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价调整应急预案(锦集九篇)。

在日常学习、工作和生活中,有时会出现一些意料之外的事件或事故,为了减小事故造成的危害,通常需要预先编制一份完整的应急预案。那么问题来了,应急预案应该怎么写?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农村安全饮水应急预案,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水价调整应急预案 篇1

1、总则

1.1 编制目的

为充分做好我市城乡区域内突发供水危机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指导和应对我市可能发生的严重水质污染或其它重大安全事故造成的突发性供水安全事故,及时、有序、高效地开展突发事故抢险救援工作,确保我市供水安全,最大限度地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与健康,减少事故损失,维护社会稳定,结合我市范围内的供水实际,编制本预案。

1.2 编制依据

本预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城市供水条例》、《城市供水水质标准》、《江苏省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无锡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无锡市关于开展治理太湖保护水源“6699”行动的决定》、《无锡市环保优先八大行动决定》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制定。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无锡市所属各市(县)、区行政区域内发生的以及市境外波及影响到我市的突发性供水危机事件所造成的大范围或者长时间不能正常供水的应急处置情况。

造成我市突发性供水危机事件的主要影响因素有:

(1)太湖、长江、横山水库等主要水源地水质遭受生物、化学、毒理、放射性物质等严重污染的;

(2)我市各自来水制水企业供配电系统因故瘫痪或发生爆炸、火灾的;

(3)我市因地震、地质塌陷、洪涝、台风、雷电等自然灾害导致供水生产设施设备严重毁损的;

(4)因战争、投毒、有意破坏或恐怖活动造成制水、供水设施严重损毁的;

(5)水源地水源严重不足或枯竭的;

(6)水厂输水母管、供水干管爆管、断裂或氯气钢瓶发生爆炸、严重泄漏的。

1.4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预防为主。加强对水源地的监测、监控和管理,建立供水危机事件防范体系,尽可能地避免或减少突发供水危机事件的发生,消除或减轻供水危机事件造成的影响,最大程度地保障公众供水安全。

(2)统一领导,分级响应。在市委市政府统一领导下,加强部门之间的合作,提高反应应对能力。针对不同供水危机事件和级别,采取正确的应对措施。充分发挥各级政府职能作用,坚持属地为主,实行分级响应。

(3)依法规范,加强管理。依据有关法律和法规,加强应急管理,充分发挥专业应急指挥机构的作用,使供水事故应急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

(4)快速反应,协同应对。加强以属地管理为主的应急处置队伍建设,建立联动协调制度,充分动员和发挥乡镇、社区、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志愿者队伍的作用,依靠公众力量,形成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功能齐全、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管理机制。

(5)平战结合,科学处置。采用先进的监测、预警、预防和应急处置技术,发挥专业人员作用,完善行业安全监控体系。加以应急演练,增强政府处置突发事故的能力,提高公众自救、互救和应对突发事故的综合素质。

2、事件分级

受上述突发性供水危机事件的主要因素影响造成停水事件或可预见性的停水危机,根据事件所造成的后果(影响)严重性和危急程度,现将供水危机事件分为四个级别:I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Ⅲ级(较大)、Ⅳ级(一般),预警颜色分别为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

I级是指:

已经发生下列情况:

(1)当城市供水企业的生产或供水能力严重下降,造成无锡市七区80%以上或所辖江阴市、宜兴市90%以上的用户无压、无水,且在12小时内无法恢复时;

(2)当无锡七区50%以上或江阴市、宜兴市80%以上出厂水水质无法达到饮用水卫生标准,生活饮用水水质毒理学、微生物学、化学或放射性等指标严重超标,且12小时内无法达标时;

(3)当因水体内毒素或供水生产设施设备发生严重事故,造成死亡5人以上或中毒、受伤50人以上人时。

将要发生下列情况:

(1)因水源水位急剧严重下降或面临水源枯竭时;

(2)因发生大面积生物灾害已经威胁到水源地绝大

部分水体卫生安全时;

(3)因发生危险化学品泄露等严重工业或交通事故,

危险化学品流入水源地上游,已可预知将造成主要水源地水源严重污染,必须提前关闭主要或大部分取水口时。

Ⅱ级是指:

已经发生下列情况:

(1)当城市供水企业的生产或供水能力大幅度下降,造成无锡市七城区50%—80%或所辖江阴市、宜兴市80%—90%的用户无压、无水,且12小时内无法恢复时;

(2)当无锡七区30%—50%或江阴市、宜兴市50%—80%出厂水水质无法达到饮用水卫生标准,一般化学、微生物学等指标超标。且在12小时内不可能恢复时。

(3)当因水体内毒素或供水生产设施设备发生严重事故,造成死亡3—5人,或中毒、受伤30—49人时。

将要发生下列情况:

(1)因水源水位下降严重,将严重影响取水口取水量时;

(2)因发生大面积生物灾害,逐渐威胁主要水源水体卫生安全时;

(3)因发生危险化学品泄露等严重工业或交通事故,

危险化学品流入水源地上游,已可预知会造成重要水源地水源严重污染,必须提前关闭重要取水口时。

III级是指:

已经发生下列情况:

(1)当城市供水企业的生产或供水能力明显下降,造成七区20%—50%或所辖江阴市、宜兴市30%—80%的用户无压、无水,且24小时无法恢复时;

(2)当生活饮用水水质感官性状和一般化学等部分指标超标,影响到无锡七区10%—30或江阴市、宜兴市30%—50%居民不能正常使用,且24小时无法恢复时;

(3)当因水体内毒素或供水生产设施设备发生严重事故,造成死亡1-2人,或重伤5人、中毒30人以下时。

将要发生下列情况:

(1)因水源地水位下降或不足,将影响取水口正常取水时;

(2)因生物灾害威胁部分水源地水体卫生安全时;

(3)因发生危险化学品泄露等工业或交通事故,危险化学品流入水源地上游,将会造成水源地部分水源污染,需要关闭部分取水口时。

Ⅳ级是指:

已经发生下列情况:

(1)当制水或供水能力减少,造成局部片区无压、无水,且24小时无法恢复时;

(2)当水厂生产工艺流程中发生故障或受相关因素影响,使生活饮用水水质的4项常规检测指标超标,且24小时无法恢复时;

(3)当供水主要管道发生爆管、断裂,24小时内无法修复时;

(4)当制水机械设备或停电事故造成个别水厂停产,局部片区停水,且24小时内无法恢复时。

将要发生下列情况:

因生物灾害或危险化学品泄露等严重事件(故)造成生活饮用水源地局部污染或可预知造成局部污染,或造成有人轻微中毒,需要关闭个别次要取水口时。

3、组织体系

3.1 市突发供水危机应急领导小组

市政府成立“无锡市突发供水危机应急领导小组”,为我市突发供水危机事件应急处理的综合指挥机构,负责全市城乡突发供水危机事件应急工作的领导和指挥。领导小组由市长担任组长,市政府常务副市长、分管市长担任副组长。成员主要有市委宣传部、市政府办(应急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经贸委、公安局、教育局、卫生局、财政局、水利局、环保局、科技局、市政公用局、民政局、建设局、交通局、房管局、农林局、气象局、物价局、工商局、质监局、市政公用产业集团等部门和两市七区等主要负责人组成。

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城市供水应急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市委市政府有关城市供水应急工作的指示和要求,部署突发供水危机事件应急工作;建立和完善预警机制,组织制定相关应急预案;指导和协调突发供水危机事件应急工作,研究决定应急处理工作的重要事项和重大决策;组织指挥重大突发供水危机事件违法案件的查处。向、省应急管理办公室等有关部门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报告供水应急工作开展情况。

3.2 市突发供水危机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

无锡市突发供水危机事件应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市政公用事业局局长任办公室主任,市委宣传部、市发展与改革委员会、经贸委、公安局、教育局、卫生局、财政局、水利局、环保局、科技局、市政公用局、民政局、建设局、交通局、房管局、农林局、气象局、工商局、物价局、质监局、市政公用产业集团分管领导和市水务集团主要领导为办公室成员。

办公室设在市政公用事业局。其主要职责是:

负责应急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平时指导市政公用产业集团、市水务集团和自来水总公司及其所属单位做好日常应急应对工作。负责落实市突发供水危机事件应急指挥领导小组的指令,制定和修订应急响应方案;建立相关的专家库;组织应急人员培训和演练;收集相关信息,开通市政热线,全日制受理和收集有关供水危机事件信息并及时上报;向市政府报告供水应急工作开展情况;指导各供水企业和水质检测部门建立先行应急行动组,随时应对可能发生的供水危机事件;根据应急指挥领导小组的指示,协调各部门和兄弟城市,组织供水专家赴事故发生地协助当地供水应急工作。

发生供水危机事件时,负责甄别供水危机事件级别,提出实施特别重大、重大和较大级预警发布的建议,决定一般预警发布和启动相应供水应急方案。市现场应急处置指挥部成立后,担负现场应急处置指挥部办公室职能,分工组织供水水质、水量的监测和处置工作;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对事件的原因、发展趋势及影响程度等进行评估,为市应急指挥部决策提供依据;根据事故发生状态,统一部署抢险方案的实施工作,并对应急工作中发生的争议进行协调处理。

3.3市突发供水危机应急处置现场指挥部

(1)现场指挥机构的组成

供水危机现场应急处置指挥部是事件发生后成立的临时机构,根据事件级别的大小分别由不同级别的政府或其行政主管部门临时组建,事毕后即行解散。

发生特别重大、重大供水危机事件时,市政府或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指挥中心决定成立现场处置指挥部,负责现场应急指挥工作;发生较大和一般供水危机事件时,由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决定成立现场指挥部;次生、衍生性事件,由法律规定的相关政府主管部门牵头成立相应的应急指挥部。

Ⅰ级、Ⅱ级现场应急处置指挥部的组成

指挥长:市长

副指挥长:分管副市长、市政府秘书长

成员:根据突发供水危机事件性质,分别由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市应急指挥中心办公室、发改委、经贸委、水利局、市政公用局、环保局、卫生局、公安局、建设局、市委宣传部和市政公用产业集团以及所在地区市(县)、区及相关部门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组成。各部门职责分别见第 3.4节。

Ⅲ级现场应急处置指挥部组成:

指挥长:分管副市长

副指挥长: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和市政公用局局长

成员:根据突发供水危机事件性质及发生地,分别由市政公用局、建设局、水利局、环保局和所在地区(市)县、区分管领导和市水务集团、自来水总公司总经理组成。各部门职责分别见第3.4节。

Ⅳ级现场应急处置指挥部的组成:

指挥长:市政公用事业局局长

副指挥长:市政公用事业局分管局长、市水务集团总经理、事件发生所在市(县)、区分管领导。

成员:事件发生所在市(县)、区行政主管部门领导和分管领导、主要影响供水企业负责人等组成。各部门职责分别见第3.4节。

(2)现场指挥机构主要工作职责

① 贯彻应急工作方针,根据市政府应急工作原则和方案,组织有关职能部门对事故发生地区进行技术支持和支援;

② 领导和协调城市供水系统重大事故应急工作,部署市政府交办的有关工作;

③ 及时了解掌握城市供水系统重大事故情况,根据情况需要,向市政府或经市政府批准向省以上政府或部门报告事故情况和采取应急措施的建议;

④ 组织事故应急技术研究和应急知识宣传教育等工作;

⑤ 负责全市供水系统重大事故应急信息的接受、核实、传递、通报;

⑥ 组织协调各应急小组按照抢险方案迅速开展抢险救灾工作,力争将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⑦ 负责紧急调用各类应急物资、设备、人员和占用场地,事故处理后及时归还或给予补偿;

⑧ 做好稳定社会秩序和伤亡人员的善后和安抚工作;

⑨ 当发现事故可能导致重大溢出或产生环境污染危害,立即组织有关部门或可承担任务的机构进行检测调查;当确定已发生二次危害,立即组织相关部门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态发展;

⑩ 研究决定其他有关城市供水系统重大事故应急的重要事项。

3.4 现场处置工作小组

市专项应急指挥部或现场应急指挥部可根据事件类别和需要,设立若干工作小组,具体分工负责供水、送水、调水、监测、救护、打捞、抢修、监察、接待、信息报送、安全保卫、新闻发布、后勤保障等事宜。各职能工作小组牵头单位及主要工作任务如下:

(1)供水组

由市市政公用事业局局长任组长,市市政公用产业集团、市水务集团和自来水总公司总经理任副组长,市水利局、卫生局、房管局、事故发生市(县)区政府分管领导为小组成员。各部门职责如下:

市市政公用局和市政公用产业集团:负责紧急制定或调整自来水供应应急具体方案并组织实施,限制或停止城市建筑、洗车、绿化、娱乐、洗浴行业用水,控制工业用水;落实自来水供应水源,根据供水管网布局,合理调配供水管网压力;在生活饮用水源地无法取水的情况下,及时报请市政府批准,启动紧急启用地下水方案。

市水利局:负责制定紧急启用地下水方案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市取用井水单位的自备水源开足设备,保证供水。

市卫生局:负责监测入户自来水或井水水质是否达到卫生标准。

市房管局:负责组织和协调各房产管理单位管理的城市小区供水设施的维护、保养、清洗和完善工作,保证自来水在小区内能够正常入户。

各市(县)区政府:配合市有关部门做好辖区内自来水供水应急工作和紧急启用地下水工作。

当应急预案启动时,按照《无锡市自来水供应突发事件应急实施方案》(见附件1)执行。当需要启用地下水时,按照《无锡市供水危机状态下紧急启用地下水方案》(见附件7)执行。

(2)送水组

由市市政产业集团总经理任组长,市公安交巡警支队支队长、市公安消防支队支队长和市水务集团总经理任副组长,市交通局、园林局、水利局、教育局、民政局、团市委、事故发生市(县)区政府分管领导、街道办事处主要负责人为小组成员。各部门职责如下:

市市政产业集团和水务集团:负责紧急实施或调整应急送水、集中供水方案,调集应急送水车辆,分工将自来水送达各无水小区适当地点,及时向无水小区居民发出通告。

市交通局:负责社会专用送水车辆的征调、运输等车辆保障工作。

市水利局:当需要取用地下水时,负责地下水取水点定位与协调等技术指导工作。

市公安交巡警支队:为应急供水车辆提供线路保障。

市公安消防支队、园林局:负责启用本单位专用和特种运水车辆到达指定地点进行取水、送水和放水。

市教育局:负责供水危机发生期间动员学校和学生采取积极措施,为学校解决接水、运水、送水问题,保证学生饮水安全和学校稳定,并动员学生为社会接用水提供帮助。

团市委:动员和号召广大青年、团员为社会搞好接水、运水和送水服务工作,为社区孤寡老人和贫困户提供义工服务。

市民政局:负责社会福利机构和困难家庭饮用水提供。

事故发生市(县)区及街道办事处:负责帮助落实送水和集中接水地点,组织用水发放,维护好现场秩序。

当应急预案启动时,按照《无锡市供水危机状态下车辆送水方案》(见附件2)执行。

(3)调水组

由市水利局局长任组长,市环保局、气象局分管领导为小组成员。各部门职责如下:

