发环境事件的信息发布和新闻报道工作,应严格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及本县有关突发事件新闻报道的相关规定,在县委宣传部的管理与协调下,由县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或现场指挥部具体负责。
县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应及时向县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相关事件信息,做好突发环境事件的新闻发布保障工作。
较大及以上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后,或事件本身比较重要,或发生在重点地区、特殊时期,或可能演化为特别重大、重大突发环境事件的,县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向县委宣传部通报相关情况。在县委宣传部的组织、协调下,县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应指派专人负责新闻报道工作,起草新闻发布稿和污染情况公告,及时、准确报道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正确引导舆论。
4.5.7维护社会稳定
公安、司法等部门要加强受影响地区社会治安管理,严厉打击借机传播谣言制造社会恐慌、哄抢救灾物资等违法犯罪行为;加强转移人员安置点、救灾物资存放点等重点地区治安管控;做好受影响人员与涉事单位、地方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矛盾纠纷化解和法律服务工作,防止出现群体性的事件,维护社会稳定。
4.6响应升级
当全县可能或已经发生重大、特别重大突发环境事件,且危害程度严重、影响范围广、持续时间长、处置难度大等情况下,现场指挥部向县应急办报告,由县应急办负责突发环境事件处置决策工作,组织协调相关专项应急指挥部共同开展应对工作。
当突发环境事件造成的危害程度已十分严重,超出本县自身控制能力,需要国家、省或者其他县(市)提供援助和支持时,依据《马关县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由县应急办按规定将情况上报党中央、国务院、省人民政府、州人民政府,协调各方应急资源,共同参与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4.7应急终止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急终止:
(1)事件现场危险状态得到控制,事件发生条件已经消除;
(2)确认事发地人群、环境的各项主要健康、环境、生物及生态指标已经降低到常态水平;
(3)事件所造成的危害已经被彻底消除,无继发可能;
(4)事件现场的各种专业应急处置行动已无继续的必要;
(5)采取了必要的防护措施以保护公众免受再次危害,并使事件可能引起的中长期影响趋于合理且尽量低的水平。
按照“谁启动、谁终止”的原则,由相关责任主体按程序宣布应急终止。必要时,应及时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发布应急终止消息。应急终止后,必要时应继续进行一定频次的环境监测。
5后期工作
5.1善后处置
宣布应急终止后,在县委、县政府统一领导下,由相关部门、有关单位和乡(镇)人民政府、健康农场管委会负责善后处置工作,及时制订恢复重建计划和善后处理措施,并组织实施。由主责部门会同财政、发展改革部门制定应由政府补偿的补偿标准和办法;事发地乡(镇)人民政府、健康农场管委会做好征用补偿工作。
5.2损害评估
州生态环境局马关分局负责组织相关部门开展突发环境事件污染损害评估工作,并将评估结果向社会公布。评估结论作为事件调查处理、损害赔偿、环境修复和生态恢复重建的依据。
由县人民政府负责应急处置的,县生态环境部门应当在县人民政府的统一部署下,组织开展突发环境事件环境影响和损失等评估工作,并依法向县人民政府报告。
5.3事件调查
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后,根据有关规定,由生态环境部门牵头,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开展事件调查,查明原因和性质,提出相关整改建议和修改防范措施。
由县人民政府负责应急处置的,县生态环境部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开展事件调查,查清突发环境事件原因,确认事件性质,认定事件责任,提出整改措施和处理意见。
5.4总结评估
当重大及以上突发环境事件处置结束后,应对突发环境事件等级、发生的原因、过程,对事前、事发、事中、事后全过程进行全面客观的分析和评估,针对存在的问题总结经验教训,提出改进建议等。
县生态环境部门应当在县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参与制定环境恢复工作方案,推动环境恢复工作。
6应急保障
6.1应急准备
6.1.1预案准备
县生态环境部门要按照相关文件中有关框架和内容的要求,结合辖区工作实际,组织修订完善辖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同时,督促企业按照规定制定环境应急预案并及时备案,做到“责任落实、组织落实、方案落实、装备落实”。
6.1.2值守准备
完善日常值班与值守应急相结合的接报、出警机制,并严格组织实施;充分做好值守状态时的人员、设备、车辆、通讯及资料准备工作,确保处置突发环境事件现场指挥所需各项科技手段顺畅,做到常态管理与非常态管理的全面、有效衔接。
6.1.3联动机制
根据辖区区域或流域环境风险防范的需要,加强与相邻县(市)生态环境部门的互动,健全风险防范和应急联动机制建设;根据突发环境事件类型的不同,加强与其他部门的沟通,密切合作,建立及时、有效的联动机制,稳妥处置各类事件。
6.2资金保障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所需经费首先由事件责任单位承担,县人民政府对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提供资金保障。
县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在年度部门预算中安排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处置经费、应急培训经费和应急演练经费。当部门预算经费不能满足需要时,由县财政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安排动用应急储备资金。
6.3科技保障
建立完善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基础信息数据库,提供决策分析支持和信息保障。建立完善本县环境风险源专业数据库,结合政务地理空间信息资源共享服务平台,加强常态区域环境风险调查、评估、防控工作。
加强、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的科研和应急响应系统建设;加强监测能力规划与评估等工作,保证监测能力达到需求与效益的平衡。探索、建立实用危险化学品分析、评估模型,提供预测保障。
建立突发环境事件应急专家信息库,提供人才保障。研究制定专家组联络制度,充分发挥专家的指导、建议等决策咨询作用。
6.4队伍保障
结合本县突发环境事件的特点,依托社会专业力量,建立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加强对专业应急救援队伍的管理,规范调动程序和常规管理内容,加强对专业队伍人员培训,要求队伍参加各种形式的演练,确保应急人员意识和能力。
6.5物资保障
根据区域环境风险评估要求,县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应急救援物资储备制度,制定环境应急领域应急物资储备计划,建立相应应急物资储备库,组织应急物资的监管、生产、储存、更新、补充、调拨和紧急配送体系等工作。县级相关部门、有关单位也可根据应对突发环境事件的需要,采取生产力储备等方式,与有关企业签订合同,保障应急物资的生产和供给。
州生态环境局马关分局在积极发挥现有检验、鉴定、监测力量的基础上,应根据职责要求和工作需要,加强危险化学品、放射性物质检验、鉴定和监测设备能力规划、建设。增加应急处置、快速机动、通信设备和自身防护装备、物资的储备,不断提高应急监测、动态监控能力。建立健全各项监测仪器、设备设施、个人防护设备的日常管理制度。
6.6交通运输及通信保障
县人民政府及其通信主管部门要建立健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通信保障体系,确保应急期间通信联络和信息传递需要。
交通运输部门要健全公路、铁路、航空、水运紧急运输保障体系,保障应急响应所需人员、物资、装备、器材等的运输。
公安部门要加强应急交通管理,保障运送伤病员、应急救援人员、物资、装备、器材车辆的优先通行。
6.7宣传教育与培训