市水利局:负责控制入湖入江河道闸口,向市政府及时提出应急调水方案。市政府通过应急调水方案后,及时组织实施。

市环保局:负责监控调水水质,防止劣质水源进入饮用水水源地。

市气象局:负责及时、详尽、准确地提供危机期间的气象预报。适时实施人工增雨,增加地表水量。

当应急预案启动时,按照《无锡市供水危机状态下江河紧急调水方案》(见附件3)执行。

(4)水源地保护组

由市环保局局长任组长,市经贸委分管主任为副组长,市农林局和水源地所在区政府、街道分管领导为小组成员。各部门职责如下:

市环保局:负责加强对所有水源地保护区域的监测和保护,严密监控准保护区内工业废水、生活污水的排放情况和农业面源污染情况。

市经贸委:协助市环保局对所有水源地保护区内及其外围企业的排放情况进行检查,监控准保护区内工业废水的排放情况。

市农林局:协助市环保局监控准保护区内农业面源污染情况。

应急预案启动时,按照《无锡市突发污染事件水源地环境保护方案》(见附件4)执行。

(5)蓝藻打捞组

由市水利局局长任组长,市水利局、市农林局、环保局、无锡军分区、沿江湖河市(县)区分管领导为小组成员,各部门职责如下:

市水利局:负责蓝藻的打捞工作。

市农林局:协助水利局做好蓝藻等水生植物的打捞和后期处理工作。

市环保局:负责对水体内水生植物密度的检查。

无锡军分区:负责协调驻锡部队组织人员对水生植物进行打捞支援。

沿江湖河市(县)区:负责蓝藻的打捞、运输、存放等项工作。

应急预案启动时,按照《无锡市蓝藻紧急打捞方案》(见附件5)。

(6)应急卫生保障组

由市卫生局局长任组长。各市(县)、区有关领导为小组成员。各部门职责如下:

市卫生局:负责紧急救治受伤、中毒、染病的工作人员和因供水危机事件造成的生病群众;负责自来水管网水监测、传染病控制和其它卫生监测;必要时将伤病员送往其它医院做进一步治疗;同时负责调集应急救援所需药品、医疗器械;统计伤亡人员情况。

各市(县)、区政府:协助卫生部门做好人员救治工作和卫生监测、疾病控制工作,

应急预案启动时,按照《无锡市供水危机情况下医疗卫生保障方案》(见附件6)执行。

(7)水环境检测组

由市环保局局长任组长。市水利局、市政公用局、卫生局、科技局为小组成员。各部门职责如下:

市环保局:负责江河湖水体水质监测,沿湖污染物排放的监督检查。

市市政公用局:负责自来水水源厂上下游水质和制水厂出厂水水质状况的跟踪检测,严格控制自来水出厂指标。

市卫生局:负责市民生活饮用水监督检查,包括自来水管网水和饮用井水,严格控制饮用水卫生标准。

市水利局:密切监视入湖水流断面和各水质功能区断面的水质水量等水文情况,跟踪河流入湖水质达标情况。

市科技局:为各种监测工作提供技术支持。

应急预案启动时,按照《无锡市突发污染事件水源地环境保护方案》(见附件4)和有关方案中的检测条款执行。

(8)市场纯净水供应组

由市经贸委主任任组长,分管主任任副组长,市卫生局、公安局、质监局、工商局、交通局、物价局分管局长为小组成员。各部门职责如下:

市经贸委:负责为市场调配纯净水(桶装、瓶装)。

市卫生局:负责市场出售纯净水的检测。

市公安局:负责根据需要发放供水车辆通行证,保障纯净水供应车辆的畅通无阻。

市质监局:负责对纯净水生产企业的监管,确保质量。

市工商局:负责对纯净水供应市场的检查,保证良好的经营秩序。

市交通局:负责紧急情况下协调纯净水的运输。

市物价局:见本节第9条。

应急预案启动时,按照《无锡市市场纯净水应急供应方案》(见附件8)执行。

(9)水价监管组

由市物价局局长任组长,市经贸委、无锡工商局分管领导为小组成员。各部门职责如下:

市物价局:负责平抑供水危机事件期间桶装水、矿泉水、纯净水等市场饮用水价格,打击对供水危机期间有蓄意囤积、哄抬物价行为的商贩。

市经贸委:见本节第8条。

无锡工商局:负责检查经营市场售水单位和企业的合法性,严厉打击违法经营行为。

应急预案启动时,按照《无锡市供水危机状态下水价监管方案》(附件9)执行。

(10)社会稳定组

由市公安局局长任组长。

负责维护应急抢险事故现场秩序,疏导交通,协助有关部门组织群众撤离和转移;避免抢水斗殴事件的.发生;打击阻挠供水应急抢险的违法犯罪活动,监督、维护事故发生地区的社会稳定,维护社会治安,确保供水应急抢险工作顺利进行。

应急预案启动时,按照《无锡市突发供水危机社会稳定方案》(附件10)执行。

(11)专家咨询组

由市公用事业局会市科技局建立供水危机专家咨询库(名单报市政府备案),专家库专家有国家、省和市三级部门及有关大学和科研单位专家组成,需要时由市公用事业局牵头随时向专家发出邀请。当事件发生后,根据事件发生的等级需要迅速组成有关专家组成的临时专家咨询组。专家组由市科技局局长任组长,市市政公用事业局、科技局分管局长任副组长。由各级卫生防疫、水质检验机构、环保、规划设计、大专院校等科研单位及城市供水、供电企业等有关专家和工程技术人员为小组成员。

专家咨询组参加领导小组统一组织的活动及专题研究;应急响应时,按照领导小组的要求研究分析事故发展趋势、影响范围和程度;为应急决策者提供应急解决方案、建议等;参与事故调查,对事故处理提出咨询意见;受指挥部的指派,对事件发生地给予技术支援和支持等。

(12)公告、宣传、信息发布组

组长由参加应急处置的市委、市政府领导担任。

负责联系新闻媒体进行现场情况的报道,确保报道内容的客观、真实;授权向公众发布供水信息和有关通报;向省市领导提供有关的舆论信息。

应急预案启动时,按照《无锡市突发供水危机信息发布和新闻宣传方案》(见附件11)执行。

其它处置小组可根据事件发生情况随时成立。江阴市、宜兴市因有独立的供水体系,可在事件发生时参照上述组织方式成立相应工作小组,并参照相应分方案制定适合当地需要的处置方案和措施。

供水事故发生所在地的市(县)、区和街道办事处,要积极配合上级指挥部和各处置小组的工作。

3.5 市(县)政府组织机构

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江阴市、宜兴市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分别组建相应的应急指挥和处置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突发供水危机事件的领导和处置工作。

4、预警预防

4.1 信息监测与报告

4.1.1 信息预测预警

市有关部门、市(县)区要综合分析可能引发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供水事故的预测预警信息并及时上报。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理。

可能导致发生供水事故的早期信息有:

(1)城市水源地周围水域发生蓝藻大面积爆发,水域或陆域发生重大有毒有害物泄漏、污染的;

(2)水源水位过低或枯竭,取水困难的;

(3)地震、塌陷、城市供电系统发生事故等,影响到水厂生产和安全的。

根据早期发现和监测到的信息,对可能引发供水事故的级别进行预警。预测和预警信息应该及时、准确地向主管部门报告,并同时报告各级供水事故应急处置日常工作机构。预测和预警信息应包括:突发供水危机事件的类别、起始时间、可能影响范围、危害程度、紧急程度、级别判定、发展态势以及应采取的相关措施等。

4.1.2 信息报告

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一旦发现有突发性供水危机事件发生,都有及时上报的权利和责任;发生事件的单位,无论事件级别大小,都应在1小时内向当地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报告;供水行政主管部门接报后,应判定事件级别和类别,在2小时内分别向上级主管部门或当地报告。

对事件紧急或可能发生重、特大供水危机事件的,可以立即越级向市突发供水危机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或市应急办上报,但上报后应对当地的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和进行补报。

突发供水危机事件发生或即将发生时,各供水企业要立即如实向当地供水行业行政主管报告,先期处置过程要做好记录。报告应采用书面形式,

如情况紧急,可采用先电话后书面的方式。

报告应涵盖下列内容:

(1)发生事故的时间、地点、信息来源、事件性质,简要经过,初步判断事故原因;

(2)事故造成的危害程度,影响用户(减压、无水)范围,伤亡人数,事件发展趋势;

(3)事故发生后采取的应急处理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

(4)需要有关部门和单位协助抢救和处理的相关事宜及其他需上报的事项;

(5)事故报告单位负责人签字或加盖单位印章、报告时间。

应急处理过程中,要及时续报有关情况。

4.2 预警级别的确定、转化与发布

4.2.1预警级别的确定

政府有关部门收到相关信息并证实突发供水危机事件即将发生或已发生时,初步判断其级别与类别后,按照相关应急预案进入预警状态。在此基础上,要迅速组织专家研究确定事件级别,有针对性的实施预案和措施。

4.2.2预警级别的转化

根据供水危机事件的发展变化和处置控制情况变化,应该及时调整预警级别,在红色(I级)、橙色(Ⅱ级)、黄色(Ⅲ级)和蓝色(Ⅳ级)之间转化,可以跳级进行。

4.2.3预警级别的发布

供水危机事件发生或将要发生时,根据事件性质和级别,要及时发布预警公告:

Ⅰ级(红色)预警。市报省批准,由市发布;

Ⅱ级(橙色)预警。市报省同意后,由市发布;

Ⅲ级(黄色)预警。由市确定发布;

Ⅳ级(蓝色)预警。由市市政公用局或事件发生地市(县)、区报市同意后发布。

4.3 预警预防措施

4.3.1预警措施

进入预警状态,相关市(县)、区和市政府相关部门应采取以下措施:

(1)立即启动有关应急方案;

(2)发布相应预警公告;

(3)根据突发供水危机事件的级别与类别建立相应的应急保障机构;

(4)指令应急处置组织和应急救援队伍进入临战状态,供水监测机构立即开展应急监测,随时掌握并即时报告事态进展情况;

(5)调集事件应急所需的专家人员及有关物资和设备等,确保应急保障工作顺利进行。

4.3.2预防措施

无锡市供水危机事件应急领导小组统一部署协调突发供水危机事件的预防工作,市市政公用局、环保局按照部门职能协同有关部门分别对城市供水质量(水质、水压)和城市供水水源质量进行监管。

(1)加强对城市供水水质、原水水质及其生产设施设备的检验与检测,建立城市供水质量监测信息网络共享体系,掌握水质动态。

(2)开展突发供水危机事件的假设和风险评估,完善各类专项应急方案,并组织演练。同时做好相关宣传工作,提高全民安全意识。

(3)建立供水应急人才资料库和应急保障队伍,储备应急救援物资。

4.4 先期处置

供水事故发生后,市应急现场指挥部成立前,事发单位和有关部门,要在所在地的统一指挥下,按照有关方案,迅速实施先期处置。坚持“早发现早处置、先发现先处置、边报告边处置”的原则,与事件抢时间,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态发展,严防次生、衍生事故发生。同时,迅速向上级和有关部门报告。

5、应急响应

5.1 响应原则

应急供水坚持“属地为主、重点保障”的原则。通过合理调度,尽可能保障所有用户有序用水。在无法保障全部用户用水时,要确保居民用户基本生活用水;重点保障饭店宾馆等服务业基本用水;重点保障学校、医院、部队等社会重点事业单位的食堂用水;重点保障城乡运行生命线企事业单位和重要外资企业的正常生产用水;优先保障市区重点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的合理用水。

5.2 分级响应

Ⅰ级、Ⅱ级突发供水危机事件发生或将要发生时,由市决定、市长签发,并报省批准或同意,向社会发出红色或橙色紧急预警信号,同时启动供水危机事件应急方案。并着手成立“现场应急处置指挥部”,按有关方案和相应级别措施迅速组织实施,同时将有关情况按规定程序报告或国家有关部门,必要时请求、兄弟城市、外地有关科研机构、大专院校和军队紧急支援。

Ⅲ级突发供水危机事件发生后,由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或“市突发供水危机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报请市批准,向社会发出黄色预警信号,同时启动供水应急方案响应措施。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着手成立“供水危机现场应急处置指挥部”,按有关方案措施迅速组织实施,并将有关情况按规定程序报告市政府和“市应急指挥中心”。

Ⅳ级突发供水危机事件发生后,由供水行政主管部门或事件发生地市(县)、区决定并报请市批准,发出蓝色预警信号;重点供水企业及其行政主管部门亦可向事发地市(县)、区提出请求,由事发地市(县)、区或其供水行政主管部门向市政府请示批准后,向所影响区域发出蓝色预警信号。同时启动供水应急方案响应措施。所在市(县)、区政府或其供水行政主管部门着手成立“供水危机现场应急处置指挥部”,按有关方案措施迅速组织实施,并将有关情况报市政府和“市应急办”。

5.3 响应程序

现场应急指挥部成立后,应立即开展工作:

(1)组织协调有关部门负责人、专家和应急队伍参与应急救援;

(2)修改、调整抢险救援方案,并迅速组织实施,防止发生次生、衍生事件;

(3)组建调整各应急处置小组,进行人员责任分工,协调有关部门提供应急保障,包括协调关系、调度各方应急物资和资源等;

(4)部署做好维护现场秩序和当地社会稳定工作;

(5)向有关方面报告和通报应急处置工作进展情况;

(6)决定紧急处置的供水危机其它重大、重要事项。

5.4 指挥协调

(1)现场指挥

现场指挥部指挥员根据事态发展变化需要,在充分调查了解和听取专家等有关方面意见的基础上,尽快展开指挥工作。指挥现场分工人员按预案和规程迅速展开;向有关人员提出现场应急行动原则和要求;随时调用所需人员参与应急工作,使应急人员做到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密切协同、有条不稳地展开行动。

(2)现场协调

协调各级、各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实施应急救援行动,为救援队伍协调提供必要的装备、工具和设施,为救援人员协调提供安全保障;协调专家组迅速开展工作,向专家组及时通报应急状态和应急信息,特别是有关资料和技术参数,安排好专家的生活起居,维护好专家的身体健康,为专家迅速展开分析、研究和评估等项工作创造良好的环境条件。及时听取专家对事件危害范围、发展趋势的预测和所提出的有针对性的应急处置方案和建议;积极协调专家参与供水水质情况、危害范围、事件等级的判定和分析工作,使其更好地在制水工艺改进、水源地环境保护、跨流域调水、临时启用地下水等重大决策措施上提供技术支持,发挥参谋咨询作用。

(3)召开现场办公会

召开各种现场办公会现场解决问题,充分调动全市各部门和单位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为现场应急指挥部提供支持,动员一切所需力量为应急处置工作服务。

5.5 紧急处置

5.5.1处置措施

突发供水危机事件发生的情况较多,一般措施应有:

(1)当受突发事件主要因素影响,自来水供给企业出现大面积停供、减供时,应立即启用《无锡市自来水供应应急实施方案》(见附件1),并在处置过程中根据具体发生的情况不断修正和改进处置措施。

(2)当受突发事件主要因素影响,自来水供给企业、管网出现严重问题,无法保证自来水正常供应,且在8小时内无法恢复时,应立即按照《无锡市供水危机状态下车辆送水方案》组织实施(见附件2)。

(3)当受突发事件主要因素影响,自来水供水企业供电系统瘫痪,立即启动恢复电力供应应急方案,自来水电力系统恢复方案由市供电公司另行制定。

(4)当水源地水源出现严重污染,自来水制水企业取水受到严重威胁时,应立即启用《无锡市突发污染事件水源地环境保护方案》(见附件4),加大水源地保护力度,力争在最短时间内恢复水源地水质。

(5)当遇到枯水期,水源地取水口水位偏低,无法正常取水,或受污水团聚集长时间影响不能正常取水时,应视情启用《无锡市供水危机状态下江河调水方案》(见附件3),提高水源地水位,加快水源地水的流动,稀释和冲击污水团,缓解水源地水量和水质压力。

(6)当水源地遭受蓝藻等水生植物严重危害时,应按照《无锡市蓝藻紧急打捞方案》(附件5)组织打捞,清除蓝藻等有害水生植物。

(7)当受突发事件主要因素影响,自来水供水企业无法提供足够供水或地表水水源不能正常取用,出现大面积停供、减供且判定短期内无法正常恢复时,应考虑启用地下水资源,即采取《无锡市供水危机状态下紧急启用地下水方案》(见附件7)。

(8)当突发供水危机事件发生,市场纯净水出现脱销,连带与水相关的食品、饮料、蔬果等生活用品的市场供应紧张,市场纯净水和应急所需器械、器材、物资的供应必须首先得到保障,必要时采取非常措施从外地或周边地区紧急调入。所在地区市(县)、区、街道等在指挥部的统一协调下,配合做好相关保供工作。具体应按照《无锡市市场纯净水应急供应方案》(见附件8)和《无锡市供水危机状态下水价监管方案》(附件9)实施。

(9)当突发供水危机事件发生后,区域内出现或暴发传染性疾病,或部分市民因食用不洁自来水而出现不良身体反应,或氯气泄露引起市民中毒等,按照《突发供水危机应急卫生保障方案》(见附件6)紧急实施,卫生部门要加大抢救、卫生监测和监查力度,迅速查明卫生事件原因,有针对性地开展救护。

(10)当因供水危机事件发生并出现一定程度的市民恐慌时,指挥部应按照《无锡市突发供水危机社会稳定方案》(见附件10)做好维护社会稳定工作。

以上措施可根据情况需要合并进行。

5.5.2应急监测

按照本预案的职责分工,市政公用事业局、环保局、市卫生局都负有供水质量应急监测责任,分别对自来水出厂水、水源地保护水和自来水管网水进行不间断的监测。Ⅰ级和Ⅱ级供水危机事件发生后,在全市各网点的监测都不少于每2小时取样化验一次,以保证水源地溶解氧、氨、氮和COD指标以及自来水各饮用指标每2小时报告一次。有关技术负责人和指挥部领导也要不间断的深入水厂、水源面亲自查看,实施不间断的跟踪采样、分析,及时掌握监测结果,并对事态危害的发展趋势和影响程度及时做出分析判断和预测,不断提出工作意见和建议。

5.5.3应急监察

市市政公用局监察机构组成城市供水突发事件应急监察组,负责III级以下事件应急处置情况的监察工作。市纪委、监察局在I级和II事件发生时组成监察组,负责重大和特别重大供水危机事件发生时的监察工作。事件发生地的供水主管部门监察室配合应急监察组工作。应急监察组在接到监察任务后,立即赶赴事发现场,了解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性质、原因以及已造成的后果、危害程度、发展趋势等;监督、协助指导现场的处置工作,协助做好人员的撤离和防护工作;对事件责任单位的违法行为进行调查,收集证据;做好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它任务。

5.6 应急安全与防护

(1)现场处置人员的安全

现场处置人员应根据不同类型事件的特点(如氯气泄漏、水上作业等),配备相应的专业防护装备,采取安全防护措施,严格执行应急人员出入事发现场的规定。现场监测、监察和处置人员根据需要配备防毒面具或自救器材等,在正确、完全配戴好防护用具后,方可进入事件现场,以确保自身安全。

(2)受影响群众的安全

根据供水危机事件的性质(如氯气泄漏、水质事故),指挥部通过媒介等宣传渠道,向群众宣传防护措施;根据事发时当地的气象、地理环境、人员密集度等,确定群众疏散的方向和方式,责成有关部门和单位组织群众进行安全疏散;根据需要设立紧急避难场所和为群众提供食物等。

5.7 应急支援

当供水危机事件不断扩大和复杂化,且连续发生次生、衍生事故,并有进一步发展的危险,我市处置遇到较大困难时,要及时向中央、省委和、兄弟城市、有关科研单位和有相关性的大中型企业发出求援信息,必要时可通过国家和外事机构向国际友好城市和单位及个人发出求援信息,以争取国际支援。

5.8 信息发布

为了保障信息的准确无误,无锡市供水事故有关重要信息的发布必须经市政府认定,由市政府相关机构对外发布,以满足居民知情权。信息发布应及时、准确,供水企业及其它部门和个人不得随意、恶意和不负责任的传播与供水事故有关的信息。事件发生的第一时间要向社会发布简要信息和预警号令,随着事态的发展和处置进程的展开,逐步发布真实信息和预警转换号令,及时解除群众的思想疑虑,防止各种谣言的传播。

5.9 应急结束

供水事故应急处置工作完成,相关危险因素消除后,立即恢复正常供水。现场应急指挥机构同时撤销。预警号令发布机构根据供水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的审核结果,确认应急情况不复存在的情况下,向社会宣布解除号令,应急状态终止。

6、后期处理

6.1 善后处置

供水危机事件发生地的应会同市有关部门,积极稳妥、认真细致地做好危机过后的有关工作,弥补损失,消除影响,总结经验,改进工作,进一步落实应急防范措施。

6.2 费用清算

对供水行业事故中的伤亡人员、危机应急处置工作人员,以及紧急调集、征用有关单位及个人的物资,要按照规定给予抚恤、补助或补偿,并提供心理及司法援助;对危机发生地居民群众的经济损失,应根据有关评估结果给予相应的补偿。市有关主管部门要按照规定及时调拨救助资金和物资。有关部门要做好疫病防治和环境污染消除工作。保险监管机构要督促有关保险机构及时做好有关单位和个人损失的理赔工作。

6.3 综合评估

市有关主管部门要会同事发地区,对供水危机的起因、性质、影响、责任、经验教训和恢复重建等问题进行综合评估,并向市政府做出报告。综合评估报告应根据事件等级,应分别在应急终止后的30天、20天、10天和5天内完成。

综合评估报告应包括的主要内容:

(1)整理和审查所有应急记录和文件等资料;

(2)分析、评估事件原因、发展过程及造成的后果(包括人员伤亡、经济损失);

(3)分析、评估采取的主要应急措施及其有效性;

(4)事件结论、主要经验教训,事件责任人及其处理意见,各种必要的附件等;

(5)从城市供水系统的规划、设计、运行、管理等方面提出改进建议等。

6.4 事件总结

综合评估结束后,市有关主管部门要会同事发地区全面总结应急处置工作,并形成书面材料报送市政府。

7、保障措施

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根据总体预案,按照职责分工和相关子方案做好供水危机的应对工作。要调动各方力量,统筹安排,采取切实有效保障措施,保证应急救援工作的需要。

7.1 队伍保障

各应急处置机构都要建立自己的应急抢险专业队伍和供给保障队伍,根据事件发生的级别和工作实际随时调用。

(1)工程抢险专业队伍:由城市供水、供电行业相关人员组成,担负事发现场的工程设施抢险和安全保障工作。

(2)应急保障和支援队伍:由各应急职能单位相关工作人员及社会半专业性力量组成,平时要做好一定的计划准备,必要时也可以临时从社会征集。

(3)应急管理力量:由各级供水主管部门的有关人员组成,担负接收同级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的应急指令,并与水利、环保、农林等有关部门及时进行协调及信息交换,协调和组织各有关单位的应急力量对供水危机进行应急处置。

7.2技术保障

各有关应急处置机构的监测、化验、试验分队和专家库都是供水危机应对的重要技术保障力量,要及时提供现场救援和工程抢险技术信息和人力帮助,要建立储备数据库随时调用。专家组由从事科研、勘察、设计、施工、质检、安检等工作的技术专家组成,负责事发现场的工程设施、运行安全性和水质情况鉴定,研究应急方案,提出相应对策和意见。有关单位要进一步配备先进监测和分析处理仪器设备,为应对供水危事件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持。

7.3 交通和运输保障

市公安局负责组织与实施紧急处置的交通安全保障,依法实施道路交通管制。市交通局负责并依法实施有关航运管制,同时组织、协调各类应急保障物资的调运。相关市(县)区要协助做好交通和运输保障工作。

7.4 通信保障

市电信主管部门和江苏电信无锡分公司、江苏移动无锡分公司、中国联通无锡分公司等负责承担应急通信保障,并负责实施应急通信的组织指挥。

(1)逐步建立和完善全市供水突发事件应急响应网络系统,并建立相应的网络能力保障制度,以保证应急响应期间应急领导小组同各级政府、省应急响应部门、有关单位和应急专家工作组专家通信联络的需要。

(2)开发全市突发供水危机环境信息和救援力量信息数据库,建立突发供水危机信息管理系统。加强突发供水危机监测预警系统,完善各类突发供水危机预警指数和等级标准。

(3)建立跨部门、多手段、多路由、有线和无线相结合的反应快速、灵活机动、稳定可靠的应急通信手段。突发供水危机事件现场与供水行业行政主管部门之间实现视频、音频、数据信息的双向传递。

7.5 医疗卫生保障

突发供水危机发生后,必须快速组织医疗救护人员对伤员进行应急救治,尽最大可能减少伤亡。在市卫生局指导下,医疗急救中心负责院前急救转运工作,各级医院负责后续救治,红十字会等群众性救援组织和队伍应积极配合专业医疗队伍,开展群众性卫生救护工作。同时要根据突发危机的特性和需要,做好疾病控制、消毒隔离和卫生防疫准备,并严密组织实施。

7.6 治安保障

突发供水危机发生后,市公安局负责应急工作中的治安保障,市武警支队予以协助和配合,并负责相关保卫工作。事件所在地区县协助做好治安保障工作,基层政府和社区组织要积极组织开展群防联防,配合公安部门及时掌握社会动态,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场所、重点人群、重要物资设备的防范保护,严惩借供水危机造谣生事、趁火打劫和制造事端的犯罪行为。

7.7 物资保障

建立和完善应对供水危机的物资保障机制,满足处置工作的需求。

(1)突发供水危机发生后,由市经贸委负责组织、协调应急物资的储存、调拨和紧急供应,保障抢险救援队伍的相应装备投入和事发地区群众日常用水的市场供应。市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组织药品的储存、供应。应急物资的调用,由市供水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协调,各相关职能部门负责实施。

(2)建立突发供水危机应急物资储存、调拨和紧急配送系统,积极培育和提升经济动员能力,确保救援所需的物资器材和生活用品的应急供应。同时积极探索由实物储备向生产潜力信息储备,通过建立应急生产启动运行机制,实现应急物资动态储备。

(3)建立与其他省市和地区物资调剂供应渠道,以便需要时可迅速调入应急物资;必要时可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动员和征用社会物资。

7.8 资金保障

市政府设立突发公共事件安全基金,为突发公共事件的处置提供资金保障。平时相关部门应备有足够的应对突发供水危机应急所必需的专项资金和有关救援物资储备资金。

7.9 教育和培训

市供水行业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宣传、教育、文化、广电、新闻出版等有关部门,通过图书、报刊、音像制品和电子出版物、广播、电视、网络等,广泛宣传节水、环保和应急法律法规和预防、避险、减灾等基本常识,增强市民的忧患意识、社会责任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各级和各有关方面要结合实际情况,采取定期与不定期等多种组织方式,有计划地对应急救援和管理人员进行培训,严格考核,保证质量,切实提高其专业技能。

7.10 演习和演练

市供水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协同市有关部门对处置突发供水危机的各项子方案进行演习,检验应急措施落实情况和各部门的应急响应能力。市应急指挥机构应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应急演练计划并定期组织演练,以检验预案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提高应急响应能力。各区县(区、县供水主管部门)要结合当地实际,有计划、有重点地组织有关部门对相关预案进行演练。

8、奖惩与责任追究

突发供水事故应急处置工作实行行政领导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

8.1奖励

对突发供水事故应急管理工作中有下列表现之一的集体和个人要给予表彰和奖励。

(1)出色完成应急处置任务,成绩显著的。

(2)在防止或抢救事故灾难中表现突出,使国家、集体和人民群众的财产免受损失或者减少损失的。

(3)对应急救援工作提出重大建议,实施效果显著的。

(4)有其他特殊贡献的。

8.2责任追究

全市各级各类部门在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法依纪对有关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未依照规定履行报告职责,迟报、瞒报、漏报和谎报或者授意他人迟报、瞒报、漏报和谎报突发供水危机重要情况的。

(2)未依照规定完成突发供水危机应急处置所需设施、设备、急需物资的生产、供应、运输和储备的。

(3)突发供水危机发生后,对上级有关部门的调查不予配合,或者采取其他方式阻碍、干涉调查的。

(4)在对突发供水危机事件的调查、处置、人员救治工作中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的。

(5)有关部门应履行而拒不履行应急处理职责的。

(6)有其他失职、渎职行为的。

9、附则

9.1 预案管理

本预案由市政府办公室会同市有关部门制定,并根据情况变化及时修订完善。本预案所依据的法律法规、所涉及的机构和人员发生重大变化,或在执行中有新的发现时,由市政府办公室及时修订。

9.2 预案解释

本预案的主体部分由市政府办公室负责制定,并由市政府办公室负责解释。作为本预案重要内容的附件部分各方案,由市各相关部门制定,并由其相关部门负责解释和适时修改。江阴市和宜兴市区域供水应急预案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另行制定,报市政府备案,并列入本专项应急预案附件。

9.3 预案实施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水价调整应急预案 篇2

我镇通过全力推进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建设,实现了镇农村安全饮水全覆盖。为深入学习贯彻落实视察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提升群众对饮水安全政策知晓率和满意度,解决好自来水管护和冬季供水保障问题,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关于“老百姓的幸福就是共产党的事业”重要指示精神,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为契机,通过走访宣传和技术指导等措施,把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护责任落实到村组、用水户,做到“建管并重”,切实解决供水设施防护管护意识淡薄和部分区域普遍存在冬季冻管和供水保障水平不高等突出问题,补齐饮水安全短板弱项,为如期实现全县脱贫摘帽奠定坚实基础。

二、重点任务

根据《县农村饮用水供水工程运行管理办法》,农村饮用水供水工程是以国家投资为主体建设的集中供水工程,其水源工程、泵站工程、电力设备、高位水池、供水干支管(以供水干支管道与村级管网“T”接点为界)的所有配水工程,产权隶属国家所有,由各管理站依照相关规定依法管理,因管理不善造成的一切损失由管理站承担。

村级管网(以村级供水管道与入户工程“T”接点为界)产权归村级集体所有,由村管小组负责运行维护管理,如出现管道“跑冒滴漏”现象,村管小组应及时组织群众投劳,管理站提供维修材料和技术服务,因管理不善造成的所有损失由村集体承担。入户工程(以巷道支管“T”接点到用水户的水龙头)产权属用水户所有,由用水户自行管理,管理及维修费用由用水户自行承担,因管理不善造成的所有损失由用水户承担。