(1)县生态环境部门应加强环境应急宣传教育工作,普及基本常识,增强公众自救互救意识和防护能力,鼓励公众及时报告突发环境事件。
(2)县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及各成员单位应组织有关部门、单位和相关人员进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培训,增强应对突发环境事件的能力。
6.8演练
(1)县环境应急工作协调小组各成员单位应根据相关应急预案,组织专业性或综合性的应急演练,做好跨部门的协调配合及通信联络,确保紧急状态下的有效沟通和统一指挥。县组织本区域单位和公众开展应对突发环境事件的演练。
(2)通过演练培训应急队伍,检验快速反应能力,落实岗位责任,增强各部门之间协调配合,熟悉应急工作指挥机制、决策协调和处置程序,明确资源需求,评价应急准备状态,检验预案的可行性,并根据演练取得的经验成果和存在问题及时修订应急预案。
7监督管理
7.1预案管理
(1)本预案由州生态环境局马关分局牵头制定和管理,报县人民政府审批发布。根据实施中发现的问题和出现的新情况,及时组织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有关专家进行评估,修订完善本预案。
(2)县人民政府及其生态环境部门应加强本地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和科普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增强公众的防范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3)县人民政府及其生态环境部门应定期组织本地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演练,检验预案、磨合机制、锻炼队伍,提高突发环境事件的处置工作水平。
(4)各乡(镇)人民政府、健康农场管委会应根据本预案,结合实际,制定本地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7.2监督工作机制
县人民政府及职能部门负责落实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体系中规定的职责。
对县、乡两级环境应急机构的设置情况、环境应急预案的制定执行情况、工作制度和工作程序的建立与执行情况、队伍的建设和人员培训情况等,应建立自上而下的监督、检查工作机制。同时,应建立对应急装备和经费管理与使用情况等的审计监督制度。
7.3奖励与责任追究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工作建立奖励与责任追究制度,实行行政领导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
7.3.1奖励
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工作中,有下列事迹之一的单位和个人,依据《云南省行政奖励暂行规定》给予表彰奖励:
(1)出色完成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任务,成绩显著的。
(2)对防止突发环境事件发生,使国家、集体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免受或者减少损失,成绩显著的。
(3)对事件应急准备与响应提出重大建议,实施效果显著的。
(4)有其他特殊贡献的。
7.3.2责任追究
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工作中有下列行为的,按照《环境保护违法违纪行为处分暂行规定》《云南省环境保护行政问责办法》等规定对有关责任人员视情节和危害后果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机关给予行政处分。其中对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由任免机关或者监察机关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不认真履行环保法律、法规而引发环境事件的。
(2)不按照规定制订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拒绝承担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准备义务的。
(3)不按规定报告、通报突发环境事件真实情况的。
(4)拒不执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不服从命令和指挥或者在事件应急响应时临阵脱逃的。
(5)盗窃、贪污、挪用环境事件应急工作资金、装备和物资的。
(6)阻碍环境事件应急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或者进行破坏活动的。
(7)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
(8)有其他对环境事件应急工作造成危害行为的。
(9)不按照要求制定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核与辐射事故应急预案的。
8附则
8.1名词术语
(1)环境应急:是指为避免突发环境事件的发生或减轻突发环境事件的后果,所进行的预防与应急准备、监测与预警、应急处置与救援、事后恢复与重建等应对行动。
(2)先期处置: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后在事发地第一时间内所采取的紧急措施。
(3)后期处置: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响应结束后,为使生产、生活、社会秩序和生态环境恢复正常状态采取的一系列措施。
(4)应急监测:环境应急情况下,为发现和查明环境污染情况和污染范围而进行的环境监测。包括定点监测和动态监测。
8.2预案解释
本预案由县政府制定,县应急办会同州生态环境局马关分局负责解释。
本预案配套的相关县级部门应急预案,由州生态环境局马关分局负责制定和解释。
8.3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生活填埋场应急预案 篇5
1总则
1.1为了认真贯彻《环境保护法》,杜绝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预案。
1.2本预案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防御和救援相结合的原则,以突发事件的预测、预防为重点,以对危急事件过程处理的快捷准确为目标,统一指挥、分级负责,一旦发生环境污染泄漏事故,能以最快的速度、最大的效能,有序地实施救援,最大限度减少污染范围和财产损失,把突发事件造成的损失和影响降低到最低程度。
1.3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每年应组织相关的单位、人员进行一次应急演练。
2概况
2.1重大环境污染事故
指违反环境保护法规的经济、社会活动与行为,以及意外因素的影响或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等原因,致使环境受到污染,人体健康受到危害,社会经济与人民财产受到重大损失,造成不良影响的突发性事件。。
2.2发电企业重大环境污染源主要是灰坝的局部管涌、滑坡;灰坝的垮坝事故。
管涌:灰坝上出现少量泄漏现象。
滑塌:灰坝上出现面积较大的灰浆流出现象。
垮坝:灰坝出现大面积的坍塌,发生灰浆大量涌出,对抢险人员人身安全构成威胁,已无法对坍塌部位进行抢修。
2.3危险等级
一级状态:灰坝出现管涌,经初步处理,泄漏现象仍未消除;
二级状态:灰坝出现局部滑塌;
三级状态:灰坝垮坝。
3应急预案内容
3.1应急指挥机构及其职责
3.1.1组织机构
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常务副组长:
成员:设备部、发电部、安全监察部、公司医务室、计划供应部车队、消防队、
项目部第一负责人或副职
日常管理机构负责人:设备部除灰专业高级主管
日常管理机构成员:设备部除灰专业所有人员
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设在设备部除灰专业
现场总指挥:
现场副总指挥:
3.1.2组织机构职责
3.1.2.1指挥部职责
提出修订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突发事件应急救援预案,负责每年组织全厂重大环境污染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演练,监督检查各部门应急演练。对发生事件启动应急救援预案进行决策,调动各应急救援力量和物资,及时掌握突发事件现场的态势,全面指挥应急救援工作。
3.1.2.2设备部除灰专业职责
负责对灰场灰坝的日常管理,分析事故产生的原因。负责组织和领导事故出现时的危急事件抢险队。
危急事件抢险队:立即对事故现场进行处理,防止事故进一步扩大。
3.1.2.3安监部保卫主管职责
当危急事件发生可能危及人身安全时,做好事故地点的人员警戒、疏散工作。除应急抢险人员及指挥部同意的人员外,其他人员一律不得进入隔离区内。在突发事件区域隔离带处设置明显警戒标志。
3.1.2.4设备部职责
组织施工队做好灰坝的日常维护,事件发生后立即对灰坝进行修复、改造和完善。
3.1.2.5计划供应部职责
随时提供必需的抢救物资。
3.1.2.6车队辆职责
提供抢险所需车辆。
3.1.2.7公司医务室职责
当可能发生人身事故时,及时到达事故现场附近的安全地带,对伤员进行救治。
3.1.2.8设备环保主管职责
参加应急指挥,根据现场实际,提供突发事件出现时应急救援方案的修改意见,防止环境污染事故的进一步扩大。向环保部门汇报事故情况。
3.1.2.9发电部职责
负责事故时生产指挥,指挥调度事故时有关运行设备系统。
参与预案的审核和编制,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事故时分析事故产生的原因,制定预防方案,防止同类事故的重复发生。
3.1.2.10安全监察部职责
负责组织应急预案的编写。监督各级人员、各部门在事故时按预案进行工作。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事故的情况。发现预案存在不足,立即组织修编。
3.2危急事件的预防
3.2.1可能导致危急事件的因素
排水沟道不畅,坝内储水量过大,虫害鼠害、暴雨和地震等均可能发生环境污染事故突发事件。
3.2.2预防措施
3.2.2.1灰场每天24小时安排专人按巡回检查路线和巡回检查内容进行检查,检查要详细、到位,确保灰坝无缺陷、水位正常、排洪沟畅通无阻,排水设施完好。发现异常应及时汇报处理。
3.2.2.2经常对与灰坝相连外延土山体巡视检查。
3.2.2.3加强雨季汛期对灰坝、斜槽的重点巡视检查;观察竖井、斜井周围有无漩涡,灰坝周围的土崖有无渗水、裂纹及塌方;发现下雨冲刷下坑洞时要及时进行回填。
3.2.2.4当大坝的渗水时,立即找出漏点,用沙袋堵塞。
3.2.2.5如果灰坝竖井、斜槽的水位高,应组织人员打通排水口,疏通防洪渠,尽快加大排水量。
3.2.2.6保持灰场坝前120~150米以上干滩运行。坝前淤排灰浆时,进行人工引流并及时排除积水,充分保持坝前干滩。
3.3应急预案的启动
3.3.1当工作现场发生不可处理的'严重环境污染突发事件,发现人应迅速将泄漏现场的状况和有无被困人员等情况立即向值长和危急事件日常管理机构人员汇报。可能危及人身安全时,工作人员应立即撤离工作地点。
3.3.2值长接到报告后,应立即命令迅速改变出灰运行方式,经查应启动应急救援预案的,应立即向应急救援指挥部领导汇报,并建议启动应急救援预案。
3.3.3应急救援指挥部领导听取汇报后,由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组长立即命令启动“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应急救援日常管理机构人员应分别通知应急救援机构的各部门人员,参加应急救援。
3.3.4各部门接到应急救援的通知后,应立即奔赴事故现场,根据各自的职责对危急事件进行处理。
3.4危急事件的应对
3.4.1储备足够量的应急物资,如:架板、砂杆、水泥、砂子、砖、编织袋、油毡、潜水、铁丝、铁锹、手推车、土工布等。
3.4.2现场紧急处置
3.4.2.1发生一级险情时,抢险队成立后,应立即将准备的物资沙袋、水泥等运送到管涌出现的地方。观察水流情况,有组织地用沙袋等堵塞管涌口进行堵救。在保证安全的情况下,将沙袋、水泥、草袋等物资堆放成小坝,引导水流向排洪沟流动,避免污染。
3.4.2.2发生二级险情时,抢险队应派员,向大坝下游处检查可能垮坝所辐射的地带是否有人,如果有,应立即通知人员离开,并在危险区域挂设警告牌。其他队员,应立即有组织地将准备的物资沙袋、水泥等堵塞管涌口进行堵救。在保证安全的情况下,将沙袋、水泥、草袋等物资堆放成小坝,引导水流向排洪沟流动,避免污染扩大。
3.4.2.3发生三级险情时,抢险队应派员,向大坝下游处检查是否有被困人员,如果有,应立即进行救助,并在危险区域挂设警告牌。其他队员,在保证安全的情况下,有组织地将沙袋、水泥、草袋等物资堆放在缺口处,直到堵住水流为止。指挥部领导根据专业技术人员的建议决定下一步修复大坝的工作安排。
3.5生产、生活维持或恢复方案
3.5.1当坝体泄漏被全部堵住后或坝体不再向外部泄漏时,工程部门应及时对垮坝处进行加固性修复之后,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组长宣布“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结束,应急救援日常管理机构人员分别通知参加应急救援的人员撤离应急救援现场。
事件结束后由水灰车间派人监护、保护现场,接受突发事件调查,协助安监部门和上级安全管理部门调查突发事件原因,不得擅自清理突发事件现场。
3.5.2生产维持或恢复
垮坝事件发生后,值长应立即命令值班员迅速将出灰管路切至备用灰场或干出灰方式维持机组运行。当值长接到应急预案结束的通知后,即可调度正常出灰方式。
生活填埋场应急预案 篇6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住建厅关于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安全管理电视电话会议要求,切实加强高温汛期生活垃圾处理设施的安全管理,7月14日下午,房县城市管理执法局党组书记、局长全权带队到化龙生活垃圾填埋场督导安全隐患排查工作。
全权一行实地查看了填埋作业区、渗滤液处置站和调节池,以及封闭作业空间等高风险点位隐患排查情况,现场观看有毒有害气体检测设备使用效果和检测流程,听取了场区作业人员对填埋场日常管理和渗滤液处置的汇报,并就扎实开展隐患排查专项行动提出了具体要求。
全权要求,环卫所和第三方有关企业要认真落实住建部、省住建厅和市、县安全生产工作部署,切实做到“四到位”,坚决杜绝安全事故。一是安全培训到位。组织环节负责人、安管人员、作业人员进行培训,定期开展应急演练,增强安全风险的辨识能力和应对能力。二是资金投入到位。对所有风险点位加装警示标志和封锁装置,避免人员擅自进入。配齐防毒氧气面罩和检测设备,最大限度保障作业人员人身安全。三是制度落实到位。严格实行事先审批制度,务必按照“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和“五严禁、五必须”工作要求,压实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四是应急救援到位。结合工作实际和行业特点,立即制定针对性强、可操作性强的.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确保及时发现、科学处置、有效应对。
全权强调,态度决定一切,细节决定成败。要牢固树立“万无一失”的责任感和“一失万无”的危机感,严之又严、细之又细地压实、抓好、抗牢行业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全面彻底排查风险隐患,做到“不留死角、不留漏洞、不留盲点”,将安全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
生活填埋场应急预案 篇7
1、指导思想:
为了加强消防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提高全员消防意识,增强自防自救能力,及时有效的扑救火灾,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保护国家、酒店和旅客的生命财产安全,让全体员工碰到火灾时忙而不乱,能各司其职。根据国家消防法规、结合酒店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此预案。
2、组织机构:
3、灭火原则:
(1)先救人后救火,尽量避免人员伤亡。
(2)首先疏散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以避免火势扩大。
4、各岗位应急程序:
(1)火灾现场人员报警及灭火:
①火灾现场第一发现人发现烟火时,立即拨通酒店消防值班室电话(8719)向消防值班人员报告,并说明自己的姓名、职务、失火地点、火势大小。
②按响离自己最近的紧急报警器(手动报警按钮或排烟阀手动按钮)。
③用最近的灭火器材阻止火势蔓延。
(2)监控员:
①接到报警电话后,问明情况〈报警人姓名、职务、失火地点、火势大小、何种物质燃烧以及是否伤人〉,同时做好记录,并通知巡楼队员赶到现场。
②根据报警情况做出决定:确定火灾等级(一级或二级);
③接到报警信号(烟感报警信号、手动按钮报警信号)后,2秒钟内必须通知巡楼队员或最近场点值班队员在最短时间内到达报警现场,对火警确认并反馈;同时在消防主机上进行消音处理,记录火警的组号和位号。
④如果得到的反馈是误报或假火警,应做好复位处理。
⑤如果得到的反馈是真实火警时,应在1秒钟内用对讲机或电话通知当值主管立即赶赴现场,同时用对讲机连续两遍呼叫各持对讲机岗位;并且要求大厅岗和通道岗做好车辆秩序的维护,以备消防车和救护车到来时保持电能;宿舍岗队员立即通知宿舍所有人不当班人员2分钟内赶到指令地点。其它岗位1分钟内必须赶到火灾现场。
⑥时刻注意火势情况,并把监控镜头调到事故区域并录像,记录:
1、火警的具体部位;
2、火警大小及严重性;