(一)配水工程(供水管理单位牵头负责)。

供水管理单位要全力保障主体配水工程的正常运行,并为村组、用水户提供技术服务,各村要切实履行监督和协助工作。

一是不得随意停水,因特殊情况确需停止供水时,管理站要会同村管理小组向用水户通知,说明情况并及时抢修。

二是定期或不定期对饮水工程设施进行检查、维修、养护,确保各类设施能正常供水。要强化供水设施的日常巡查管护力度。

三是根据工作实际,各供水单位要组建供水抢修保障队伍,明确供水抢修维修职责,做到“人力、物力、机械”三到位,对管护巡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置,保证群众正常生活用水。

四是各供水单位要健全完善好供水安全运行应急预案,发生供水突发性事件时,管理站应当立即停止供水,并向主管部门报告,同时启动供水安全运行应急预案,及时查明原因,妥善处理。

五是认真填写管理日志,做好档案管理。

(二)村级管网(村组牵头负责)。

村组是村级管网运行维护管理的'主体,要健全完善好村管小组,全面负责村级管网维护、维修和管理,督促用水户按期缴纳水费,保证本村供水工程正常安全运行。各村要协助管理站做好饮水安全工程受益村组的各项协调工作及群众纠纷处理,督促受益村、组及用水户对村级管网进行维护管理。

一要定期不定期对村级管网、检查井及其附属物进行巡查、检修和维护,无法排除的故障和隐患,要及时和管理站联系,组织群众投劳,共同解决存在的问题。

二要摸清村内农户信息,健全完善好饮水安全村级资料,全力配合管理站对受益区范围内的用水户逐村、逐户登记造册建卡,便于统一管理和有计划供水。

三要做好农村饮水安全政策宣传和技术服务指导,提升群众(以自来水新入户为重点)饮水安全知识知晓率、群众管护意识和满意度,切实做好冬季冻管预防措施,保障群众冬季供水。

四要做好村内设施和群众入户设施问题排查,对家中只有老人等特殊情况致使自来水防护能力不足、自来水管护意识不高致使冬季水表井和户内供水设施防冻防护措施不到位、有供水设施的屋内不采取保温措施和长时间外出不用水等情况,容易出现供水设施冻结现象的.,要详细登记造册,对群众冬季正常生产生活用水造成安全隐患的,要及时会同供水管理单位通过增设冬季集中取水点等措施提升冬季供水保障水平。

五要做好村内集中供水点、引泉等设施的维修管护工作。

六要对长期在外的农户要帮助关闭入户井内阀门,并通过排水阀排空入户设施内自来水,以防用水户因入户设施故障造成房屋等经济损失。七要对村内的老弱病残家庭要做好供水保障工作。

(三)入户工程(用水户负责)。用水户要对入户工程自行管理,切实做好入户工程的维修和管护。

一要认真学习发放的农村饮水安全政策和自来水知识的宣传资料。

二要按照提前预防的原则,通过采取在供水设施上覆盖保温材料(电热保温带、电热毯、破棉絮、草垫等)、在夜晚或者长时间不用水的时间关闭总阀排空管道以及在有供水设施的屋内生火等措施,防止供水设施冻结现象发生。

三要在供水设施发生冻结后,及时采取毛巾热敷、浇温水和使用电吹风(PPR管道)等措施,进行供水设施消融,防止冻结现象延伸到主支管道,造成村内大面积停水。

四要在长期外出情况时,做好入户水表井、入户管道、水表等入户设施防护,并向村管小组和供水站进行报备。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镇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各水站站长同志任副组长,各村书记、主任为成员的镇农村饮水安全冬季供水保障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抓好农村饮水安全工作。

(二)强化宣传服务。从11月份开始,采取集中宣传和入户宣传相结合的方式,通过发放宣传彩页、服务明白卡和推广“农村饮水”微信公众号等措施,以自来水新入户和冬季时常发生冻管区域为重点,多轮次深入村组、用水户进行政策性文件和自来水防冻等知识的宣传讲解,培养群众正确的用水习惯和节水意识,“手把手”指导群众对入户设施的日常管护,全面提高群众对安全用水知识知晓度、供水服务满意度及自来水管护意识和节水意识。

水价调整应急预案 篇3

一、总则

为了有效预防,正确应对和有序处置突发性水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保护生态环境,防止人为或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等原因,致使饮水受到污染,保障人畜饮用水安全,确保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保障人民群众饮水安全,维护人民的生命健康和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防治环境污染的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预案。

二、本预案适用范围

(一)本预案适用于方里镇范围内饮用水安全的一切严重事故。

(二)要严格遵守本预案的制定,遵循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的方针,以保护水资源的.有效利用。

三、应急求援指挥系统的组成和职责

(一)成立方里镇饮用水应急求援领导小组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二)领导小组职责分工

组 长:负责指挥、协调突发性或较大饮用水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

副组长:协助组长负责应急救援的具体指挥工作,率领有关人员赶赴事故发生地,积极协调配合医疗单位和有关部门开展救援工作,调查事故原因,处理善后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水利站,由林海民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传达领导小组的指令,负责召集协调各应急人员统一行动,及时了解和掌握事故处理进展情况,负责组织对外发布事故信息。

(三)突发污染饮用水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指挥部下设抢险应急机动组、后勤保障组、环境污染现场处置专业组、宣传接待组、卫生防疫组、事故调查组。

1.抢险应急机动组

组 长:盛大伟(党委副书记)

成员单位:派出所、各村民兵连。

职责:负责召集派出所、镇应急分队、各村基干民兵组成临时抢险队伍,主要负责现场警戒,维护社会秩序,疏散撤离污染区人员和实施抢救工作。

2.后勤保障组

组 长:黄哲峰(党委副书记)

成员单位:党政办、财政所、派出所、交管站。

职责:及时组织车辆,优先运送救助人员,物资生活必须品,保障道路交通畅通,确保应急车辆及时到达事故现场,必要时采取道路交通管制措施。

3.环境污染现场处置组

组 长:李 霖(主任科员)

成员单位:综治办、卫生院、党政办、电管所。

职责:负责收集污染饮用水安全事故相关资料。

4.宣传接待组

组 长:侯东鹏(党委委员、武装部长)

成员单位:党政办、宣传办。

职责:负责统一报道饮用水安全事故处理情况。

5.卫生防疫组

组 长:孙丽娜(副镇长)

成员单位:中心卫生院、各村卫生室。

职责:负责调查事故原因以及可能引发的中长期环境影响,提出应对措施,拟定调查报告,提出对事故的初步意见。

6.事故调查组

组 长:鲍金墩(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成员单位:派出所、安监所、水利站

职责;负责调查事故原因以及可能引发的中长期环境影响,提出应对措施,拟定调查报告,提出对事故的初步处理意见。

四、应急处理措施

(一)封锁事故现场,严禁一切无关人员、车辆和物品进入事故危险区域,开辟应急处理专业人员、车辆及物资进出的安全通道,维持事故现场的社会治安交通秩序。

(二)控制污染源,根据发生事故的类别,采取特定的污染防治技术措施,及时有效地控制事故的扩大,消除污染危害并防止发生次生灾害。

(三)清理事故现场,消除危害后果,针对事故对人体、空气、水体、土壤、动植物所造成的危害,迅速采取有效的技术措施进行事故处理,防止污染危害的蔓延。

(四)对受到污染危害的人员做好安抚善后处理和社会稳定工作。

五、应急处理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村、镇直各部门务必充分认识饮用水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的重要性,务必强化责任,服从统一指挥,协调动作,责任到人,高效有序实施饮用水安全事故的预防和应急处理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确保环境安全。

(二)严肃纪律,确保令行禁止,听从指挥,拒绝推诿、推延执行指挥部命令,导致贻误事故处理时机,造成重大损失的,必须严格依法依纪追究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提请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水价调整应急预案 篇4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指导全县农村供水应急工作,建立健全农村供水安全应急机制,高效处置农村供水安全突发性事件,最大限度减少损失,保障农村供水安全,结合实际,制定本预案。

(二)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饮用水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规定》《岚皋县城乡供水工程运行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编制本预案。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县辖区内农村饮水突发性事件的应急预防处置,包括:

1.发生特大旱情,导致饮用水源取水量严重不足。

2.饮用水源保护区或供水设施遭受生物、化学、毒剂、病毒、油污、放射性物质等污染,致使水质不达标。

3.地震、洪灾、火灾等自然灾害导致供水水源工程、净水构筑物、供水工程构筑物、机电设备或输配水管网遭到破坏。

4.地质变迁导致供水工程水源枯竭。

5.因人为破坏导致的农村供水安全突发事件。

(四)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预防为主。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饮水安全作为首要任务,建立健全预防预警机制,加强农村饮水安全培训和应急事件处置演练,强化应急准备和响应能力,鼓励群众报告突发性供水安全事件及隐患,及时处置可能导致农村饮水安全事故的隐患。

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县农村供水应急指挥部统一指挥下,建立健全分级管理、分级响应、条块结合的应急管理体系。根据农村饮水安全突发事件的严重性、影响范围和所需动员的资源等因素,分类分级设定和启动应急预案,落实应急处置责任,做好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3.统筹安排,分工合作。以镇为主体,整合各类资源,统筹安排各级各相关部门应急处置工作任务,各镇和各相关部门要强化协调配合,处理好日常业务和应急处置的关系。县政府各有关工作部门要结合自身职能职责,及时给予工作协调、指导和技术支持,组织力量全力开展农村饮水安全应急处置工作。

4.快速反应,有效控制。农村饮水安全突发性事件发生后,县镇两级应急指挥机构应根据本应急预案要求,迅速反应,及时会商,快速启动相应预案,有效控制事态蔓延。

二、农村饮水现状

全县农村供水工程共762处,农村供水总人口139662人。其中:千吨万人集中供水工程为1处12937人;千人集中供水工程为20处39889人;千人以下集中供水工程为593处85471人;分散供水工程148处1365人。

三、突发事件等级划分

按照事件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供水安全突发性事件分为三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一般)。

1.Ⅰ级(重大供水安全事件)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重大供水安全事件:

(1)因供水工程水源枯竭造成连续停水48小时以上(含48小时,下同)或严重缺水(指人均日饮用水量不到5公斤)72小时以上,影响范围为1000人以上(2公里范围内找不到替代水源)。

(2)因供水水质不达标等原因致使1人(含1人)以上死亡或100人以上集体中毒事件发生。

(3)因自然灾害或人为破坏造成农村1000人以上的.突发性停水事件。

2.Ⅱ级(较大供水安全事件)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较大供水安全事件:

(1)因供水工程水源枯竭造成连续停水48小时以上或严重缺水72小时以上,影响范围为300人以上1000人以下(不含1000人),2公里范围内找不到替代水源。

(2)因供水水质不达标等原因致使10人以上100人以下集体中毒事件发生。

(3)因自然灾害或人为破坏造成农村300人以上1000人以下的突发性停水事件。

3.Ⅲ级(一般供水安全事件)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一般供水安全事件:

(1)因供水工程水源枯竭造成连续停水48小时以上或严重缺水72小时以上,影响范围为集镇300人以下,2公里范围内找不到替代水源。

(2)因供水水质不达标等原因致使10人以下集体中毒事件发生。

(3)因自然灾害或人为破坏造成农村300人以下的突发性停水事件。

四、农村饮水水源突发事件所采取的供水应急措施

利用邻村管网的水源、用送水车送水或接临时管道供水。

五、防止水源污染保障措施

1.农村饮水运行单位要加强安全管理,采取措施防止人为造成水质污染。

2.县镇两级农村饮水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要经常对本辖区供水设施及运行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3.县卫健局要定期对农村饮用水进行化验,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做到防患于未然。

4.各级各相关部门要加大水法律法规宣传力度,强化业务培训和执法力度,在各村公开举报电话,建立快速反应机制。

六、应急预案体系

全县农村供水安全应急预案体系分为三级:

(一)全县应急预案:县水利局负责编制完成全县农村供水应急预案。

(二)镇级应急预案:各镇负责编制完成本辖区内供水应急预案,报县水利局备案。

(三)各供水单位应急预案:由各供水单位负责编制供水应急预案,报上级单位备案。

七、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一)县农村供水应急指挥部

成立岚皋县农村供水应急指挥部,负责领导全县农村供水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分管副县长任指挥,县政府办主任、县水利局局长、县应急管理局局长任副指挥,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卫健局、市生态环境局岚皋分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公安局、县融媒体中心、地电岚皋分公司和县气象局等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为指挥部成员。

(二)县农村供水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县农村供水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县水利局,负责县农村供水应急指挥部日常工作。

(三)具体分工

1.县农村供水应急指挥部职责

(1)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农村供水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预防和应急救援部署要求。

(2)及时了解掌握全县农村供水重大安全事故情况,指挥农村供水重大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根据需要及时向上级相关部门报告事故情况和应急处置措施。

(3)审定全县农村供水重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制度和应急预案。

(4)负责指导、督促、检查下级应急指挥机构的工作。

2.县农村供水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职责

负责县农村供水应急指挥部日常工作,具体职责是:起草全县农村供水重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制度和应急预案;负责全县农村供水突发性事故信息的收集、分析和整理,并及时向县农村供水应急指挥部报告;协调指导事发地应急处置机构组织勘察、设计、施工力量开展抢险排险、应急加固和恢复重建等工作;负责协调县公安、水利、环保、卫健等部门组织开展救援工作;协助专家组有关工作;负责组织相关部门对潜在隐患进行不定期检查,及时传达和执行上级各项决策和指令,并督促各级各相关部门落实,向县农村供水应急指挥部报告执行情况;负责组织应急响应期间的新闻发布工作。

3.县农村供水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职责

县政府办和各镇党政办公室:负责协助各级农村供水应急指挥部,统筹组织相关部门做好农村供水应急救援工作。

县水利局:负责提供农村供水重大安全事故信息、预案以及工作方案;负责农村供水安全工程应急所需经费的申报和计划编制;负责农村供水安全工程应急项目建设、资金日常监管、绩效管理等工作;负责农村供水应急事件抢险物资的储备及供应。

县应急管理局:负责农村水源、水质等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负责组建抢险突击队,制订重特大水源突发事件抢险队伍保障预案,做好饮用水的调拨及紧急抢险时抢险队伍的后勤生活保障。

县发改局:负责农村供水安全应急工程项目审批、计划下达以及项目监管工作。

县财政局:负责筹措农村饮水供水安全工程应急经费和资金拨付监管工作。

县卫健局:负责饮用水源水质监测;负责对遭受突发事故的农村供水设施设备的卫生防疫和人员的医疗救护工作,保障饮用水源卫生安全。

市生态环境局岚皋分局:依法依规做好县内水源地保护工作,负责查处向河流、水库等水域排放污水和固体废物的行为;负责做好化学危险品泄漏等突发事件的现场监测工作,组织有关单位对污染物进行处置,并及时通报环境危害范围,参入水污染事件应急处理。