3、燃烧物质的种类;
4、伤亡损失;
5、到位人员;
6、处理过程等,以便事后以书面形式汇报。
⑦电话通知保安部主管(必须报告起火的时间、地点、火情大小、何种物质燃烧)。
⑧根据火势情况,确定火灾等级;如果是一级,电话通知酒店总经理,副总经理,并要求前台通知各部门经理、主管,做好客人的疏散和解释工作。
⑨启动消防广播,使用时吐词清楚,重复播放(尊敬的各位宾客,请不要惊慌,本酒店正处于紧急疏散状态,请您关好门窗,利用房内防毒面具或湿毛巾捂住口鼻,按安全指示方向或跟随服务员从楼梯口有秩序靠墙离开)。
(3)巡楼员:
①当接到监控员的通知后必须在2分钟内赶到准确的火警现场。
②赶到现场后立即查看,确认火警真假,如果是楼层应立即
消音再确认,发现是误报或假报应马上复位并通知监控中心,误报或假报的原因。
③确认为真火警应第一时间通知监控中心,并报告火灾的大小、何种物质燃烧,有无伤亡情况。
④火势小时应利用周边的灭火器材进行灭火。
⑤火势较大时应采取隔离周围物品,特别是易燃、易爆物品,并会同前来的同事一起参与灭火工作,听从现场最高指挥者的指挥。
⑥事故后以书面形式把事情的详细经过向部门主管汇报。
(4)大厅岗:
①负责停车场和大门口秩序,做好车辆疏散指挥,保持消防车道畅通。
②禁止无关人员进入停车场和大堂。
③为赶到的宿舍待命人员指引方向并报告火情。
④当消防车或急救车到来时,引导他们到达火灾现场并简单介绍火势和伤亡情况。
⑤时刻注意电台、报社记者的出现,当发现后应进行适度制止,并汇报上级,以便做出及时必要的安排。
⑥阻止已疏散到楼外的客人再回到楼里或企图进入房间拿东西。
(5)通道岗:
①负责维护通道周围车辆秩序,保持消防车道畅通。
②严格控制闲杂人员入内,防止不法分子乘机破坏或混水摸鱼。
③为疏散出来的客人指引方向,并协助房务部主管做好稳定客人情绪和安顿工作。
④阻止已疏散到楼外的客人再回到楼里或企图进入房间拿东西。
(6)保安部不当班人员:
①接到通知后应在2分钟内赶到监控中心前坪穿消防战斗服集合,听从管理人员安排。
②不当班主管到场清点人数、分派任务,按大厅岗指引的方向带领所有人员携带灭火器材赶赴现场进行灭火。
③如果是一级火灾,不当班人员服从主管或最高指挥者分配,赶赴火场进行戒备,并组织其它部门人员集结,准备适当器材组织客人进行疏散。
(7)保安部当值主管
①当接到火警报告后,应在2分钟内赶赴现场。
②组织当班队员利用灭火器材扑灭初起火灾。
③火势较大时,要沉着冷静,合理安排队员防止火势漫延,同时要求监控中心通知房务部电话通知各部门做好人员疏散准备。
④如总经理不在现场,而火情严重急需消防队救援时,指示监控中心向“119”台报警,并向随后赶到的上级领导报告情况和采取措施。
(8)前台:
①接到二级火灾报警通知后,应电话通知各部门经理、主管。
②如接到一级火灾通知后,除通知各部门经理、主管外,另需通知总经理、副总经理。
③当接到火灾通知后,值班接待员必须立即把最新入住的客人身份资料用打印机打出来,并将客人的登记卡收齐,并和客人身份资料一起带到客人集合地点,以备清点客人时使用。
④火情发生后,如果说有客人查问,表示关切,如无领导和总经理特殊指示,值班人应委婉做好解释。
⑤前台值班员必须掌握酒店领导号码,以便随时取得联系。
(9)工程部:
①值班人员接到报警电话后,应立即切断失火楼层上下三层的所有电源,停止二部客用电梯并保证电梯内无人。
②非当班人员应带齐所配工具立即赶到酒店前坪集结,向现场指挥人员靠拢,准备酒店全范围内的设备修复工作。
③派人监督机组和机组的运转情况,确保正压送风和排烟机工作正常,确保疏散途中安全。
④确保应急电源工作正常,使应急指挥灯发光,要派人带手电筒去各疏散楼梯检查。若发现应急灯损坏应及时更换。
⑤楼层空调系统要关闭,停止送排风。
⑥逐路切断电源,包括动力电源,只留应急供电线路。
⑦切断生活供水,但要保证自来水外线管供水正常,以确保消防供水。
⑧通知锅炉房切断蒸气和热水供应,但要注意锅炉的安全。
⑨切断煤气和柴油供应并做好防火工作,确保安全。
(10)房务部:
①向全体人员通告火情,调节控制好大厅以免造成混乱场面,指令前台接待准备回答客人的询问电话。
②指派专人组织客人疏散,让客人不要惊慌有秩序地疏散出去,到集合点集中。
③每楼层指派一到两名服务员带备用钥匙检查各房间及洗手间,确保无客人后,在门上标“v”符号表明此房间已无客人。
④房务部经理必须带上酒店手电以及房务部所用频道的对讲机。
⑤房务部主管负责客人疏散引导和安顿。
⑥房务部员工在疏散客人时要边疏散边喊话(请不要惊慌,跟我来)。
(11)餐饮部:
①餐厅经理向全体人员通告火情,调节控制好大厅和包厢以免造成混乱场面。
②指派专人组织客人以疏散,让客人不要惊慌有秩序地疏散出去,到集合点集中。
③派人对餐厅和每个包厢进行检查,看是否有未熄灭的蜡烛、固体酒精炉、烟头等物要将它们彻底熄灭。
④最后切断电源锁门离开。
(12)财务部:
①出纳人员要整理好钱物,把库房和抽屉锁好。
②所有人员把自己管理的文件和帐目整理好,安全地保存起来。
③电脑房要确保电脑资料的完整。
④检查办公室、垃圾筒等不要留下未熄灭的烟头。
⑤通知所有人员按顺序进行疏散,关闭电源后,锁门离开。
(13)人力资源部:
①锁好所有重要文件和人事档案。
②关闭办公室内所有电源开关。
(14)营销部:
①锁上所有重要的文件。
②切断办公室的电源。
③携带合同档案前往集合地点。
(15)员工厨房:
①员工厨房接到疏散的通知后,关闭各种电器、空调、及电源开关。
②熄灭厨房所有火种。
③疏散饭堂用餐员工全部离开后,随之离开。
5、疏散方法及注意事项
(1)疏散的唯一途径是消防楼梯。
(2)火灾情况下,所有的电梯自动锁在首层。切记:千万不能乘坐电梯疏散。
(3)一般情况下,要使用最近的楼梯疏散。如果某楼梯被烟雾封住时,尽可能使用其他楼梯疏散。因为疏散楼梯有正压送风和排烟功能,疏散时比较安全。
(4)进入疏散楼梯后,要沿着楼梯往下走。不要因为下面的烟雾大,而试图往上走。
(5)如果走廊里充满烟雾,要注意寻找紧急的指示灯,朝着指示灯的方向走,千万不能搞错方向。
(6)当直立行走困难时,应弯腰前进或跪在地下爬行。因为在底部保留着一部分新鲜的空气。
(7)其他各楼在一层有直接通到楼外的安全门,要记住到一层后应该要往楼外走,不要再沿楼梯走到地下室。
(8)疏散到楼外后,请到酒店前坪集合,不要随便离开。
6、疏散集合地点:酒店前坪空地。
(1)前台人员要携带住房登记表,对疏散出来的客人逐一进行清点,尤其是在前台上有登记的残疾客人,一个也不能漏掉。
(2)保安部要加强集合点周围的警卫工作,确保客人的财产安全,防止有人捣乱、进行破坏。
7、现场指挥者要求:
(1)由最早赶到现场的最高职务者担任灭火指挥员,灭火指挥员职务由高到低排列顺序为:总经理、执行总经理、保安部经理、工程部经理、值班经理各部门经理、依次类推。
(2)总指挥者应携带可变的对讲机,根据火势的大小,火情性质进行分工,指挥各组进行灭火,控制火势,疏散人员,抢救物资,做好警卫警戒等。
(3)总指挥员如预料或确定火灾不能自行扑灭,应立即指示总机值班员向火警台“119”报警。
8、酒店其他人员:
(1)未接到撤退指令,不得离开各
自岗位。
(2)保持镇静,不得奔跑或有惊扰客人的任何举动。
(3)非必要不得使用酒店电话,以免干扰指挥灭火和疏散通知。
9、灭火战斗后工作:
(1)指挥员必须吩咐有关人员搞好现场警卫工作,保护好现场,防止死灰复燃及现场遭受破坏。
(2)保安部安排消防人员或协助上级有关部门进行现场勘察,以及各项调查处理。
(3)各部门进行人员集结,清点部门人员有无缺少。
(4)各级领导迅速组织所属人员撤离现场。
10、要求:
(1)参加灭火人员要发扬“一不怕苦,二不怕死”的精神,奋不顾身的保护国家和酒店、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
(2)一切行动听指挥,做到令行禁止、雷厉风行、协调一致,严禁发生人为的技术规范伤害和伤亡。
(3)酒店全体员工要提高安全意识,熟悉此预案的赋予所任务和职责,打有准备之仗。
生活填埋场应急预案 篇8
根据省市工作提示和要求,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工作,泰和县城管局近日由党组书记、局长带头组织人员到泰和县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以下简称垃圾场)开展安全大排查工作,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垃圾场正常运行。
一是全面排查垃圾场连接雨水管道的雨水集水井,设立警示牌,做好管控,防止人员靠近,同时研究制定安全措施。
二是全面排查垃圾场坝体、堆体情况,发现问题按照规范标准立即整治,消除安全隐患。
三是全面排查渗滤液调节池安全液位、浮盖情况,对臭气采取处理措施。
四是要求参加排查危险的人员要先着好个人防护服,再进行排查、作业。
五是召开专题会议要求路灯亮化、排水管网、市政维修、园林绿化、环境卫生等各责任股室对管辖领域进行安全生产大排查,举一反三,警钟长鸣,绷紧安全生产的弦,确保安全无事故。
下一步,泰和县城管局将继续加强对路灯、管网、垃圾收集站、垃圾场等公用设施的'监督管理力度,发现问题及时解决,落实责任,加以整改,切实营造干净、整洁、有序的安全生产环境。
生活填埋场应急预案 篇9
一、总 则
1.1应急预案编制目的
1)为提高应对突发环境事件的能力,规范突发性环境事件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响应程序,及时有效地实施环境事件应急救援工作,保障职工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公司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2)一旦发生环境危害事故后能及时有效地控制危险源,避免事故扩大,可能的情况下予以消除。
3)抑制事故的扩大,尽可能减少事故造成的人员、财产损失以及事故对环境的危害。
4)做好现场突发环境事件情况记录,分析总结事故的起源,不断完善应急救援控制系统,为本工程在以后的紧急事故发生和控制中提供经验。
1.2应急预案编制原则
1)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公司的统一领导下,公司和项目部按照各自职责,密切配合,提高快速反应能力。
2)预防为主,常抓不懈。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建立和加强突发环境事件的预警机制,防止污染事件的发生及污染范围、程度的扩大。
3)依靠科学,快速反应。按照“先控制后处理”的原则,迅速查明原因,提出有关控制污染事件的措施,切实做到及时发现、迅速报告,快速反应、有效控制、妥善处置。
4)环境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制定要切合实际,做到事故发生后物资用的上、人员拉得出,真正起到消除职业病危害,降低损失的目的。
1.3突发性环境污染事件的分级
根据环境污染事件发生的特征,可控性、危险程度和影响范围,将突发性环境污染事件划分为一级突发性环境污染事件(I级)和二级突发性环境污染事件(Ⅱ级)。
1.3.1 一级突发性环境污染事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为一级突发性环境污染事件:
(1)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10万元以上;
(2)造成人员死亡或者重伤3人以上;
(3)因环境污染引起周围群众与公司发生冲突。
1.3.2 二级突发性环境污染事件
二级突发性环境污染事件是指一般环境污染和破坏事故,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在1万元至10万元,无人员伤亡。
二、工程概况
2.1 工程概况
XX项目位于XX。本工程建筑功能为住宅和商业XX为框架结构;屋盖结构形式为钢筋混凝土楼板。工程特点为群体工程,装配式高层住宅;其中装配部位和形式为预制叠合板、预制楼梯、预制阳台立板、预制空调板及飘窗墙板。
2.2 工程目标
施工工期目标:施工总工期XX日历天。我们将抽调具有丰富施工经验的工程管理人员和技术骨干以及足够设备和周转材料投入到本工程中,并严密制定阶段性工期目标,确保工期目标的实现;
安全管理目标:无死亡和重大伤亡事故,无机械设备大事故,无火灾事故。为确保安全目标的实现,设置安全管理机构和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并对安全事故易发点严格控制,从而保证安全目标的实现。
三、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和公司《管理手册》、《程序文件汇编》及有关法律法规。
四、应急处置基本原则
4.1 以人为本,安全第一。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突发环境事故为首要任务。
4.2 统一领导,协调行动。认真履行环境保护责任主体的职责,建立和加强突发环境事件的预警机制 。
4.3 遇到环境污染紧急意外伤害发生时,不惊慌失措,保持镇静,并设法维持好现场的秩序,人员有组织有次序的疏散。
4.4 在发生气体中毒事件时立即将中毒人转移至通风良好之处。
4.5 暂不给伤病员喝任何饮料和进食。
4.6 如发生意外,而现场无人时,向周围大声呼救,请求来人帮助或设法联系有关部门,不单独留下伤病员无人照管。
4.7 遇到严重事故、灾害或中毒时,除急救呼叫外,由救援组组长向上级单位、有关政府、卫生、防疫、公安等部门报告,报告时说明现场在什么地方、病伤员有多少、伤情如何、都做过什么处理等。
4.8 根据伤情对病员边分类边抢救,处理的原则是先重后轻、先急后缓、先近后远。
4.9 对呼吸困难、窒息和心跳停止的伤病员,从速置头于后仰位、托起下颌、使呼吸道畅通,同时施行人工呼吸、胸外心脏按压等复苏操作,原地抢救。
4.10 对病情稳定,估计转运途中不会加重伤情的伤病员,迅速组织人力,利用各种交通工具分别转运到附近的医疗单位急救。
4.11 现场抢救一切行动必须服从有关领导的统一指挥,不可各自为政。
4.12 遇到对环境有污染的紧急事件,立即将其制止或将其处理为正常状态。
4.13 依靠科学,规范有序。采用先进技术,充分发挥专家作用,实行科学民主决策。采用先进的救援装备和技术,增强应急救援能力。坚持事故灾难应急与预防工作相结合,做好预防、预测、预警和预报工作,做好常态下的风险评估、物资准备、队伍建设、完善装备、预案演练等工作。逐步规范应急救援工作,确保应急预案的科学性、权威性和可操作性。
4.14 编制工程项目施工设计和施工方案时,要列入该项目涉及到的预防及处理环境事故的各项措施,并健全落实各级环境保护管理制度。
4.15 施工现场内不准存放汽油、柴油、煤油等易燃易爆物品,施工现场(井下及距井口20米范围内)严禁出现明火,严禁使用电焊、汽焊、喷灯焊等焊接工作;井下严禁使用明火、明电照明。如需动火必须申请动火报告。
4.16 通讯畅通原则。应急小组和现场值班人员要保持通讯畅通。
五、应急领导小组
5.1应急小组组织及人员构成
总指 挥:XX
副总指挥:XX
综合协调组:XXXX XX
通信 组:XX XX
抢险救援组:XXXX
安全保卫组:XXXX
善后处理组:XXXX
后勤保障组:XXXX
5.2联系电话
5.3应急领导小组职责
5.3.1 项目部应急总指挥的职责
1)宣传贯彻国家、省、市及上级主管部门关于突发性环境污染事件应急预案及有关规定,建立健全环境保护领导体系,并将各项措施制度落实到位。
2)组织环境保护应急预案的制订和持续改进工作。
3)保障现场环境保护所需的人、财、物等。
4)事故发生时,要统一指挥,统一调动。
5)负责向上级部门汇报险情,并酌情联系救援单位。
6)开展环境保护工作的宣传教育,提高全体职工的环境保护意识,并同时做好现场环境保护措施。
7)配合上级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吸取教训,严格防范。
5.3.2 项目部应急副总指挥的职责
1)接到现场报警,及时向总指挥汇报;
2)现场情况紧急时可立即进行现场应急控制,减少环境污染以及人员伤亡,防止事故扩大,并随后汇报总指挥;
3)按照应急总指挥下达的命令,统一指挥、合理调配人员物资,处理应急事务;
4)完成总指挥交办的各项工作。
5.3.3 综合协调组的职责
1)迅速控制现场事态;
2)负责协调其它各组之间的工作。
5.3.4通信组的职责
1)接险情命令,迅速传达到各应急小组;
2)负责与外部救助力量的联络;
3)随时保持内外部的通信联络畅通。
5.3.5抢险救援组的职责
1)减少环境污染以及人员伤亡,防止事故扩大,引导现场作业人员从安全通道疏散;
2)将受伤人员营救至安全地带。
5.3.6安全保卫组的职责
1)对场区内外进行有效的隔离,维护现场应急救援通道畅通;
2)疏散场区内外人员撤出危险地带。
5.3.7善后处理组的职能和职责
1)负责现场人员疏散和生产恢复工作;
2)负责事故具体善后工作,负责调查事故经过,做好调查记录,绘制现场图,拍摄现场照片或录像,收集现场资料,分析事故原因,为事故处理提供原始依据。
5.3.8后勤保障组的职能及职责
1)迅速调配抢险物资器材至事故发生点;
2)提供和检查抢险人员的装备和安全防护;
3)及时提供后续的抢险物资;
4)迅速组织必须供给的物品,并及时输送救援物品到抢险人员手中。
六、应急处理器材的配备
根据施工现场特点(常见环境影响因素有大气污染、水污染、噪声、固废物等),项目部配备相应的基本应急器材,以确保施工现场应急处理工作的有效及时进行。
1 防尘口罩 300个,
2 灭火器 16个,
3 沙箱 4个
4 手电筒 若干,
5 电工组合工具 1套,
6 铁锹 10把,
7 铁丝30 公斤,
8 担架 1副 可用木板代替。
注:工区每月定期对应急处理器材进行检查,对应急处理器材及时更新补充,以确保使用。应急处理器材的检查由后勤保障组负责。
七、环境事故应急处理方案和预防措施
7.1大气污染事故的应急方案
7.1.1事故报告
环境气体污染时,人往往会出现以下症状:刺激眼睛,引起流泪,咽喉不适、疼痛,浓度高时,可引起人的恶心、呕吐、咳嗽、胸闷、气喘等急症。环境气体污染事故发生后,首先要做的第一条就是打开门窗,保持空气的流通,伤者或知情人立即向救援小组组长报告,报告采用电话联系的方式进行。救援小组组织人员保护现场处理,如有中毒者同时联系医院抢救。对于重病人员直接叫救护车进行救护。发生重大事故,由救援组组长在24 小时内向相关部门报告。
7.1.2大气污染的处理
1)除尘技术 在气体中除去或收集固态或液态粒子的设备称为除尘装置。主要种类有机械除尘装置、洗涤式除尘装置、过滤除尘装置和电除尘装置等。工地的烧煤茶炉、锅炉、炉灶等选用装有除尘装置的设备,工地其他粉尘可用遮盖、洒水等措施防治。
2)气态污染物治理技术 大气中气态污染物的治理技术主要有以下几种方法:
吸收法:选用合适的吸收剂,可吸收空气中的SO2、H2S、HF、卤代烃等废气以及含恶臭物废气。
吸附法:让气体混合物与多孔性固体接触,把混合物中的某个组分吸留在固体表面。