县自然资源局:负责农村供水设施占用土地的规划调整和土地报批等工作。

县公安局:负责维持水事秩序,严厉打击破坏水源工程、污染水源等违法犯罪活动。负责对重特大水源突发事件中涉及刑事犯罪的侦察工作,为应急处置工作顺利开展提供保障。

县融媒体中心:负责农村饮水供水安全法规政策宣传,及时准确报道事故处理工作。

地电岚皋分公司:负责突发性事件的临时或永久性供电,确保供电畅通。

县气象局:负责提供气象信息服务。

4.县农村供水应急指挥部专家组职责

专家由县农村供水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中从事供水规划、工程设计、水环境监测、应急管理、水资源保护和卫生防疫等有关方面的业务骨干组成(专家组成员由以上相关单位确定),其职责是:参加县农村供水应急指指挥部统一组织的活动及专题研究;应急响应时,按照县农村供水应急指挥部要求研究分析事故原因,为应急决策提供咨询或建议;参与事故调查,对事故处理提出咨询意见;受县农村供水应急指挥部指派,对各镇各相关部门处置突发事件给予技术支持。

八、预防和预警

(一)监控机构

县农村供水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农村供水安全事故的监测预警工作,设立并公开供水安全事故值班电话:,多渠道获取本县行政区域内农村供水相关信息,对监测信息进行汇总分析,及时向各镇农村供水应急指挥部反馈,向上级农村供水应急机构报告。

(二)监测信息

1.旱情信息(县水旱灾害防治监测站);

2.水污染信息(市生态环境局岚皋分局、县卫健局);

3.供水工程信息。供水单位和群众发现供水工程取水建筑物、水厂构筑物、输配水管网等发生垮塌或人为破坏事件时,有责任及时拨打值班电话向上一级农村供水应急指挥机构报告。

信息报送应快速、准确、详实,重要信息应立即上报,因客观原因一时难以准确掌握的信息,要及时报告基本情况,同时抓紧了解情况,随后补报详情。

九、应急响应

(一)总体要求

出现农村供水应急事件,供水单位应在1小时内向上一级供水应急指挥部和当地政府报告,并先期进行处理;各级供水安全应急指挥机构在获取信息后,应在1小时内向上一级供水安全应急指挥机构和当地政府报告。

对应全县农村供水预防预警等级,应急响应划分为三级。县农村供水应急指挥部负责全县重大供水事件的指挥调度。各镇要成立农村供水应急指挥部,明确人员及职责,根据供水安全事件等级,迅速反应,组织实施本区域内事故应急、抢险、排险、抢修、恢复重建等方面的工作,确保突发事件得到及时、有效处理。供水单位负责本单位供水突发事件的处置。

凡上一级应急预案启动,下一级预案随之自行启动。

1.Ⅰ级应急响应

当发生重大供水安全事件(Ⅰ级)时,启动Ⅰ级应急响应预案。

(1)镇农村供水应急指挥部在接到报告后,迅速组织相关部门和专家进行会商,作出应急工作部署,在1小时内将情况上报县农村供水应急指挥部。县农村供水应急指挥部立即派出现场工作组,对有关情况进行调查、核实,指导当地政府做好抢险救援、事故调查和处置工作。

(2)镇农村供水应急指挥部派出工作组,协助配合县级工作组共同做好抢险救援工作。

(3)镇及有关部门必须立即赶赴现场,先期进行处置,并在县工作组抵达事发地后配合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2.Ⅱ级应急响应

当发生较大供水安全事件(Ⅱ级)时,启动Ⅱ级应急响应预案。

(1)镇农村供水应急指挥部在接到报告后,迅速组织相关部门和专家进行会商,作出应急工作部署,并在1小时内将情况上报县农村供水应急指挥部。县农村供水应急指挥部立即派出工作组,对有关情况进行调查、核实,指导当地政府做好抢险救援、事故调查和处置工作。

(2)镇及有关部门必须立即赶赴现场,先期进行处置,并在县级工作组抵达事发地后配合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3)事故处理完毕后,由镇农村供水应急指挥部报县指挥部备案。

3.Ⅲ级应急响应

当发生一般性供水安全事件(Ⅲ级)时,启动Ⅲ级应急响应预案。

(1)镇农村供水应急指挥部在接到应急报告后,迅速组织相关部门和专家进行会商,作出应急工作部署,并在1小时内将情况上报县农村供水应急指挥部。县农村供水应急指挥部立即派出工作组,对有关情况进行调查、核实,指导当地政府做好抢险救援事故调查和处置工作。

(2)应急事件发生后,供水单位应立即向镇农村供水应急指挥部报告,并启动本单位应急预案,先期进行处置,在镇工作组抵达事发地后配合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3)事故处理完毕,由镇农村供水应急指挥部报县指挥部办公室备案。

(二)应急处理

当供水安全事件发生,造成居民的基本生活用水得不到保障时,可采取向受灾区派出送水车、启用应急备用水源、异地调水、组织技术人员对工程建筑物进行抢修等措施保证居民的基本生活用水。

1.抢险救灾。在县农村供水应急指挥部的统一指挥调度下,有关单位和部门应各司其职,团结协作,有效控制事态蔓延,最大程度减小损失。各镇农村供水应急指挥部要发动群众参与供水设施的抢险修复工作,确保及早恢复供水。

2.医疗救护。事故发生地应急指挥机构要组织相关部门加强对水致疾病和传染病的监测报告,落实各防疫措施,派出医疗救护队,紧急救护中毒和受伤人员,具体按照《岚皋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执行。

3.信息发布。突发供水公共事件的信息发布应及时、准确、客观、全面,由上级主管部门在主流媒体上发布。

4.应急结束。当供水安全事故得到有效控制,居民的基本生活用水得到保证时,属地应急指挥部可宣布结束应急状态,同时应组织相关成员单位做好供水设施后续修复工作,尽快恢复正常供水秩序。

十、后期处置

(一)调查与评估

农村供水应急状态终止后一周内,供水单位和镇农村供水应急指挥部应向县指挥部提交书面总结报告。总结报告应包括下列基本内容:事故原因、发展过程及造成的后果(包括人员伤亡、经济损失)分析评价、采取的主要应急响应措施及其效果、主要经验教训等。要对事故进行调查评估,总结经验、找出问题,提出改进建议,进一步做好应急工作。

(二)恢复重建

恢复重建工作由事发地镇政府负责。需要县政府援助的,由事发地镇政府提出请求,县农村供水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根据调查评估报告和受灾地区恢复重建计划提出解决建议或意见,按有关规定报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县卫健局要继续加强对水质的监测,指导水质达到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要求后,才能恢复供水。

(三)奖励与责任追究

对参加农村供水应急处置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在处置工作中有失职、渎职等行为或迟报、瞒报、漏报重要情况的有关责任人,要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十一、附则

(一)预案的管理和更新

各镇应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和或应急处置过程中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及时修订完善本预案。

(二)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水价调整应急预案 篇5

一、目的和原则

1、为保证单位的正常生产,保护作业人员及设备的安全,提高电工作业时突然发生触电事故时的.快速反应能力及急救水平,确保对该类重大、突发事件的正确处理,避免事故进一步扩大,并尽快组织恢复建设工作,将事故损失降低至最小程度,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2、“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加强电工安全工作,做好突发事故的预防和控制工作。

二、演习准备

准备好现场、工具、急救箱、担架、相关人员。

三、具体方案 1人员分配如下:

成员:

现场救护组:

医疗救护组:

领导组:郑x观摩组:触电经过:20xx年12月20日上午8:00分班长王xx组织开班前会并布置工作,强调用电安全和现场注意事项①拉闸挂牌②验电劳保穿戴整齐等,严格遵守电工操作规程,随后带领班组电工到一车间配料低压室检修震动给料机电机。

1、上午8:25分到现场后电工石x在未戴绝缘手套且未断开电源的情况下拆除电源线,作业过程中接触器闭合电源导通,电工石x触电,班长王xx发现后立即上前拉闸断电,孟x上前把石x脱离触电部位并平放至地下。

2、班长王xx不停的重复大喊:石x石x你醒醒,你醒醒。同时孟x打开低压室门通风,并大喊:有没有人啊?有没有人啊?有人触电了,快来人啊!

3、门外检查设备的白xx和张xx听到呼救后迅速到来。

4、白x海进门后查看石x已经没有了呼吸和心跳,然后实施现场抢救进行心肺复苏术《注:救护人员需跪在伤员一侧肩旁,两肩位于伤员胸骨正上方,两臂伸直,肘关节固定不屈,两手掌根相叠,手指翘起,不接触伤员胸壁;以髋关节为支点,利用上身的重力,垂直将正常成人胸骨压陷3cm——5cm,胸外按压要以均匀速度进行,每分钟80次左右,每次按压和放松的时间相等。胸外按压与口对口(鼻)人工呼吸同时进行,其节奏为:单人抢救时,每按压15次后吹气2次(15:2),反复进行》,同时张xx掏出电话进行报警。

5、120张定接警后张xx说:有人触电需要急救,地点硅铁四分厂,我在四分厂大门处等你们。张定回复:收到!电话挂断。电话挂断后张xx去四分厂大门口迎接120急救人员。此时白xx仍在心肺复苏急救。

6、白x这时打电话通知公司领导郑x:石x在一车间一楼配料低压室触电,已经没有了呼吸和心跳。郑x回话:立即组织现场抢救并拨打120。贺x回复:白xx正在进行心肺复苏抢救已通知120。数分钟后郑x到达现场。

7、急救数分钟后,救护人员携担架与张xx同时而来。

8、救护人员与现场人员共同将石x抬到担架上,抬出低压室,进入救护车,拉往第二人民医院进行抢救。本次演练完毕;

四、触电原因分析

第一:石x工作期间劳保绝缘手套未佩戴。

第二:王xx未制止违章行为。

第三:孟x未起到监护作用。

第四:石x未进行拉闸验电断开隔离开关的步骤。

第五:班组缺乏工作前安全分析步骤及安全意识。

水价调整应急预案 篇6

1 编制总则

1.1编制目的

指导全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供水保障应急工作,建立健全农村饮水安全应急机制,防止和减少农村饮水安全事故的发生。有计划、有准备地做好农村应急供水保障工作,有效预防、正确应对并妥善处置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供水突发性事件,建立紧急情况下快速、有效的事故抢险和应急处理机制,最大限度地减小突发事件对人民群众生活造成的影响,切实提高预防和处置突发事件的规模,为有效保障农村居民饮水安全,维护人民的生命健康,稳定广大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正常秩序,保持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构建和谐社会和全面实现小康目标,根据正阳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现状及供水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家突发性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件》等国家法律、法规;《国家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国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河南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工作的意见》等部门规章和文件;地方性相关法规等。

1.3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预防为主。

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和饮水安全作为首要任务,建立健全预防预警机制。加强培训和演练,强化应急准备和应急响应规模,鼓励群众报告突发性供水安全事件及其隐患,及时处置可能导致饮水安全事故的隐患。

(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

在上级主管部门的统一领导下,分级建立乡(镇、街道办)供水安全应急指挥机构,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确定不同等级的安全事件及其对策,落实应急责任机制。乡(镇、街道办)供水应急指挥机构在县农村饮水安全应急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和协调下,组织开展事故处理、事故抢险、供水恢复、应急救援、维护稳定、恢复生产等各项应急工作。

(3)统筹安排,分工合作。

以县政府为主体,整合资源,统筹安排各部门应急工作任务,加强协调配合和分工合作,处理好日常业务和应急工作的关系。请求上一级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视情况给予协调、指导、技术支持并组织力量全力支援。

(4)快速反应,有效控制。

突发性事件发生以后,各级应急指挥小组应根据应急预案要求快速作出反应,组织会商,启动相应预案,有效控制事态蔓延。在供水事故处理和控制中,以保证农村人民群众的生活用水为重点,采取强有力措施和一切必要手段,把事故范围和影响降至最小程度。

1.4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县范围内农村饮用水安全突发性事件的预防和应急处置。主要包括:

(1)发生特大旱情导致的饮用水源取水量严重不足:季节性缺水导致的供水管网末端用水户水量严重不足;

(2)地震、洪涝、火灾等自然灾害导致供水水源、净水构筑物、供水工程构筑物、机电设备或输配水管网遭到破坏;

(3)供水管网遭受人为或自然因素导致的管网爆管;

(4)气象原因导致的供水设施冰冻破坏;

(5)饮用水源保护区或供水设施遭受生物、化学、毒剂、病毒、油污、放射性物质等污染,致使水质不达标;

(6)爆破、采矿等人为活动或地质变迁等导致供水工程水源枯竭;

(7)因其它原因,导致用水户饮水困难的。

2基本概况

2.1 自然地理概况

地理位置:正阳县位于驻马店市东南部,地处淮北平原,南与罗山、信阳隔淮河相望,东临新蔡、息县,背靠汝南、平舆,西与确山接壤,处于北纬32°16′~32°47′,东经114°12′~114°53′之间,东西长64.5km,南北宽57km。正阳县西邻京广铁路、京港澳高速公路、“107”国道,东邻京九铁路、“106”国道、大广高速,境内省道明临路、开龚路贯穿全境,交通便利,电力充沛。

地形地貌:正阳县地处大别山前倾斜平原区。西部有缓坡、低岗,其余为淮河冲击湖平原。地势西北高,东南低。县西北宋店岗地势最高,海拔102米;县东部岳城地势最低,海拔40米;平均海拔78.8米。地表坡降1/1000~1/1500。

水文气象:项目区位于北亚热带向暖温带过渡地带,气候温和,雨量充沛,季风进退与四季交替较为明显,适合各种作物生长。但降雨分布不均,易旱易涝。根据正阳县气象站资料,项目区多年平均气温14.9℃,平均日照为2137h,无霜期229d,多年平均降水939mm。降雨年际间变幅很大,最大年降水量为1558.4mm(1956年),最小年降水量为468.5mm(1955年)。降水在年内分配极不均匀,夏季降水比较集中,6-9月份降水占年降水量的60%;而10月至下年5月份降水占40%,尤其冬季(12月至下年2月)降水量最小,只占年降水量的8%左右,全年主导风向为偏北风,夏季为偏南风,平均风速2.5m/s。

水文地质:本区地层属华北地层区的豫东小区,区域地质构造上处于中朝准地台的边缘地带,南岭秦岭纬向复杂构造带东延部分的中部,构造单元属于中朝准地台之华北坳陷的驻马店—淮滨凹陷地带。基底构造较为简单,基底为古生代石炭系或奥陶系、寒武系海陆交叉相和海相沉积的陆源碎屑岩及碳酸盐岩类地层,以后直接沉积了第三系陆相地层,上部则覆盖了第四系冲洪积地层;地质活动相对较弱,主要表现为区域性的缓慢抬升。

河流水系:项目区正阳县属淮河流域,有淮、汝河两大水系,其中淮河干流由陡沟镇田湾入境,经皮店乡潘店到大林镇的范庄入息县,境内全长54km,流域面积1217km2,过境水21.66亿m3,主要支流有闾河、清水河、田白河、陡沟、祝大堰、三门堰、涂店堰等。汝河水系流经县城东、北的七个乡镇,境内全长75km,流域面积687km2,过境水0.63亿m3,主要支流有慎水河、黄大港、文殊河、东公正沟、西公正沟、付港等。

县境内流域面积100km2以上的主要河流有清水河、慎水河、闾河、黄大港等5条,30km2以上支沟17条,5~30km2的支沟42条。县境内河流主要靠自然补给,汛期与雨季同期,水位变化显著。夏季雨量集中,水位急剧上升,为丰水期;干旱季节,流量很小,甚至断流。