催化法:利用催化剂把气体中的有害物质转化为无害物质。
燃烧法:是通过热氧化作用,将废气中的可燃有害部分,化为无害物质的方法。
冷凝法:是使处于气态的污染冷凝,从气体分离出来的方法。该法特别适合处理有较高浓度的有机废气。如对沥表气体的`冷凝,回收油品。
生物法:利用微生物的代谢活动过程把废气中的气态污染物转化为少害甚至无害的物质。该法应用广泛,成本低廉,但只适用于低浓度污染物。
7.1.3施工现场空气污染的防治措施
1)施工现场垃圾渣土要及时清理出现场。高大结构物清理施工垃圾时,使用封闭式的容器或者采取其他措施处理高空废弃物,严禁凌空随意抛撒。
2)施工现场道路指定专人定期洒水清扫,形成制度,防止道路扬尘。对于细颗粒散体材料(如水泥、粉煤灰、白灰等)的运输、储存注意遮盖、密封,防止和减少飞扬。车辆开出工地做到不带泥砂,基本做到不洒土、不扬尘,减少对周围环境污染。
3)除安装符合规定的装置外,禁止在施工现场焚烧油毡、橡胶、塑料、皮革、树叶、枯草、各种包装物等废弃物品,以及其它会产生有毒、有害烟尘和恶臭气体的物质。机动车安装减少尾气排放的装置,确保符合国家标准。
4)拆除旧建筑物时,适当洒水,防止扬尘。
7.1.4吸入毒气急救
一氧化碳、二氧化氮、二氧化硫、硫化氢等超过允许浓度时,均能使人吸入后中毒。如发现有人中毒昏迷后,救护者千万不要冒然进入现场施救,否则会导致多人中毒的严重后果。
遇有此种情况,救护者一定要保护清醒的头脑,首先对中毒区进行通风,待有害气体降到允许浓度时,方可进入现场抢救。救护者施救时切记,一定要戴上防毒面具。将中毒者抬至空气新鲜的地点后,立即通知救护车送医院救治。
7.2水污染的应急方案
7.2.1事故报告
水被污染的现象:水体产生生难闻的气味、恶臭,水体混浊,不清澈,不透明。人处于此种水体散发的气味之中往往会出现以下症状:刺激眼睛,引起流泪,刺鼻,咽喉不适、疼痛,浓度高时,可引起人的恶心、呕吐、咳嗽、胸闷、气喘、头晕等急症。
环境水体污染事故被发现后,首先要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截断水体污染源,保持水体污染不再加重。知情人立即向应急处理小组组长报告,报告可采用电话联系的方式进行。
应急处理小组组织人员保护现场并作应急处理,使水体污染不再扩散。然后按应急预案,研究有关水污染的有关处理措施,不同污染不同对待。发生重大污染事故,由应急处理组组长在24 小时内向相关部门报告。
7.2.2废水处理技术
废水处理的目的是把废水中所含的有害物质清理分离出来。废水处理可分为化学法、物理方法,物理化学方法和生物法四种。
1)物理法:利用筛滤、沉淀、气浮等方法。
2)化学法:利用化学反应来分离、分解污染物,或使其转化为无害物质的处理方法。
4)物理化学方法:主要有吸附法,反渗透法,电渗析法。
5)生物法:生物处理法是利用微生物新陈代谢功能,将废水中成溶解和胶体状态的有机污染物降解,并转化为无害物质,使水得到净化。
7.2.3施工过程水污染的防治措施
1)禁止将有毒有害废弃物作土方回填。
2)施工现场搅拌站废水,必须经沉淀池沉淀合格后再排放,最好将沉淀水用于工地洒水降尘或采取措施回收利用。
3)现场存放油料,必须对库房地面进行防渗处理。如采用防渗混凝土地面、铺油毡等措施。使用时,采取防止油料跑、冒、滴、漏的措施,以免污染水体。
4)施工现场100 人以上的临时食堂,污水排放进可设置简易有效的隔油池,定期清理,防止污染。
5)工地临时厕所采取防渗漏措施。中心城市施工现场的临时厕所可采用水冲式厕所,并有防蝇、灭蛆措施,防止污染水体和环境。化学用品,外加剂等妥善保管,库内存放,防止污染环境。
7.3噪声污染的应急方案
7.3.1事故报告
当环境中对人的生活和工作产生不良影响的声音称为噪音,人长期处于噪声环境中会产生如下不良反应:噪音使人耳聋、使人产生头痛、脑胀、昏晕、耳鸣、多梦、失眠、心悸、和全身乏力、影响人的心理状态与情绪、恶心、呕吐、咳嗽、胸闷、气喘、头晕等急症。噪音污染事件被发现后,首先要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截断噪音污染源,停止噪音污染。
知情人立即向应急处理小组组长报告,报告可采用电话联系的方式进行。应急处理小组组织人员保护现场并作应急处理。然后按应急预案,研究有关噪音污染的有关处理措施,不同污染不同对待。
7.3.2施工现场噪声的控制措施
控制技术可从声源、传播途径、接收者防护等方面来考虑。
1)声源控制 从声源上降低噪声,这是防止噪声污染的最根本的措施。尽量采用低噪声设备和工艺代替高噪声设备与加工工艺,如低噪声振捣器、风机、电动空压机、电锯等。在声源处安装消声器消声,即在通风机、压缩机、燃气机、内燃机及各类排气放空装置等进出风管的适当位置设置清声器。
2)传播途径的控制 在传播途径上控制噪声方法主要有以下几中。
⑴ 吸声:利用吸声材料(大多由多孔材料制成)或由吸声结构形成的共振结构(金属或木质薄板钻孔制成的空腔体)吸收声能,降低噪声。
⑵ 隔声:应用隔声结构,阻碍噪声向空间传播,将接收者与声源分隔。隔声结构包括隔声室、隔声罩、屏障、隔声墙等。
⑶ 消声:利用消声器阻止传播。允许气流通过的消声降噪是防治空气动力性噪声的主要装置。如对空气压缩机、内燃机产生的噪声等。
⑷ 减振降噪:对来自振动引起的噪声,通过降低机械振动减小噪声,如将阻尼材料涂在振动源上,或改变振动源与其它刚性结构的连接方式等。
3)接收者的防护
让处于噪声环境下的人员使用耳塞、耳罩等防护用品,减少相关人员在噪声环境的暴露时间,以减轻噪声对人体的危害。
4)严格控制人为噪声
进入施工现场不得高声喊叫、无故甩打模板、乱吹哨,限制高音嗽叭的使用,最大限度地减少噪声扰民。
5)控制强噪声作业的时间
人口稠密区进行强噪声作业时,须严格控制作业时间,一般晚10 点到次日早6 点之间停止强噪声作业。确系特殊情况必须昼夜施工时,尽量采取降低噪声措施,并会同建设单位找当地居委会、村委会或居民协调,出安民告示,求得群众谅解。
6)施工现场噪声的限值
根据国家标准《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GB 12523—90)的要求,对不同施工作业的噪声限值见表。在工程施工中,要特别注意不得超过国家标准的限值,尤其是夜间禁止打桩作业。
7.4固体废物处理方案
7.4.1事故报告
当施工中产生建筑渣土、废弃的散装建筑材料、生活垃圾、包装材料等垃圾时,如不妥善处理,将会对环境造成重大危害,如对土壤污染、对水域污染、对大气污染,造成对人体的危害,影响人的身体健康。
固废物产生被发现后,首先要做的第一件事就是不让固废物扩散。知情人立即向应急处理小组组长报告,报告可采用电话联系的方式进行。应急处理小组组织人员保护现场并作应急处理。然后按应急预案,研究有关的有关固废物处理措施,不同固废物不同对待处理。
7.4.2施工现场固体废物控制措施
1)施工工地上常见的固体废物
施工渣土:包括砖瓦、桩机钻碴、渣土、砼碎块、废钢铁、废屑、废饰材料等。废弃的散装材料包括散装水泥、石灰等。
生活垃圾:包括炊厨废物、丢弃食品、废纸、生活用具、玻璃、陶瓷碎片、废电池、废旧日用品、废塑料制品、煤灰渣、废交通工具等。设备、材料等的废弃包装材料。
2)固体废物对环境的危害
固体废物对环境危害是全方位的。主要表现以下几个方面。
⑴侵占土地:由于固休废物的堆入,直接破坏土地和植被。
⑵ 污染土壤:固体废物的堆积,有害成分易污染土壤,并在土壤中发生积累,给作物生长带来危害;部分有害物质还能杀死土壤中的微生物,使土壤丧失腐解能力。
⑶ 污染水体:固体废物遇水浸泡、溶解后,其有害成分随地表径流或土壤渗流污染地下水和地表水;此外,固体废物还会随风飘迁进入水体造成污染。
⑷ 污染大气:以细颗粒状存在的废渣垃圾和施工材料在堆放和运输过程中,会随风扩散,使大气中悬浮的灰尘废弃物提高;此外,固体废物在焚烧等处理过程中,可能产生有害气体造成大气污染。
⑸ 影响环境卫生:固体废物的大量堆放,会招至蚊蝇滋生,臭味四溢,严重影响工地以及周围环境卫生,对施工人员和工地附近居民的健康造成危害。
3)固体废物的处理和处置
固体废物处理的基本思想是采取资源化、减量化和无害化的处理,对固体废物产生的全过程进行控制。固体废物的主要处理方法如下:
回收利用:回收利用是对固体废物进行资源化、减量化的重要手段之一。对施工渣土可视情况加以利用。废钢可按需用做金属原材料。对废电池等废弃物应分散回收,集中处理。
⑵ 减量化处理:减量化是对已经产生的固体废物进行分选、破碎、压实浓缩、脱水等减少其最终处置量,减低处理成本,减少对环境的污染。在减量化处理的过程中,也包括和其它处理技术相关的工艺方法,如焚烧、热解、堆肥等。
⑶ 焚烧技术:焚烧用于不适合再利用且不宜直接予以填埋处置的废物,尤其是对于受到病菌、病毒污染的物品,可以用焚烧进行无害化处理。焚烧处理应使用符合环境要求的处理装置,注意避免对大气的二次污染。
⑷ 稳定和固化技术:利用水泥、沥青等胶结材料,将松散的废物包裹起来,减少废物的毒性和可适移性,使得污染减少。
⑸ 填埋:填埋是固体废物处理的最终技术,经过无害化、
减量化处理的废物残渣集中到填埋处进行处置。填埋场应利用天然或人工屏障。尽量使需处置的废物与周围的生态环境隔离,并注意废物的稳定性和长期安全性。
八、应急响应
8.1 应急预案启动标准
当发生一、二级突发性环境污染事件时,应急领导组启动应急预案,项目部做好配合。
8.2 启动应急组织
1)接到报告后,应急总指挥根据所获信息,确定是否发布应急预案启动命令。启动命令的同时,启动应急组织;
2)抢险救援组接到启动命令应立即根据通报内容赶赴现场实施救援;
3)通信组接到命令后应迅速传达到各应急小组,并与外部救助力量取得联络,随时保持内外部的通信联络畅通;