2.2社会经济发展概况

正阳县位于河南省南部,驻马店东南部淮汝之滨,处于亚热带向暖温带过渡地带,属大陆性季风气候。辖20个乡(镇)、282个行政村,总人口87万人,其中农业人口81.039万人。全县总土地面积1903.0km2,耕地面积210万亩,主要以农业为主,粮食作物主要盛产小麦、玉米、大豆等,经济作物主要盛产油菜、花生等。

2.3水资源开发概况

地表水资源:根据《正阳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水资源论证报告书》正阳县近期平均地表水现状均值利用量为3168.5万m3,占地表水资源量23050万m3的13.74%,占可利用量54954万m3的5.77%。当地地表径流主要产于汛期,时空分布极其不均。

地下水资源:根据《正阳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水资源论证报告书》正阳县地下水资源量为31904万m3,其中山丘陵区地下水资源量4624万m3,洼坡区地下水资源量7879万m3,平原区地下水资源量18902万m3。正阳县地下水可利用量为30525万m3。

浅层地下水资源量是指与大气降水和地表水体有直接水力联系的动态浅层地下淡水量。构成地下浅层淡水调节储量的主要因素为降雨入渗补给量、灌溉回归量和潜水蒸发消耗量。浅层地下水位在抽水后下降速度很快,且补给恢复较慢,容易形成地下水疏干。

中深层地下水资源埋藏于50~200m深度内,含水层较多,富水性较强,且水质良好,符合饮用水水质标准,根据正阳县多处中深井成井资料分析岩性为中更新同和下更新统细粉砂、中细砂、粗中砂、砂砾石及泥质混粒砂、砂砾石组成,顶板埋深72.94~92.76m,底板埋深176.20~202.27m。砂层累计厚度33.00~82.00m,水位埋深19.23~34.00m。

水资源利用现状:目前,正阳县地表水供水量0.71亿m3/年、地下水供水量0.71亿m3/年;工业用水量0.07亿m3/年,农业用水量1.68亿m3/年。

水资源污染状况:随着工农业的迅速发展,人口的增长和城镇化的发展,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日益增加,正阳县的地表水资源均受到不同程度的污染。清水河等河流大量接纳上游城市废污水,水质严重恶化。据相关监测结果显示:COD1090毫克/升,超标69倍;高锰酸盐指数393毫克/升,超标60倍。

水质污染严重的村镇的水质化验表明,硫酸盐、硝酸盐、总硬度等均超标0.3~1.3倍。

由于地表水的污染和使用污染水灌溉,浅层地下水也遭到不同程度的污染。不合格的项目主要有:浑浊度、肉眼可见物、总硬度、锌、锰、铁、氟化物、溶解性总固体、硫酸盐、耗氧量、硝酸盐等。

2.4农村饮水安全总体情况

截至到2021年底正阳县共有农村供水工程106处,农村饮水人口81.039万人,其中集中式供水工程106处,千吨万人供水工程19处,涉及全县20个乡镇282个行政村居委会,水源类型均为地下水,供水规模50939.96m3/d,受益人口81.039万人;实现了农村自来水“村村通”,自来水入户率达到90%以上。正阳县农村供水工程均开采中深层地下水作为供水水源,经过多年的监测,水质优良,不必经过净化处理,仅配备消毒设备即可直接通过供水管网配送到千家万户饮用,正阳县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项目中均配有消毒设备。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竣工验收后均移交受益乡镇政府或行政村管理使用,为加强运行管理,县水利局制度了各项运行管理制度和机电操作规程,装订存放在各供水管理厂(站)中,便于管理人员掌握运用。

工程运行管理情况:正阳县农村供水工程整体由县中小型公益性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局管理,各供水工程经营管理方式有供水公司、个人承包经营等方式,水价按2.5元收取及收费率基本达到92%、水质检测设备配套不完善、千人以上工程水源区保护和划定水源保护范围工程全部已经完成、规模化工程持证上岗人员合理。

2.5对标评估农村供水现状

随着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乡村振兴深入推进,广大农村群众对农村供水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我省农村供水工作现状与群众的期盼、工作实际中还存在不同程度的差距和短板。

依据农村供水新的标准,河南省要求万人以上工程覆盖人口比例达到90%,地表水源覆盖受益人口比例达到90%,县级集中管理农村集中式供水工程的比例90%以上,千人以上工程计量设备和水费收缴率均达到95%以上。

2.5.1集中式供水工程供给质量不高

正阳县现有农村规模化供水工程19处,占农村集中式供水工程的18%。供水受益人口约占农村集中式供水工程受益人口的36.2%。规模以下小型集中式工程87处,占集中式供水工程总数的82%。受益人口占集中式供水工程的63.78%;城市供水管网向农村延伸发展不足。目前城市供水管网未向农村延伸。

2.5.2供水水源可持续安全保障能力不足

正阳县农村集中供水工程供水水源全部为地下水。过度依赖地下水源供给,引起地下水位下降、水质物理化学变化等问题突出。多处水源井水泵随着水位降深多次下潜,导致部分水源井报废,水源面临枯萎状态,供水保障能力下降。

2.5.3经营管理集约化程度不高

正阳县农村供水现状受工程产权水权确权不到位、工程布局分散、各乡镇经济发展水平存在差异、用水激励约束机制不健全等影响,农村集中式供水工程管理主体和经营主体不能有效分离,专业化管理和市场化经营程度不高,受益农民不能享有均等化的公共服务。

2.5.4水价机制较为合理

正阳县大多数集中供水工程供水水价略高于运行成本水平。水费收取率较高,加上县财政的维修基金,能够维持工程良性运行。

2.5.5信息化建设不足,精细化管理水平不高

正阳县万人以上集中供水工程中,工程信息化设施简陋,管理手段落后,无法有效进行信息化管理。万人以下小型集中式工程绝大多数没有信息化管理设施。信息化管理手段落后,增加运行管理成本,深刻影响供水价格和供水场站的长效运行。

3 风险隐患

3.1季节性缺水

(1)季节性干旱缺水

正阳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水源均为地下水,县域内地下水水位较高,一般干旱年份地下水水源均能够保证供水需求,但遇到极干旱年份,地下水下降较大,存在发生特大旱情导致的饮用水源取水量不足风险。

(2)季节性供水不足

正阳县部分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年份较早,受建设资金限制,设计标准较低,虽然后期实施了巩固提升工程,但是由于运行管线较长,存在一定的管道渗漏,加之部分工程巩固提升工程是在原有工程的基础场进行续建管网,致管网路线过长,特别是千吨万人规模的大型集中供水厂,如汝南埠水厂、大黄供水站、徐围孜供水站、双屯水厂、雷寨水厂等,供水范围较大,供水管网末端用水户距离水厂较远,每年5月~9月进入夏季,天气炎热,居民用水量增大,水厂供水负荷增加,供水管网末端用水户水压降低,导致部分用水户缺水。

3.2管网爆管

正阳县部分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供水范围较广,主管道线路较长,且供水管网多为沿道路铺设,由于近年来经济的快速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县域内道路、房屋、绿化等基础设施建设较多,存在施工过程发生人为导致的意外爆管隐患,特别是主管道的爆管,容易造成大面积用水户停水。

3.3水源污染

(1)地下水水源污染

正阳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水源均为中深层地下水,地下水受到污染的概率较小,但由于县域内存在少数化工企业等,饮用水源保护区可能遭受生物、化学、毒剂、病毒、油污、放射性物质等污染,致使水质不达标的风险依然存在。

(2)供水设施污染

正阳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多数供水厂建有蓄水池(箱或罐)等储水设施,供水厂为非完全封闭式管理,日常运行维护工作多数供水厂由个人承包管理、受管理人员数量等方面的`影响,部分供水厂存在管理不严格,维护不及时等情况,蓄水池(箱或罐)等储水设施存在一定的人为水源污染风险,如人为蓄意向蓄水池(箱或罐)投放污染物等。

3.4洪涝灾害

正阳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水源均为地下水,水源基本不受洪涝灾害影响。

正阳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网铺设均为地下铺设,根据气象资料,县域内冬季冻土深度小于管网埋设深度,不存在冰冻破坏管网导致停水的风险。

4 预防与预警

4.1预防

(1)信息监测及收集

各级供水管理部门对辖区内旱情信息、水源水污染信息等可能或已经发生的时间、地点、范围、程度、危害及趋势等进行全面监测,对辖区内供水工程构筑物、机电设备或输配水管网遭到破坏等事故进行全面监测,发现供水工程取水建筑物、水厂构筑物、输配水管网等发生自然或人为损坏事件时,及时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重大及以上事件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向县委、县政府及上级应急领导机构报告。

县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县供水安全事故的监测、检查、预警工作,设立并公开供水安全事故报警电话,多渠道获取本地区相关供水安全信息,对监测信息进行汇总分析,及时向县政府及上级应急领导机构报告。

(2)信息报告

任何单位和个人有义务和权利报告突发性事件,发现供水工程、取水建筑物、水厂构筑物、输配水管网等发生垮塌或人为破坏事件时,及时拨打报警电话向水行政主管部门或上一级应急领导机构报告。信息的报送和处理,应快速、准确、详实,重要信息应立即上报,因客观原因一时难以准确掌握的信息,应及时报告基本情况,同时抓紧了解情况,随后补报险情。

(3)预防工作

增强群众节水意识和对已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保护意识,做好饮水安全工程设施的检查维修,按分级负责的原则储备必需的应急维修物料,加强饮水安全工程管理的组织建设。

各乡镇(街道办)农村饮水安全应急领导小组要建立健全重大饮水安全突发事件的监测网络,及时掌握事件信息,因地制宜地制定应对措施,为解决好饮水安全突发事件提供科学依据。

4.2预警

(1)预警

根据信息监测和收集,认真组织讨论分析,对可能发生的可以预警的突发事件进行预警。预警级别依据农村饮水安全突发事件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紧急程度、可控性、影响范围等因素和发展势态,划分为四级:1级(特别严重)、Ⅱ级(严重)、II级(较重)和IV级(一般),依次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表示。

I级(特别严重):突发事件造成2万人以上饮水困难或不安全的。

II级(严重):突发事件造成1至2万人饮水困难或不安全的。

I级(较重):突发事件造成0.5~1万人饮水困难或不安全的。

IV级(一般):突发事件造成0.1~0.5万人饮水困难或不安全的。

(2)预警发布

预警信息发布应标明突发农村饮水安全事件的类别、预警级别、起始时间、可能影响范围、警示事项、应采取措施和发布机关等。预警信息的发布、调整和解除可通过广播、电视、报刊、通信、信息网络等方式进行,对老、幼、病、残、孕等特殊人群以及学校等特殊场所应当采取有针对性的公告方式。突发农村饮水安全事件的信息发布应当及时、准确、客观、全面,由上级主管部门在主流媒体上发布。

4.3预警控制

(1)在预警状态下,县农村饮水安全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立即启动饮水安全事故应急准备工作,按照应急领导小组的要求,落实各项预警控制措施。

(2)在供水连续不足状态下,当供水单位缺乏更进一步的有效控制手段,并有可能危及安全供水时,应及时向县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提请研究决定实施特殊时期限水方案。

(3)在水源污染或有人为投毒行为发生时,供水单位值班调度人员应立即停止供水,同时告知所有用水户停止使用,防止事态进一步扩大,同时将情况报县农村饮水安全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时向县政府报告,卫生、防疫等相关职能部门立即对水源、管网水质进行跟踪检测、消毒,防止污染面积扩大,并运用送水车向所涉及的群众送水。

(4)在供水设施恢复正常运行、污染已解除、管网已消毒、能达到正常供水标准时,县农村饮水安全应急领导小组应研究决定宣布解除预警状态。

5 应急响应

出现供水安全事件,供水单位应立即向上级饮水安全应急领导机构和当地政府报告,并先期进行处理。各级农村饮水安全应急机构在获取信息后,应在1小时内向上一级应急领导机构和当地政府报告。

对应全县饮水预警等级,应急响应划分为四级,发布农村饮水安全突发事件预警的同时,立即启动相应等级的应急响应。县级饮水安全应急领导小组负责全县重大供水事件的指挥调度。乡镇(街道办)饮水安全应急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本区域内事故应急、抢险、排险、抢修、恢复重建等方面的工作。供水单位负责本单位供水突发事件的处置。凡上一级应急预案启动,下一级预案应随之自行启动。

5.1I级应急响应

当发生特别严重供水安全事件(1级),造成2万人以上饮水不安全时,应立即发布Ⅰ级预警,启动I级应急响应预案,启动以下工作程序:

(1)工作会商

县级农村饮水安全应急领导小组在接到报告后,迅速组织相关部门和专家进行会商,部署应急工作,在1小时内将情况上报市政府及市应急办公室。I级响应工作会商由县农村饮水安全应急领导小组组长召集,参加人员包括县应急领导小组成员、专家组成员,必要时邀请市水利局分管领导和有关专家参加;会商方式采用集体会商;会商内容包括调查、核实工作内容、指导方案、处置方案、救援方式等。

(2)工作部署

县农村饮水安全应急领导小组接到报告后,领导小组组长应到达现场,迅速组织相关部门和技术人员开展工作,做出工作部署,明确工作责任。派出现场工作组,对有关情况进行调查、核实,督促、指导乡镇政府(街道办)做好事件调查、抢险救援和处置工作。工作组由有关单位和部门负责人组成,实行分片包干。对带有普遍性的问题,县农村饮水安全应急领导小组召集有关单位负责人研究并提出解决办法。

有关乡镇(街道办)应急领导小组派出工作组,协调配合县级工作组和村组干群做好抢险救援工作。当地政府要把农村饮水安全应急工作作为首要工作,全力以赴,抓紧抓好,安排好群众生活,保持社会大局稳定。

(3)部门联动

县农村饮水安全应急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在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调度下,按照职责和工作要求,各司其职,协作配合,明确分工,并按照具体任务和要求,立即派出工作人员到现场指导工作,有效控制事态发展,最大程度减小损失。应急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应与当地政府一起发动群众参与建筑物的抢险、修复工作,确保工程及早恢复供水。县农村饮水安全应急领导小组根据需要,向上级提出支援报告。

(4)宣传动员

新闻宣传部门除适时报道饮水安全突发性事件处置情况及典型经验、事迹外,要重点做好严重缺水紧急状态的工作实施、水资源统一管制、节水限水措施的宣传报道。各级应急机构应做好宣传发动,稳定群众情绪,防止发生疫情,防止发生恐慌,保持社会秩序稳定。

5.2 Ⅱ级应急响应

当发生严重供水安全事件(Ⅱ级),造成1至2万人饮水不安全时,应立即发布Ⅱ级预警,启动Ⅱ级应急响应预案,启动以下工作程序:

(1)工作会商

县级农村饮水安全应急领导小组在接到报告后,迅速组织相关部门和专家进行会商,部署应急工作,在1小时内将情况上报市政府及市应急办公室。Ⅱ级响应工作会商由县农村饮水安全应急领导小组副组长召集,参加人员包括县应急领导小组成员、专家组成员。会商方式采用集体会商,会商内容包括调查、核实工作内容、指导方案、处置方案、救援方式等。

(2)工作部署

县农村饮水安全应急领导小组接到报告后,领导小组副组长应到达现场,迅速组织相关部门和技术人员开展工作,做出工作部署,明确工作责任。派出现场工作组,对有关情况进行调查、核实,督促、指导乡镇政府(街道办)做好事件调查、抢险救援和处置工作。工作组由有关单位和部门负责人组成,实行分片包干。对带有普遍性的问题,县农村饮水安全应急领导小组召集有关单位负责人研究并提出解决办法。

有关乡镇(街道办)应急领导小组成员必须立即赶赴现场,先期进行处置,并在县级工作组抵达事件发生地后配合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3)部门联动

县农村饮水安全应急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在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调度下,按照职责和工作要求,各司其职,协作配合,明确分工,并按照具体任务和要求,立即派出工作人员到现场指导工作,有效控制事态发展,最大程度减小损失。应急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应与当地

政府一起发动群众参与建筑物的抢险、修复工作,确保工程及早恢复供水。县农村饮水安全应急领导小组根据需要,向上级提出支援报告。

(4)宣传动员

宣传部门除适时报道饮水安全突发性事件处置情况及典型经验、事迹外,要重点做好特别严重缺水紧急状态的工作实施、水资源统一管制、节水限水措施的宣传报道。各级应急机构应做好宣传发动,稳定群众情绪,防止发生疫情,防止发生恐慌,保持社会秩序稳定。

5.3 Ⅲ级应急响应

当发生比较严重供水安全事件(Ⅲ级),造成0.5~1万人饮水不安全时,应立即发布 Ⅲ级预警,启动 Ⅲ级应急响应预案,启动以下工作程序:

(1)工作会商

县级农村饮水安全应急领导小组在接到报告后,迅速组织相关部门和专家进行会商,部署应急工作,在2小时内将情况上报县政府。Ⅲ级响应工作会商由县农村饮水安全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召集,参加人员包括县应急领导小组成员、专家组成员。会商方式采用集体会商,会商内容包括调查、核实工作内容、指导方案、处置方案、救援方式等。

(2)工作部署

县农村饮水安全应急领导小组接到报告后,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应到达现场,迅速组织相关部门和技术人员开展工作,做出工作部署,明确工作责任。派出现场工作组,对有关情况进行调查、核实,督促、指导乡镇政府(街道办)做好事件调查、抢险救援和处置工作。工作组由有关单位和部门负责人组成,实行分片包干。对带有普遍性的问题,县农村饮水安全应急领导小组召集有关单位负责人研究并提出解决办法。

有关乡镇(街道办)应急领导小组成员应赶赴现场,先期进行处置,并在县级工作组抵达事件发生地后配合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3)部门联动

县农村饮水安全应急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在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统一指挥调度下,按照职责和工作要求,各司其职,协作配合,明确分工,并按照具体任务和要求,立即派出工作人员到现场指导工作,有效控制事态发展,最大程度减小损失。应急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应与当地政府一起发动群众参与建筑物的抢险、修复工作,确保工程及早恢复供水。

(4)宣传动员

新闻宣传部门要重点做好特别严重缺水紧急状态的工作实施、水资源统一管制、节水限水措施的宣传报道,各级应急机构应做好宣传发动,稳定群众情绪,防止发生疫情,防止发生恐慌,保持社会秩序稳定。

5.4 IV级应急响应

当发生一般供水安全事件(IV级),造成0.1-0.5万人饮水不安全时,应立即发布IV 级预警,启动IV级应急响应预案,启动以下工作程序:

(1)工作会商

乡镇(街道办)饮水安全应急领导小组在接到应急报告后,迅速组织相关部门和专家进行会商,在2小时内将情况上报县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县应急领导小组一般不组织正式的农村饮水安全突发性事件应急处置决策会商,必要时由县农村饮水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召集有关部门技术人员进行研究。

(2)工作部署

乡镇(街道办)农村饮水安全应急领导小组在接到应急报告后,乡镇(街道办)应急领导小组作出应急工作部署,并在2小时内将情况上报县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乡镇(街道办)应急领导小组负责备用水源调度工作,必要时启用本乡镇(街道办)农村饮水安全应急专项资金,并立即派出工作组,做好抢险救援、事件调查和处置工作。

农村供水工程管理单位应立即向乡镇(街道办)向总领导小组报告、并启动本单位应急预案,先期进行处置,在乡镇(街道办)工作组抵达事发地后配合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3)部门联动

乡镇(街道办)农村饮水安全应急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在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统一指挥调度下,按照职责和工作要求,各司其职,协作配合,明确分工,并按照具体任务和要求,立即派出工作人员到现场指导工作,有效控制事态发展,最大程度减小损失。

(4)宣传动员

有关乡镇(街道办)应急机构应做好宣传发动,稳定群众情绪。防止发生疫情,防止发生恐慌,保持社会秩序稳定,组织事件发生地群众积极参与到农村饮水安全突发性事件的应急和恢复建设工作中去。

5.5应急处理

当供水安全事件发生,造成居民的基本生活用水得不到保障时,当地政府可采取向用水户派出送水车,启用应急备用水源,异地调水,组织技术人员对工程建筑物进行抢修等措施,保证居民的基本生活用水。

(1)抢险救灾

在应急领导机构的统一指挥调度下,应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司其职,团结协作,有效控制事态蔓延,最大程度减小损失。

(2)医疗救护

事故发生地应急机构要配合当地政府加强对水质疾病和传染病的监测、报告,落实各项防病措施,并派出医疗救护队,紧急救护中毒、受伤人员。

(3)动员社会力量与参与

出现应急事件后,应急机构应与当地政府部门一起发动群众参与建筑物的抢险、修复工作,确保工程及早恢复供水。

(4)信息发布

突发公共事件的信息发布应当及时、准确、客观、全面,由县级或县级以上主管部门在主流媒体上发布。

(5)应急结束

当供水安全事故得到有效控制,居民的基本生活用水得到保证时,县级应急领导机构可宣布应急结束。并协助乡镇(街道办)、村应急机构进一步修复供水基础设施,恢复正常供水。

I级、Ⅱ级应急响应结束的发布,经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县应急领导小组全体会议审议后,由组长发布结束命令并在新闻媒体公布:III级、IV级应急响应结束的发布,经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县应急领导小组副组长后,由副组长发布结束命令并在新闻媒体上发布。

6 应急措施

6.1季节性缺水应急措施

(1)季节性干旱缺水

针对季节性干旱缺水,当发生某个供水厂水源供水不足时,采取从邻近供水厂拉水向用水户送水的措施;当发生区域性水源供水不足时,则采取从地下水水位相对较高或水量充足的供水厂临时拉水向用水户送水的措施;当发生大面积区域水源供水不足时,则采取从县域内或者周边水库临时拉水向用水户送水的措施。

(2)季节性供水不足

针对季节性供水不足情况,采取在供水压力较小的管网线路安装加压泵,进行二次加压供水,以满足供水管网末端用水户用水需求。对于不具备二次加压条件的管网线路用水户,应采取运水车送水的方式解决临时饮水困难的问题,用水户自行到临时供水点取水。

6.2管网爆管应急措施

针对管网爆管引起的停水区域,采用运水车送水的方式解决临时饮水困难的问题,用水户自行到临时供水点取水,并迅速对管网进行维修。

6.3水源污染应急措施

(1)地下水水源污染

针对地下水水源污染的情况,应迅速组织专家技术人员对影响范围进行研判,立即停止范围内供水厂供水。按照就近的原则,采用运水车送水的方式解决临时饮水困难的问题,用水户自行到临时供水点取水,待水源水质达标后恢复供水。

(2)供水设施污染

针对供水设施污染情况,供水厂应立即停止供水,切换备用供水设施或水源,如备用蓄水池(箱或罐)、备用水井等,不具备备用供水设施或水源的,按照就近的原则,采用运水车送水的方式解决临时饮水困难的问题,用水户自行到临时供水点取水,待水源水质达标后恢复供水。

7 后期处置

7.1调查与评估

供水安全应急终止后一周内,供水单位和县、乡镇(街道办)级农村饮水安全应急机构应向上级领导机构提交书面总结报告。总结报告应包括下列基本内容:事故原因、发展过程及造成的后果(包括人员伤亡、经济损失)、分析评价、采取的主要应急响应措施及其效果,主要经验教训等。应急领导机构要对事故进行调查评估,总结经验、找出问题,提出改进建议,进一步做好应急工作。

7.2恢复重建

恢复重建工作由事发地政府负责。需要县政府援助的,由事发地政府提出请求,逐级上报。县政府有关部门根据调查评估报告和受灾地区恢复重建计划提出解决建议或意见。卫生部门要继续加强对水质的监测,指导水质达到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要求后,才能恢复供水。

7.3奖励与责任追究

县级有关部门对参加农村饮水安全突发事件处置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在处置工作中有失职、渎职等行为或迟报、瞒报、漏报重要情况的有关责任人,要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给予行政处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8 应急供水水源和临时供水点

8.1应急供水水源

根据正阳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实际情况,应急供水水源共分为地下水水源和地表水水源,针对具有多采水源井的供水厂,不同水源井互为应急供水备用水源;针对单水源井供水厂或多水源井均不能满足供水要求的情况,按照就近的原则,供水厂之间互为应急供水备用水源;针对大面积地下水水源不能满足供水要求的情况,选择就近满足饮用水水质的灌溉水源井或水库等地表作为备用水源。

8.2临时供水点设置

发生饮水安全应急响应启动后,需要采取运水车送水的方式满足用水户用水需求时,应在各行政村设置临时供水点,临时供水点一般设置在村委会,用水户自行到临时供水点取水。

9 应急机构

县、乡镇(街道办)设立应急领导机构。成立正阳县农村饮水安全应急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指挥全县农村饮水安全应急工作,各乡镇(街道办)、供水厂(站)同时成立相应的应急机构,具体负责本辖区、本水厂(站)的饮水安全应急工作。

9.1县级农村饮水安全应急机构与职责

正阳县农村饮水安全应急领导小组组长由县长担任,副组长由副县长担任、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由县纪委监委、县政府办公室、县发改委、县财政局、县水利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公安局、县交运局、县民政局、县卫健体委、县气象局、县环保分局、县文广旅局、县电业公司、县电信公司。领导小组下设应急办公室及专家组,应急办公室设在水利局。

(1)应急领导小组职责:

贯彻落实国家、省有关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预防和应急救援的规定;及时了解掌握全县农村饮水安全应急事故情况,指挥、协调和组织重大安全事故的应急工作,根据需要向上级政府和水利部门报告事故情况和应急措施;审定全县农村饮水安全保障应急工作制度和应急预案;在应急响应时,负责协调财政、公安、水利、环保、卫生防疫、医疗救护等相关部门开展应急救援工作;负责指导、督促、检查下级应急指挥机构的工作。

(2)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其职责是:起草全县农村饮水安全保障应急工作制度和应急预案;负责乡镇(街道办)、村供水突发性事故信息的收集、分析和整理,并及时向领导小组报告;协调指导事发地应急领导机构组织勘察、设计、施工力量开展抢险排险、应急加固、恢复重建工作;负责协调财政、公安、水利、环保、卫生、武警等部门组织救援工作;协助专家组的有关工作;负责对潜在隐患工程不定期安全检查,及时传达和执行县政府的各项决策和指令,并检查和报告执行情况;负责组织应急响应期间新闻发布工作。

(3)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

县纪委监委:负责对各饮水安全应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及各乡镇(街道办)履行饮水安全保障应急工作纪律情况进行监督。

县政府办公室:统筹组织协调全县农村饮水安全应急救援工作,协调对外(上)联络接待工作和其他重要事宜。

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农村饮水安全应急工程规划的报批、项目审批、计划下达以及项目建设与管理的监管工作。

县财政局:保证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应急经费及时安排下拨和经费使用的监督、管理。

县水利局:负责全县农村饮水安全应急工程的建设,负责提供农村饮水重大安全事故信息、应急预案以及工作方案编制,负责恢复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所需经费的申报和计划编制,指导各乡镇(街道办)饮水安全工程应急抢险救灾工作。

县应急管理局:会同县自然资源局、水利局等有关部门建立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平台,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负责组织编制县级总体应急预案和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按照分级的原则,组织协调重大灾害应急救援工作并按权限作出决定;统筹应急救援力量建设,指导县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建设。

县公安局:负责维持水事秩序,严厉打击破坏水源工程、污染水源等违法犯罪活动。

县交通运输局:负责组织应急抢险、救灾及重点饮水安全保障工程的物资运输;按照县农村饮水安全应急领导小组的意见,为抢险、救灾等车辆提供方便,免征过桥过路费。

县民政局:负责遭受农村饮水安全突发性事故群众的生活救济工作。

县卫健体委:负责农村遭受饮水安全突发性事故的卫生防疫和医疗救护工作及饮用水源的卫生保障。

县气象局:负责提供短、中、长期天气预报和气象分析资料;负责提供实时雨情、旱情和灾害天气等气象情况。

县环保分局:负责饮用水源水质监测,做好辖区内水源地保护工作,应急处理水污染事件。

县文广旅游局:负责农村饮水安全法规、政策的宣传,及时准确报道事故处理工作。

县电业公司:负责农村遭受饮水安全突发性事件后的电力保障。

县电信公司:负责农村遭受饮水安全突发性事件后的通信网络建设与维护,确保通信联络畅通无阻。

(4)专家组职责

专家组由供水规划、设计、水环境监测、卫生防疫等有关方面的专家组成,负责应急领导小组的技术支持工作。其职责是:参加领导小组统一组织的活动及专题研究;应急响应时,按照领导小组的要求研究分析事故信息和有关情况,为应急决策提供咨询或建议;参与事故调查,对事故处理提出咨询意见;受领导小组的指派,对事故处理给予技术支持。

9.2乡(镇、街道办)、村供水安全应急机构及职责

乡镇(街道办)政府成立相应应急领导机构,负责本地区内供水安全突发性事故的处置。主要职责包括:拟定乡镇(街道办)、村供水安全事故应急工作制度,建立完善应急组织体系和应急救援预案;掌握本乡镇(街道办)、村供水安全信息,及时向当地人民政府和上级应急领导机构报告事故情况;指挥协调本乡镇(街道办)、村供水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9.3供水单位应急机构及职责

根据当地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的抢险应急预案,供水单位结合本单位实际建立供水应急机制,制定科学合理的抢险应急工作方案,配备必要的抢修设备及应急队伍,并定期组织演练。

各供水单位需指定供水负责人,具体负责本单位的应急方案的实施,负责人及联系方式见各供水厂供水保障应急预案。

10 应急保障

10.1组织保障

县、乡镇(街道办)成立供水安全应急领导机构,明确人员及职责,根据供水安全事件等级,迅速作出反应,组织会商,从组织上保障供水安全突发事件得到及时、有效的处理。

10.2资金保障

县、乡镇政府(街道办)要设立农村饮水安全应急专项资金,列入财政预算,按照事故等级划分,由应急领导机构报请县、乡镇政府(街道办),调用农村饮水安全应急专项资金。

10.3物资保障

各级领导机构制定抢险、救援物资调配方案。发生事故时,由当地政府统一对物资进行调配,确保物资及时供应。供水规模在1万人以上的村镇集中供水工程,应当建设适度规模的应急备用水源。