4)项目部值班领导、应急响应机构的各级责任人员及各小组成员在收到应急预案启动命令后应立即赶赴现场,根据职责分工,迅速控制事态、抢救伤员和物资;
5)各应急小组组长接到应急预案启动命令,应立即通知到所属人员,迅速赶到事故现场按预案分工开展工作。
九、事故报告制度
9.1 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领导应当立即带领有关人员迅速赶赴事故地点积极参与抢救工作,防止事故进一步扩大。并及时向公司领导报告同时拨打医疗等援救电话。
9.2 发生重大事故要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9.3 事故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⑴事故发生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
⑵事故发生时间(年、月、日、时、分);
⑶事故发生地点;
⑷事故类别;
⑸人员伤亡、初步估计的经济损失及事故概况;
⑹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
十、事故调查和事故处理
事故调查工作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
10.1 事故调查组调查的重点内容:
1)调查事故发生前施工现场的状况;
2)查明人员伤亡、设备损坏、现场破坏以及经济损失情况;
3)分析事故原因(必要时进行技术鉴定);
4)查明事故的性质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5)提出对事故有关责任人员的处理建议;
6)提出防止类似事故重复发生的措施;
7)按要求写出事故调查报告。
14.2 事故处理:
按国家法律、本项目和金信公司制度进行。
十一、应急结束
应急处置工作完成或现场危险消除和得到控制后,遵循“谁启动、谁负责”的原则,由公司应急领导组和项目部宣布解除应急状态,同时开始对事故原因进行调查、对事故损失进行评估,并组织力量对污染区进行清除和恢复。
生活填埋场应急预案 篇10
为应对学校突发火灾事故,及时、有序、高效地做出相应处理,保证全体师生的生命安全,最大限度减少学校的损失和负面影响,保证学校教育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社会的稳定,根据我校实际情况和结合有关部门的法律、法规,特制定本预案。
一、坚持“早预防、早发现、早报告、早救治”原则
1、早预防。即要求学校全体师生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意识,始终保持高度的警惕性,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学校的各项教育教学活动及后勤服务工作,坚持以法办事,规范操作,及时排查和消除学校的各种消防隐患。
2、早发现。即落实责任,严格执行学校的各项检查制度,发现苗头性问题及时采取相应措施。
3、早报告。即要求严格执行“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通报信息。
4、早救治早隔离。即要求执行谁发现谁首先受理的制度,发现消防事故,立即招呼就近人员,控制局面,最大努力阻止火灾的进一步发展;发现伤情或病情,立即组织人员送医院救治。
二、突发火灾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
组长:X
副组长:XX
组员:XXXXX各班主任
1、组长职能:
尽速到达现场,了解和掌握事故情况,控制局面,阻止事态发展,并研究事故处理的具体策略。
2、副组长职能:
(1)在第一时间向教育局办公室报告情况。
(2)组织力量并全程指挥其他各职能人员投入工作。
(3)密切配合消防、医疗等机构对事故进行处理。
(4)认真执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政府部门的有关指示。
(5)负责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查找原因和责任。
3、现场控制人员(X、X及各班主任)职能。
(1)控制现场,维护秩序,防止发生混乱局面。
(2)组织班主任管好各自的学生。
(3)尽早向知情者、见证人调查事故起因,掌握好事故的第一手资料。
4、后勤保障人员(X)职能:
(1)做好医疗救治、现场控制等工作的联络和后勤支援。
(2)做好上级来人和家长的接待,必要时为上级工作组现场办公做好后勤服务工作。
三、突发火灾事件的具体处置对策
1、发生火灾时,现场教师马上组织疏散学生离开现场;
2、根据火势如需报警立即用电话或手机报告消防中心(电话119);
3、在向学校、教育局领导报告同时,派出人员到主要路口等待引导消防车;
4、组织师生有序地疏散到安全区域,不得组织学生抢险,扑救要在确保人员安全的情况下进行,以班为单位清点人数;
5、学校有关人员第一时间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在消防大队来之前切掉火区电源,带上灭火器材和使用消防设施进行灭火,抢救学校财产,尽可能使学校财产损失降到最低限度,原则是“先救人,后救物”;
6、领导小组组织人员,对校园起火原因及财产损失情况进行仔细的调查,记录在案,写出书面报告向教育局汇报。
四、扑救方法
1.扑救固体物品火灾,如木制品,棉织品等,可使用各类灭火器具;
2.扑救液体物品火灾,如汽油、柴油、食用油等,只能使用灭火器、沙土、浸湿的棉被等,绝对不能用水扑救;
五、注意事项
1.火灾事故首要的一条是保护人员安全,扑救要在确保人员不受伤害的前提下进行;
2.火灾第一发现人应判断原因,立即切断电源;
3.火灾后应掌握的原则是边救火,边报警;
4.严禁组织学生参加灭火。
生活填埋场应急预案 篇11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为加强园区对突发环境事件的紧急预防和快速有效处理,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突发环境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害,提高园区应对突发环境事件的能力,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和环境安全,维护稳定,促进园区经济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现结合园区实际制订本预案。
(二)编制依据
依据邛崃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邛府发[20xx]号文件精神。
二、组织指挥与职责
成立临邛工业园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领导小组,负责统一指挥、协调突发环境事件的应对工作;负责向相关部门和领导报告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工作进展情况;请求上级应急增援;负责应急期间信息收集、上报工作。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现场处置组、排查组、应急监测组、后勤保障组四个小组。
(一)现场处置组:负责突发环境事件的先期应急处置工作;密切注视与事件有关的社会动态;配合相关部门应急处置、社会秩序、治安保卫和组织企业职工及群众疏散、撤离。
组长:
成员:
(二)排查组:负责突发环境事件源头的先期排查工作;协助相关部门对突发环境事件重点企业和部位进行排查工作。
组长:王昌临邛工业园区管委会副主任
成员:孙芸、王舒丽、植宇倩
(三)应急监测组:负责协助环保局做好突发环境事件现场应急监测;组织实施减轻污染危害措施;对造成污染事件的单位和个人提出处理意见。
组长:常文第临邛工业园区管委会副主任
成员:简璐、徐朝中、赵若鹏、王梦棠、杨辉翔
(四)后勤保障组:负责组织安排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理所需要经费和物资保障工作;负责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报送工作;负责下达上级指示精神和随时保持与各小组通讯畅通并及时向领导反馈事情。
组长:罗小敬 临邛工业园区管委会组织员
成员:唐露、杨小苏、王利平、王莉
三、预防和预警
(一)信息监测
排查组、现场处置组要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的原则,定期开展对园区内企业进行污染源的排查工作,要及时将有可能造成园区环境影响事件的'信息进行上报、处理、统计分析,以及预警信息监控。
(二)信息报送与处理
1.报告时限程序。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后,应在15分钟内报告园区主要领导及分管领导,在半小时内向市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或市指挥部办公室报告,不得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报告内容主要包括时间、地点、信息来源、事件性质、影响范围、事件发展趋势和已经采取的措施等。应急处置过程中要及时续报有关情况。