10.4技术保障

建立供水安全应急专家库,为应急处置提供决策咨询和服务,根据应急处置工作需要,调集有关专家和技术队伍,支持现场应急处置工作。同时加强对供水工程管理人员的技术和应急处置培训。并加强对分散供水户的技术指导和宣传。

10.5医疗卫生保障

当发生人员伤亡或饮水中毒事件后,应急领导机构要在当地政府协调下立即组织医疗卫生技术队伍,调配医疗卫生专家,根据需要及时赶赴现场开展医疗救治、疾病预防控制等卫生应急工作。并调集必需的药物、医疗器械等物资,支援现场救治和防疫工作。

10.6交通运输保障

紧急情况下由县应急领导小组组织公安、消防、交通等部门,承担应急期间为农村居民解决临时性吃水困难群众的送水及供水设备维修等任务,保证应急交通工具的优先安排、优先调度、优先放行,确保运输畅通。

10.7队伍保障

各供水单位应成立各自的抢险队伍,单位领导担任各自的抢险队队长,当农村饮水安全事故发生后,各抢险队伍在接到抢险命令后在规定的时间内赶到指定地点待命。由村组自主管理的工程,由乡镇应急机构组织应急抢修队伍。

10.8治安保障

当地公安部门要负责做好受灾区的治安管理工作,依法严厉打击破坏救灾行动和供水工程设施安全的行为,保证救援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正常社会秩序。

10.9通信与信息保障

各级饮水安全应急指挥机构要设立专门的报警电话,安排人员24小时值守,保证信息及时、准确、快速传递。

11 附则

(1)预案的编制

县水利局负责编制全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保障应急预案。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负责编制本地区内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保障应急预案,并报县人民政府备案。

(2)预案的更新

本预案由县农村饮水安全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管理,五年修订一次,随着相关法律法规的制订、修改和完善或应急过程中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可适时提出修订和更新意见,报县政府审定后及时组织修订和更新。

本预案由正阳县农村饮水安全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水价调整应急预案 篇7

1、火灾、爆炸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因设备事故、爆破现场操作失误而发生重大火灾、爆炸事故,操作人员虽能及时发现,但一时难以控制。火灾发生后,根据现场的实际情况,可能造成人员伤亡或伤害的周边范围为:无风向20m左右,顺风向波及50m左右。当发生火灾事故时,应采取以下的措施:

①发现者如果认为火情可以控制,并能保证人身安全,可在自愿的基础上进行灭火工作;发现者如果认为在几分钟内不可能将火扑灭,可立即撤离火情现场并向值班主任或者安全办公室报告,不要采取不必要的冒险措施。

②值班主任或安全办公室接到报警后,应迅速下达按应急救援预案处置的指令,通知指挥部成员及义务消防队迅速赶往事故现场。

③义务消防队到达事故现场后,首先查明现场有无受伤害人员,以最快速度将伤者脱离现场,严重者尽快送医院抢救。

④指挥部成员到达事故现场后,根据事故状态及危害程度作出相应的应急决定,并命令各应急救援队立即展开救援。如果事故扩大,安全办公室迅速向公安机关(消防支队、治安支队、防火安全委员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卫生疾病防控中心报告事故情况并请求支援。

⑤保卫组到达现场后,负责治安和交通指挥,在事故现场周围设岗,划分禁区并加强警戒和巡逻检查。火灾扩散危及到厂内外人员安全时,应迅速组织有关人员协助友邻单位、厂区外过往行人向上侧风方向的安全地带疏散。

⑥抢险抢修队到达现场后,根据指挥部下达的抢修命令迅速进行设备抢修,控制事故,以防止事故扩大。

⑦当事故得到控制,立即成立两个专门的工作小组:在企业负责人的指挥下,组成由安全、保卫、生产、工会、环保参加的事故调查小组,调查事故发生原因,研究制定防范措施;在主管安全的副厂长指挥下,组成由生产技术人员和安全人员组成的抢修小组,研究制定抢修方案并立即组织抢修,以便尽早恢复正常的生产秩序。

2、采区紧急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①采区可能发生的紧急事故

a边坡自然坍塌,雨水冲泡坍塌

b排渣场自然坍塌,雨水冲泡坍塌

②事故预防

a边坡坍塌事故的预防:

保证开采施工中按照技术要求进行施工,保证边坡的坡度和坡段安全平台的`质量;因为地质因素造成部分坡面不稳定的,进行水泥浆砌加固处理;日常教育职工远离边坡,设备不得在边坡下长时间停放,必须在边坡下工作时要随时观察边坡,遇到雨天进行专人监护边坡;每年春秋两次对边坡进行检查,进行刷坡处理。

b渣坡坍塌事故的预防

在选择排渣场时就选择对行成的渣坡具有抵抗的区域,排渣时使渣坡形成自然安息角;在渣场里侧修建排水沟,疏导雨水流向安全地带,避免大量雨水进入排渣场冲刷渣坡。

③抢险准备

a由采矿车间和运输车队组成不少于100人的抢险队,由公司其他部门组成不少于100人的预备队,事故发生后及时到达现场

b由采矿车间负责准备50把大镐和50把铁锨。4台推土机、两台勾机,运输车间准备6辆矿车,其中有两辆矿车常备。

c公司内保证有性能良好的通讯工具和医院、消防队、安全生产管理部门的联系。

④事故处理

a一旦事故发生,发现人员立即向车间或者指挥部汇报。

b指挥部接到报告后,立即组织抢险队及时赶赴事故现场进行抢险。同时向上一级领导报告。

水价调整应急预案 篇8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供水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和身体健康,是构建和谐社会和全面实现小康目标的一项重要任务,为加强和规范供水突发事件应急工作,有效预防和妥善处置各类供水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和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公共利益,保持社会稳定,确保青山镇镇、村集中供水工程供水安全,结合青山镇镇、村集中供水工程供水实际,制定本预案。

(二)工作原则

集镇供水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应遵循“以人为本、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原则,坚持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作为各项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最大限度的减少或避免突发事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其他危害。坚持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原则,对一般事故由自来水供水单位统一领导和部署,重、特大事故必须逐级上报,服从上级部门的统一领导和指挥。

(三)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城市供水条例》、《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规定》、《取水许可制度实施办法》、《城市供水水质管理规定》、《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饮用水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

(四)突发事件分类

镇、村供水突发事件主要分为5类

(1)供水主管道由于各种原因突然断裂,造成局部或大面积停水。

(2)由于其他原因,造成集镇大范围或全部停水。

(3)饮用地下水位突然变化,造成水源紧缺,不能正常供水。

(4)水源遇到突发性污染,水质发生重大变化,不能正常使用。

(5)传染病疫情及安全渡汛。

(五)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青山镇镇、村集中供水工程的突发性供水事件造成的大范围或长时间不能正常供水的应急处置。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

(一)供水应急领导机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二)集镇供水应急工作参与部门

参与部门:派出所、水利站、镇行政综合执法大队、医院、学校、各村

(三)防疫部门:青山镇卫生院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余忠武任主任,张梦贤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应急响应时,提出报告和建议,并检查和报告执行情况。

(四)组长、副组长工作职责:

1、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明确各有关部门、供水单位相应职责及应急工作程序,有效地处置突发性事件。

2、统筹协调,快速反应。统筹安排各相关部门应急工作任务,加强协调与合作,密切配合,确保重大信息及时报告、准确传递、快速处置。

3、长效管理,落实责任。以保障镇供水安全为首要目标。在紧急情况下,启用应急供水预案和应急响应程序,落实供水突发性事故应急责任机制。

(五)成员职责:

供水应急领导小组成员按照各自职责,负责本预案实施过程中重大事项的指导,协调和保障工作。

1、突发事件调查及安置组:由余忠武任组长,张梦贤同志任成员。办公地点设在水利站,其主要任务是:负责对突发事件进行快速调查、评估、统计上报和理赔工作;发布消息等。

2、医疗救护组:由蔡文慧任组长,蔡文慧和医院内所有工作人员任成员。办公地点设在青山镇卫生院,其主要任务是:组织医疗、防疫机构人员进入疫情区;设立临时抢救中心,及时抢救医治伤员;做好疫情区消毒和控制疫情工作;组织转运伤员;采购、储运、调配药品等。

3、治安保卫组:由蒋崇玖任组长,派出所和镇行政综合执法大队所有工作人员任成员。负责安全保护工作,维护社会秩序,维护事故现场区域及周边道路交通管制和交通疏导工作,严厉打击各种破坏供水设施及危害公共安全的各种行为发生。

4、如发生突发事件,各村负责人应积极配合各项工作。

三、运行机制

建立完善的供水突发事件预警、报告、处置机制,在集镇应急领导机构的`统一指挥下,充分履行各部门职责,团结协作、高效运转,做好各类突发事件的预警、报告、处置工作。

(一)预警机制

要切实加强日常供水全过程的管理,及时掌握天气变化,水源水环境、供水水质、地下水位变动等情况,并按规范要求定期检测分析,出现非正常情况提前预警,逐级上报。

(二)报告制度

应急领导机构成员必须保持电话畅通,遇突发事件,立即响应;确定事件真实状况后逐级上报,并对事故进展情况定期续报;确保上报情况及时、准确。

1、情况报告

对供水突发事件报告,必须坚持迅速、准确、逐级上报的原则,报告内容必须客观真实,不得主观臆断,特殊情况根据上级领导要求汇报。

2、报告主要内容、

突发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信息来源、事件性质、影响范围、事件发展趋势和已经采取的措施等。

3、终止程序

上级有关部门或应急机构根据时间处置进展情况决定是否终止程序,并在程序终止一个月内提交书面报告。总结报告要就事件基本情况、事件原因、发展过程及造成的后果进行全面分析、评价,并总结主要经验教训以及对相关责任人的处理等。

(三)信息发布

对供水中的突发事件,要根据其类别和性质由集镇办事处决定发布。停水期间,要向全社会进行节水宣传教育,力争将损失降到最低点,并最大限度稳定群众的恐慌心理。

(四)应急处置

1、对于供水主管网突发性断裂,造成局部不能正常供水,由应急领导机构迅速组织相关人力、物力连续抢修,停水时间不得超过3天。

2、出现严重干旱,地下水位突然变化,造成水源紧缺,不能正常供水,由镇应急领导机构统一指挥,积极采取其他相应的办法恢复供水,如打深井等。

3、水源遇到突发性污染,水质发生重大变化,造成不能供水的突发事件,由集镇应急领导机构动员全社会相关力量予以处置,并及时关闭受污染水源,或根据需要组织人力物力寻找其它水源。

4、为确保在发生传染病疫情及大汛期间的供水安全,医院的卫生防疫科或联系有关检测部门要加强对水质的检测,确保供水安全。

四、应急保障措施

为切实保障供水突发事件得到妥善处置,各参与部门必须协调配合、全力支持。

(一)处理主管网断裂事件中,供水单位应有充足的物料储备,其它部门要无条件服从管道抢修大局,其它问题待恢复正常供水后逐步解决。

(二)由于水源污染或水质发生重大变化造成集镇全部停水时,卫生院和供水单位在迅速切断污染源的同时,要积极组织相关人员对管网进行消毒,加强防疫工作,并对受害人进行及时检测、救治。应急领导机构应立即动员其它单位全力以赴,提供水源,抢险单位应迅速组织人员。

(三)加强防汛抢险物资准备,各社区要备足沙土、编织袋及排水设备,严防主管道出现问题,一旦发生险情,应急领导机构要立即组织常备抢险队伍到场,联系供水单位,快速抢修,确保供水安全。

五、宣传及培训

为确保供水突发事件时,招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各参与单位要在平时结合自身的工作,向群众宣传应对突发事件的相关知识,要在日常维修中有针对性的培训管网快速抢修技能,要确保水质合格并定期检测,真正做到有备无患。

六、附则

本预案自20xx年1月1日生效。

水价调整应急预案 篇9

一、总则

为了有效预防,正确应对和有序处置突发性水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保护生态环境,防止人为或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等原因,致使饮水受到污染,保障人畜饮用水安全,确保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保障人民群众饮水安全,维护人民的生命健康和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防治环境污染的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预案。

二、本预案适用范围

(一)本预案适用于方里镇范围内饮用水安全的一切严重事故。

(二)要严格遵守本预案的制定,遵循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的方针,以保护水资源的有效利用。

三、应急求援指挥系统的组成和职责

(一)成立方里镇饮用水应急求援领导小组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二)领导小组职责分工

组 长:负责指挥、协调突发性或较大饮用水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

副组长:协助组长负责应急救援的具体指挥工作,率领有关人员赶赴事故发生地,积极协调配合医疗单位和有关部门开展救援工作,调查事故原因,处理善后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水利站,由林海民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传达领导小组的指令,负责召集协调各应急人员统一行动,及时了解和掌握事故处理进展情况,负责组织对外发布事故信息。

(三)突发污染饮用水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指挥部下设抢险应急机动组、后勤保障组、环境污染现场处置专业组、宣传接待组、卫生防疫组、事故调查组。

1.抢险应急机动组

组 长:盛xx(党委副书记)

成员单位:派出所、各村民兵连。

职责:负责召集派出所、镇应急分队、各村基干民兵组成临时抢险队伍,主要负责现场警戒,维护社会秩序,疏散撤离污染区人员和实施抢救工作。

2.后勤保障组

组 长:黄xx(党委副书记)

成员单位:党政办、财政所、派出所、交管站。

职责:及时组织车辆,优先运送救助人员,物资生活必须品,保障道路交通畅通,确保应急车辆及时到达事故现场,必要时采取道路交通管制措施。

3.环境污染现场处置组

组 长:李xx(主任科员)

成员单位:综治办、卫生院、党政办、电管所。

职责:负责收集污染饮用水安全事故相关资料。

4.宣传接待组

组 长:侯xx(党委委员、武装部长)

成员单位:党政办、宣传办。

职责:负责统一报道饮用水安全事故处理情况。

5.卫生防疫组

组 长:孙xx(副镇长)

成员单位:中心卫生院、各村卫生室。

职责:负责调查事故原因以及可能引发的中长期环境影响,提出应对措施,拟定调查报告,提出对事故的初步意见。

6.事故调查组

组 长:鲍xx(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成员单位:派出所、安监所、水利站

职责;负责调查事故原因以及可能引发的中长期环境影响,提出应对措施,拟定调查报告,提出对事故的初步处理意见。

四、应急处理措施

(一)封锁事故现场,严禁一切无关人员、车辆和物品进入事故危险区域,开辟应急处理专业人员、车辆及物资进出的安全通道,维持事故现场的社会治安交通秩序。

(二)控制污染源,根据发生事故的类别,采取特定的.污染防治技术措施,及时有效地控制事故的扩大,消除污染危害并防止发生次生灾害。

(三)清理事故现场,消除危害后果,针对事故对人体、空气、水体、土壤、动植物所造成的危害,迅速采取有效的技术措施进行事故处理,防止污染危害的蔓延。

(四)对受到污染危害的人员做好安抚善后处理和社会稳定工作。

五、应急处理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村、镇直各部门务必充分认识饮用水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的重要性,务必强化责任,服从统一指挥,协调动作,责任到人,高效有序实施饮用水安全事故的预防和应急处理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确保环境安全。

(二)严肃纪律,确保令行禁止,听从指挥,拒绝推诿、推延执行指挥部命令,导致贻误事故处理时机,造成重大损失的,必须严格依法依纪追究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提请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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