2.报告方式。报告分初报和处理结果报告二类。
初报可采用电话直接报告,内空主要包括:发生时间、地点、污染源、人员受害情况及受害面积及程度;
处理结果书面报告,内容主要包括:处理事件措施、过程和结果、事件潜在或间接危害、社会影响,处理后遗留问题。
四、应急响应
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后,现场处置组在5分钟内赶赴现场,初步分析和判断事件性质并采取应急措施。
(一)一般性突发环境事件。现场处置组直接控制和处置的,由现场处置组负责协调、指挥并组织相关人员进行直接控制和处置,同时向园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副组长报告突发环境事件基本情况和应急救援的进展情况;事件处置完毕后,由园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副组长向组长进行报告。
(二)重大突发环境事件。由现场处置组15分钟内电话同时报告园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由园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领导小组下达启动应急预案的命令。
1.立即开通与突发环境事件企业、相关部门的通讯联系,随时掌握事故进展情况。
2.由园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协调和调集相关部门和人员赶赴现场进行应急处置、社会秩序、治安保卫和组织企业职工及群众疏散、撤离等工作。
3.协调并通知相关部门邀请专家分析情况,根据专家建议,通知相关单位和人员随时待命。
五、应急保障
由后勤保障组负责做好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工作所需的经费、物资、通讯等保障工作。
(一)资金保障
在紧急情况下,应当急事急办、特事特办,在报请主要领导同意后,确保应急资金及时到位。
(二)物资保障
根据工作需要购置防护装备、手电、麻袋、铁铲、雨衣等,确保应急处置所需基本物资到位。
(三)交通运输保障
根据应急需要,及时协调救护车、运输车、挖挖机、推土机、工作车等,确保救灾物资、器材和人员的运送,满足应急处置工作需要。
六、后期处置
组织、协调做好受灾企业及人员的安置工作,配合相关部门组织有关专家对受灾范围进行科学评估,提出污染的生态环境进行恢复的建议。
七、附则
(一)本预案由临邛工业园区管委会负责解释。
(二)本预案从20xx年4月10日起实施。
生活填埋场应急预案 篇12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为加强园区对突发环境事件的紧急预防和快速有效处理,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突发环境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害,提高园区应对突发环境事件的能力,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和环境安全,维护稳定,促进园区经济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现结合园区实际制订本预案。
(二)编制依据
依据邛崃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邛府发[2007]号文件精神。
二、组织指挥与职责
成立临邛工业园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领导小组,负责统一指挥、协调突发环境事件的应对工作;负责向相关部门和领导报告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工作进展情况;请求上级应急增援;负责应急期间信息收集、上报工作。
组长:章少琳临邛工业园区管委会主任
副组长:王昌临邛工业园区管委会副主任
李春元临邛工业园区管委会副主任
常文第临邛工业园区管委会副主任
季鸿临邛工业园区管委会纪工委书记
罗小敬临邛工业园区管委会组织员
成员:唐 露 李林芮 庄韬立 孙 芸 王梦棠简璐
领导小组下设,现场处置组、排查组、应急监测组、后勤保障组四个小组。
(一)现场处置组:负责突发环境事件的先期应急处置工作;密切注视与事件有关的社会动态;配合相关部门应急处置、社会秩序、治安保卫和组织企业职工及群众疏散、撤离。
组长:李春元临邛工业园区管委会副主任
成员:庄韬立、李林芮、牟亦樵、李泯毅、王家均、李松城、杨溢
(二)排查组:负责突发环境事件源头的先期排查工作;协助相关部门对突发环境事件重点企业和部位进行排查工作。
组长:王昌临邛工业园区管委会副主任
成员:孙芸、王舒丽、植宇倩
(三)应急监测组:负责协助环保局做好突发环境事件现场应急监测;组织实施减轻污染危害措施;对造成污染事件的单位和个人提出处理意见。
组长:常文第临邛工业园区管委会副主任
成员:简璐、徐朝中、赵若鹏、王梦棠、杨辉翔
(四)后勤保障组:负责组织安排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理所需要经费和物资保障工作;负责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报送工作;负责下达上级指示精神和随时保持与各小组通讯畅通并及时向领导反馈事情。
组长:罗小敬 临邛工业园区管委会组织员
成员:唐露、杨小苏、王利平、王莉
三、预防和预警
(一)信息监测
排查组、现场处置组要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的原则,定期开展对园区内企业进行污染源的排查工作,要及时将有可能造成园区环境影响事件的信息进行上报、处理、统计分析,以及预警信息监控。
(二)信息报送与处理
1.报告时限程序。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后,应在15分钟内报告园区主要领导及分管领导,在半小时内向市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或市指挥部办公室报告,不得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报告内容主要包括时间、地点、信息来源、事件性质、影响范围、事件发展趋势和已经采取的措施等。应急处置过程中要及时续报有关情况。
2.报告方式。报告分初报和处理结果报告二类。
初报可采用电话直接报告,内空主要包括:发生时间、地点、污染源、人员受害情况及受害面积及程度;
处理结果书面报告,内容主要包括:处理事件措施、过程和结果、事件潜在或间接危害、社会影响,处理后遗留问题。
四、应急响应
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后,现场处置组在5分钟内赶赴现场,初步分析和判断事件性质并采取应急措施。
(一)一般性突发环境事件。现场处置组直接控制和处置的,由现场处置组负责协调、指挥并组织相关人员进行直接控制和处置,同时向园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副组长报告突发环境事件基本情况和应急救援的进展情况;事件处置完毕后,由园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副组长向组长进行报告。
(二)重大突发环境事件。由现场处置组15分钟内电话同时报告园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由园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领导小组下达启动应急预案的命令。
1.立即开通与突发环境事件企业、相关部门的通讯联系,随时掌握事故进展情况。
2.由园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协调和调集相关部门和人员赶赴现场进行应急处置、社会秩序、治安保卫和组织企业职工及群众疏散、撤离等工作。
3.协调并通知相关部门邀请专家分析情况,根据专家建议,通知相关单位和人员随时待命。
五、应急保障
由后勤保障组负责做好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工作所需的经费、物资、通讯等保障工作。
(一)资金保障
在紧急情况下,应当急事急办、特事特办,在报请主要领导同意后,确保应急资金及时到位。
(二)物资保障
根据工作需要购置防护装备、手电、麻袋、铁铲、雨衣等,确保应急处置所需基本物资到位。
(三)交通运输保障
根据应急需要,及时协调救护车、运输车、挖挖机、推土机、工作车等,确保救灾物资、器材和人员的运送,满足应急处置工作需要。
六、后期处置
组织、协调做好受灾企业及人员的安置工作,配合相关部门组织有关专家对受灾范围进行科学评估,提出污染的生态环境进行恢复的建议。
七、附则
(一)本预案由临邛工业园区管委会负责解释。
(二)本预案从20xx年4月10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